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切割裝置和具有該食物切割裝置的廚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食物切割裝置和具有該食物切割裝置的廚具,其中,食物切割裝置具有基部,基部具有切割部,其中基部和作動部相互鉸接,使作動部從喂料位置向閉合位置旋擺對有待切割的食材向切割部頂壓,且接著從閉合位置重新向喂料位置旋擺,其中食物切割裝置具有至少一個驅動機構,特別是彈簧驅動機構,用于輔助或促使從閉合位置向喂料位置和/或從喂料位置向閉合位置的旋擺。食物切割裝置的特征在于,可有選擇地對驅動機構接通或斷開,和/或可對驅動機構的輔助力進行調整。
【專利說明】食物切割裝置和具有該食物切割裝置的廚具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食物切割裝置和具有該食物切割裝置的廚具。
【背景技術】
[0002]用于切割較小的,諸如蘑菇等食材的器具作為手動器具已經公知。
[0003]例如在DE10242651A1中描述了一種用于切割食物或類似的切割物的切割器,具有一切割部,在所述切割部上固定有多個基本平行設置的具有刀刃的刀,所述刀刃構成切割物的切割面,用于將切割物切成條或片狀等。一作為頂壓凸頭的作動部具有一底面,所述底面在切割物作為中間層的情況下向切割面移動和移離切割面。底面具有與刀基本相對應的槽狀或開縫狀的具有隔板條的容置件。底面對切割物加載并使切割物向切割面移動,確切地說,使切割物在刀之間穿過。
[0004]切割部和頂壓凸頭分別設置在一鉗臂的自由端的范圍內,其中在另一自由端范圍內鉗臂利用一旋擺軸相互樞接,并且其中在張開位置時利用一彈簧對鉗臂加有預應力。
[0005]在DE202007018922U1中披露了一種具有特殊的切刀配置的類似的器具。
[0006]上述器具涉及的器具是,所述器具如同夾鉗一樣由一只手握持,并且通過閉合實現切割過程,和在切割時用手握持,并促使實現兩個鉗臂的由此造成的合壓。
[0007]如下所述,也還有結構完全不同的器具,所述器具不是用手握持,而是放置在工作臺面上。大多數情況下,這類器具具有一用于容納經切割的物料的容器。這類器具與上述的器具相同,具有唯一的切割工作原理,即由切割機構對有待切割的物料進行頂壓。
[0008]例如在DE102009023167A1中披露了一種用于對諸如水果和蔬菜等食物進行切割的裝置,有一具多個切刀的切割部和一作動部,所述切割部和作動部相互樞轉設置。為實現對切割物的切割,作動部向切割部頂壓,其中作動部具有一頂壓凸頭,所述頂壓凸頭對切割物進行頂壓,使其穿過切割部,其中切刀浸入頂壓凸頭一相對應的深度。切割部具有一刀具框架,切刀被保持固定在該刀具框架上。所述裝置另外還具有一蓋部,所述蓋部設置在用于容納經切割的切割物的容器上,其中蓋部具有一個開口,所述開口構成經切割的切割物的通道。
[0009]例如在DE202011050041U1和在DE212005000048U1中披露了其它的用于放置在工作臺面上的裝置。
[0010]已知的設置在工作臺面上的裝置不具有驅動機構,因而使用者必須進行從喂料位置向閉合位置以及從閉合位置向喂料位置的旋擺。
[0011]在上述手動器具中有可能會出現分別根據有待切割物的種類不同彈力不足以在切割后將鉗臂重新移動至初始位置的現象。例如當被切割物的碎屑的側面進到刀刃與頂壓凸頭的縫隙壁之間時,機構將被卡死。另一方面,如果設置過硬的彈簧,又會出現的缺點是,使用者除了為對有待切割物進行頂壓穿過切割部施力時還必須施力將彈簧張緊,因而當使用者不具有充足大的手力時,造成不可能對特定的食物進行切割。-在將作動部從喂料位置向閉合位置旋擺時即可利用作動部對食物進行頂壓穿過切割;口輔助作動部從閉合位置向喂料位置的旋旋擺。
勾的輔助力進行調整,例如根據食材的可切!。
好設有多個驅動機構,特別精確地說,兩個、離合結構,并且分別利用一離合機構對每:述多個驅動機構可相互不受影響地接通或對所有的驅動機構的斷開可完全斷開對旋I可實現對旋擺的最大程度的輔助或促使,0調整。
I物切割裝置具有兩個相互鏡像對稱的鉸貧上。其中特別是每個鉸鏈具有一個驅動機
[0024]特別是最好在聯(lián)接位置時離合件嵌入基部或作動部的空隙內,且在退聯(lián)位置時離合件設置在空隙外。
[0025]特別是當需要傳遞用于輔助或促使旋擺的由驅動單元促使產生的扭矩時,最好在聯(lián)接位置的離合件相對于其嵌入的基部或作動部的空隙是不可旋轉的。例如通過離合件的截面是非圓形的,特別是多邊形結構并且在聯(lián)接位置時嵌入基部或作動部一相應的非圓形的,特別是多邊形的空隙內的方案,實現此點。
