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互相連接的兩個抽屜的家具抽拉單元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包括互相連接的兩個抽屜(2’、2”)的家具抽拉單元(1)。兩個抽屜(2’、2”)在附接到所述家具抽拉單元(1)的側部的軌道(5’、5”)上被引導?;ハ噙B接的兩個抽屜(2’、2”)連接到共同的前部(3)。每個抽屜(2’、2”)均具有自身的后板(7’、7”)。桿(4)在鄰近相應的后板(7’、7”)的位置處與所述共同的前部(3)相反地安裝到所述兩個抽屜(2’、2”)中的每個抽屜。桿(4)將兩個抽屜(2’、2”)連接到彼此。
【專利說明】
包括互相連接的兩個抽屜的家具抽拉單元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包括互相連接的兩個抽屜的家具抽拉單元。
【背景技術】
[0002]將家具抽拉單元中的兩個抽屜彼此互相連接是先前已知的。這種抽屜通常通過共同的前側和共同的后側連接。在拉出位置,這兩個抽屜可以從任意側使用。
[0003]例如,在廚房家具抽拉單元中,每個單獨的抽屜通常在安置于抽屜的側部處的兩個軌道上運行和引導。特別是對于具有相對較小寬度的家具抽拉單元,已經(jīng)表明通過如上所述那樣將兩個抽屜互相連接能夠在每個抽屜處具有僅僅一個軌道。這兩個軌道中的一個軌道可以安置成更靠近家具抽拉單元的一側,并且另一軌道安置成更靠近家具抽拉單元的另一側。因此,這兩個軌道可以說成是以對角的方式安置的,即,這兩個軌道安置在家具抽拉單元的假想豎向中心線的相反側。為了能夠使用僅僅兩個軌道,這兩個抽屜需要在前側和后側都連接到彼此,以獲得這兩個抽屜的足夠的穩(wěn)定性。
【實用新型內容】
[0004]在不同的國家,家具抽拉單元--諸如例如廚房櫥柜家具抽拉單元--可以具有不同的高度和寬度,所述高度和寬度對于特定的國家而言或多或少被單獨地標準化。因此,廚房櫥柜家具抽拉單元必須適合于相應國家的高度和寬度。家具抽拉單元的內部也可以根據(jù)家具抽拉單元的預期用途來改變。例如,家具中的抽屜的數(shù)目和尺寸可以根據(jù)預期的用途來改變。優(yōu)選地,在家具抽拉單元中,第一抽屜豎向地布置在第二抽屜的上方。這提供良好的空間效率。
[0005]通過減少所需要的軌道的數(shù)目,降低了家具抽拉單元的成本。通過使用標準的抽屜模塊,與使用特別設計的抽屜的情況相比而言,進一步降低了成本,其中,所述標準抽屜模塊可以在許多不同的家具應用以及在若干不同的國家使用。如果能夠相對容易地使得家具抽拉單元適合于不同的標準以及不同的預期用途,則也是有益的。
[0006]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是,不管家具抽拉單元的尺寸如何,都能夠將標準的部件用于家具抽拉單元的雙連接抽屜。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該目的是通過如下方式實現(xiàn)的:桿在鄰近相應抽屜的后板的位置處安裝到各自具有自身后板的雙連接抽屜并且該桿將雙連接抽屜連接到彼此。這提供對雙連接抽屜的穩(wěn)定且有效的支承。
[0007]該桿可以包括兩個分開的桿部,這兩個分開的桿部可以以不同的相互位置連接到彼此。因此,由所述兩個分開的桿部形成的桿能夠被賦予適合于預期用途的不同長度。由此,兩個抽屜可以根據(jù)特定國家的標準、根據(jù)最終使用者的喜好等安置在不同的相互距離處,并且該桿仍然可以以穩(wěn)定的方式支承兩個抽屜。
[0008]當閱讀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詳細描述時,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目的和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將變得明顯。
【附圖說明】
[0009]將在下文中通過示例的方式并參考附圖描述本實用新型。在附圖中:
[0010]圖1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櫥柜家具抽拉單元的立體圖,并且為了圖示的目的移除了其中一部分;
[0011]圖2是圖1的家具抽拉單元的抽屜的局部立體圖;
[0012]圖3是示出了借助于桿連接兩個抽屜的立體圖;
[0013]圖4是圖3的桿的立體圖;
[0014]圖5是圖4的桿從相反側所取的立體圖;
