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吉他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吉他,包括琴頭、琴頸及共鳴箱,琴頭位于琴頸的上端部,共鳴箱位于琴頸下端部,所述共鳴箱包括面板、隔板、側板和背板,所述隔板設置在共鳴箱內(nèi)底部,與面板、側板和背板形成一封閉箱體;在背板的密封箱體處設有矩形凹槽;所述凹槽底部設有面積小于凹槽底面的通孔,凹槽底部通孔邊緣設有磁條;所述凹槽上設有翻蓋門,所述翻蓋門包括活動門、鉸接結構和把手;所述鉸接柱上設有限位桿;所述活動門與凹槽底部邊緣接觸,活動門的接觸面上設有鐵片,所述把手設置在活動門外側;利用吉他共鳴箱部位,設置存儲箱體,通過打開翻蓋門可以存放演奏吉他需要用的一些備件,比如撥片、清潔布、吉他調(diào)音器或琴弦等。
【專利說明】
_種吉他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樂器,特別涉及一種吉他。
【背景技術】
[0002]在現(xiàn)有的吉他樂器中,其包括琴頭、琴頸、琴弦及共鳴箱,演奏吉他的一些備件需要另外攜帶,時常會遺漏;使用起來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鑒于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便于存放備件的吉他,旨在解決目前演奏吉他的一些備件需要另外攜帶,容易遺漏等問題。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吉他,包括琴頭、琴頸及共鳴箱,琴頭位于琴頸的上端部,共鳴箱位于琴頸下端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共鳴箱包括面板、隔板、側板和背板,所述隔板設置在共鳴箱內(nèi)底部,與面板、側板和背板形成一封閉箱體;在背板的密封箱體處設有矩形凹槽;所述凹槽底部設有面積小于凹槽底面的通孔,凹槽底部通孔邊緣設有磁條;所述凹槽上設有翻蓋門,所述翻蓋門包括活動門、鉸接結構和把手;所述鉸接結構包括活動門兩端面頂部的鉸接孔、所述鉸接孔上設置的鉸接柱、所述凹槽兩端內(nèi)側壁上設置的與鉸接柱相適配的鉸接柱安裝孔;所述鉸接柱上設有限位桿;所述活動門與凹槽底部邊緣接觸,活動門的接觸面上設有鐵片,所述對應即鐵塊(或者鐵片條)與磁條對應,使得鐵塊和磁鐵可以靠近并吸弓I ;所述把手設置在活動門外側;
[0004]有益效果是:利用吉他共鳴箱部位,設置存儲箱體,通過打開翻蓋門可以存放演奏吉他需要用的一些備件,比如撥片、清潔布、吉他調(diào)音器或琴弦等。
【附圖說明】
[0005]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吉他正面結構示意圖;
[0006]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吉他背面結構示意圖;
[0007]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吉他背板上凹槽示意圖;
[0008]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吉他背板上翻蓋門示意圖;
[0009]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吉他背板上翻蓋門處截面圖示意圖。
[0010]標號說明:
[0011]O1、琴頭;02、琴頸;03、共鳴箱;04、面板;05、背板;
[0012]10、箱體;20、活動門;21、把手22、鉸接柱30、通孔;
[0013]31、磁條。
【具體實施方式】
[0014]為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內(nèi)容、構造特征、所實現(xiàn)目的及效果,以下結合實施方式并配合附圖詳予說明。
[0015]請一并參照圖1、圖2、圖3或圖4,如圖所示可知,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便于存放備件的吉他;所述吉他包括琴頭01、琴頸02、琴弦及共鳴箱03,所述琴頭01位于琴頸02的上端部,共鳴箱03位于琴頸02下端部,所述共鳴箱03包括背板05,吉他共鳴箱03內(nèi)側底部設有一個由隔板隔成的箱體10,這樣隔板、背板05、面板04和側板形成一個封閉箱體10,所述箱體10在背板05部開有一便于從密閉箱體10內(nèi)放入取出物品的翻蓋門;所述翻蓋門通過鉸接結構設置在凹槽內(nèi),凹槽底部設有通孔30,所述鉸接結構包括活動門20兩端面頂部的鉸接孔、所述鉸接孔上設置的鉸接柱22、所述凹槽兩端內(nèi)側壁上設置的與鉸接柱22相適配的鉸接柱22安裝孔,通過這樣的鉸接結構可以使活動門20上下翻動;所述鉸接柱22上設有限位桿,其作用就是將活動門20向上翻時停留在設定位置;所述把手21安裝在活動門20相對于箱體10內(nèi)的外側;
[0016]當需要存放物品時候,通過把手21打開被凹槽底部磁條31吸住的活動門20,活動以鉸鏈為軸,可以向上翻動,直至到限位桿設定的位置;然后通過通孔30取出所需要的物品,當不需要使用時候,放下活動門20直至活動門20被凹槽底部磁條31吸住位置;這樣便可以利用吉他共鳴箱03部位,設置存儲箱體10,存放演奏吉他需要用的一些備件,比如撥片、清潔布、吉他調(diào)音器或琴弦等。
[0017]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nèi)容所作的等效形狀或結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吉他,包括琴頭、琴頸及共鳴箱,琴頭位于琴頸的上端部,共鳴箱位于琴頸下端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共鳴箱包括面板、隔板、側板和背板,所述隔板設置在共鳴箱內(nèi)底部,與面板、側板和背板形成一封閉箱體;在背板的密封箱體處設有矩形凹槽;所述凹槽底部設有面積小于凹槽底面的通孔,凹槽底部通孔邊緣設有磁條;所述凹槽上設有翻蓋門,所述翻蓋門包括活動門、鉸接結構和把手;所述鉸接結構包括活動門兩端面頂部的鉸接孔、所述鉸接孔上設置的鉸接柱、所述凹槽兩端內(nèi)側壁上設置的與鉸接柱相適配的鉸接柱安裝孔;所述鉸接柱上設有限位桿;所述活動門與凹槽底部邊緣接觸,活動門的接觸面上設有鐵片,所述把手設置在活動門外側。
【文檔編號】G10D1/08GK205595043SQ201620429220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6年5月12日
【發(fā)明人】廖俊偉
【申請人】福州戀森樂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