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背光模組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背光模組(Backlight Module),特別是涉及一種以發(fā)光二 極管光條(LED Light Bar)作為光源的背光模組。
背景技術:
在背光模組的技術發(fā)展中,由于發(fā)光二極管為高亮度、瞬間啟動且不 含水銀的環(huán)保光源,再加上其在色彩飽和度的表現上也相當優(yōu)異,因此目 前的發(fā)展趨勢朝向采用發(fā)光二極管來取代傳統(tǒng)的冷陰極燈管(CCFL)作為背 光模組的光源。在目前發(fā)光二極管背光模組的設計上,大多是將發(fā)光二極 管以線性方式排列來提供線光源,例如發(fā)光二極管光條,或者將發(fā)光二極 管以矩陣方式排列來提供面光源,而分別應用在側邊入光式背光模組與直 下式背光模組之中。
在應用發(fā)光二極管的側邊入光式背光模組中,發(fā)光二極管光條通常是 利用貼附方式固定在光源反射罩上。請參照圖1所示,其是繪示傳統(tǒng)背光 模組中發(fā)光二極管光條與背板的結合的剖面示意圖。 一般而言,背光模組 的背板100主要是由三個側板102、 104與106所構成,其中這三個側板102、 104與106大致是以匸字型的方式組合,亦即側板102與106分別接合在側 板104的相對二側邊,且側^反102與106 4皮此相對。發(fā)光二極管光條108 設置在這些側板102、 104與106所形成的空間中,其中發(fā)光二極管光條108 通常是利用膠帶110而貼設在側板104的內側面上。
然而,膠帶110本身的壽命有限,膠帶110—旦因老化而劣化后,膠 帶110的翁性會消失而無法提供發(fā)光二極管光條108足夠且可靠的翻合力。 此時,發(fā)光二極管光條108即容易因膠帶110的教合力不足而脫落,不僅 影響背光模組的裝置可靠度,更會嚴重影響背光模組的光源穩(wěn)定度。
有鑒于上述現有的背光模組存在的缺陷,本發(fā)明人基于從事此類產品 設計制造多年豐富的實務經驗及專業(yè)知識,并配合學理的運用,積極加以 研究創(chuàng)新,以期創(chuàng)設一種新型結構的背光模組,能夠改進一般現有的背光 模組,使其更具有實用性。經過不斷的研究、設計,并經過反復試作樣品 及改進后,終于創(chuàng)設出確具實用價值的本發(fā)明。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現有的背光模組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 種新型結構的背光模組,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使其背板或光源反射罩的內側面凸設有數個挾持結構,可有效挾持并固定住發(fā)光二極管光條,而可 取代傳統(tǒng)背光模組所采用的膠帶,進一步可避免膠帶的使用所衍生的可靠 度問題,并可減輕部材管理的負擔,從而更加適于實用。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背光模組,其背板或光源反射罩的 內側面凸設有數個具阻擋部的挾持結構,不僅可有效挾持住發(fā)光二極管光 條,更可穩(wěn)固地將發(fā)光二極管光條卡阻在背板或光源反射罩中,進而可大 幅提高背光模組的裝置可靠度與光源穩(wěn)定度。
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依據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背光模組,至少包括 一背板,至少包括一第一側板、
一第二側板以及一第三側板,其中該第一側板與該第三側板分別接合在該
第二側板的相對二側,且該第一側板與該第三側板相對;多個挾持結構, 至少凸設于該第一側板的內側面,且鄰近于該第二側板; 一導光板,設于 該背板之上;以及至少一發(fā)光二極管光條,夾設在該第一側板上的該些挾 持結構與該第三側板之間,且介于該第二側板與該導光板的一側面之間。 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可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實現。 前述的背光^^組,其中所述的第一側板是該背板的一底板,且該導光 板為該第 一側板所承托。
前述的背光模組,其中所述的第 一側板是該背板的 一頂板。 前述的背光模組,其中所述的挾持結構同時凸設于該第一側板的內側 面與該第三側板的內側面。
前述的背光模組,其中所述的挾持結構包括一阻擋部,以將該發(fā)光二 極管光條阻擋在該第二側板與該阻擋部之間。
