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玻璃酒瓶和模制玻璃酒瓶的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公開涉及模制玻璃酒瓶,且更具體地涉及模制用于Stelvin型螺紋蓋或軟木塞型柱塞蓋的玻璃瓶,其具有相同瓶主體,但是具有不同的瓶口(neck finish),用于接收相應(yīng)蓋。
背景技術(shù):
玻璃瓶,包括玻璃酒瓶,通常以兩級操作模制,其中,在坯體或型坯級,從熱玻璃料滴模制型坯,在模制或吹塑級,然后從型坯模制容器主體。容器瓶口在坯體級成型為最終配置,容器主體和頸部在模制級再次成型。兩級制造操作通常是壓-吹操作(其中,型坯通過使用施壓柱塞在坯體模具中加壓料滴形成)或吹-吹操作(其中,玻璃料滴被吹塑成坯體模具的配置)。具有完成瓶口的型坯輸送給吹塑模具,用于最終吹塑,其中,型坯的中間或臨時 主體被吹塑成瓶的最終頸部和主體。US 4362544包括壓-吹和吹-吹玻璃器具成型過程的現(xiàn)有技術(shù)背景討論,且還討論適合用于任一過程的電動氣動成型機。該專利的公開內(nèi)容通過參考引入。玻璃酒瓶通常被制造成接收軟木塞型柱塞蓋或Stelvin型螺紋蓋。Stelvin型螺紋蓋通常具有帶內(nèi)螺紋的金屬外殼和可以緊密卷曲到容器頸部的長裙部,以模擬覆蓋軟木塞的箔。將常規(guī)玻璃器具制造機從制造具有一種類型的瓶口的瓶轉(zhuǎn)換為制造具有另一種類型的瓶口的瓶是費力的過程,需要既在坯體級改變頸環(huán)以模制瓶口又在吹塑級改變模具以模制容器主體和頸部。本公開的總體目的在于提供模制玻璃酒瓶的方法、以及通過這種方法制造的玻璃酒瓶,其簡化在Stelvin型和軟木塞型酒瓶之間轉(zhuǎn)換的過程。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公開實現(xiàn)了能夠彼此獨立或組合實施的多種方面。簡而言之,本公開的構(gòu)思在于提供一種適合于成型具有適用于Stelvin型螺紋蓋或軟木塞型柱塞蓋的頸部(和主體)配置的瓶的模制級的吹塑模具。在坯體級,采用不同的頸環(huán)模具,用于模制期望Stelvin型或軟木塞型瓶口配置,但是在模制級,用于瓶的主體和頸部的模具保持相同。這極大地利于在Stelvin型和軟木塞型瓶之間的生產(chǎn)線轉(zhuǎn)換。根據(jù)本公開的一個方面,一種模制適用于軟木塞型柱塞蓋和Stelvin型螺紋蓋中的一個而不是兩者的酒瓶的方法,包括成型玻璃型坯,所述玻璃型坯具有臨時主體和完成瓶口,所述完成瓶口定輪廓用于接收軟木塞型柱塞蓋和Stelvin型螺紋蓋中的任一個而不是兩者。所述玻璃型坯輸送到模制級,型坯的臨時主體在模制級被吹塑模制,以形成具有聯(lián)接到瓶口的頸部的玻璃瓶。對于兩個瓶口幾何形狀,靠近所述瓶口的頸部具有適用于接收Stelvin型螺紋蓋的外部(L和K)尺寸和適用于接收軟木塞型柱塞蓋的圓柱形內(nèi)部兩者。
本公開及其另外的目標(biāo)、特征、優(yōu)點和方面可以根據(jù)以下的說明、所附權(quán)利要求和附圖得到更好的理解,在附圖中
圖I是根據(jù)本公開的示例性實施例的適用于接收StelVin型螺紋蓋的玻璃酒瓶的正視
圖2是基本上沿圖I的線2-2截取的部分截面 圖3是根據(jù)本公開的另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適用于接收軟木塞型柱塞蓋的玻璃酒瓶的正視 圖4是基本上沿圖3的線4-4截取的部分截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I和2圖示玻璃酒瓶20,具有主體22、瓶口 24以及在瓶口和主體之間延伸的頸·部26。瓶口 24適用于Stelvin型螺紋蓋,且包括一個或多個外螺紋部段28。頸部和瓶口的關(guān)鍵尺寸包括從瓶口的頂表面到頸部中的寬部位的L尺寸和跨過頸部中的寬部位的K直徑。(標(biāo)號“L”和“K”是玻璃容器行業(yè)中的標(biāo)準(zhǔn)標(biāo)號。)K尺寸跨過頸部的Stelvin型蓋的裙部卷曲的部分。瓶20還具有在瓶口頂表面和容器基部之間的總高度28。瓶口 24具有圓柱形內(nèi)直徑D。圖3 — 4圖示了軟木塞型玻璃酒瓶30,具有與圖I 一 2的瓶20相同的主體22和頸部26。