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漏斗式眼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眼鏡,特別一種漏斗式眼鏡。
背景技術:
當患者眼部不舒服時,滴入眼部眼藥時,用量及定位不精準,藥物容易外溢造成浪費。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漏斗式眼鏡,使它具有操作簡便,可以將藥眼水直接對準眼部,直接滴入眼球,操作精準。為了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目的,采用以下技術方案眼架內嵌入安裝漏斗,漏斗內開設口徑為0. 7毫米的通孔。漏斗可以選用塑料或金屬材質均可。本實用新型設計科學合理,在使用中更方便利于將眼藥水直接置于眼球,不會造成眼部細菌的污染,方便攜帶及使用,不會造成藥物浪費,成本低廉,適宜推廣使用。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作進一步闡述圖中1為眼架,眼架1內嵌入安裝漏斗2,漏斗2內開設口徑為0. 7毫米的通孔3。 漏斗2可以選用塑料或金屬材質均可。本實用新型未詳述部分均為公知技術,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范圍內進行的通常變化或替換都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漏斗式眼鏡,其特征在于眼架⑴內嵌入安裝漏斗O),漏斗⑵內開設口徑為0. 7毫米的通孔(3)。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漏斗式眼鏡,其特征在于漏斗(2)可以選用塑料或金屬材質均可。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漏斗式眼鏡,眼架內嵌入安裝漏斗,漏斗內開設口徑為0.7毫米的通孔。本實用新型具有操作簡便,可以將藥眼水直接對準眼部,直接滴入眼球,方便攜帶及使用,不會造成藥物浪費,成本低廉,適宜推廣使用。
文檔編號A61F9/00GK202051896SQ201120122470
公開日2011年11月30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4月25日
發(fā)明者羅婉 申請人:羅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