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警戒帶支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新型警戒帶支架,特別是一種現(xiàn)場快速布置、維護、警戒隔離裝置,屬于警安器材裝備【技術領域】,包括外殼、電子閃光棒、支腳、支柱、電源、和控制總成,電子閃光棒活動安裝在外殼頂端,電源固定在電子閃光棒里為其供電,支腳收藏在外殼里,支柱安裝在控制總成里,控制總成里固定安裝有支腳鎖定開關和支柱鎖定孔,支腳通過支腳鎖定開關與控制總成固定連接,本發(fā)明在于提供一種新型警戒帶支架的技術方案,通過其可以快速布置警戒帶,并且維護方便在白天和夜晚使用警示效果強。
【專利說明】新型警戒帶支架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新型警戒帶支架,特別是一種現(xiàn)場快速布置、維護、警戒隔離裝置,屬于警安器材裝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警戒帶廣泛用于施工、電力檢修、路政、環(huán)保、危險、交通事故、突發(fā)事件地段的快速臨時隔離,市場上現(xiàn)有的警戒帶支架,攜帶、使用都不方便,并且在夜晚警示效果差。
【發(fā)明內容】
[0003]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警戒帶支架的技術方案,通過其可以快速布置警戒隔離帶,并且維護方便在白天和夜晚使用警示效果強。
[0004]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是采取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0005]一種新型警戒帶支架,包括外殼、電子閃光棒、警戒帶插槽、支腳、支柱、電源、和控制總成,電子閃光棒活動安裝在外殼頂端,電源固定在電子閃光棒里為其供電,外殼的上端有警戒帶插槽,支腳收藏在外殼里,支柱安裝在控制總成里,控制總成里固定安裝有支腳鎖定開關和支柱鎖定孔,支腳通過支腳鎖定開關與控制總成固定連接。
[0006]而且,所述的電子閃光棒包括閃燈控制器、防倒報警器、電源和定位鍵。
[0007]而且,所述的防倒報警器包括角度感應控制器、防倒報警器總開關和蜂鳴器。
[0008]而且,所述的防倒報警器在新型警戒帶支架倒下或傾斜大于30角度時可以自動報警并且通過蜂鳴器以聲音的形式發(fā)出。
[0009]而且,所述的閃燈控制器包括LED燈和閃燈開關。
[0010]而且,所述的支腳有2支,可以通過控制總成下端的2條定位卡槽,在控制總成下
端呈“ + ”形展開。
[0011]而且,所述的支柱上固定安裝有定位銷。
[0012]而且,所述的支腳上有支腳鎖定孔。
[0013]而且,所述的支腳鎖定開關是通過支腳上的支腳鎖定孔來鎖定支腳。
[0014]而且,所述的電子閃光棒是通過定位鍵活動安裝在外殼上的。
[0015]而且,所述的電源為4.5V可充電鋰電池。
[0016]LED燈、閃燈開關與閃燈控制器固定連接,蜂鳴器、防倒報警器總開關與防倒報警器固定連接,閃燈控制器、防倒報警器和電源固定安裝在電子閃光棒里,電子閃光棒上固定安裝有定位鍵,通過定位鍵和外殼頂端的定位孔可以固定安裝在外殼頂端,在需要的時候可以取下當指揮棒使用;電源連接到閃燈控制器和防倒報警器上為其供電;外殼的頂端電子閃光棒的下方設置有警戒帶插槽;支腳鎖定開關、支柱鎖定孔安裝在控制總成內,并且支腳鎖定開關在外力的作用下可以在控制總成內滑動;控制總成固定在外殼底端;支腳有2支分別收藏在外殼中;支柱通過控制總成上的支柱鎖定孔,并且可以在支柱鎖定孔中在轉動,在定位銷的作用下鎖定在支柱鎖定孔中。[0017]本發(fā)明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是:
[0018]使用該新型警戒帶支架時,不僅可以方便地快速展開警戒帶而且與電子閃光棒和防倒報警器同時使用可以更有效起到警示、防護的作用。該新型警戒隔離帶支架具有二種實施方案即支腳固定方案和支柱固定方案。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圖1-6為本發(fā)明結構圖。
[0020]圖7-9為本發(fā)明型第一實施例。
[0021]圖10-12為本發(fā)明型第二實施例。
[0022]圖13為本發(fā)明的電路連接圖。
[0023]圖中:1_外殼、2-電子閃光棒、3-警戒帶插槽、4-控制總成、5-支柱、6-閃燈開關、7-防倒報警器總開關、8-支腳、9-支腳、10-電源、11-閃燈控制器、12-防倒報警器、13-定位銷、14-支腳鎖定開關、15-LED燈、16-支腳鎖定孔、17-鎖定凹槽、18-鎖定凹槽、19-支柱鎖定孔、20-彈簧、21-定位卡槽、22-定位卡槽、23-定位鍵、24-定位孔。
【具體實施方式】
[0024]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說明:
[0025]一種新型警戒帶支架,如圖1-6所示,包括外殼1、電子閃光棒2、警戒帶插槽3、控制總成4、支柱5、閃燈開關6、防倒報警器總開關7、支腳8、支腳9、電源10、閃燈控制器11、防倒報警器12、定位銷13、支腳鎖定開關14、LED燈15、支腳鎖定孔16、定位凹槽17、定位凹槽18、支柱鎖定孔19、彈簧20、定位卡槽21、定位卡槽22、定位鍵23、定位孔24 ;其中、固定安裝有閃燈控制器11、防倒報警器12、電源10和定位鍵23的電子閃光棒2通過定位鍵23和外殼I頂端的定位孔24固定安裝在外殼I頂端,電源10連接到閃燈控制器11和防倒報警器12上并且采用4.5V鋰電池為其供電,LED燈15、閃燈開關6與閃燈控制器11固定連接,蜂鳴器、防倒報警器總開關7與防倒報警器12固定連接,電子閃光棒2開啟與關閉由閃燈開關6控制,防倒報警器12的開啟與關閉由防倒報警器總開關7和角度感應控制器根據移動警戒隔離帶支架豎立角度變化來控制,并且通過蜂鳴器以聲音的方式體現(xiàn)出來;夕卜殼I的頂端電子閃光棒2的下方設置有警戒帶插槽3,其作用是固定警戒帶;控制總成4內安裝有支柱鎖定孔19和支腳鎖定開關14,支腳鎖定開關14在外力作用下可以在控制總成4內滑動,其作用是控制支腳8、支腳9固定在外殼I的底端,支腳鎖定開關14與控制總成4之間安裝有彈簧20,其作用是利用彈簧的回彈力使其更牢固地鎖定支腳8 ;在控制總成4的下端留有定位卡槽21和定位卡槽22 ;支腳9上有定位凹槽18、支腳8上有定位凹槽17,支腳9通過定位凹槽18與支腳8上定位凹槽17呈“ + ”形相互鎖定,支腳8上留有支腳鎖定孔16,支腳8插入定位卡槽21并且支腳鎖定開關14通過支腳8上留有的支腳鎖定孔16鎖定支腳8 ;安裝有定位銷13的支柱5通過控制總成4上的支柱鎖定孔19固定在自動控制總成4上。
