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支架及具有該便攜支架的手電筒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便攜支架,其包括一個連接盤、至少一個連接件、鎖緊組件及至少一根支撐桿,連接盤為圓柱形結構,連接盤包括相對設置的頂端和底端,至少一個連接件為圓柱形,至少一個連接件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端與底端固定連接,第二端上設置有外螺紋,鎖緊組件設于底端及第一端之間,且鎖緊組件與底端及第一端均為可拆卸連接,鎖緊組件用于鎖緊底端及第一端,至少一根支撐桿為圓柱體形狀,且至少一根支撐桿上設置有內螺紋,至少一根支撐桿螺紋連接于第二端上。相應地,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使用所述便攜支架的手電筒。本發(fā)明提供的便攜支架結構簡單,攜帶及使用方便,解決了需要手持著手電筒的問題,且提高了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
【專利說明】便攜支架及具有該便攜支架的手電筒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照明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便攜支架及使用該便攜支架的手電筒。
【背景技術】
[0002]手電筒作為一種方便攜帶的照明工具被廣泛的使用,現(xiàn)有的手電筒一般都需要用手直接拿著,尤其在需要拍攝的情況下,如果用手拿著的話,那么就不利于拍攝工作的進行,如果再找一個人來幫忙,那么會導致工作效率比較低下且浪費了人力。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方便攜帶使用且提高工作效率的便攜支架及使用該便捷支架的手電筒。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便攜支架,其包括一個連接盤、至少一個連接件、鎖緊組件及至少一根支撐桿,所述連接盤為圓柱形結構,所述連接盤包括相對設置的頂端和底端,所述至少一個連接件為圓柱形,所述至少一個連接件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與所述底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端上設置有外螺紋,所述鎖緊組件設于所述底端及所述第一端之間,且所述鎖緊組件與所述底端及所述第一端均為可拆卸連接,所述鎖緊組件用于鎖緊所述第一端及所述底端,所述至少一根支撐桿為圓柱體形狀,且所述至少一根支撐桿上設置有內螺紋,所述至少一根支撐桿螺紋連接于所述第二端上。
[0005]其中,所述頂端上設置有一第一凸起,所述第一凸起外周設置有螺紋;
[0006]其中,所述底端上設置有至少一組第二凸起,所述一組第二凸起包括兩個所述第二凸起,所述至少一個連接件與所述至少一組第二凸起固定連接;
[0007]其中,所述底端上設置有三組第二凸起,所述三組第二凸起沿所述底端呈三角形排列,所述連接件的數(shù)量為三個,各所述連接件分別與各所述第二凸起固定連接;
[0008]其中,所述支撐桿的數(shù)量為三根,各所述支撐桿分別與各所述連接件的第二端螺紋連接;
[0009]其中,各所述支撐桿相對所述連接盤的可撐開角度范圍為0° -90° ;
[0010]其中,所述鎖緊組件包括多個螺栓及多個六角螺母,各所述螺栓分別與各所述六角螺母互相配合,且各所述螺栓與各所述六角螺母分別用于緊固所述連接盤與各所述連接件;
[0011]相應地,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手電筒,所述手電筒包括上述的便攜支架及筒體,所述便攜支架與所述筒體固定連接;
[0012]其中,所述筒體包括筒殼,所述筒殼上開設有一個盲孔,且所述盲孔內壁上設置有螺紋,用于與所述便攜支架的連接盤螺紋連接;
[0013]其中,所述便攜支架可拆卸連接于所述筒體上。
[0014]本發(fā)明提供的便攜支架結構簡單,攜帶及使用方便,解決了需要手持著手電筒的問題,且提高了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6]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方式提供的便攜支架的分解示意圖;
[0017]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方式提供的便攜支架的組合示意圖;
[0018]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方式提供的手電筒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0020]請一并參閱圖1至圖3,本發(fā)明實施方式提供的一種手電筒100,包括筒體10及便攜支架20。所述筒體10與所述便攜支架20固定連接。
[0021 ] 本實施例中,所述筒體10包括筒殼11,所述筒殼11包括相對設置的手持端1 la及照明端11b,為了增大手對所述筒殼11的摩擦力,所述手持端11a上設置有防滑結構111,所述防滑結構111為設置于所述手持端11a上的防滑網(wǎng),且所述防滑結構111包括設于所述手持端11a上的多個凸起的點狀結構。
[0022]所述照明端lib上鄰近所述防滑結構111的一端設置有一個開關按鈕112,所述開關按鈕112用于控制所述手電筒100的關閉和開啟。本實施例中,為了便于用手控制,所述照明端lib上還開設有一個盲孔(未圖示),所述盲孔內壁上設置有螺紋(未圖示),且所述盲孔與所述開關按鈕112沿豎直方向在同一直線上。
