縫紉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縫紉機,能在直徑小于以往的筒狀縫制對象物上形成針跡??p紉機具有針板和下軸,針板具有能供機針穿過的容針孔,下軸用于驅動梭子機構。保持部沿著以下軸的旋轉中心為中心的筒狀曲面保持縫制對象物且將縫制對象物配置于針板上。旋轉軸與保持部相連接且用于使保持部以與下軸的旋轉中心相同的旋轉中心旋轉。第一移動部用于使旋轉軸旋轉而輸送保持部所保持的縫制對象物。由于保持部的旋轉中心與下軸的旋轉中心相同,因此保持部的轉動半徑最小。由于保持部的轉動半徑小于以往,因此保持部所能保持的筒狀縫制對象物的直徑小于以往的撐布裝置所能保持的筒狀縫制對象物的直徑。
【專利說明】縫紉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具有驅動梭子機構的下軸,能夠縫制筒狀縫制對象物的縫紉機?!颈尘凹夹g】
[0002]有一種撐布裝置(日語:布張裝置),將帽子等筒狀加工布保持于筒型機座的周圍且輸送加工布。例如日本特許公開2005年199091號公報的撐布裝置在筒型機座的周圍具有一對筒狀撐布框。一對筒狀撐布框前后分離??p細機在一對筒狀撐布框之間具有容針孔。上下運動的機針從容針孔中穿過。筒狀加工布套在一對筒狀撐布框上??p紉機使撐布裝置旋轉或前后移動來輸送加工布??p紉機通過使機針與撐布裝置的移動或旋轉同時地上下運動,而在一個筒狀撐布框和另一個筒狀撐布框之間形成針跡。
[0003]上述撐布裝置的筒狀撐布框由筒狀撐布框內側的支軸滾輪支承。支軸滾輪位于比筒型機座靠筒型機座的徑向外側的位置。筒型機座的直徑與支軸滾輪的配置限制了筒狀撐布框的直徑。因此,撐布裝置無法保持袖口等相對直徑較小的筒狀縫制對象物??p紉機無法在相對直徑較小的筒狀縫制對象物上形成針跡。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在具有小于以往的直徑的筒狀縫制對象物上形成針跡的縫纟刃機。
[0005]技術方案I的縫紉機具有:機座部;筒型機座部,其位于上述機座部的一側;支柱部,其自上述機座部的另一側朝垂直上方延伸;機臂部,其自上述支柱部的上端與上述機座部和上述筒型機座部平行地延伸;針板,其設于上述筒型機座部,且具有能夠供機針穿過的容針孔;梭子機構,其設于上述針板的下方,且用于使梭子旋轉或擺動;以及下軸,其設于上述筒型機座部內,且用于驅動上述梭子機構;上述梭子機構的旋轉中心與上述下軸的旋轉中心相同,該縫紉機的特征在于,上述針板具有沿著上述筒型機座部的外周面延伸的曲面;該縫紉機具有:保持部,其具有沿著以上述下軸的旋轉中心為中心的筒狀曲面延伸的形狀,且用于在上述針板上保持縫制對象物;旋轉軸,其與上述保持部相連接,用于使上述保持部旋轉;以及第一移動部,其用于使上述旋轉軸旋轉而輸送上述保持部所保持的縫制對象物;上述下軸從上述旋轉軸的內周面的內側穿過,且上述旋轉軸以與該下軸的旋轉中心相同的旋轉中心旋轉。
[0006]該縫紉機的梭子機構的旋轉中心與下軸的旋轉中心相同。不論縫紉機的結構如何自梭子機構的旋轉中心到針板的距離都是大致相同的。因此,保持部的轉動半徑在保持部以與下軸相同的旋轉中心進行旋轉時最小。保持部的旋轉中心與下軸的旋轉中心相同。由于保持部的轉動半徑小于以往,因此,保持部所能保持的筒狀縫制對象物的直徑小于以往的撐布裝置所能保持的筒狀縫制對象物的直徑。因此,縫紉機能夠在具有小于以往的直徑的筒狀縫制對象物上形成針跡。
[0007]技術方案2的縫紉機的特征在于,具有:連接部,其與上述保持部相連接,以能夠沿上述旋轉軸的軸向移動且不能相對于上述旋轉軸旋轉的方式被支承于上述旋轉軸;以及第二移動部,其用于使上述連接部沿上述旋轉軸的軸向移動而輸送上述保持部所保持的縫制對象物。縫紉機不僅能沿旋轉軸的旋轉方向形成針跡,還能沿旋轉軸的軸向形成針跡。
