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治療感冒的中草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中藥,特別涉及ー種治療感冒的中草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現在的ー些治療風熱感冒的中草藥,存在ー些不足,效果不盡人意,大部分西藥只能暫時減輕癥狀,只治其表不治其本,而且只對病癥中的某些癥狀有效,治療后易復發(fā),對大部分患者都不能起到根本治療的作用,而治療此類藥物的中成藥,存在見效慢,副作用大及服用不方便等缺點。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治療感冒的中草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治療感冒的中草藥組合物,包括黃芪、金銀花、大棗、菊花、甘草、陳皮、川貝,連翹,其中各組分的重量份數比為
黃芪10-20份
金銀花2-50份
大棗1-12份
菊花3-17份
甘草10-20份
陳皮5-15份
川貝8-12份
連翹5-10份。優(yōu)選地,上述原料的重量份數比為
黃芪10-15份
金銀花2-25份
大棗5-8份
菊花5-12份
甘草10-15份
陳皮10-15份
川貝8-10份
連翹5-8份。優(yōu)選地,上述原料的重量份數比為
黃芪12份
金銀花20份
大棗6份
菊花7份 甘草12份
陳皮12份
川貝9份
連翹6份。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上述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將上述原料進行水蒸氣蒸餾,收集蒸餾液及水溶液,蒸餾液備用,藥渣再加水煎煮或回流提取2-3次,毎次1-3小時,合并煎液,濃縮至稠膏狀后干燥處理,將得到的干燥物粉粹后,加入糊精和糖,其重量份數比為I份藥3-5份糊精1-2份糖,混合均勻后制粒,然后加入蒸懼液混勻后分裝。本發(fā)明可制成多種劑型,如沖劑,ロ服液,膠囊、片劑等。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療效好、見效快,有多種劑型供選擇,療效方便。本發(fā)明針對門診病歷中選擇發(fā)熱、頭痛、鼻塞、ロ干咽痛等癥狀的感冒進行治療觀察,服用方法為沖劑30g,每日3次,治療率達到99%。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ー步說明,但不限定本發(fā)明。實施例I一種治療感冒的中草藥組合物,包括黃芪、金銀花、大棗、菊花、甘草、陳皮、川貝,連翹,其中各組分的重量份數比為
黃芪12份
金銀花20份
大棗6份
菊花7份
甘草12份
陳皮12份川貝9份
連翹6份。該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將上述原料進行水蒸氣蒸餾,收集蒸餾液及水溶液,蒸餾液備用,藥渣再加水煎煮或回流提取3次,毎次I小時,合并煎液,濃縮至稠膏狀后干燥處理,將得到的干燥物粉粹后,加入糊精和糖,其重量份數比為I份藥3份糊精I份糖,混合均勻后制粒,然后加入蒸餾液混勻后立即分裝,制得沖劑。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作任何形式 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感冒的中草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黃芪、金銀花、大棗、菊花、甘草、陳皮、川貝,連翅,其中各組分的重量份數比為 黃芪10-20份 金銀花2-50份大棗1-12份菊花3-17份甘草10-20份陳皮 5-15份川貝 8-12份連翹5-10份。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治療感冒的中草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上述原料的重量份數比為 黃芪10-15份 金銀花2-25份 大棗5-8份菊花5-12份甘草10-15份陳皮10-15份 川貝8-10份 連翹5-8份。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ー種治療感冒的中草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上述原料的重量份數比為 黃芪12份金銀花20份 大棗6份 菊花7份 甘草12份 陳皮12份 川貝9份 連翹6份。
4.權利要求1-3任一項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將上述原料進行水蒸氣蒸餾,收集蒸餾液及水溶液,蒸餾液備用,藥渣再加水煎煮或回流提取2-3次,毎次1-3小時,合并煎液,濃縮至稠膏狀后干燥處理,將得到的干燥物粉粹后,加入糊精和糖,其重量份數比為I份藥3-5份糊精1-2份糖,混合均勻后 制粒,然后加入蒸餾液混勻后分裝。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治療感冒的中草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該組合物包括黃芪、金銀花、大棗、菊花、甘草、陳皮、川貝,連翹,其中各組分的重量份數比為黃芪為10-20份;金銀花為2-50份;大棗為1-12份;菊花為3-17份;甘草為10-20份;陳皮為5-15份;川貝為8-12份;連翹為5-10份。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療效好、見效快,有多種劑型供選擇,療效方便。
文檔編號A61P11/02GK102861215SQ20111018517
公開日2013年1月9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7月4日
發(fā)明者宋德成, 崔洋, 高永清, 郎琳, 王磊 申請人:天津太平洋制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