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按需要將普通鞋轉變成運動鞋的裝置及適用所述裝置的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能在需要時將普通鞋(城市用鞋)轉變成運動鞋的裝置以及配有這種裝置的鞋。
背景技術:
在一種具體應用中,可以將鞋轉變以適應例如打高爾夫球或者在不平坦的路面上行走的運動實際,并且使人能在普通表面如平坦的地面、地板或地板覆蓋物上正常行走,或者例如在參與運動之前或之后在健身房、更衣室或接待區(qū)中移動。
已經(jīng)提出許多裝置,所述裝置包括一個或兩個條片,所述條片配有鞋底釘并通過各種方式附裝在鞋底下面且保持就位。
專利公報US 1552512說明了一種包括單個條片的裝置,該條片敷貼在后跟下方并具有前翼和后翼,所述前后翼分別圍繞后跟的前邊緣和后邊緣裝配并緊壓該后跟的前邊緣和后邊緣。
專利公報US 2118778說明了一種包括狹窄的U形條片的裝置,該U形條片放置在后跟之下并通過螺釘固定到該后跟上,所螺釘經(jīng)過條片的翼并穿透后跟的底側。
專利公報US 6092306說明了一種包括兩個條片的裝置,所述條片分別在鞋底的前端和后端處,利用側向突片附裝在鞋底下面,所側向突片分別壓在鞋底的側面和前面或鞋底的后面進行包裝,以夾到鞋底的頂部邊緣上。
專利公報DE 867968說明了一種包括單個U形條片的裝置,所述條片在鞋底和后跟之間敷貼在鞋底的中央?yún)^(qū)域,并且它們的翼上設有用于保持條片的通道。
專利公報US 3713233說明了一種包括單個柔軟的彈性條片的裝置,所述條片通過延伸部分附裝在后跟的底側上,其中該條片具有工作位置或縮回位置,在所述工作位置中該條片位于延伸部分下面并與橫跨該鞋,而在所述縮回位置中該條片位于鞋的后面,同時鞋底釘隱藏在鞋和條片之間。在這種解決方案中,延伸部分是通過膠接或在制造過程中附裝在后跟的底側上的,而條片設有翼,所述翼設計成可折疊壓靠鞋的側部并通過在該翼中的孔內(nèi)穿過的空心按鈕附裝在所述側部上以及附裝在穿過鞋的兩側的穿孔的螺釘上。
最近(專利公報FR 2831030)提出這樣一種裝置,所述裝置包括兩個條片,這兩個條片分別放置在前掌的下方和后跟的下方,每個條片都與鞋底的相應端部隔開一定距離,因此存在兩個縱向邊緣和兩個側向邊緣,所述兩個縱向邊緣橫跨鞋底,而從所述兩個側向邊緣有兩個側向翼片露出,所述兩個翼片向上折疊靠在鞋底的垂直側部上,其中這些翼片和鞋底的垂直側部包括裝配在一起以用于將條片可拆卸地固定到鞋上的裝置。
在這個專利公報所描述的發(fā)明中,條片嵌在形成于鞋底的底面中的切口內(nèi),以防條片在行走時運動。
這些切口可能產(chǎn)生不均勻磨損的問題、縮短鞋底的使用壽命并且可能增加鞋的生產(chǎn)成本。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具體目的是提供一種裝置,所述裝置有效、易于安裝和去除并且有助于形成漂亮的鞋而沒有已知裝置的缺點。
按照本發(fā)明,通過一種包括兩個條片(2,3;20,30)的裝置實現(xiàn)該目的,所述兩個條片設計成分別安放在前掌的下方和后跟的下方,每個條片都與鞋底的相應端部相隔一定距離、具有兩個橫跨鞋底設置的縱向邊緣(2a,2b;20a,20b;3a,3b;30a,30b)和兩個裝配有側向(橫向)翼片(8,9;80,90)的側向(橫向)邊緣(2c,2d;3c,3d;20c,20d;30c,30d),所述側向翼片向上折疊靠在鞋底的垂直側部上,其中這些翼片和鞋底的垂直側部包括用于將條片可拆卸地固定到鞋上的配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條片(2,3;20,30)表面安裝在鞋的底側上;同一條片的兩個側向邊緣不平行并且寬度不同;與寬度較大的側向邊緣鄰接的翼片(9,90)向上折疊靠在鞋的面向外的側部上,并裝有兩個短柱(14,140)以裝配到鞋底中的相應孔內(nèi),而與寬度較小的側向邊緣鄰接的翼片(8,80)向上折疊靠在鞋的面向內(nèi)的側部上,并設有用手可手工拆卸地固定到鞋上的裝置。
在具體的實施方案中-所述可拆卸的固定裝置是用以裝配到鞋底中的相應孔內(nèi)的短柱;-所述可拆卸的固定裝置是形成在翼片上端部的爪狀件,以用于卡鎖鞋底的側部或頂部;-所述短柱包括手工抓握裝置,所述手工抓握裝置有利于將短柱從鞋底的孔中取出;-所述帶有短柱和爪狀件的翼片與條片一起制成;-該鞋包括位于鞋底內(nèi)或鞋底上方以容納爪狀件的凹部;-該鞋底包括用以容納翼片的平坦部分;-所述形成在鞋底中的孔還用于鞋的通氣;-鞋底中的所述孔內(nèi)釘有空心銷釘,而所述短柱是由所述翼片承載、用于保持在所述銷釘內(nèi)并在需要時取出的空心銷桿;-所述銷桿或所述銷桿中的一些銷桿包括管狀體部和頭部,該管狀體部穿過翼片中的穿孔并壓入所述銷釘中,而該頭部可從翼片的外側接近并用于將銷桿從所述銷釘中取出。