[0008]技術方案3、4的縫紉機的特征在于,上述保持部具有:支承部,其具有沿著上述筒狀曲面延伸的形狀,且具有能夠供機針穿過的開口部;以及按壓部,其能夠朝上述保持部的旋轉中心按壓已配置于支承部上的縫制對象物。因此,縫紉機能夠在由按壓部按壓支承部上的筒狀縫制對象物的狀態(tài)下在開口部的內側形成針跡。
[0009]技術方案5、6的縫紉機的特征在于,上述旋轉軸在外周面具有沿著軸向延伸的多個軸部側槽部;上述連接部在內周面具有沿著軸向延伸且與上述軸部側槽部相對的多個連接部側槽部;在上述軸部側槽部和上述連接部側槽部之間配置有鋼球。因此,連接部能夠相對于旋轉軸沿前后方向移動。由于鋼球與軸部側槽部、連接部側槽部限制連接部相對于旋轉軸旋轉,因此,連接部不能相對于旋轉軸旋轉??p紉機能夠簡單地實現(xiàn)沿旋轉軸的旋轉方向和軸向輸送縫制對象物的結構。
[0010]技術方案7、8的縫紉機的特征在于,上述連接部具有:圓筒狀的筒部;一對凸緣部,它們自筒部的外周面向徑向外側突出;以及槽部,其設于一對凸緣部之間,自一對凸緣部的外周端朝徑向內側凹進;上述第二移動部具有:板,其具有嵌于上述槽部且圓弧的直徑小于上述一對凸緣部的外徑的圓弧狀或U字狀的凹部;驅動軸,其固定于板,與上述旋轉軸的上述軸向平行地延伸;以及驅動部,其用于驅動驅動軸而使上述連接部與上述板一同沿上述旋轉軸的上述軸向移動。因此,第二移動部能夠簡單地實現(xiàn)不與旋轉軸的旋轉發(fā)生干擾地沿軸向輸送縫制對象物的結構。
[0011]技術方案9、10的縫紉機的特征在于,上述按壓部具有:一對壓框,它們具有將沿著上述支承部延伸的形狀的框一分為二而成的形狀;一對支承構件,它們以一對壓框能在離開上述支承部的打開狀態(tài)和與上述支承部重疊而壓住縫制對象物的閉合狀態(tài)之間開閉的方式分別支承一對壓框;以及按壓構件,其與一對支承構件相連接,用于使上述一對壓框開閉。因此,縫紉機能夠使一對壓框呈打開狀態(tài)而將縫制對象物配置于支承部,再切換為閉合狀態(tài)而按壓縫制對象物從而進行縫制。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縫紉機I的立體圖。
[0013]圖2是筒型機座部11的主視圖。
[0014]圖3是縫紉機主體3的右側面的局部剖視圖。
[0015]圖4是保持框20的俯視圖。
[0016]圖5是下軸40、圓筒直線運動軸承機構50、旋轉機構70和前后移動機構80的說明圖。
[0017]圖6是圖5的A — A線處的箭頭方向視剖視圖。
[0018]圖7是板81的主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參照【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縫紉機I。圖1的上側、下側、左斜下側、右斜上側、左斜上側、右斜下側分別為縫紉機I的上側、下側、左側、右側、后側、前側。圖5的最上方的圖表示將下軸40、圓筒直線運動軸承機構50、旋轉機構70和前后移動機構80組裝起來的狀態(tài)的右側面。圖5的上數(shù)第二幅圖表示下軸40和梭子機構19的右側面。圖5的上數(shù)第三幅圖表示圓筒直線運動軸承機構50和旋轉機構70的右側面。圖5的上數(shù)第四幅圖表示前后移動機構80的右側面。