[0015]圖6是圖4和圖5的桿的第一桿部的立體圖;以及
[0016]圖7是圖4和圖5的桿的第二桿部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本實用新型主要是為相對于其高度具有相對較小寬度的廚房櫥柜家具抽拉單元開發(fā)的。然而,本實用新型能夠用于不同類型的家具抽拉單元以及家具應用。
[0018]如在本說明書中使用的,表述“前”、“后”、“上”、“下”以及類似地表述是鑒于家具抽拉單元的通常布置而做出的。
[0019]圖1至圖3示出互相連接的兩個抽屜2’、2”安置在家具抽拉單元I內部的實施方式。上抽屜2’豎向地布置在下抽屜2”上方。每個抽屜2’、2”由附接到家具抽拉單元I的一側的單個軌道支承和引導。抽屜2’、2”緊固到家具抽拉單元I的共同的前部3。在相反側處,桿4安裝在兩個抽屜2、2’的后下部之間,從而將上抽屜2’連接到下抽屜2”。抽屜2’、2”分別由相應的單個軌道5’、5”支承和引導。如圖3最佳示出的,第一軌道5’連接到上抽屜2’的左下角,并且第二軌道5”連接到下抽屜2”的右下角。
[0020]回到圖1,示出了家具抽拉單元I是如何布置以借助于相應的固定板6安裝到櫥柜內部(未示出)的內側的,僅為上抽屜2’示出了固定板6。固定板6適合于安裝到櫥柜內部的內偵U,并且適合于如本身已知的那樣以滑動的方式與第一軌道5’配合?;瑒拥姆绞娇梢园ɑ瑒虞S承、輪子以及對于使得家具抽拉單元能夠相對于櫥柜移動而言本身已知的其他裝置。類似的固定板被布置用于安裝到櫥柜內部的相反內側,并且用于以滑動的方式與第二軌道5”配合。由于抽屜2’、2”分別借助于前部3和桿4連接到彼此,因而對于兩個抽屜2’、2”中的每個抽屜而言具有單個軌道5’、5”是足夠的。在該實施方式中,軌道5’、5”是以對角的方式設置的,即,軌道5’、5”設置在假想的豎向中心線的不同側。根據(jù)替代性實施方式,將兩個軌道設置成豎向地在彼此上方且每個抽屜仍有一個軌道也是可以的。
[0021]對于本實用新型而言,軌道5’、5”以及固定板6的確切形式并不重要,并且因此在本文中沒有進行大量描述。因此,具有兩個分開的抽屜2’、2”的家具抽拉單元I可以利用與對應的固定板6相配合的總共僅兩個軌道5’、5”而滑動到櫥柜中和滑動出櫥柜。
[0022]在該實施方式中,抽屜2’、2”在兩側打開,這使得能夠從任意側接近。
[0023]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每個抽屜2’、2”具有其自身的相應后板7’、7”,所述后板7’、7”覆蓋相應抽屜2’、2”的后端。在相應后板7’、7”的下邊緣處安置有相應的水平梁8’、8”。相應的水平梁8’、8”具有大致垂直于相應的軌道5’、5”的長度方向。相應的梁8’、8”的腹板從抽屜2’、2”向后突出,從而形成突起。
[0024]圖2示出了在梁8”的中間設置的開口9,并且在梁8’中設置有類似的開口。梁8’、8”以及相應的梁8’、8”的開口用于以將在下文中進一步討論的方式將桿4緊固到抽屜2’、2”,以使得抽屜2’、2”彼此支承。
[0025]圖4至圖7更詳細地示出適合于附接到抽屜2’、2”后部的桿4。桿4包括第一桿部10和第二桿部11。第二桿部11部分地接納在第一桿部10內側并且可以在不同的位置緊固到第一桿部10,以調節(jié)桿4的長度,從而使桿4可以適合于抽屜2’、2”之間的不同距離,這對于不同國家的不同標準和/或符合各最終使用者的喜好而言會是合適的。
[0026]如圖6最佳示出的,第一桿部10具有大致縱向的延伸部,所述大致縱向的延伸部具有主要部分12以及位于主要部分12的相反側的兩個折疊邊緣13。主要部分12在平面視圖中是矩形的,其具有兩個相對較長的側部和兩個相對較短的側部。折疊邊緣13沿相同的方向折疊并且基本上垂直于主要部分12。因此,主要部分12和兩個折疊邊緣13在橫截面上將形成U形形狀。第一桿部10的折疊邊緣13布置在主要部分的長側部處。折疊邊緣13沿著主要部分12的整個長度延伸。在主要部分12的短側部中的一個短側部處布置有連接部分14,而主要部分12的相反的短側部具有敞開端部。連接部分14用于連接到圖2所示的抽屜2’、2”中的一個抽屜的水平梁8’、8”?;氐綀D6,連接部分14在主要部分12的短端部處具有斜板15,所述斜板15沿與折疊邊緣13相反的方向指向。在斜板15的與主要部分12相反的端部處布置有具有大致U形截面的部分。U形部分的總體延伸方向橫向于第一桿部10的主要部分12的總體延伸方向。U形部分在斜板15的邊緣處具有U形部分的第一腿部16。第一腿部16之后是U形部分的底部17以及然后是U形部分的第二腿部18。斜板15的在U形部分處的邊緣比在第一桿部10的主要部分12處的邊緣更寬。U形部分的底部17大致垂直于U形部分的第一腿部16和第二腿部18。1]形部分的腿部16、18沿相同的方向指向并且沿與主要部分12的折疊邊緣13相反的方向指向。連接部14的任何部分均未設置在與第一桿部10的主要部分12相同的平面中。貫通開口 19設置在U形部分的底部17的大約中間處。