下面是本發(fā)明的鞋參照附圖的一些非限制性實施例,在附圖中圖1是用于右腳的鞋從左側看去的透視圖,其中兩個條片分別設置在前掌和后跟下方;圖2是類似于圖1的透視圖在去除條片之后的視圖;
圖3是圖1的用于右腳并配有條片的鞋從左側看去的透視圖;圖4是位于前掌下方的條片的透視圖;圖5是位于前掌下方并處在裝配過程中的條片處的鞋區(qū)域從該鞋的前面看去的垂直剖視圖;圖6是當裝配完成時類似于圖4的剖視圖;圖7示出銷釘?shù)囊粋€示例;圖8是在翼片變型情況下的類似于圖5的視圖;圖9示出固定銷桿的一個示例;圖10示出銷釘?shù)牧硪皇纠?;圖11是用于附裝翼片的裝置的放大圖;圖12是用于左腳的裝配有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條片的鞋底的頂視圖;圖13示出按照本發(fā)明所述的裝置的條片的變型;圖14示意性地示出圖13的裝置裝配到用于左腳的平底鞋上的一個階段;圖15示意性地示出裝配有如圖13所示裝置的用于右腳的平底鞋;圖16示出在從頂部和側面觀察鞋的情況下,裝配有按照本發(fā)明所述裝置的用于右腳的短靴PD的兩個透視圖;圖17示出與圖16中相同的鞋,但是從下面和從右面觀察;圖18示出處于裝配過程中的與圖16和17所示相同的鞋;以及圖19是圖17和18的鞋的兩個條片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3中所示的用于右腳的普通鞋PD分別在前掌4的下方和后跟5的下方裝配有兩個帶鞋底釘?shù)臈l片2、3,所述條片2、3表面安裝在鞋底S(見圖12)的底側上并與鞋底的兩端隔開一定距離。
位于前掌(圖4)下方的條片2具有兩個相互形成銳角的縱向直線邊緣2a、2b。
優(yōu)選這兩個邊緣形成為20°至40°的角。
該條片具有兩個側向邊緣2c、2d,所述兩個側向邊緣2c、2d分別設有翼片8、9,所述翼片8、9鄰接所述邊緣2c、2d并向上折疊到鞋底的側部6、7上。
這兩個側向邊緣8、9不平行并且寬度不相等。因此,該條片具有不規(guī)則的四邊形形狀,其對邊既不平行也沒有同樣的長度(圖12)。這種形狀使得條片能在遭受任何正面沖擊的情況下都保持就位。
處在用于右腳的鞋的左側部6的小翼片8設有孔10,該孔10能在延伸部分12向后折疊到該小翼片8上時,使該延伸部分12所帶的銷桿11穿過,所述延伸部分12通過鉸鏈13固定在翼片8上(圖4-6)。這個銷桿11將進入銷釘14中,所述銷釘14傾斜地釘在鞋底的左側部6中。該銷桿可以是實心的或是空心的。
在一種變型(圖8)中,小翼片8直接帶有銷桿11,此時該銷桿11設有頭部11b,該頭部11b使得能通過手或用工具取出該銷桿。
大翼片9帶有兩個固定的短柱15、16,所述短柱15、16將進入相應的空心銷釘17、18中,所述銷釘17、18釘入鞋底右側部7的孔中(圖11)。
優(yōu)選地,小翼片8垂直于條片,而大翼片9與條片垂直或向外傾斜(圖3和4)。
同樣的說明適用于位于后跟下方的條片3。
優(yōu)選地,條片的翼片壓靠在其上的鞋底側部具有平坦部分或凹部,所述平坦部分或凹部保證翼片與這些側部的良好接觸。在圖12中,用M表示的虛線示出了用于條片2的翼片8、9的平坦部分6a、7a的位置,所述條片2敷貼在用于左腳的鞋的前掌下方。
所述條片設計成使得小翼片向內(nèi)-即朝向兩鞋之間的空間-彎折,從而使用者能通過將相應的腳擱在另一只腿的膝部,然后握緊小翼片以從鞋底中取出由延伸部分承載的銷桿來容易開始取出條片,或者,在翼片具有可取出的銷桿的情況下,通過拉動該銷桿的頭部以從鞋底中取出該銷桿,從而從鞋底中卸下翼片,此后使用者可提起條片并從鞋底中取出固定大翼片的短柱。如果條片及其翼片具有一定變形能力,則這些操作可以更方便。
圖11是鞋底在鞋的通氣孔20處的放大圖,所通氣孔20傾斜穿過鞋底S并容納一空心銷釘17,該銷釘17用于接納空心銷桿15,從而附裝條片的翼片9。這僅可通過在翼片的外部可見的銷桿15的頭部15a看出。
所述條片和翼片優(yōu)選由厚度不超過幾個毫米的薄金屬制成。根據(jù)所從事的運動,該薄金屬帶有鞋底釘、條紋等。這樣,使用者可設置能從事不同運動或適用于各種表面的條片組。
在上述實施方案中,條片的縱向邊緣是直線的。在一種變型中,這些邊緣可以是曲線的。在實際中,將邊緣的形狀都設計成便于保持條片及其抗正面沖擊性。
當所述邊緣是曲線時,曲線的中間軸線相互形成銳角,所述銳角優(yōu)選在20°至40°的范圍內(nèi)。