[0020]參照圖1?圖7說明縫紉機I的整體構造。縫紉機I能夠在袖口等筒狀縫制對象物(例如布)上形成針跡。如圖1所示,縫纟刃機I具有操作部2和縫纟刃機主體3。操作部2具有多個開關。操作者在輸入信息或指示時使用操作部2??p紉機主體3具有機座部10、筒型機座部11、支柱部12和機臂部13。機座部10配置于工作臺95。筒型機座部11位于機座部10的前方,沿前后方向延伸。如圖1和圖2所示,筒型機座部11在主視狀態(tài)下呈以軸線X為中心的圓筒狀。如圖3所示,筒型機座部11在內部具有梭子18、梭子機構19和下軸40等。下軸40沿前后方向延伸。下軸40的后端具有齒輪41。下軸40伴隨齒輪41的旋轉而以軸線X為中心被驅動旋轉。梭子機構19伴隨下軸40的旋轉驅動而驅動梭子18以軸線X為中心旋轉或擺動。梭子機構19的旋轉中心與下軸40的旋轉中心相同,亦為軸線X。如圖1所示,筒型機座部11在上側外周面一體地具有針板28。針板28具有沿著筒型機座部11的外周面延伸的曲面。針板28具有在上下方向上貫通的容針孔17。機針16 (參照圖2)能從容針孔17穿過。梭子機構19位于針板28的下方。支柱部12自機座部10的后側朝垂直上方延伸。機臂部13自支柱部12的上端與機座部10及筒型機座部11的上表面相對地朝前方延伸,且在前端具有前端部14。機臂部13在內部具有省略圖示的縫紉機電動機、主軸和針桿驅動機構等??p紉機電動機驅動主軸旋轉。針桿驅動機構伴隨主軸的旋轉驅動而使針桿15上下運動。齒輪41借助省略圖示的傳遞機構與主軸相連接。主軸的旋轉通過傳遞機構傳遞到齒輪41。因此,齒輪41伴隨主軸的旋轉而被驅動旋轉。針桿15自前端部14的下端朝下方延伸。機針16 (參照圖2)能夠安裝于針桿15的下端或自針桿15的下端拆下。
[0021]如圖1?圖5所示,縫紉機主體3具有保持框20、按壓構件30、壓腳25、圓筒直線運動軸承機構50、旋轉機構70和前后移動機構80。保持框20沿著以下軸40的旋轉中心(軸線X)為中心的筒狀曲面保持縫制對象物且將縫制對象物配置于針板28上。本實施方式的上述筒狀曲面與筒型機座部11的外周面一致。保持框20能夠以下軸40的旋轉中心為中心沿著筒型機座部11的外周面旋轉。如圖1和圖2所示,保持框20具有下框21和一對上框22、23。下框21具有沿著上述筒狀曲面延伸的形狀且具有能供機針16穿過的開口部24。沿著上述筒狀曲面延伸的形狀包括沿著筒狀曲面的整周延伸的形狀和沿著筒狀曲面的一部分延伸的形狀。本實施方式的下框21為沿著上述筒狀曲面的大約半周延伸的形狀。在圖2中,筒型機座部11的外周面和下框21的內周面是接觸的,但是,也可以考慮保持框20的旋轉驅動而設定間隔。如圖4所示,開口部24在俯視狀態(tài)下呈矩形狀。容針孔17處于開口部24的內側??p紉機I能夠在開口部24的內側形成針跡。縫制對象物W配置于下框21上。上框22、23自下框21的徑向外側壓住縫制對象物W。上框22、23具有將沿著下框21延伸的矩形狀的框一分為二后而成的形狀。圖1表示上框22、23打開而使上框22,23的前端部離開下框21的打開狀態(tài)。圖2和圖4表示上框22、23閉合而與下框21重疊從而壓住縫制對象物W的閉合狀態(tài)。在上框22、23閉合時,上框22、23與下框21重疊。如圖1所示,上框22、23分別借助支承構件26、27而與按壓構件30相連接。上框22、23分別能夠以設于支承構件26、27的支承軸221、231為中心轉動。上框22、23通過分別以支承軸221、231為中心轉動而進行開閉。按壓構件30為氣缸。按壓構件30 —端與空氣供給路31?34相連接,另一端與支承構件26、27相連接??p紉機I通過控制空氣供給路31?34的動作而使上框22、23進行開閉。具體而言,縫紉機I通過向空氣供給路32、34供給空氣而使支承構件26、27以支承軸221、231為中心轉動,從而使上框22、23閉合??p紉機I通過向空氣供給路31、33供給空氣而使支承構件26、27以支承軸221、231為中心轉動,從而使上框22、23打開。操作者能夠使用操作部2輸入使上框22、23進行開閉的指示。在上框22,23閉合時,上框22、23能夠朝向旋轉中心(軸線X)按壓縫制對象物W。