瓶30的瓶口 32包括用于由壓塞器握持的外部肩部34和用于接收軟木塞型柱塞蓋的內(nèi)直徑D。直徑D延伸進入瓶口和頸部至少距離C,該距離C有時稱為“軟木塞規(guī)格”。包括頸部26和瓶口 32的瓶30具有與圖I 一 2的瓶20相同的尺寸L、K和D。由于瓶口 32的較小高度,瓶30的總高度36通常稍小于瓶20的高度28。因而,通過簡單地改變在坯體級模制瓶口的頸環(huán)同時保留模制級的吹塑模具不變,玻璃器具機可以從一個瓶20或30重構(gòu)為另一個。因此,已經(jīng)公開了完全滿足前述所有目的和目標(biāo)的制造玻璃酒瓶的方法和得到的瓶。本公開結(jié)合示范性實施例而給出,并且已經(jīng)介紹了多種修改和變型。其他的修改和變型可由本領(lǐng)域普通技術(shù)人員在研讀上述說明內(nèi)容之后自行得出。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模制適用于軟木塞型柱塞蓋和Stelvin型螺紋蓋中的一個而不是兩者的玻璃酒瓶(20或30)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Ca)成型玻璃型坯,所述玻璃型坯具有臨時主體和完成瓶口(24或32),所述完成瓶口定輪廓用于接收軟木塞型柱塞蓋(26)和Stelvin型螺紋蓋中的任一個而不是兩者, (b)將所述步驟(a)中成型的玻璃型坯輸送到模制級,以及然后 (c)在所述模制級吹塑模制型坯的臨時主體,以形成具有聯(lián)接到所述瓶口的頸部的玻璃瓶,靠近所述瓶口的所述頸部具有適用于接收Stelvin型螺紋蓋的外部(L和K)尺寸和適用于接收軟木塞型柱塞蓋的圓柱形內(nèi)部兩者。
2.一種制造玻璃酒瓶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提供玻璃制造機器,具有坯體級和模制級,所述坯體級用于制造型坯,所述型坯具有用于接收軟木塞型柱塞蓋和Stelvin型螺紋蓋中的一個而不是兩者的瓶口(24或32),所述模制級用于將所述型坯吹塑成具有由頸部(26)聯(lián)接到所述瓶口的主體(22)的酒瓶(20或 30), (b)使用所述步驟(a)中提供的所述機器成型玻璃酒瓶, (c )改型所述機器以具有坯體級和模制級,所述坯體級用于制造型坯,所述型坯具有用于接收所述軟木塞型柱塞蓋和所述Stelvin型螺紋蓋中的另一個的瓶口(24或32),所述模制級用于將所述型坯吹塑成具有所述另一瓶口以及相同主體(22)和頸部(26)的酒瓶(20或30),以及 Cd)使用所述步驟(c)中改型的所述機器成型玻璃酒瓶。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I或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制造的玻璃酒瓶。
4.一種玻璃酒瓶(20或30 ),包括主體(22 ),所述主體(22 )具有聯(lián)接到瓶口( 24或32 )的頸部(26),所述瓶口具有用于接收Stelvin型螺紋蓋的外螺紋或者用于通過軟木塞型柱塞蓋施壓器聯(lián)接的外部肩部,所述頸部具有靠近所述瓶口的用于接收Stelvin型螺紋蓋的外部(L和K)尺寸和用于接收軟木塞型柱塞蓋的圓柱形內(nèi)部通道兩者。
全文摘要
一種模制適用于軟木塞型柱塞蓋和Stelvin型螺紋蓋中的一個而不是兩者的酒瓶的方法,包括成型玻璃型坯,所述玻璃型坯具有臨時主體和完成瓶口(24或32),所述完成瓶口定輪廓用于接收軟木塞型柱塞蓋或Stelvin型螺紋蓋。所述玻璃型坯輸送到模制級,型坯的臨時主體在模制級被吹塑模制,以形成具有聯(lián)接到瓶口的頸部(26)的玻璃容器。對于兩個瓶口幾何形狀,靠近所述瓶口的頸部具有適用于接收Stelvin型螺紋蓋的外部(L和K)尺寸和適用于接收軟木塞型柱塞蓋的圓柱形內(nèi)部兩者。
文檔編號C03B9/34GK102958852SQ201180032438
公開日2013年3月6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16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0年6月29日
發(fā)明者J.D.內(nèi)米爾 申請人:歐文斯-布洛克威玻璃容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