圖13-20涉及實施方案的變型。
圖13示出條片的變型,所述條片用標號20和30表示,它們的翼片用標號80和90表示。這些條片具有曲線形的縱向邊緣。
此外,在這些變型中,大翼片90帶兩個短柱140,而小翼片80帶有頂部爪狀件141,所述短柱140可插入形成于鞋底的向外的側部(因此在行走時可看到)中的適當切口內(nèi),所述爪狀件141用于夾持鞋底的頂部。
優(yōu)選地,條片-例如由尼龍或其它具有所希望的耐磨性和一定柔性的合成材料制成的條片-與其短柱及其爪狀件一起通過模制制成。
短柱有利地設有夾持凸起(未示出),所述夾持凸起與所述短柱一起插入鞋底的孔中,但可以被夾持以便以與計算機所用連接模塊類似的方式從鞋底的孔中將短柱取出。
優(yōu)選地,在鞋的側部上形成凹部142以接納所述爪狀件。
要裝配條片,使用者可通過如前述實施方案所述的方式進行,只是在將條片的短柱插入鞋底一側上的為此設置的孔內(nèi)之后,該使用者拉動條片,從而利用條片或鞋底的撓性來將爪狀件在鞋的另一側鉤到鞋底上(圖14和15)。
然后,對另一只鞋進行同樣的操作。
圖15示出裝配有按照本發(fā)明所述裝置的用于右腳的平底鞋PD的兩個視圖??梢钥闯?,短柱位于鞋的面向外的右側中的條片上,而爪狀件從左側可見。
可從這些圖中看出,位于前掌下方的條片20的縱向邊緣20a、20b相互不平行,并相互形成銳角。這些邊緣還相對于鞋底的橫向軸線A傾斜(圖15)。因此,這些邊緣具有曲線形狀,所述曲線形狀減少了正面沖擊對條片的影響,而所述正面沖擊往往會使條片移動。
這同樣適用于用于左腳的鞋。
相同的論述適用于短靴的情況(圖16-19)。
本發(fā)明不限于這些實施例。
權利要求
1.一種裝配有用于在需要時將普通鞋轉變成運動鞋的可去除裝置的鞋,該裝置包括兩個用于分別安放在前掌下方和后跟下方的條片(2、3;20、30),每個條片都與鞋底的相應端部隔開一定距離、具有兩個橫跨鞋底設置的縱向邊緣(2a、2b;20a、20b;3a、3b;30a、30b)和兩個裝配有側向翼片(8、9;80、90)的側向邊緣(2c、2d;20c、20d;3c、3d;30c、30d),所述側向翼片向上折疊靠在鞋底的垂直側部上,這些翼片和鞋底的垂直側部包括用于將條片可拆卸地固定到鞋上的配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條片(2、3;20、30)表面安裝在鞋的底側上;同一條片的兩個側向邊緣不平行,并且具有不同的寬度;與寬度較大的側向邊緣鄰接的翼片(9、90)向上折疊靠在鞋的面向外的側部上,并設有兩個短柱(14、140)以裝配到鞋底中相應的孔內(nèi),而與寬度較小的側向邊緣鄰接的翼片(8、80)向上折疊靠在鞋的面向內(nèi)的側部上,并設有用于可手工拆卸地固定到鞋上的裝置(11、141)。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手工拆卸的固定裝置是用以裝配到鞋底中的相應孔內(nèi)的短柱(11)。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手工拆卸的固定裝置是位于所述翼片的端部處的爪狀件(141)。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包括位于鞋底內(nèi)或鞋底上方以容納爪狀件(141)的凹部(142)。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短柱(11、15、16、140)包括手工抓握裝置。
6.按照權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條片的所述縱向邊緣(2a、2b;20a、20b;3a、3b;30a、30b)之間形成20°至40°的銳角。
7.按照權利要求1-6之一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條片的所述縱向邊緣(2a、2b;3a、3b)是直線的。
8.按照權利要求1-6之一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條片的所述縱向邊緣(20a、20b;30a、30b)是曲線的。
9.按照權利要求1或8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鞋底的側部(6、7)具有用于使條片的翼片(8、9)壓在其上的平坦部分。