氣泵選擇性地向空氣供給路31?34供給空氣。支承部35支承空氣供給路31?34。支承部35固定于后述的連接構件57的上方。壓腳25通過自上方壓住配置于縫制對象物W上方的裝飾物(例如標簽),而防止裝飾物向上方脫離。壓腳25為具有沿著筒型機座部11的外周面延伸的曲面的板狀構件。壓腳25在上表面以翻轉曲柄251的一端部能轉動的方式支承翻轉曲柄251的該一端部。翻轉曲柄251在俯視狀態(tài)下呈大致C字狀,其前后方向兩端部能夠以朝向前后方向的軸(省略圖示)為中心轉動。翻轉曲柄251的一端部支承于壓腳25,另一端部借助支承構件(省略圖示)與支承部35相連接。翻轉曲柄251在縫制壓腳25附近的部分時不與機針16發(fā)生干擾。圓筒直線運動軸承機構50能夠沿前后方向進行直線運動,且能夠以軸線X為中心進行旋轉運動。如圖3和圖5所示,圓筒直線運動軸承機構50具有旋轉軸51和連接構件57。旋轉軸51沿前后方向延伸。如圖6所示,旋轉軸51為筒狀的花鍵軸。下軸40從旋轉軸51的內周面59的內側穿過。旋轉軸51在外周面60具有多個槽部61。各槽部61沿前后方向延伸。如圖3所示,軸承91、94支承下軸40。軸承92、93支承旋轉軸51。軸承91、92處于筒型機座部11內。軸承93、94處于機座部10內。
[0022]如圖6所示,連接構件57為主視狀態(tài)下呈圓筒狀的筒體。如圖5所示,連接構件57自前方起依次具有筒部53、凸緣部54、槽部56和凸緣部55。凸緣部54、55是在筒部53的后部,其外周端自筒部53的外周面朝徑向外側突出的部位。槽部56是處于凸緣部54、55之間,且其自凸緣部54、55的外周端朝徑向內側凹進的部位。槽部56的半徑大于筒部53的半徑。連接構件57以能夠沿旋轉軸51的軸向(軸線X的延伸方向)移動且不能相對于旋轉軸51旋轉的方式被支承于旋轉軸51。具體而言,如圖6所示,連接構件57的內周面62具有多個槽部63。各槽部63沿前后方向延伸。槽部63與旋轉軸51的槽部61相對。鋼球58配置于旋轉軸51的槽部61和連接構件57的槽部63之間。如圖3所示,在同一槽部61、63之間沿前后方向配置有多個鋼球58。鋼球58能在槽部61、63之間滾動。因此,連接構件57能夠相對于旋轉軸51沿前后方向移動。鋼球58和槽部61、63限制連接構件57相對于旋轉軸51旋轉。因此,連接構件57不能相對于旋轉軸51旋轉。
[0023]如圖3所示,連接構件57的外周面64與保持框20的下框21相連接。連接構件57的外周面64與按壓構件30的支承部35相連接。因此,連接構件57借助按壓構件30與上框22、23相連接。后述的旋轉機構70使旋轉軸51旋轉。連接構件57由于不能相對于旋轉軸51旋轉,因此與旋轉軸51 —同旋轉。因此,保持框20伴隨旋轉軸51的旋轉而以與下軸40的旋轉中心(軸線X)相同的旋轉中心被驅動旋轉。旋轉機構70借助旋轉軸51使連接構件57以軸線X為中心進行旋轉。如圖1和圖5所示,旋轉機構70具有皮帶73、電動機74和滑輪71、72。滑輪71設于旋轉軸51的后端附近。如圖1所示,滑輪72設于電動機74的輸出軸,處于滑輪71的左方。皮帶73張設于滑輪71、72之間。電動機74設于機座部10的位于旋轉軸51后端左方的部分,驅動滑輪72旋轉?;?2的旋轉借助皮帶73驅動滑輪71旋轉?;?1與旋轉軸51—同旋轉。旋轉機構70驅動電動機74,借助保持框20沿左右方向旋轉移送縫制對象物。