[0027]在主要部分12中,在沿著主要部分12的不同位置處設置有用于將第一桿部10和第二桿部11連接至彼此的至少兩個連接開口 20 ’、20”。所述連接開口 20 ’、20”橫向于主要部分12的總體延伸方向,并且連接開口20’、20”是貫通開口??蛇x地,在主要部分12中還具有另夕卜的橫向開口21’、21”,所述另外的開Π21’、21”比連接開Π20’、20”更小并且在連接第一桿部10和第二桿部11時被使用。所述另外的開口21’、21”也是貫通開口。
[0028]如圖7最佳所示的,第二桿部11具有大致縱向的延伸部,所述大致縱向的延伸部具有主要部分22和位于主要部分22的相反側的兩個折疊邊緣23。主要部分22在平面視圖中為矩形,其具有兩個相對較長的側部和兩個相對較短的側部。折疊邊緣23沿相同方向折疊并且大致垂直于主要部分22。因此,主要部分22和兩個折疊邊緣23在橫截面中將形成U形形狀。第二桿部11的折疊邊緣23設置在主要部分22的長側部處。折疊邊緣23沿著主要部分22的整個長度延伸。在主要部分22的短側部中的一個短側部處設置有連接部24,并且在主要部分22的相反的短側部處設置有為鉤部25形式的連接裝置。連接部24用于連接到如圖2和圖3所示的抽屜2’、2”中的一個抽屜的水平梁8’、8”。回到圖7,第二桿部12具有與第一桿部10的連接部14的形狀大體相同的形狀。連接部24在主要部分22的短端部處具有斜板26,所述斜板26沿與折疊邊緣23相反的方向指向。在斜板26的與主要部分22相反的端部處設置有具有大致U形橫截面的部分。U形部分的總體延伸方向橫向于桿部11的主要部分22的總體延伸方向。U形部分在斜板26的邊緣處具有U形部分的第一腿部27。第一腿部27之后是U形部分的底部28,以及然后是U形部分的第二腿部29。斜板26的在U形部分處的邊緣比在第二桿部11的主要部分22處的邊緣更寬。U形部分的底部28大致垂直于U形部分的第一腿部27和第二腿部29。1]形部分的腿部27、29沿相同的方向指向并且沿與主要部分22的折疊邊緣23相反的方向指向。連接部24的任何部分均未設置在與第二桿部11的主要部分22相同的平面中。貫通開口 30設置在U形部分的底部28的大致中間處。在主要部分22中設置有凸出部31,在圖7中示出了凸出部31至主要部分22的附接,并且在該實施方式中,主要部分22的腹板的一部分已經(jīng)被沖壓并且彎曲遠離主要部分22,以形成凸出部31。所述凸出部31從與主要部分22的具有折疊邊緣23的側部相反一一并且因此,與圖7所示的側部相反一一的側部凸出。所述凸出部31要被接納在第一桿部10的主要部分12的較小的另外開口 21’、21”中的一者中。第二桿部11的鉤部25與凸出部31之間的距離對應于第一桿部10的主要部分12的連接開口 20’與較小的另外開口 21’之間的距離,并且還對應于開口 20”與另外開口 21”之間的距離。因此,第一桿部10與第二桿部11之間的連接可以通過使鉤部25和凸出部31與開口20’、21’配合而以第一長度設定來實現(xiàn),并且可以通過使鉤部25和凸出部31與開口 20”和21”配合而以第二長度設定來實現(xiàn)。
[0029]在使用中,桿4形成為:第二桿部11安置在第一桿部10內側,由此第一桿部10的折疊邊緣13至少部分地包圍第二桿部11的折疊邊緣23。因此,桿4獲得了提高的抗彎曲性。第一桿部10的主要部分12和第二桿部11的主要部分22安置為彼此抵接。第二桿部11具有比第一桿部10更小的寬度,以用于使第二桿部11安置在第一桿部10內側。在所形成的桿4中,第一桿部10的連接部14安置成在一端處,而第二桿部11的連接部24安置成在所形成的桿4的相反端部處。第一桿部10和第二桿部11是通過將在第二桿部11的一端處的鉤部25插入第一桿部10的連接開口 20’、20”中的選定的一者中而連接到彼此的。鉤部25被插入第一桿部10的開口 20 ’、20”中的一者中,且第二桿部11的相反端部——即,連接部24——被提升并且然后所述相反端部被降低,直到第一桿部10和第二桿部11抵接彼此為止,由此,第二桿部11的凸出部31將進入第一桿部10的主要部分12的較小的另外開口21’、21”中的一者中。如上文所述,所形成的桿4的長度是通過對第二桿部11的鉤部25插入第一桿部10的連接開口 20’、20”中的哪一個開口進行選擇來控制的。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在第一桿部1上具有兩個連接開口 20’、20”,這給出了所形成的桿4的兩種不同長度的可能性。本領域技術人員應意識到,可以增加在第一桿部10上的連接開口 20 ’、20”的數(shù)目以及可選地對應的另外開口 21’、21”的數(shù)目,由此,以對應的方式增加待選擇的桿4的可能的長度的數(shù)目。
