專利名稱:風味酥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一種風味菜肴,特別涉及一種酥鍋產品。
酥鍋是一種地方風味菜肴,具有香、甜、酸、鮮、酒香的風味,冷、熱食均可。是由海帶、肉、魚、豆腐、白菜等添加糖、醋、醬油、酒等佐料在爐灶上燉煮而成,營養(yǎng)豐富,但酥鍋一直是家用小菜,配料各不相同,味道迥異,形不成科學、合理的配置,特另是佐料,添加量難以把握,味道不穩(wěn)定非酸即甜,海帶的腥味難以去除。營養(yǎng)搭配不盡合理,保質期短,只能在冬季食用。它的普遍推廣受到一定限制。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集香、甜、酸、鮮、酒香于一體的獨特風味,營養(yǎng)豐富的酥鍋。
本發(fā)明的目的通過如下方式實現該產品包括主料和佐料,主料包括海帶,肉、魚、豆腐、藕、白菜中的至少二種,佐料包括糖、醬油、醋、酒等,其特征在于佐料中的各組分占主料總重的百分數分別為糖1.8~2.2%、醬油2.5~3.5%、醋3.5~4.5%、40~50°的酒1.6~2%。
上所述的最佳百分數為糖2%、醬油3%、醋4%、酒1.8。
佐料中糖、醬油、醋、酒為主體,其中還可以加入蔥、姜、鹽、花椒、食用明膠等調味品,食用明膠是為了增加產品的凝聚,加入量一般為主料總重的0.5%,蔥、姜的量一般分別為2%、1%,花椒、鹽適量。該組成的佐料使產品集香、甜、酸鮮、酒香于一體,風味獨特宜人,基本去掉了海帶、魚等海產品的的腥味。酒可以用40~50度白酒或料酒,低度酒可相應增加量。糖可用缸糖或白糖,用白糖時,先炒成金黃色,以減輕酥鍋的暗褐色,使色、香、味呼應。
主料中海帶是必要成份,肉、魚、豆腐、藕、白菜根據情況選擇其中至少二種,它們參加配料時選擇的重量份數為海帶15~20、肉15~20、魚10~15、豆腐15~20、藕10~15、白菜15~30。最佳重量份數為海帶15、肉20、魚10、豆腐20、藕15、白菜15。當共同有該六種產品時更好,營養(yǎng)全面,主料中可以再配用山珍杏仁、花生仁、核桃仁、青豆等,山珍加入的重量份數小于5份。
本發(fā)明的制作方法主料、佐料放入一起后在不銹鋼夾層鍋或電炸鍋中小火蒸煮7~8小時即可,產品雙層軟塑真空包裝,再在120度高溫下蒸煮30分鐘以殺菌、滅菌。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營養(yǎng)全面豐富,特別是內有海帶,提供了含碘較高的菜肴,集香、甜、酸、鮮、酒香于一體,肥而不膩,色、香、味俱佳給人一種雋永的美感,不但豐富了人們餐桌上的佳肴,而且為旅游方便食品提供了一種新風味。
實施例列表如下
權利要求
1.一種風味酥鍋,包括主料和佐料,主料包括海帶,肉、魚、豆腐、藕、白菜中的至少二種,佐料包括糖、醬油、醋、酒等,其特征在于佐料中各組分占主料總重的百分數分別為糖1.8~2.2%、醬油2.5~3.5%、醋3.5~4.5%、40~50°的酒1.6~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酥鍋,特征在于佐料中還含蔥、姜、鹽、花椒、食用明膠。
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酥鍋,特征在于佐料由糖1.8~2.2%、醬油2.5~2.5%、醋3.5~4.5%、酒1.6~4%、蔥2%、姜1%、食用明膠0.5%、花椒、食鹽適量組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酥鍋,特征在于主料中各組分參加配伍時的重量份數為海帶15~20、肉15~20、魚10~15、豆腐15~20、藕10~15、白菜15~30。
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酥鍋,特征在于主料包括海帶、肉、魚、豆腐、藕、白菜。
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酥鍋,特征在于主料中加入杏仁、花生仁、核桃仁、青豆中的一種以上,其重量份數小于5。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酥鍋,特征在于佐料中包含糖2%、醬油3%、醋4%、酒1.8%。
8.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酥鍋,特征在于主料中各組份參加配伍時的最佳重量份數為海帶15、肉20、魚10、豆腐20、藕15、白菜15。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酥鍋,特征在于佐料中的糖以炒成金黃色狀態(tài)配料。
全文摘要
一種風味酥鍋,主料包括海帶及選擇肉、魚、豆腐、藕、白菜等,佐料包括糖、醬油、醋、酒、蔥、姜、花椒、食鹽等,其主要技術特點是:佐料中各組分占主料總重的百分數為:糖1.8~2.2%、醬油2.5~3.5%、醋3.5~4.5%、40~50°的酒1.6~2%;主料中各組分參加配伍時的重量分數為:海帶15—20、肉15—20、魚10—15、豆腐15—20、藕10—15、白菜15—30,該產品營養(yǎng)全面豐富,集香、甜、酸、鮮、酒香于一體,不但豐實了人們餐桌上的佳肴,而且為旅游方便食品提供了一種新風味。
文檔編號A23L1/48GK1181208SQ9611603
公開日1998年5月13日 申請日期1996年10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1996年10月31日
發(fā)明者馬玉國, 徐志修 申請人:徐志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