[0024]如圖5所示,前后移動機構80具有板81、驅動軸82、齒輪84和電動機85。如圖7所示,板81為主視狀態(tài)下呈倒U字狀的板。板81的下部為圓弧狀或U字狀的凹部87。凹部87嵌于連接構件57的槽部56。凹部87的圓弧的直徑小于連接構件57的凸緣部54、55的外徑。板81在上部具有孔86。驅動軸82穿過孔86而固定于板81。驅動軸82與旋轉軸51平行地沿前后方向延伸,在旋轉軸51的上方被支承于支柱部12。驅動軸82在后側上表面具有齒部83。齒部83與齒輪84嚙合。齒輪84設于電動機85的輸出軸。電動機85設于支柱部12內部的位于驅動軸82左方的部分,驅動齒輪84旋轉。電動機85的輸出軸沿著與驅動軸82正交的方向延伸。驅動軸82伴隨齒輪84的旋轉驅動而沿前后方向移動。連接構件57伴隨驅動軸82的前后方向的移動而與板81 —同沿前后方向移動。前后移動機構80通過使連接構件57相對于旋轉軸51沿旋轉軸51的軸向移動,而沿前后方向輸送保持框20所保持的縫制對象物。由于僅將板81的凹部87嵌于連接構件57的槽部56,因此板81不與連接構件57的伴隨旋轉軸51的旋轉的旋轉發(fā)生干擾。
[0025]說明縫紉機I在縫制對象物上形成針跡的方法。操作者操作操作部2而使保持框20的上框22、23打開。操作者將縫制對象物配置于下框21上,操作操作部2而使保持框20的上框22、23閉合。操作者操作操作部2而輸入縫制速度、縫制對象物的輸送方向和輸送量的指示。縫紉機I借助縫紉機電動機(省略圖示)的驅動而驅動主軸(省略圖示)旋轉,從而控制針桿15的上下運動和梭子18的旋轉或擺動。縫紉機I與主軸的旋轉驅動同步地驅動電動機74、85,從而向操作者所指示的方向(前后方向或左右方向)輸送縫制對象物。縫紉機I根據(jù)操作者的指示依次在縫制對象物上形成針跡。縫紉機I也可以根據(jù)縫制數(shù)據(jù)形成針跡。縫紉機I的存儲部存儲有縫制數(shù)據(jù)。縫制數(shù)據(jù)包括縫制速度、縫制對象物的輸送方向和輸送量的指示。
[0026]如圖5所示,梭子機構19的旋轉中心與下軸40的旋轉中心相同。不論縫紉機I的結構如何圖2所示的自梭子機構19的旋轉中心到針板28的距離Rl都是基本相同的。因此,保持框20的轉動半徑R2在保持框20以與下軸40相同的旋轉中心進行旋轉時最小。保持框20的旋轉中心與下軸40的旋轉中心相同,亦為軸線X。即,距離Rl與保持框20的轉動半徑R2是大致相同的。由于保持框20的轉動半徑小于以往,因此,保持框20所能保持的筒狀縫制對象物的直徑小于以往的撐布裝置所能保持的筒狀縫制對象物的直徑。因此,縫紉機I能夠在具有小于以往的直徑的筒狀縫制對象物上形成針跡??p紉機I具有前后移動機構80。因此,縫紉機I不僅能沿旋轉軸51的旋轉方向形成針跡,還能沿旋轉軸51的軸向形成針跡。保持框20用下框21和上框22、23夾持縫制對象物。按壓構件30能夠朝保持框20的旋轉中心按壓上框22、23??p紉機I能夠以比較簡單的結構沿著以下軸40的旋轉中心(軸線X)為中心的筒狀曲面保持縫制對象物??p紉機I能夠讓按壓構件30用下框21和上框22、23夾持縫制對象物,并在用按壓構件30加以按壓的狀態(tài)下,在開口部24的內側形成針跡。[0027]保持框20和按壓構件30相當于本實用新型的保持部。下框21相當于本實用新型的支承部。上框22、23,支承構件26、27以及按壓構件30相當于本實用新型的按壓部。上框22、23相當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對壓框。旋轉機構70相當于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移動部。連接構件57相當于本實用新型的連接部。槽部63相當于本實用新型的連接部側槽部。槽部61相當于本實用新型的軸部側槽部。前后移動機構80相當于本實用新型的第二移動部。齒部83、齒輪84以及電動機85相當于本實用新型的驅動部。
