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沙盤游戲用沙盤,具體地說是一種寫作訓練用沙盤。
背景技術:
沙盤游戲是20世紀五十年代末,瑞士分析心理學家卡爾夫創(chuàng)建的一種心理治療方法。在創(chuàng)建之初,這一方法主要應用于兒童和青少年的心理治療,20世紀九十年代前后,沙盤游戲傳入中國,雖然這一方法也廣泛應用于成人的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但是它最為廣泛應用的群體依然是兒童和青少年,現有的沙盤游戲主要用于心理治療,并未有其他方面的應用,且現有的沙盤在使用完成后沒有將沙盤內的沙子進行收集的裝置,換沙非常麻煩,導致使用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彌補以上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可應用于青少年寫作訓練的沙盤并且具有沙子收集裝置的寫作訓練用沙盤,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寫作訓練用沙盤,包括支架和安裝在支架上的沙盤,所述沙盤的上端面設置容置槽,所述容置槽內放置沙子,所述容置槽內設置與沙盤立壁平行的掃沙板,所述掃沙板豎直設置,所述掃沙板兩端安裝滑輪,所述沙盤兩平行立壁的相對面上設置滑槽,所述滑輪嵌合到滑槽中,所述沙盤的底板具有一個中空的容置腔,所述容置腔上設有進料口和出料口,所述容置腔的進料口延伸到與所述掃沙板平行的沙盤立壁內側,所述進料口處安裝過濾網,進料口的外側設有阻隔板,所述阻隔板通過轉軸安裝到沙盤的立壁上,所述容置腔的出料口中插裝循環(huán)管道,所述循環(huán)管道上串聯泵體,所述循環(huán)管道的出料端位于容置槽的正上方。
作為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循環(huán)管道的出料端設有減速裝置,所述減速裝置包括安裝在循環(huán)管道內的減速漏斗和位于減速漏斗下方的減速板,所述減速漏斗上下設置多層,且兩相鄰減速漏斗的出料口不同軸設置,所述減速板水平安裝在循環(huán)管道內,所述減速板上排列設置多個傾斜的通孔。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寫作訓練用沙盤在使用完成后可將沙盤內的沙子收納到沙盤底部的容置腔內,避免落入灰塵或其他雜物,且在收納過程中可將沙子內較大的物質濾除,保證沙子的清潔,下次使用只需將沙子再次注入即可,使用方便,注沙簡單,提高使用效率,保證兒童在使用過程中的清潔度。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減速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寫作訓練用沙盤,包括支架1和安裝在支架1上的沙盤2,所述沙盤2水平設置,所述沙盤2的上端面設置容置槽3,容置槽3的外圍環(huán)繞立壁,所述容置槽3內放置沙子,所述沙子上可插裝激發(fā)創(chuàng)作靈感的各種玩具插件。
所述容置槽3內設置與沙盤2立壁平行的掃沙板4,所述掃沙板4沿橫向或縱向設置,所述掃沙板4與立壁的長度相同,所述掃沙板4豎直設置,所述掃沙板4兩端安裝滑輪,所述沙盤2兩平行立壁的相對面上設置滑槽,所述滑輪嵌合到滑槽中,所述滑槽設置在立壁的上部,所述沙盤2的底板具有一個中空的容置腔5,所述容置腔5上設有進料口和出料口,所述容置腔5的進料口延伸到與所述掃沙板4平行的沙盤2立壁內側,所述進料口設置在立壁與底板的連接處,所述進料口處安裝過濾網6,過濾沙子中較大的部件,進料口的外側設有阻隔板7,所述阻隔板7通過轉軸安裝到沙盤2的立壁上,不需要排沙時,將阻隔板7封閉在進料口處,所述容置腔5的出料口中插裝循環(huán)管道8,所述循環(huán)管道8上串聯泵體9,所述循環(huán)管道8的出料端位于容置槽3的正上方。
排沙時,將阻隔板7打開,通過泵體9和掃沙板4一同作用,將沙子排入容置腔5中,下次使用時,通過泵體9將容置腔5內的沙子通過循環(huán)管道8排入容置槽3內。
為避免沙塵飛揚造成環(huán)境污染,所述循環(huán)管道8的出料端設有減速裝置,所述減速裝置包括安裝在循環(huán)管道8內的減速漏斗10和位于減速漏斗10下方的減速板11,所述減速漏斗10的進料端外徑與循環(huán)管道8的內徑相匹配,所述減速漏斗10上下設置多層,且兩相鄰減速漏斗10的出料口不同軸設置,起到減速效果,所述減速板11水平安裝在循環(huán)管道8內,所述減速板11上排列設置多個傾斜的通孔12。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范圍內。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