[0026]根據一特別的實施方式,離合件作為一種可移動的滑塊,特別是作為一種可線性移動的滑塊結構。其中特別是所述可線性移動的滑塊為建立聯(lián)接位置插入基部或作動部上的空隙內,特別是型面配合和/或防扭地插入基部或作動部上的空隙內,為建立退聯(lián)位置所述滑塊從基部或作動部上的空隙內被拉出。
[0027]根據一有益的實施方式,尤其是可以特別節(jié)省空間地和在對切割加工不會造成干擾的位置設置一個驅動機構或多個驅動機構,由至少一鉸鏈,特別是折頁構成鉸接,具有一鉸鏈頭和鉸鏈頭容置件,其中驅動機構的至少一構件是鉸鏈的一部分。替代或附加的方案是,驅動機構也可以設置在鉸鏈的范圍內和/或為建立聯(lián)接位置與鉸鏈的部件機械聯(lián)接。
[0028]根據一特別的實施方式,離合件嵌入的空隙設置在鉸接的一部件上,特別是設置在鉸鏈頭或鉸鏈頭容置件上。
[0029]特別是在該實施方式中,例如離合件設置在鉸接的一部件上,特別是設置在鉸鏈頭或鉸鏈頭容置件上,尤其是可移動地設置和/或離合件構成鉸接的一部分,特別是鉸鏈頭。
[0030]根據一特別可靠和結構緊湊的實施方式,例如作為滑塊結構的離合件設置在鉸接的旋擺軸上。特別是離合件可沿鉸接的旋擺軸移動。
[0031]根據一特別的實施方式,作動部具有鉸鏈頭容置件,在所述鉸鏈頭容置件內容置一例如作為栓銷的基部的鉸鏈頭,以便形成鉸接。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鉸鏈頭容置件優(yōu)選具有針對作為滑塊的離合件的導向結構,所述離合件可沿鉸接的旋擺軸滑移至聯(lián)接位置或退聯(lián)位置。在聯(lián)接位置時滑塊的自由端防扭地嵌入鉸鏈頭的空隙內并聯(lián)接,使一固定在作動部上的彈簧,特別是螺旋彈簧或卷簧或蝶形彈簧與基部接合。在作動部相對于基部旋擺時彈簧被張緊并為儲存復位旋擺的能量。
[0032]其中特別是彈簧至少部分地為螺旋彈簧結構,所述螺旋彈簧對旋擺軸同心環(huán)圍并且螺旋彈簧的外面的一端固定在作動部上,同時螺旋彈簧的內面的一端設置在作為滑塊結構的離合件的一縱向縫內。采用此方式實現了滑塊沿旋擺軸的滑移,而不會出現螺旋彈簧彎曲的現象。
[0033]彈簧還可以作為卷簧結構,其中卷簧的一端在一作為滑塊結構的離合件的縱向縫內線性移動,同時另一端固定在作動部上。
[0034]為建立離合件與基部的防扭聯(lián)接,如上所述,離合件的自由端截面是非圓形的,從而其在一相應結構的容置件內不可旋轉。
[0035]根據一尤為特別有益的實施方式,對鉸接進行設計,使作動部至少在一特定的旋擺位置,特別是在喂料位置可從基部上拆卸下來,特別是僅通過對作動部與基部相互拉開,實現從基部上拆卸下來。這種實施方式的尤為特別的優(yōu)點是,例如在清洗時可以方便地,優(yōu)選不需要輔助采用工具地,將基部與作動部相互分離開。這種實施方式的另一優(yōu)點是,必要3支撐在基部上,另一方面支撐在作動部上隹用和/或設置在基部與作動部之間。一具有鉸鏈頭和鉸鏈頭容置件的鉸鏈構成
II頭,并且另一方面作動部具有一相對應的I有至少一鉸鏈頭,并且另一方面基部具有構支撐在鉸鏈頭上,并且另一方面接通的究附加的方案,驅動機構還可以設置在鉸鏈戶是鉸鏈的一部分。
、彈簧,特別是一個螺旋彈簧或一個卷簧或I有一氣壓彈簧。驅動機構也可以是電機驅
「至少一彈簧,所述彈簧在作動部從喂料位助作動部從閉合位置向喂料位置旋擺時被單簧,所述彈簧在作動部從閉合位置向喂料器還可以作為用于將食物切割裝置設置在工作臺面上的支架。
[0048]而且還可以與基部是否作為容器結構,還是不作為容器結構無關,最好基部附加為將食物切割裝置設置在工作臺面上的支架結構,或具有將食物切割裝置設置在工作臺面上的支架。
[0049]尤為特別有益的是,廚具具有一用于收納經切割的食材的容器和一本實用新型的食物切割裝置,所述食物切割裝置為容器的蓋件結構。其中最好特別是,作為蓋件的食物切割裝置對容器開口完全覆蓋地設置在容器上。特別是食物切割裝置還可以在切割加工時暫時地,例如用螺接或卡接固定在容器邊棱上。
[0050]最好對廚具進行設計,使其在切割加工時設置在工作臺面上。最好其中特別是,容器為將食物切割裝置設置在工作臺面上的支架。例如在容器的底部外側上設置支腳,特別是由橡膠或其它的彈性材料制成的防滑的支腳。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51]在附圖中對本實用新型示意示出,下面對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加以說明,其中大多數情況下用相同的附圖標記對相同或作用相同的部件加以標示。圖中示出:
