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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燈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973621閱讀:321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通用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通用燈具,更特別涉及一種能夠以多種電源工作的多用途通用燈具。
      背景技術
      通用燈具在本領域是熟知的,并且多年以來,已存在以交流供電的工作燈的多種結構。但是,這類交流供電的燈存在的缺陷是必須使它們與一個固定交流電源(如公共電輸出端)相連,因此在偏僻地區(qū)使用時是不方便的。這類燈依賴于一根與一交流電源相連的電線。電池供電的閃光信號燈以及其它類型的燈在本領域也是為人們所熟知的。但是,在電池耗盡時必須更換電池。已知這類信號閃光燈裝有充電電池。但是,必須從燈具中取出電池并且在電池充電器中對其進行充電,或者必須將信號燈插入與一壁裝電源插座相連的指定的充電站中。因此,需要一種可以由多個電源供電的便攜式通用燈,并且需要一種可以由多個電源充電的可充電式通用燈。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可依靠多個電源工作的便攜式通用燈。一個底座支承裝有一個充電電池。在底座支承上可轉動地支承一個燈具組件,并且該燈具組件通過一根可拆卸地與所述底座支承的第一連接器部分電連接至充電電池。電線適于可選擇地與一個輔助電源(如車輛的點煙器插座)相連,以便對燈具組件提供一個直接的輔助電源。還使一個電源裝置與底座支承的第二連接部分相連,以提供另一個用以對充電電池充電或對燈具組件供電的電源。使充電電池并聯(lián)連接至底座支承的第一和第二連接部分,以便能夠使多個電源對電池充電。可以使用插頭/插座電線,以利用輔助電源經(jīng)第一連接部分對電池充電。因此,所述工作燈為燈提供了多個電源,并且提供了多個用以對一個設置在底座支承內的電池充電的電源。所述通用燈的物理結構還提供了一種便攜式堅固的可調節(jié)光源。


      圖1為本發(fā)明的通用工作燈的正視圖。
      圖2為圖1中通用工作燈的后視圖。
      圖3為圖1中通用工作燈的左視圖。
      圖4為圖1中通用工作燈的右視圖。
      圖5為圖1中通用工作燈的頂視圖。
      圖6為圖1中通用工作燈的底視圖。
      圖7為圖1中通用工作燈的正面透視圖。
      圖8為圖1中通用工作燈的后側透視圖。
      圖9示意性地說明了底座支承的電連接之間的導線。
      對最佳實施例的詳細描述參見附圖3,本發(fā)明的燈具組件1可旋轉地與一對支承臂5相連,所述支承臂延伸通過底座支承9的一部分。所述支承臂最好包括一根整體U形金屬管,該金屬管延伸通過一部分底座支承9,并且向上朝燈具組件1延伸。如在圖7中能夠最清楚地看到的那樣,支承臂5延伸通過一個形成在底座支承9上的凹槽。將底板10可拆除地固定至底座支承9的底部,以允許安裝和除去支承臂5。具有透鏡11的燈具組件1可轉動地連接至支承臂5的上部末端。參見圖2,燈具組件1具有一對支架2,這對支架從一個連接至支承臂的燈具殼體伸出。在所述支架上形成有一個凹槽3,以便不可轉動地容納一個螺母4。支承臂的上端具有扁平端5a,這些扁平端帶有一個與一延伸通過支架2的孔對準的孔。通過支承臂5和支架2的孔腔設置一個與螺母4嚙合的螺栓6,該螺栓帶有一個可手動的旋鈕7。所述燈具組件可繞螺栓的軸線轉動并且被緊固以保持一個選擇位置。
      如圖所示,燈具組件1通常處于平行于在底座支承下方的支承件的平面的水平位置處。但是,也可以使燈具組件轉動至一豎直位置,以便使透鏡(燈玻璃)和伴隨產(chǎn)生的光束沿大致垂直于水平位置的豎直方向向上。在底座支承9的頂部表面形成一個異型凹槽13,以容納一部分燈具組件,從而允許燈具組件轉動至在水平位置下方的某一位置處。因此,燈具組件可以轉過超過90度的運動范圍。還形成一個從燈具殼體的后部以及燈具組件的最后部分伸出的手柄15。手柄15允許使用者易于轉動燈具組件以及搬運整個通用燈。
      參見圖8,電線20從燈具組件的后部延伸至底座支承,并且與底座支承9的第一電連接部分相連。電線20最好經(jīng)一個點煙器電連接與第一電連接部分相連。即,電線20具有一個插入形成在底座支承9中的點煙器插座22內的點煙器插頭端。底座支承9帶有一個設置在底座支承9內的、呈充電電池形式的電壓電源。使所述充電電池電連接至第一電連接22,從而建立從電池至燈具組件1的電連接。應理解在由燈具組件伸出的電線至照明源(燈泡)之間的基本布線為本領域技術人員的公知常識,因此對其不必作更詳細地說明。電線20也可具有足夠的長度,以便連接至一輔助電源。例如,可以簡單地將電線20的點煙器插頭端連接至車輛的一個點煙器插座,該點煙器插座可作為輔助電源直接對燈具供電。因此,燈具組件1可以由多種電源(充電電池,輔助電源以及將在下面描述的另一種附加電源)供電。