[0030]本領域技術人員還應意識到,第一桿部10和第二桿部11可以以不同于所示的鉤部25和連接開口20’、20”的布置的方式連接。例如,可以在第一桿部10的主要部分12和第二桿部11的主要部分22中具有多排開口,由此,桿部10和桿部11借助于緊固裝置一一所述緊固裝置穿過安置在彼此上方的相應桿部的開口一一連接到彼此。所述緊固裝置例如可以是鉚釘或者螺釘-螺母裝置。
[0031]桿4的長度適合于預期的用途并且可以根據(jù)家具抽拉單元的類型和尺寸、所使用的抽屜的尺寸和類型以及在使用中抽屜之間的相互距離來改變。
[0032]第一桿部10的連接部14的U形部分和第二桿部11的連接部24的U形部分分別適合于在相應的每個抽屜2’、2”的后部25處的梁8’、8”的尺寸和形狀,以此方式使得相應的連接部14的腿部16、18和連接部24的腿部27、29之間的內部距離略微大于相應抽屜2’、2”的梁8 ’、8”的高度。由此,U形部分可以被推動到梁8 ’、8”上,以將梁8 ’、8”包圍在相應的腿部16、18與腿部27、29之間。U形部分是在相應連接部14、24的底部17、28的貫通開口 19、30與相應抽屜2’、2”的梁8’、8”的開口9對齊(in line with)的狀態(tài)下安置的。此后,如圖3所示,桿4借助于分別接納在連接部14、24的開口 19、30和梁8 ’、8”的開口 9中的螺釘32附接到抽屜2 ’、2”。
[0033]盡管在所示實施方式的家具抽拉單元I中僅僅具有互相連接的兩個抽屜,但本領域技術人員應意識到,可以以類似的方式互相連接多于兩個的抽屜。因此,如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一樣,具有連接到相應抽屜的后側的桿使得兩個抽屜能夠彼此支承,但是也可以使得三個或更多個抽屜能夠彼此支承。
[0034]在上文中已經(jīng)描述了桿4借助于螺釘32安裝到梁8’、8”。將理解的是,替代性的安裝方法也是可能的。例如,桿4可以替代性地借助于釘、鉚釘、卡入式旋塞(snap-1n tap)以及其他方法安裝到梁8’、8”。
【主權項】
1.一種包括互相連接的兩個抽屜(2’、2”)的家具抽拉單元(I),所述兩個抽屜(2’、2”)在附接到所述家具抽拉單元(I)的側部的軌道(5’、5”)上被引導并且所述兩個抽屜(2’、2”)連接到共同的前部(3),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抽屜(2’、2”)均具有自身的后板(7’、7”),其中,桿(4)在鄰近相應的所述后板(7’、7”)的位置處與所述共同的前部(3)相反地安裝到所述兩個抽屜(2 ’、2”)中的每個抽屜并且將所述兩個抽屜(2 ’、2”)連接到彼此。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抽屜(2’、2”)中的每個抽屜均連接到僅一個軌道(5’、5”)。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連接到所述兩個抽屜(2’、2”)的所述軌道(5’、5”)是以對角的方式安置的,S卩,連接到所述兩個抽屜(2’、2”)的所述軌道(5’、5”)安置在所述家具抽拉單元(I)的假想豎向中心線的相反側。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所述桿(4)包括第一桿部(10)和第二桿部(11),所述第一桿部和第二桿部能夠以不同的相互位置安裝到彼此,以調節(jié)所述桿(4)的長度,由此,能夠將所述桿(4)調節(jié)至所述兩個抽屜(2’、2”)之間的不同的相互距離。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桿部(10)和所述第二桿部(11)中的每一者均具有用于與所述兩個抽屜(2’、2”)中的一個抽屜相連接的相應的連接部(14、24),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桿部(1)的所述連接部和所述第二桿部(11)的所述連接部安置成在所形成的所述桿(4)的相反端部處。