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依據本 發(fā)明提出的一種背光模組,至少包括 一背板; 一光源反射罩,設于該背 板的一側邊上,且至少包括一第一側板、 一第二側板以及一第三側板,其 中該第一側板與該第三側板分別接合在該第二側板的相對二側,且該第一 側板與該第三側板相對;多個挾持結構,至少凸設于該第一側板的內側面, 且鄰近于該第二側板; 一導光板,設于該背板之上;以及至少一發(fā)光二極 管光條,夾設在該第一側板上的該些挾持結構與該第三側板之間,且介于 該第二側板與該導光板的 一側面之間。
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可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實現。 前述的背光模組,其中所述的第一側板是該光源反射罩的一底板,且
該導光板壓設在該第 一側板上。
前述的背光模組,其中所述的第一側板是該光源反射罩的一頂板。 前述的背光模組,其中所述的挾持結構同時凸設于該第一側板的內側
面與該第三側板的內側面。
4前述的背光模組,其中所述的挾持結構包括一阻擋部,以將該發(fā)光二 極管光條阻擋在該第二側板與該阻擋部之間。
本發(fā)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明顯的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由以上可知,為了
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背光模組,至少包括 一背板至少包括
第一側板、第二側板以及第三側板,其中第一側板與第三側板分別接合在
第二側板的相對二側,且第一側板與第三側板相對;多個挾持結構至少凸 設于第一側板的內側面,且鄰近于第二側板; 一導光板設于背板之上;以 及至少一發(fā)光二極管光條夾設在第一側板上的挾持結構與該第三側板之 間,且介于第二側板與導光板的一側面之間。
依照本發(fā)明一較佳實施例,上述的挾持結構同時凸設于第一側板的內 側面與第三側板的內側面。
根據本發(fā)明的目的,提出一種背光模組,至少包括 一背板; 一光源 反射罩設于背板的側邊上,且至少包括第一側板、第二側板以及第三側板, 其中第一側板與第三側板分別接合在第二側板的相對二側,且第一側板與 第三側板相對;多個挾持結構至少凸設于第一側板的內側面,且鄰近于第 二側板; 一導光板設于背板之上;以及至少一發(fā)光二極管光條夾設在第一 側板上的挾持結構與第三側板之間,且介于第二側板與導光板的一側面之 間。
依照本發(fā)明一較佳實施例,每一挾持結構包括一阻擋部,可將發(fā)光二 極管光條阻擋在第二側板與阻擋部之間。
借由上述技術方案,本發(fā)明背光模組至少具有下列優(yōu)點
1) 本發(fā)明一種背光模組,其背板或光源反射罩的內側面凸設有數個挾 持結構,可有效挾持并固定住發(fā)光二極管光條,而可取代傳統(tǒng)背光模組所 采用的膠帶,進一步可避免膠帶的使用所衍生的可靠度問題,并可減輕部 材管理的負擔。
2) 另夕卜,本發(fā)明一種背光模組,其背板或光源反射罩的內側面凸設有 數個具阻擋部的挾持結構,不僅可有效挾持住發(fā)光二極管光條,更可穩(wěn)固 地將發(fā)光二極管光條卡阻在背板或光源反射罩中,進而可大幅提高背光模 組的裝置可靠度與光源穩(wěn)定度。
上述說明僅是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fā)明的 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和 其他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 圖,詳細i兌明如下。
圖1繪示傳統(tǒng)背光模組中發(fā)光二極管光條與背板的結合的剖面示意圖。圖2是繪示依照本發(fā)明 一較佳實施例的 一種背光模組的裝置示意圖。 圖3是繪示依照本發(fā)明另 一較佳實施例的 一種背光模組的裝置示意圖。
圖4是繪示依照本發(fā)明又一較佳實施例的 一種背光模組的裝置示意圖。
100:背板102:側板
104:側板106:側板
108.發(fā)光二極管光條110:膠帶
200.背光模組202:背板
204:側板206:側板
208側板210:挾持結構
212導光板214:平壓部
216側面218:發(fā)光二極管光條
300背光模組302:背板
304底板306:側板
308光源反射罩310:側板
312側板314:側板
316挾持結構318:平壓部
320.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22:導光板