      也可設置一個輔助電源供應裝置以有助于獨立于對燈具供電而對電池充電,或者有助于既進行對電池充電,又進行對燈具供電。使一個電源(最好為能夠將120VAC轉換至在500ma下的12VDC的兩級電源變壓器)與形成在底座支承中的一第二電連接部分32相連。這類變壓器在本領域是為人們熟知的,并且通常用于對許多種便攜式裝置(如電視無線電裝置)供電以及對12伏電池充電??梢院唵蔚貙⒆儔浩鞑迦胍粋鹘y(tǒng)的AC電輸出口,并使其另一端與第二電連接部分32相連,從而對電池充電。也可通過輔助的電源對電池充電。在燈具組件上裝配另一根電線50,其兩端形成有點煙器插頭??梢院唵蔚貙㈦娋€50插入第一電連接部分22以及車輛的點煙器插座內,以提供用以對電池充電的另一個12伏電源。因此,電池可由多個電源充電。
      在底座支承9內還設有一個指示器LED燈35,以指示電池的正確充電。當對電池充電至高于閾值水平的足夠水平值時,在按下按鈕36時,LED35發(fā)出某一顏色(例如綠色)的亮光。當對電池充電時,LED指示燈35連續(xù)發(fā)出不同顏色(例如紅色)的亮光。在底座支承9內裝入一個連接燈35和按鈕36的指示電路,并且使該指示電路并聯(lián)連接至第二電連接部分32。其布線電路目前可以由本領域技術人員通常已知的現(xiàn)有指示電路獲得。
      將在圖9中示意性顯示的充電電池42可拆卸地安裝在底座支承9內。底板10是可以移動的,以便露出充電電池并且有助于拆卸或更換該充電電池。還設有一塊在圖6中示出的接近面板25,該板通向在底座支承內部的、用以存儲電線/電源裝置以及其它附件的存儲室。
      燈具組件還具有一個開關27,其與燈具殼體相鄰設置在手柄15上。當使電線20與第一電連接部分22相連時,開關可以簡單且可選擇地使電池與光源相連,以實現(xiàn)燈的選擇性啟動。
      圖9示意性地顯示了通用燈電源的基本布線。使第一電連接部分(點煙器插座)22與電池42并聯(lián)電連接,電池42也與第二電連接部分32并聯(lián)電連接。使指示器電路52并聯(lián)連接至第二電連接部分32。充電電池42最好為整體容納在底座支承9內的大容量封閉式不泄漏12伏鉛蓄電池。本發(fā)明的通用燈以及配套的電路提供了多個用以對燈具組件1供電的電源,以及多個對電池42充電的電源。
      雖然已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對上面的發(fā)明進行了說明,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理解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思想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作出各種改變和變化。
      權利要求
      1.一種便攜式通用燈,其包括一個底座支承;一個燈具組件,其具有一個殼體以及一個設置在殼體中的燈,所述燈具組件與所述底座相連;一個設置在所述底座內的DC電壓電源;以及一根電線,其具有一個與所述燈具組件相連的第一端以及一個可拆卸地固定至所述底座的第一電連接部分的第二端,以便可選擇地交替與一輔助電源接合,所述電線提供了從所述DC電壓電源和所述輔助電源中的一個至所述燈具組件的電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壓電源為設置在所述底座支承內的充電電池。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用燈,其還包括一個電源裝置,其有助于對所述充電電池進行充電同時設置在所述底座支承內。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通用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裝置包括一個變壓器,其適于連接至一AC電源輸出端并且將所述AC電源轉換為DC電能輸出,所述變壓器具有一個連接至所述底座支承的第二電連接部分的連接器,以便實現(xiàn)從所述變壓器至設置在所述底座支承內的所述充電電池的電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燈,其特征在于經(jīng)一標準點煙器的電連接將所述電線連接至所述底座支承的所述第一電連接部分。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通用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標準點煙器的電連接由一個形成在所述電線的所述第二端中的插頭部件以及一個形成在所述底座支承中的插座部件構成,所述插頭部件適于連接至所述輔助電源的第二插座部件。
      7.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通用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裝置包括一根輔助電線,該電線將所述輔助電源連接至所述底座支承的所述第一電連接部分,從而在所述輔助電源至所述充電電池之間建立電連接,以便對所述充電電池進行充電。