[0028]本實用新型可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主旨的范圍內進行各種更改。筒型機座部11的形狀可以適當更改。筒型機座部11的主視形狀只要是保持框20能被旋轉驅動的形狀即可。筒型機座部11的主視形狀也可以是比較接近正圓的橢圓、多邊形。筒型機座部11的形狀也可以是沿著以軸線X為中心的圓筒曲面延伸的主視半圓狀??p紉機I可以省略壓腳25、翻轉曲柄251。
[0029]縫紉機I也可以不具有前后移動機構80而僅具有旋轉機構70,能夠僅沿左右方向旋轉移送縫制對象物。此時的旋轉軸51可以不是花鍵軸,連接構件57可以與旋轉軸51 —體。旋轉軸51也可以直接與保持框20相連接。旋轉機構70和前后移動機構80的結構可以適當更改。連接構件57可以具有一個凸緣部。此時,可以具有配置于前后移動凸緣部的前后的兩塊板81。槽部56的半徑可以小于或等于筒部53的半徑。
[0030]縫紉機I的保持框20的結構、形狀可以適當更改。保持框20的開口部24 (參照圖4)的形狀例如也可以是圓狀、橢圓狀等。保持框20的上框22、23也可以是一體的。
[0031]按壓構件30也可以是液壓缸、電動缸、電磁元件等致動器。按壓構件30可以適當省略??p紉機I也可以在上框22、23和下框21上分別設置互相吸引的磁體,利用磁力朝向保持框20的旋轉中心按壓上框22、23。保持框20也可以具有用螺釘?shù)瘸S線X調緊上框的調整機構。操作者可以通過調整調整機構而朝保持框的旋轉中心按壓上框。
【權利要求】
1.一種縫紉機(I),其具有: 機座部(10); 筒型機座部(11),其位于上述機座部的一側; 支柱部(12),其自上述機座部的另一側朝垂直上方延伸; 機臂部(13),其自上述支柱部的上端與上述機座部和上述筒型機座部平行地延伸; 針板(28),其設于上述筒型機座部,且具有能夠供機針(16)穿過的容針孔(17); 梭子機構(19),其設于上述針板的下方,且用于使梭子(18)旋轉或擺動;以及 下軸(40 ),其設于上述筒型機座部內,且用于驅動上述梭子機構; 上述梭子機構的旋轉中心與上述下軸的旋轉中心相同,該縫紉機的特征在于, 上述針板具有沿著上述筒型機座部的外周面延伸的曲面; 該縫紉機具有: 保持部(20、30),其具有沿著以上述下軸的旋轉中心為中心的筒狀曲面延伸的形狀,且用于在上述針板上保持縫制對象物; 旋轉軸(51),其與上述保持部相連接,用于使上述保持部旋轉;以及第一移動部(70),其用于使上述旋轉軸旋轉而輸送上述保持部所保持的縫制對象物;上述下軸從上述旋轉軸的內周面(59)的內側穿過,且上述旋轉軸以與該下軸的旋轉中心相同的旋轉中心旋轉。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該縫紉機具有: 連接部(57),其與上述保持部相連接,以能夠沿上述旋轉軸的軸向移動且不能相對于上述旋轉軸旋轉的方式被支承于上述旋轉軸;以及 第二移動部(80),其用于使上述連接部沿上述旋轉軸的軸向移動而輸送上述保持部所保持的縫制對象物。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保持部具有: 支承部(21),其具有沿著上述筒狀曲面延伸的形狀,且具有能夠供機針穿過的開口部(24);以及 按壓部(22、23、26、27、30),其能夠朝上述保持部的旋轉中心按壓已配置于上述支承部上的縫制對象物。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保持部具有: 支承部(21),其具有沿著上述筒狀曲面延伸的形狀,且具有能夠供機針穿過的開口部(24);以及 按壓部(22、23、26、27、30),其能夠朝上述保持部的旋轉中心按壓已配置于上述支承部上的縫制對象物。