[0052]圖1是本實用新型食物切割裝置的實施例的立體圖;
[0053]圖2是鉸鏈頭的詳圖;
[0054]圖3是鉸鏈頭容置件和驅動機構的詳圖;
[0055]圖4a和圖4b是驅動機構的接通或斷開的原理圖;
[0056]圖5是鉸鏈和驅動機構的詳圖;
[0057]圖6a和圖6b是驅動機構接通和斷開時的作動部;以及
[0058]圖7a和圖7b是鉸鏈和處于接通和斷開狀態(tài)的驅動機構的詳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59]圖1示出本實用新型食物切割裝置的實施例,所述食物切割裝置具有基部2,所述基部2具有容置件,所述容置件用于容納可更換的切割部3。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切割部3包括一第一切割范圍4和一第二切割范圍5,其中切割范圍4、5分別具有不同的切刀配置。
[0060]另外,食物切割裝置I還具有作動部6,所述作動部6與基部2鉸接,使作動部6可由將有待切割的食材放置在切割部3上的喂料位置向閉合位置(圖中未示出)旋擺,將有待切割的食材向切割部3頂壓,在圖中用弧形箭頭表示此旋擺動作。
[0061]作動部6具有一第一頂壓凸頭7和一第二頂壓凸頭頭8。第一頂壓凸頭7用于對放置在切割部3的第一切割范圍4上的食材進行頂壓,使之穿過第一切割范圍4,其中食材被第一切割范圍4的切刀切割。第二頂壓凸頭8用于對放置在切割部3的第二切割范圍5上的食材進行頂壓,使之穿過第二切割范圍5,其中食材被第二切割范圍5的切刀切割。
[0062]食材經切割后落入容器9內,所述容器9同時作為用于將食物切割裝置I放置在(圖中未示出的)工作臺面上的支架。食物切割裝置I為蓋件結構,所述食物切割裝置I放置在容器9上,卡固在容器9上并對后者的開口完全覆蓋。在對所有有待加工的食材進行頂壓,穿過切割部3后,可以將食物切割裝置I從容器9上取下來,以便對容器9清空。
[0063]基部2具有一個框架13,所述框架13用于容置切割部3。另外,基部2還具有兩'式可以保證在切割加工時作動部2不致無
!的自由端17防扭滑移入鉸鏈頭14的空隙自由端17和空隙19是非圓形的,在本例中18出現聯(lián)動旋轉的現象。為實現驅動機構
I料位置的作動部6也可以從基部2上拆卸0,從而實現滑塊18的自由端17可以垂直「益地實現了,不受滑塊18所處的位置的影[用者例如在清洗時在將作動部6從基部2
狡鏈由作動部6的一鉸鏈頭容置件15和基24的驅動機構的接通和斷開的原理做了說以旋擺軸11為圓心的旋擺。在作動部6上為滑塊18結構的離合件23可沿旋擺軸11切地說,離合件23在此退聯(lián)位置與作動部6自由聯(lián)動旋轉。
[0074]圖5為對具有卷簧24的驅動機構12的接通和斷開原理加以說明的立體圖。從圖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由于滑塊18的自由端17從空隙19內被拉出,左側的驅動機構被斷開。
[0075]圖6a和圖6b分別示出一作動部6,并對滑塊18的自由端17的位置做了說明。在圖6a所示的作動部6中自由端17處于縮回的位置,在所述位置自由端沒有嵌入基部2的空隙內。在所述位置驅動機構被斷開。
[0076]在圖6b所示的作動部6中自由端17處于向前推進的位置,在所述位置自由端嵌入基部2的空隙內。在所述位置驅動機構被接通。
[0077]在圖7a所示的調整中,由于滑塊18的自由端17沒有嵌入作動部6的相應的空隙19內,故左側的鉸鏈的驅動機構被斷開。
[0078]在圖7b所示的調整中,由于滑塊18的自由端17嵌入作動部6的相應的空隙19內,左側的鉸鏈的驅動機構被接通。
[0079]附圖標記對照表
[0080]I 食物切割裝置
[0081]2 基部
[0082]3 切割部
[0083]4 第一切割范圍
[0084]5 第二切割范圍
[0085]6 作動部
[0086]7 第一頂壓凸頭
[0087]8 第二頂壓凸頭
[0088]9 容器
[0089]10 鉸鏈
[0090]11旋擺軸
[0091]12驅動機構
[0092]13 框架
[0093]14鉸鏈頭
[0094]15鉸鏈頭容置件
[0095]16鉸鏈頭容置件上的徑向開口
[0096]17自由端
[0097]18 滑塊