      8.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通用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裝置包括至少兩個用以對所述充電電池進行充電的備用電源,所述至少兩個備用電源中的第一備用電源包括;一個變壓器,其適于連接至一AC電源輸出端并且將所述AC電源轉換為DC電能輸出,所述變壓器具有一個連接器,該連接器連接至所述底座支承的第二電連接部分,以便實現(xiàn)從所述變壓器至設置在所述底座支承內的所述充電電池的電連接;以及所述至少兩個備用電源中的第二備用電源包括;一根輔助電線,其將所述輔助電源連接至所述底座支承的所述第一電連接部分,從而建立所述輔助電源至所述充電電池之間的電連接,以便對所述充電電池進行充電。
      9.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通用燈,其特征在于經(jīng)一標準點煙器的電連接將所述電線連接至所述底座支承的所述第一電連接部分,所述標準點煙器的電連接由一形成在所述電線的所述第二端中的插頭部件以及一個形成在所述底座支承中的插座部件構成,所述插頭部件適于連接至所述輔助電源的第二插座部件;所述輔助電線具有兩個設置在其相對端上的插頭部件,以便實現(xiàn)所述底座支承的所述第一電連接部分和車輛上的一標準點煙器的插座之間的電連接。
      10.一種便攜式通用燈,其包括一個底座支承;一個燈具組件,其具有一個殼體以及一個設置在殼體中的燈,所述燈具組件與所述底座相連;一個設置在所述底座內的DC電壓電源;以及一根電線,其具有一個與所述燈具組件相連的第一端以及一個可拆卸地固定至所述底座的第一電連接部分的第二端,以便可選擇地交替與一輔助電源接合,所述電線提供了從所述DC電壓電源和所述輔助電源中的一個至所述燈具組件的電連接;以及一個電源裝置,其包括一個變壓器,其適于連接至一AC電源輸出端并且將所述AC電源轉換為DC電能輸出,所述變壓器具有一個用于連接至所述底座支承的第二電連接部分的連接器,以便實現(xiàn)從所述變壓器至設置在所述底座支承內的所述充電電池的電連接。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通用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支承的第一電連接,所述充電電池以及所述底座支承的所述第二電連接均并聯(lián)連接以便實現(xiàn)通過所述充電電池和所述電源裝置中的任意一個對所述燈供電的操作,并且所述充電電池可由所述電源裝置和所述輔助電源中的任意一個充電。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支承臂,該支承臂從所述底座伸出且可旋轉地連接至所述燈具組件,并對在所述底座支承的頂部表面上方的所述燈具組件進行支承。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組件還包括一個使用者能夠牢固握住以方便攜帶的手柄。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通用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支承的頂部表面包括一個異型凹槽,其用于容納一部分所述燈具組件以便使所述燈具組件轉過超過90度的運動范圍。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通用燈,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底座支承放置在一大致水平面上,所述燈具組件可以大致從一個以在所述水平面上方且與該水平面垂直的所述豎直方向投射光束的大致豎直位置轉動至一以在所述水平面下方的方向投射所述光束的第二位置。
      全文摘要
      一種便攜式通用燈包括一個具有充電電池的底座支承。通過一根可拆卸地與底座支承相連的電線,使一燈具組件與底座支承中的充電電池相連。所述電線適于可選擇地連接至一輔助電源,以對燈具組件提供一個直接輔助電源。還使一電源裝置連接至底座支承的第二連接部分,以提供另一電源,該電源或對電池充電,或對燈具組件提供電能,或對電池充電并對燈具組件提供電能??墒褂昧硪桓娋€通過輔助電源對電池充電。因此,所述工作燈設有多個用于燈的電源,并且提供了對電池充電的多個電源。
      文檔編號F21L14/00GK1530586SQ0317864
      公開日2004年9月22日 申請日期2003年7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3月10日
      發(fā)明者賽義德·侯賽尼, 馬克·亞科維利, 亞科維利, 賽義德 侯賽尼 申請人:拉雷制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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