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旋轉軸在外周面(60)具有沿著軸向延伸的多個軸部側槽部(61); 上述連接部在內周面(62)具有沿著軸向延伸且與上述軸部側槽部相對的多個連接部側槽部(63);在上述軸部側槽部和上述連接部側槽部之間配置有鋼球(58)。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旋轉軸在外周面(60)具有沿著軸向延伸的多個軸部側槽部(61); 上述連接部在內周面(62)具有沿著軸向延伸且與上述軸部側槽部相對的多個連接部側槽部(63); 在上述軸部側槽部和上述連接部側槽部之間配置有鋼球(58)。
7.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5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連接部具有: 圓筒狀的筒部(53); 一對凸緣部(54、55),它們自上述筒部的外周面向徑向外側突出;以及 槽部(56),其設于上述一對凸緣部之間,自上述一對凸緣部的外周端朝徑向內側凹進; 上述第二移動部具有: 板(81),其具有嵌于上述槽部且圓弧的直徑小于上述一對凸緣部的外徑的圓弧狀或U字狀的凹部(87); 驅動軸(82),其固定于上述板,與上述旋轉軸的軸向平行地延伸;以及驅動部(83、84、85),其用于驅動上述驅動軸而使上述連接部與上述板一同沿上述旋轉軸的軸向移動。
8.根據(jù)權利要求4或6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連接部具有: 圓筒狀的筒部(53); 一對凸緣部(54、55),它們自上述筒部的外周面向徑向外側突出;以及 槽部(56),其設于上述一對凸緣部之間,自上述一對凸緣部的外周端朝徑向內側凹進; 上述第二移動部具有: 板(81),其具有嵌于上述槽部且圓弧的直徑小于上述一對凸緣部的外徑的圓弧狀或U字狀的凹部(87); 驅動軸(82),其固定于上述板,與上述旋轉軸的軸向平行地延伸;以及驅動部(83、84、85),其用于驅動上述驅動軸而使上述連接部與上述板一同沿上述旋轉軸的軸向移動。
9.根據(jù)權利要求3、4、6中任一項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按壓部具有: 一對壓框(22、23),它們具有將沿著上述支承部延伸的形狀的框一分為二而成的形狀; 一對支承構件(26、27),它們以上述一對壓框能在離開上述支承部的打開狀態(tài)和與上述支承部重疊而壓住縫制對象物的閉合狀態(tài)之間開閉的方式分別支承上述一對壓框;以及按壓構件(30),其與上述一對支承構件相連接,用于使上述一對壓框開閉。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按壓部具有:一對壓框(22、23),它們具有將沿著上述支承部延伸的形狀的框一分為二而成的形狀; 一對支承構件(26、27),它們以上述一對壓框能在離開上述支承部的打開狀態(tài)和與上述支承部重疊而壓住縫制對象物的閉合狀態(tài)之間開閉的方式分別支承上述一對壓框;以及按壓構件(30),其與上述一對 支承構件相連接,用于使上述一對壓框開閉。
【文檔編號】D05B73/12GK203475106SQ201320538062
【公開日】2014年3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8月31日
【發(fā)明者】田川祐二, 數(shù)野良一 申請人:兄弟工業(yè)株式會社, 哈姆斯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