[0098]19 空隙
[0099]20鉸鏈頭上的徑向開口
[0100]21線性導向件
[0101]22縱向開縫
[0102]23離合件
[0103]24 卷簧
[0104]25卷簧第一端
[0105]26卷簧另一端
【權利要求】
1.一種食物切割裝置,具有作動部和基部,所述基部具有切割部,其中所述基部和所述作動部鉸接在一起,所述作動部能夠從喂料位置向閉合位置旋擺以頂壓有待切割的食材,且接著能夠從所述閉合位置重新向所述喂料位置旋擺,其中所述食物切割裝置具有至少一個用于輔助或促使所述作動部從所述閉合位置向所述喂料位置和/或從所述喂料位置向所述閉合位置旋擺的、可有選擇地接通或斷開和/或輔助力可調整的驅動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為具有彈簧的彈簧驅動驅動機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物切割裝置進一步包括有選擇地對所述驅動機構接通或斷開的可控的離合機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設有多個所述驅動機構,并設有分別有選擇地接通或斷開每個所述驅動機構的多個離合機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和所述離合機構均為兩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設有可相互不受影響地被接通或斷開的多個所述驅動機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為兩個。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離合機構具有在所述聯(lián)接位置上可建立所述驅動機構的彈簧與所述基部或與所述作動部的機械聯(lián)接,和在退聯(lián)位置可解除所述機械聯(lián)接的離合件。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械聯(lián)接為型面配合的和/或抗扭的聯(lián)接。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 a.所述離合件在所述聯(lián)接位置嵌入所述基部或所述作動部上的空隙內,和/或 b.所述離合件在所述聯(lián)接位置相對于其嵌入的所述基部或所述作動部上的空隙是不可扭轉的,和/或 c.所述離合件的截面為非圓形的,且在所述聯(lián)接位置嵌入所述基部或所述作動部的一相應的非圓形的空隙內,和/或 d.所述離合件為滑塊,和/或 e.所述離合件為可滑移地設置在所述基部或所述作動部的空隙內以實現所述聯(lián)接位置的滑塊,和/或 f.所述離合件為從所述基部或所述作動部的空隙內能夠被拉出以實現所述退聯(lián)位置的滑塊。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離合件的截面為多邊形的結構,所述空隙為多邊形的空隙,所述滑塊為線性移動的滑塊,所述聯(lián)接位置為型面配合聯(lián)接位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隙設置在鉸接的部件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的部件包括鉸鏈頭和鉸鏈頭容置件。
14.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 a.所述離合件設置在鉸接的部件上,和/或 b.所述離合件構成鉸接的部件,和/或 c.所述離合件設置在鉸接的旋擺軸上,和/或 d.所述離合件沿鉸接的旋擺軸可滑移。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離合件可移動地設置在鉸接的部件上,和/或 所述鉸接的部件包括鉸鏈頭和鉸鏈頭容置件,和/或 所述離合件構成鉸鏈頭。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定旋擺位置為所述喂料位置。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鉸鏈頭容置件具有徑向開口,所述鉸鏈頭通過所述徑向開口在徑向上從所述鉸鏈頭容置件內可取出或所述鉸鏈頭通過所述徑向開口在徑向上可裝入所述鉸鏈頭容置件內。