[0026]在圖7-9所示第一實施例即支腳固定方案是:
[0027]在需要使用新型警戒帶支架時,按下定位鍵23取下電子閃光棒2,從外殼I中取出支腳8和支腳9,再將電子閃光棒2通過定位鍵23和外殼I頂端的定位孔24固定在外殼I的頂端,根據需要打開閃燈開關6和防倒報警器總開關7啟動電子閃光棒2和防倒報警器
12,支腳8和支腳9通過定位凹槽17、定位凹槽18呈“ + ”形展開(如圖7),支腳9插人定位卡槽22、支腳8插人定位卡槽21并且支腳鎖定開關14通過支腳8上的支腳鎖定孔16鎖定支腳8,使支腳8與支腳9呈“ + ”形固定在外殼I底端的控制總成4上,從而使新型警戒帶支架平穩(wěn)地豎立。而需要回收新型警戒帶支架時,只需按下支腳鎖定開關14使支腳鎖定開關14松開支腳8上的支腳鎖定孔16,就可以取下支腳8和支腳9,按下定位鍵23取下電子閃光棒2,將支腳8和支腳9裝入外殼I中即可以完成回收。
[0028] 在圖10-12所示第二實施例即支柱固定方案是:在遇到不平的路面和斜坡,無法使用支腳5時,根據需要打開閃燈開關6和防倒報警器總開關7啟動電子閃光棒2和防倒報警器12,轉動外殼I底部的支柱5、帶動固定在支柱5上的定位銷13 —起支柱鎖定孔19里轉動并脫離控制總成4,將脫離后的支柱5轉換另一端插入到鎖定孔19里,并且在支柱鎖定孔19里面帶動固定在支柱5上的定位銷13轉動,并在定位銷13的作用下將支柱5鎖定在支柱鎖定孔19里,這樣,就可以將新型警戒帶支架通過支柱5插入地面或物體里面,從而固定新型警戒帶支架。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型警戒帶支架,包括外殼、電子閃光棒、警戒帶插槽、支腳、支柱、電源、和控制總成,電子閃光棒活動安裝在外殼頂端,電源固定在電子閃光棒里為其供電,外殼的上端有警戒帶插槽,支腳收藏在外殼里,支柱安裝在控制總成里,控制總成里固定安裝有支腳鎖定開關和支柱鎖定孔,支腳通過支腳鎖定開關與控制總成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警戒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子閃光棒包括閃燈控制器、防倒報警器、電源和定位鍵。
3.根據權利要求I至2所述的新型警戒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倒報警器包括角度感應控制器、防倒報警器總開關和蜂鳴器。
4.根據權利要求I至3所述的新型警戒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倒報警器在新型警戒帶支架倒下或傾斜大于30角度時可以自動報警并且通過蜂鳴器以聲音的形式發(fā)出。
5.根據權利要求I至3所述的新型警戒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閃燈控制器包括LED燈和閃燈開關。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警戒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腳有2支,可以通過控制總成下端的2條定位卡槽,在控制總成下端呈“ + ”形展開。
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警戒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柱上固定安裝有定位銷。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警戒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腳上有支腳鎖定孔。
9.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警戒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腳鎖定開關是通過支腳上的支腳鎖定孔來鎖定支腳。
10.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警戒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子閃光棒是活動安裝在外殼上的。
11.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新型警戒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源為4.5V可充電鋰電池。
【文檔編號】E04H17/00GK103573016SQ201210291186
【公開日】2014年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8月11日
【發(fā)明者】周成生, 周德榮 申請人:周成生, 周德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