324側面400:背光模組
402.背板404:側板
406側板408:側板
410挾持結構412:導光板
414:阻擋部416:側面
418發(fā)光二極管光條
具體實施例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為達成預定發(fā)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 以下結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依據本發(fā)明提出的背光模組其具體實施方 式、結構、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
本發(fā)明揭露一種背光模組,采用發(fā)光二極管光條來作為發(fā)光光源,且 可應用在平面顯示裝置或一般看板中來提供背面光源。為了使本發(fā)明的敘
述更加詳盡與完備,可參照下列描述并配合圖2至圖4的圖式。
請參照圖2,其繪示依照本發(fā)明一較佳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組的裝置示 意圖。在一示范實施例中,背光模組200主要包括背板202、導光板212、 至少一發(fā)光二極管光條218與數個挾持結構210。背板202可為金屬件或塑 膠件,且主要可由三個側板204、 206與208所構成,其中側^反204與208 分別接合在側板206的相對二側,且側板204與208彼此相對,而使背板202大致上呈匸字型結構。 一般而言,側板204又稱為背板202的頂板,而 與側板204相對的側板208則稱為背板202的底板。導光板212則設置在 背板202的底板上,也就是側板208之上,而為側板208所承托。其中, 導光板212是用以導引從其側面216入射之光,并使入射光均勻地散布而 朝導光板212的出光面射出。
挾持結構210可僅設置在背板202的側板204上,即背板202的頂板, 或者僅設置在側板208上,亦即背板202的底板,較佳是同時設置在背板 202的側板204與208上。在本示范實施例中,這些沖夾持結構210是同時設 置在背板202的側板204與208上,且這些挾持結構210是凸設于側板204 與208的內側面,并鄰近于側板206,如圖2所示。在一實施例中,設于側 板204的挾持結構210較佳是與設在側板208的挾持結構210彼此相面對, 而形成一組對應的挾持組合,當然挾持結構210亦可以是分別設置在側板 204與208上,但為位置錯位且相對應的組合。在一示范實施例中,挾持結 構210可為借由沖壓背板202的側板204及/或208而形成的沖壓結構,因 而挾持結構210與背板202可為一體成型的結構。
發(fā)光二極管光條218可夾設在背板202的相對二側板204與208之間, 并使發(fā)光二極管光條218介于背板202的側板206與導光板212的側面216 之間。在本示范實施例中,發(fā)光二極管光條218是夾設在側板204的挾持 結構210與側板208的挾持結構210之間,而由相對二側板204與208的 挾持結構210所夾制固定。在其他實施例中,相對二側板204與208之中 僅有一者設置挾持結構210時,發(fā)光二極管光條218則夾設在一側板的挾 持結構210與另一側板之間。在本實施例中,挾持結構210均具有平壓部 214,以利壓制在發(fā)光二極管光條208的側邊。
發(fā)光二極管光條的挾持結構亦可設置在背光模組的其他元件上,例如 光源反射罩上。請參照圖3,其是繪示依照本發(fā)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一種背 光模組的裝置示意圖。在一示范實施例中,背光模組300主要包括背板302、 光源反射罩308、導光板322、至少一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20與數個挾持結構 316。背板302可為金屬件或塑膠件,其中背板302至少包括底板304與側 板306,側板306接合并立設在底板304的一側邊。光源反射罩308設于背 板302的底板304之上,并緊鄰于背板302的側板306的內側面。光源反 射罩308主要是用以將光源所發(fā)出的光朝導光板322的方向反射,且光源 反射罩308主要可由三個側板310、 312與314所構成,其中側板310與314 分別接合在側板312的相對二側,且側板310與314彼此相對,而使光源 反射罩308大致上呈匸字型結構。側板310通常又稱為光源反射罩308的 頂板,而與側板310相對的側板314則稱為光源反射罩308的底板。導光 板322則設置在背板302上方的光源反射罩308的底板之上,也就是側板314之上,而為側板314所承托,且導光板322的外緣夾設在光源反射罩 308的相對二側板310與314之間。導光板322是用以導引從其側面324入 射之光,并使入射光均勻地散布而朝導光板322的出光面射出。
