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有活動面板的燈箱畫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工藝裝飾畫制作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有活動面板的燈箱畫。
已有的燈箱畫,箱內設燈具,開燈后使面板上的透光畫面色彩鮮明突出,以加強其裝飾效果。這種燈箱畫,一般是將箱背貼在墻上懸掛,如要換箱內失效的燈,則要將燈箱從墻上卸下、拆開箱背板方能操作,很麻煩。
本實用新型在于提供一種有活動面板的燈箱畫,無需從墻上卸箱即可方便換燈。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包括在內空設有燈具的箱體,箱體設有由框板和透光畫板組合成的一個面板,其特征在于組合成面板的框板及透光畫板中至少有一塊是活動件,且活動件與箱體的其它箱殼件活動聯接。所述的活動件與箱體的其它箱殼件可以是鉸鏈聯接。所述的活動件可以是由框板圍成的周框;可以是單獨的框板;也可以是由框板和透光畫板組成的整個面板。需要調換箱內燈管時,只要打開活動件,即可操作換燈,很是方便。
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如下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參照
圖1,本實用新型包括在內空設有燈具(1)的箱體(2),箱體(2)設有由框板(3)、(4)、(5)、(6)及透光畫板(7)組成的面板(8),其特征在于面板(8)的框板(3)、(4)、(5)、(6)及透光畫板(7)中至少有一個是活動件(9),且活動件(9)與箱體(2)的其它箱殼件(10)由鉸鏈(11)聯接。本實施例中活動件(9)僅為面板(8)的一塊框板(6),而箱殼件(10)即為箱體(2)的其中一個側面板。
權利要求1.一種有活動面板的燈箱畫,包括在內空設有燈具(1)的箱體(2),箱體(2)設有由框板(3)、(4)、(5)、(6)和透光畫板(7)組合成的面板(8),其特征在于組成面板(8)的框板(3)、(4)、(5)、(6)和透光畫板(7)中至少有一個是活動件(9),且活動件(9)與箱體(2)的其它箱殼件(10)活動聯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有活動面板的燈箱畫,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動件(9)與箱體(2)的其它箱殼件(10)由鉸鏈(11)聯接。
3.根據權利要求1與2所述的一種有活動面板的燈箱畫,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動件(9)可以是整塊面板(8)。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工藝裝飾畫制作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有活動面板的燈箱畫,包括在內空設有燈具的箱體,箱體設有由框板和透光畫板組合成的面板,其特征在于組成面板的框板和透光畫板中至少有一個是活動件,或者整個面板是活動件,且活動件與箱體的其它箱殼件活動聯接。只要打開活動件,就可操作更換箱內失效的燈管,而無需從墻上卸下燈箱畫,很是方便。
文檔編號G09F13/08GK2283909SQ96247178
公開日1998年6月10日 申請日期1996年12月7日 優(yōu)先權日1996年12月7日
發(fā)明者邵新龍 申請人:邵新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