10.按照權利要求1-9之一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翼片中的一個(8)和鞋底的相應側部(6)在一個固定點處形成固定,而所述翼片中的另一個(9)和鞋底的相應側部(7)同時在兩個點處形成固定。
11.按照權利要求1-10之一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中的孔(20)傾斜穿過該鞋底,并用于使鞋通氣。
12.按照權利要求1-6之一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中的孔(20)內(nèi)釘有空心銷釘(21),所述短柱是可保持在所述銷釘內(nèi)并在需要時拔出的可取出式空心銷桿(15)。
13.按照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銷桿或所述銷桿中的一些(15)包括體部和頭部(15a),該體部穿過翼片,而該頭部(15a)可從翼片的外側接近并用于將銷桿從銷釘中取出。
14.按照權利要求1-13之一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條片(2、3)及其翼片(6、7)由薄金屬制成。
15.按照權利要求1-14之一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條片(20、30)與其翼片、短柱和爪狀件一起由合成材料通過模制制成。
16.一種用于裝配到普通鞋上以將該普通鞋用作運動鞋的裝置,該裝置包括兩個將分別在前掌下方和后跟下方固定到鞋的底側上的條片,每個條片都與鞋底的相應端部隔開一定距離,并且每個條片都具有兩個縱向邊緣和兩個側向邊緣,所述側向邊緣裝配有兩個向上折疊的側向翼片,其特征在于同一條片的兩個側向邊緣不平行并且寬度不同;與條片的寬度較大的側向邊緣鄰接的翼片(9、90)設有兩個用以裝配到鞋底中的相應孔內(nèi)的短柱(14、140),而與條片的寬度較小的側向邊緣鄰接的翼片(8、80)設有用于可手工拆卸地固定到鞋上的裝置(11、141)。
17.按照權利要求1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手工拆卸的固定裝置是用以裝配到鞋底中的相應孔內(nèi)的短柱(11)。
18.按照權利要求1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手工拆卸的固定裝置是位于翼片的端部的爪狀件(141)。
19.按照權利要求16-18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短柱(11、15、16、141)包括手工抓握裝置。
20.按照權利要求16-19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條片的所述縱向邊緣(2a、2b;20a、20b;3a、3b;30a、30b)之間形成20°至40°的銳角。
21.按照權利要求16-20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條片的所述縱向邊緣(2a、2b;3a、3b)是直線的。
22.按照權利要求16-20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條片的所述縱向邊緣(20a、20b;30a、30b)是曲線的。
23.按照權利要求16-22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條片(2、3)及其翼片(6、7)由薄金屬制成。
24.按照權利要求16-22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條片(20、30)與其翼片、短柱和爪狀件一起由合成材料通過模制制成。
全文摘要
兩個條片(2、3)設置在前掌下方和后跟下方,并且包括相對于鞋底的橫向軸線傾斜的縱向邊緣(2a、2b;3a、3b)和兩個不平行且長度不同的側向邊緣(2c、2d;3c、3d)。接合在側向邊緣上的翼片通過銷桿或爪狀件固定在鞋底的側部(7、8)上。本發(fā)明可用于將城市用鞋轉變成高爾夫用鞋。
文檔編號A43C15/00GK1980581SQ200580018499
公開日2007年6月13日 申請日期2005年5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5月7日
發(fā)明者西奧多·格里梅森 申請人:西奧多·格里梅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