18.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鉸鏈頭容置件具有附加的開口,所述離合件通過所述開口從容置件內可取出,所述作動部在所述聯(lián)接位置從所述基部可拆卸。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的開口為徑向的開口,所述聯(lián)接位置包括特定旋擺位置。
2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 a.接通的所述驅動機構一方面支撐在所述基部上,另一方面支撐在所述作動部上,和/或 b.接通的所述驅動機構在所述基部與所述作動部之間起作用和/或設置在所述基部與所述作動部之間。
21.根據權利要求12或14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 a.所述鉸接的部件包括至少一個鉸鏈,所述鉸鏈具有鉸鏈頭和鉸鏈頭容置件,和/或 b.所述基部一方面具有至少一個鉸鏈頭,和所述作動部另一方面具有一個相對應的鉸鏈頭容置件,以便構成鉸接,或所述作動部一方面具有至少一個鉸鏈頭,和所述基部另一方面具有一相對應的鉸鏈頭容置件,以便構成鉸接。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鉸鏈為折頁結構。
23.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 a.接通的所述驅動機構一方面支撐在所述鉸鏈頭上,另一方面支撐在所述鉸鏈頭容置件上,和/或 b.所述驅動機構設置在所述鉸鏈上和/或所述鉸鏈內,和/或 c.所述驅動機構的至少一個部件是所述鉸鏈的一部分。
2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 a.所述驅動機構具有至少一個彈簧,或 b.所述驅動機構具有在所述作動部由所述喂料位置向所述閉合位置旋擺時張緊且在輔助所述作動部由所述閉合位置向所述喂料位置旋擺時被解除張力的至少一個彈簧,或 C.所述驅動機構具有在作動部由所述閉合位置向所述喂料位置旋擺時張緊且在輔助所述作動部由所述喂料位置向所述閉合位置旋擺時被解除張力的至少一個彈簧。
25.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為螺旋彈簧或卷簧或蝶形彈簧。
2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物切割裝置為蓋件,所述蓋件設置在容器上和/或固定在所述容器上。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蓋件對容器開口完全覆蓋地設置在所述容器上。
2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 a.所述基部為用于容納經切割的食材的容器,和/或 b.所述基部為用于將食物切割裝置放置在工作臺面上的支架,或所述基部具有用于將食物切割裝置放置在工作臺面上的支架。
29.一種廚具,具有根據權利要求1至28中任一項所述的食物切割裝置,所述食物切割裝置為蓋件,所述廚具還具有容器,所述食物切割裝置設置在所述容器上,和/或所述食物切割裝置可拆卸地設置或固定在所述容器上。
30.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廚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物切割裝置對所述容器開口完全覆蓋地設置在所述容器上,和/或可不需要使用工具拆卸地設置或固定在所述容器上。
31.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廚具,其特征在于, a.所述容器為用于將所述食物切割裝置放置在工作臺面上的支架,和/或 b.所述廚具在進行切割加工時可被放置在工作臺面上。
【文檔編號】B26D3/18GK204094843SQ201320889622
【公開日】2015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28日
【發(fā)明者】切多米爾·雷帕茨 申請人:杰尼斯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