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連接部(14、24)被接納在每個所述抽屜(2’、2”)的梁(8’、8”)上并且安裝到所述梁,其中,每個所述連接部(14、24)均具有用于將所述抽屜(2’、2”)的所述梁(8’、8”)包圍的U形部分,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桿部(10)的所述連接部的開口和所述第二桿部(11)的所述連接部的開口安置成與所述抽屜(2’、2”)的相應的所述梁(8’、8”)的開口對齊,以將所述桿(4)安裝到所述抽屜(2’、2,,)。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所述梁(8’、8”)安置在相應的所述抽屜(2’、2”)的下邊緣處。8.根據(jù)權利要求5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桿部(10)和所述第二桿部(11)中的每一者均具有主要部分(12、22)以及折疊邊緣(13、23),其中所述主要部分(12、22)具有矩形的延伸部,所述折疊邊緣(13、23)沿著矩形的所述主要部分(12、22)的長側部,并且其中,所述連接部(14、24)安置在相應的所述主要部分(12、22)的一個短端部處。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桿部(11)在與具有所述連接部的端部相反的一個端部處具有鉤部(25),并且其中,所述鉤部(25)要被接納到設置在沿著所述第一桿部(10)的所述主要部分(12)的不同位置處的至少兩個連接開口中的一個連接開口中,由此,能夠調節(jié)所形成的所述桿(4)的長度。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桿部和所述第二桿部中的一個桿部接納在所述第一桿部和所述第二桿部中的另一桿部中,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桿部(10)的所述主要部分和所述第二桿部(I I)的所述主要部分安置成在所形成的所述桿(4)中彼此抵接,其中所述一個桿部的所述折疊邊緣包圍所述另一桿部的所述折疊邊緣。11.根據(jù)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桿部(11)的所述主要部分上設置有凸出部(31),在所形成的所述桿(4)中,所述凸出部(31)要被接納在所述第一桿部(10)的所述主要部分的至少一個另外的開口中。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桿部(11)的所述鉤部(25)與所述凸出部(31)之間的距離對應于所述第一桿部(10)的所述主要部分上的所述連接開口中的一個連接開口與所述至少一個另外的開口中的一個另外的開口之間的距離。13.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連接部(14、24)可釋放地安裝到所述梁(8’、8”)。14.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14、24)借助于螺釘(32)或者卡入式旋塞安裝到所述梁(8’、8” )。15.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所述桿(4)借助于螺釘(32)或者卡入式旋塞安裝到所述抽屜(2’、2”)。16.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家具抽拉單元(I),其特征在于,所述梁(8’、8”)沿水平方向延伸。
【文檔編號】A47B88/02GK205671821SQ201620168360
【公開日】2016年11月9日
【申請日】2016年3月4日 公開號201620168360.7, CN 201620168360, CN 205671821 U, CN 205671821U, CN-U-205671821, CN201620168360, CN201620168360.7, CN205671821 U, CN205671821U
【發(fā)明人】馬蒂亞斯·卡爾松, 克里斯特·彼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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