挾持結構316可僅設置在光源反射罩308的側板310上,即光源反射 罩308的頂板,或者僅設置在側板314上,亦即光源反射罩308的底板, 較佳是同時設置在光源反射罩308的側板310與314上。在本示范實施例 中,這些挾持結構316是同時設置在光源反射罩308的側板310與314上, 且這些挾持結構316是凸設于側板310與314的內側面,并鄰近于側板312, 如圖3所示。在一實施例中,設于側板310的挾持結構316較佳是與設在 側板314的挾持結構316彼此相面對,而形成對應的挾持組合,當然挾持 結構316亦可以是分別設置在側板310與314上,但為位置錯位且相對應 的組合。在一示范實施例中,挾持結構316可為借由沖壓光源反射罩308 的側板310及/或314而形成的沖壓結構,因而挾持結構316與光源反射罩 308可為一體成型的結構。
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20可夾設在光源反射罩308的相對二側板310與314 之間,并使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20介于光源反射罩308的側板312與導光板 322的側面324之間。在本示范實施例中,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20是夾設在側 板310的挾持結構316與側板314的挾持結構316之間,而由相對二側板 310與314的挾持結構316所夾制固定。在其他實施例中,相對二側板310 與314之中僅有一者設置挾持結構316時,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20則夾設在 一側板的挾持結構316與另一側板之間。在本實施例中,挾持結構316均 具有平壓部318,以利壓制在發(fā)光二極管光條320的側邊。
請參照圖4,其繪示依照本發(fā)明一較佳實施例的又一種背光模組的裝置 示意圖。在一示范實施例中,背光模組400主要包括背板402、導光板412、 至少一發(fā)光二極管光條418與數個挾持結構410。背板402可為金屬件或塑 膠件,且主要可由三個側板404、 406與408所構成,其中側板404與408 分別接合在側板406的相對二側,且側板404與408彼此相對,而使背板 402大致上呈匸字型結構。側板404 —般又稱為背板402的頂板,而側板 408則稱為背板402的底板。導光板412則設置在背板402的側板408之上, 并為側板408所承托。導光板412是用以導引從其側面416入射之光,并 使入射光均勻地散布而朝導光板412的出光面射出。
挾持結構410可僅設置在背板402的側板404上,或者僅設置在背板 402的側板408上,較佳是同時設置在背板402的側板404與408上。在本 示范實施例中,這些挾持結構410是同時設置在背板402的側板404與408 上,且這些4夾持結構410是凸設于側板404與408的內側面,并鄰近于側 板406,如圖4所示。在一實施例中,設于側板404的挾持結構410較佳是與設在側板408的挾持結構410彼此相面對,而形成對應的挾持組合。在
一示范實施例中,挾持結構410可為借由沖壓背板402的側板404及/或408 而形成的沖壓結構,因而挾持結構410與背板402可為一體成型的結構。
發(fā)光二極管光條418可夾設在背板402的相對二側寺反404與408之間, 并使發(fā)光二極管光條418介于背板402的側板406與導光板412的側面416 之間。在本示范實施例中,發(fā)光二極管光條418是夾設在側板404的挾持 結構410與側板408的扭:持結構410之間,而由相對二側板404與408的 挾持結構410所夾制固定住。在其他實施例中,相對二側板404與408之 中僅有一者設置挾持結構410時,發(fā)光二極管光條418則夾設在一側板的 挾持結構410與另一側板之間。在本實施例中,挾持結構410均具有阻擋 部414,以卡住發(fā)光二極管光條408的側邊,并將發(fā)光二極管光條408阻擋 在背板402的側板404與阻擋部414之間,借以防止發(fā)光二極管光條408 朝導光板412的方向脫落,而提供發(fā)光二極管光條408更牢靠的固定。其 中,挾持結構410的阻擋部414可為勾狀結構。
在另一些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的背光模組300中,挾持結構316是 設置在光源反射罩308時,其挾持結構316亦可以具有阻擋部414的挾持 結構410來加以耳又代。
由上述的實施例可知,本發(fā)明的 一優(yōu)點就是因為背光模組的背板或光 源反射罩的內側面凸設有數個挾持結構,可有效挾持并固定住發(fā)光二極管 光條,因此可取代傳統(tǒng)背光模組所采用的膠帶,進而可避免膠帶的使用所 衍生的可靠度問題,并可減輕部材管理的負擔。
