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香煙添加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香煙添加劑。
長期以來,煙草已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之物,然而近來人們發(fā)現吸煙對人體有許多害處,會引起高血壓、呼吸系統(tǒng)等疾病。為減少吸煙對人體的危害,在國內,外曾出現在香煙中加入中草藥的報導,如JP58-162280、CN1048971A、CN1058522A和CN1057957A中公開的藥物香煙及添加劑,其不足之處分別是藥物與煙草直接混合,一并燃燒,藥物有效成分被破壞且影響煙草特有的味香;或處方單一,無復方療效。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本身無毒,在煙草燃燒時,不產生新的有害物質,不破壞煙草特有香味,人吸入后,通過口腔及呼吸道粘膜吸收,以達到止咳平喘祛痰等作用的香煙添加劑。
本發(fā)明的香煙添加劑,其特征在于各組分及含量為菖莆精油0.09-0.3g土青木香精油0.05-0.15g野菊花精油0.12-0.2g上述的香煙添加劑,各組分及含量的最佳值為
菖莆精油0.18-0.21g土青木香精油0.09-0.12g野菊花精油0.15-0.18g上述的香煙添加劑,可將揮發(fā)油以1∶100(體積)的比例溶于70%乙醇中。
本發(fā)明的菖莆具有降低血壓及擴張支氣管、平喘作用,土青木香具有降血壓作用,野菊花具有涼血降壓、清熱解毒作用,上述三藥的有效成分均為揮發(fā)油,能借助香煙這一特殊媒介,通過“粘膜給藥”,各藥發(fā)揮其臨床治療作用,又相互彌補缺陷,產生復方療效。
以下結合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做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一1、取菖莆8g(約含精油0.24g)、土青木香10g(約含清油0.1g)、野菊花(鮮品)20g(約含精油0.15g)。
2、將上述三方藥粉碎,分別加水在蒸餾器內加熱蒸餾,收集餾出液上層的精油,然后混合即得。
3、將精油以1∶100(體積)的比例,溶于70%的乙醇,密封包裝、陰涼處存放。
實施例二1、取菖莆5g(約含精油0.15g)、土青木香9g(約含清油0.09g)、野菊花(干品)6g(約含精油0.15g)。
2、將上述三方藥粉碎,分別用乙醇提取其揮發(fā)油,然后混合即得。
權利要求
1.一種香煙添加劑,其特征在于各組分及含量為菖莆精油0.09-0.3g土青木香精油0.05-0.15g野菊花精油0.12-0.2g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香煙添加劑,其特征在于各組分及其含量的優(yōu)選值為菖莆精油0.18-0.21g土青木香精油0.09-0.12g野菊花精油0.15-0.18g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香煙添加劑,包括菖蒲、土青木香和野菊花。上述三味藥物的揮發(fā)性成分,可借助香煙燃燒時溫度的升高變成氣霧,由口腔、呼吸道粘膜吸收、發(fā)揮藥效,達到治療高血壓的目的。
文檔編號A24B15/28GK1092958SQ9310325
公開日1994年10月5日 申請日期1993年3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1993年3月21日
發(fā)明者張鐵林 申請人:張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