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手套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皮手套,包括:手套主體、腕帶、刀片、皮套、指套、頂針和剪刀,所述手套主體為半指的皮手套,所述手套主體的手腕部分設置有所述腕帶,所述腕帶的接口處設置有所述刀片和所述皮套,所述刀片的長度近似于手腕的寬度,所述刀片插入所述皮套并采用暗扣固定和連接所述皮套,所述指套為金屬指套并通過細鏈子連接所述手套主體,所述指套的頂部設置有所述頂針,所述頂針上連接有裝飾性的保護殼,所述剪刀通過鏈條連接所述手套主體,所述剪刀通過暗扣和固定帶固定在所述手套主體的手背處。通過上述方式,本發(fā)明皮手套具有裝飾和實用性的特點,而且還可以做防衛(wèi)使用。
【專利說明】皮手套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手套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皮手套。
【背景技術】
[0002]一般的皮手套采用單一的皮料進行不同樣式的加工,或者采用金屬飾品進行裝飾,不具有功能性的應用。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皮手套,通過在腕帶處設置刀片,可以用來防身或者割裂物品;通過在指套處設置帶有裝飾殼的頂針,可以用來防身或者扎眼;通過在手背處設置剪刀,使手套具有多功能的應用。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皮手套,包括:手套主體、腕帶、刀片、皮套、指套、頂針和剪刀,所述手套主體為半指的皮手套,所述手套主體的手腕部分設置有所述腕帶,所述腕帶的接口處的兩端分別設置有所述刀片和所述皮套,所述刀片插入所述皮套并采用暗扣固定和連接所述皮套,所述指套為金屬指套,所述指套的頂部設置有所述頂針,所述剪刀設置在所述手套主體的手背處,所述剪刀為折疊剪刀。
[0005]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刀片的長度近似于手腕的寬度。
[0006]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頂針上連接有裝飾性的保護殼,所述指套通過細鏈連接所述手套主體。
[0007]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剪刀通過暗扣和固定帶固定在所述手套主體的手背處,所述剪刀通過鏈條連接所述手套主體。
[0008]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皮手套通過在腕帶處設置刀片可以用來防身或者割裂物品;通過在指套處設置帶有裝飾殼的頂針,可以用來防身或者扎眼;通過在手背處設置剪刀,使手套具有多功能的應用,將剪刀進行裝飾,還可以裝飾手套。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圖1是本發(fā)明皮手套的一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手套主體,2、腕帶,3、刀片,4、皮套,5、指套,6、頂針,7、剪刀。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將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fā)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0011 ] 請參閱圖1,本發(fā)明實施例包括:
一種皮手套,包括:手套主體1、腕帶2、刀片3、皮套4、指套5、頂針6和剪刀7。
[0012]所述手套主體I為半指的皮手套,所述手套主體I的手腕部分設置有所述腕帶2,所述腕帶2的接口處的兩端分別設置有所述刀片3和所述皮套4,所述刀片3插入所述皮套4并采用暗扣固定和連接所述皮套4,所述指套5為金屬指套,所述指套5的頂部設置有所述頂針6,所述剪刀7設置在所述手套主體I的手背處,所述剪刀7為折疊剪刀。
[0013]所述刀片3的長度近似于手腕的寬度。
[0014]所述頂針6上連接有裝飾性的保護殼,所述指套5通過細鏈連接所述手套主體I。
[0015]所述剪刀7通過暗扣和固定帶固定在所述手套主體I的手背處,所述剪刀7通過鏈條連接所述手套主體I。
[0016]本發(fā)明皮手套的有益效果是:
一、通過在腕帶處設置刀片可以用來防身或者割裂物品;
二、通過在指套處設置帶有裝飾殼的頂針,可以用來防身或者扎眼;
三、通過在手背處設置剪刀,使手套具有多功能的應用,將剪刀進行裝飾,還可以裝飾手套;
四、采用皮質(zhì)手套上設置多種功能型裝飾,穿戴舒適而且美觀大方。
[0017]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內(nèi)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皮手套,其特征在于,包括:手套主體、腕帶、刀片、皮套、指套、頂針和剪刀,所述手套主體為半指的皮手套,所述手套主體的手腕部分設置有所述腕帶,所述腕帶的接口處的兩端分別設置有所述刀片和所述皮套,所述刀片插入所述皮套并采用暗扣固定和連接所述皮套,所述指套為金屬指套,所述指套的頂部設置有所述頂針,所述剪刀設置在所述手套主體的手背處,所述剪刀為折疊剪刀。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刀片的長度近似于手腕的寬度。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針上連接有裝飾性的保護殼,所述指套通過細鏈連接所述手套主體。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刀通過暗扣和固定帶固定在所述手套主體的手背處,所述剪刀通過鏈條連接所述手套主體。
【文檔編號】A41D19/00GK103445337SQ201310407397
【公開日】2013年12月18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9月10日
【發(fā)明者】俞浩 申請人:蘇州藝匯紡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