由上述的實施例可知,本發(fā)明的另 一優(yōu)點就是因為背光模組的背板或 光源反射罩的內側面凸設有數個具阻擋部的挾持結構,因此不僅可有效挾 持住發(fā)光二極管光條,更可穩(wěn)固地將發(fā)光二極管光條卡阻在背板或光源反 射罩中,進而可大幅提高背光模組的裝置可靠度與光源穩(wěn)定度。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 上的限制,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 明,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 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 凡是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 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 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其至少包括一背板,至少包括一第一側板、一第二側板以及一第三側板,其中該第一側板與該第三側板分別接合在該第二側板的相對二側,且該第一側板與該第三側板相對;多個挾持結構,至少凸設于該第一側板的內側面,且鄰近于該第二側板;一導光板,設于該背板之上;以及至少一發(fā)光二極管光條,夾設在該第一側板上的該些挾持結構與該第三側板之間,且介于該第二側板與該導光板的一側面之間。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側板是該 背板的一底板,且該導光板為該第一側板所承托。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側板是該 背板的一頂板。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挾持結構同時 凸設于該第一側板的內側面與該第三側板的內側面。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挾持結構包括 一阻擋部,以將該發(fā)光二極管光條阻擋在該第二側板與該阻擋部之間。
6、 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其至少包括 一背板;一光源反射罩,設于該背板的一側邊上,且至少包括一第一側板、一 第二側板以及一第三側板,其中該第一側板與該第三側板分別接合在該萊 二側板的相對二側,且該第一側板與該第三側板相對;多個4夾持結構,至少凸設于該第一側板的內側面,且鄰近于該第二側板;一導光板,設于該背板之上;以及至少 一發(fā)光二極管光條,夾設在該第 一側板上的該些挾持結構與該第 三側板之間,且介于該第二側板與該導光板的一側面之間。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側板是該 光源反射罩的一底板,且該導光板壓設在該第一側板上。
8、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側板是該 光源反射罩的一頂板。
9、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挾持結構同時 凸設于該第 一側^反的內側面與該第三側板的內側面。
10、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挾持結構包 括一阻擋部,以將該發(fā)光二極管光條阻擋在該第二側板與該阻擋部之間。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是關于一種背光模組,至少包括一背板至少包括第一側板、第二側板以及第三側板,其中第一側板與第三側板分別接合在第二側板的相對二側,且第一側板與第三側板相對;多個挾持結構至少凸設于第一側板的內側面,且鄰近于第二側板;一導光板設于背板之上;以及至少一發(fā)光二極管光條夾設在第一側板上的挾持結構與第三側板之間,且介于第二側板與導光板的一側面之間。
文檔編號G02F1/13GK101441358SQ20071018784
公開日2009年5月27日 申請日期2007年11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11月19日
發(fā)明者陳育儒 申請人:奇力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