[0023]所述便攜支架20包括一個連接盤21、至少一個連接件22、鎖緊組件23及至少一根支撐桿24,所述連接盤21為圓柱形結構,所述連接盤21包括相對設置的頂端21a和底端21b,所述至少一個連接件22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端22a和第二端22b,所述第一端22a與所述底端21b固定連接,所述鎖緊組件23設于所述底端21b及所述第一端22a之間,所述至少一根支撐桿24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二端22b上。
[0024]本實施例中,為了減輕所述便攜支架20的重量,所述連接盤21選用鋁合金材料壓鑄成型。當然,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連接盤21也可選用其他材料,如鋼或鐵等。所述連接盤21也可選用其他形狀,如方形等。
[0025]為了節(jié)省空間及便于攜帶,所述便攜支架20為可拆卸式的連接于所述筒體10上,所述便攜支架20與所述筒殼11螺紋連接。本實施例中,所述盲孔與所述連接盤21螺紋連接,具體的,所述頂端21a上設置有一個第一凸起211,所述第一凸起211為圓柱形,且所述第一凸起211的外周上設置有螺紋,所述第一凸起211與所述盲孔螺紋連接,以便于將所述筒體10固定在所述連接盤21上。當然,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便攜支架20也可為其他方式與所述筒體10連接,如卡扣連接等。所述第一凸起211也可為其他形狀,如方形等。當然,也可在所述連接盤21上開設一個通孔,在所述筒殼11上相應設置一個凸起,也可以達到相同的效果。此外,也可在所述筒殼11上開設一個凹槽,在所述連接盤21上設置一個與所述凹槽形狀相對應的凸起,然后將所述凸起卡合于所述凹槽中,也可達到將所述筒體10固定在所述連接盤21上的效果。
[0026]此外,也可在所述頂端21a上設置一對彈性夾,將所述筒體10夾合于所述彈性夾上,此時,所述筒體10可不必開設所述盲孔,即可直接與所述便攜支架20固定,為了保證夾合得更緊固,可在所述彈性夾的兩個夾頭處均設置鋸齒,然后將所述筒體10夾合于所述彈性夾中即可。
[0027]所述底端21b設置有至少一組第二凸起212,所述至少一組第二凸起212的數(shù)量為兩個,所述至少一個連接件22與所述至少一組第二凸起212固定連接。本實施例中,為了能夠加強所述便攜支架20的穩(wěn)定性,所述底端21b上設置有三組第二凸起212,且所述三組第二凸起212沿所述底端21b呈三角形排列。本實施例中,所述三組第二凸起212的形狀為圓形,且所述每組第二凸起212的沿中心方向上均開設有第一通孔212a。當然,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凸起212的數(shù)量也可為一組、兩組或多組等。
[0028]本實施例中,為了使所述便攜支架20更輕便,所述連接件22選用鋁合金材料壓鑄成型。當然,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連接件22也可選用其他材料,如鋼或鐵等。
[0029]本實施例中,為了加強所述便攜支架20的穩(wěn)定性,所述連接件22的數(shù)量為三個,各所述連接件22分別與各所述第二凸起212固定連接。為了便于連接,各所述連接件22為圓柱形,各所述第一端22a上分別設置有一個第三凸起221,各所述第三凸起221與各所述第二凸起212的形狀相同,各所述第三凸起221沿中心方向上分別開設有一個第二通孔221a。各所述第二端22b為圓柱形,且各所述第二端22b上均設置有外螺紋。
[0030]所述鎖緊組件23與所述底端21b及所述第一端22a均為可拆卸連接,且所述鎖緊組件23用于鎖緊所述第一端22a及所述底端21b。具體的,當將所述鎖緊組件23鎖緊,此時所述底端21b與所述第一端22a固定連接。當將所述鎖緊組件23旋松時,此時所述底端21b與所述第一端22a分開,節(jié)省空間,以便于攜帶。本實施例中,為了節(jié)省成本,所述鎖緊組件23包括多個螺栓23a及多個六角螺母23b,各所述螺栓23a分別與各所述六角螺母23b互相配合,且各所述螺栓23a與各所述六角螺母23b分別用于緊固所述連接盤21及各所述連接件22。當然,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鎖緊組件23也可為其他,如銷釘與卡簧配合或螺釘與六角螺母配合等。
[0031]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端22a通過所述鎖緊件23與所述底端21b固定連接,具體的,分別將各所述第一通孔212a與各所述第二通孔221a互相對準,然后將各所述螺栓23a分別穿過各所述第一通孔212a及各所述第二通孔221a,再將各所述六角螺母23b套設于各所述螺栓23a上,旋緊,即可緊固所述連接盤21及各所述連接件22。當然,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連接件22的數(shù)量也可為一個、兩個或多個。
[0032]此外,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直接在所述連接盤21的底端21b上開設一個螺紋孔,在所述連接件22上相應設置一個設置有外螺紋的凸起,也可將所述連接件21與所述連接盤22固定連接起來,此時,應保證所述連接件22的大小與所述連接盤21的大小一致,以保證所述便攜支架20的穩(wěn)定性。此外,也可將所述連接件22與所述連接盤21焊接,也可達到固定作用。
[0033]本實施例中,所述支撐桿24的數(shù)量為三根,且為了減輕所述便攜支架20的重量及便于加工,各所述支撐桿24為中空的圓柱形,即各所述支撐桿24沿中心方向上分別開設有一個第三通孔24a,為了減輕所述便攜支架20的重量,各所述支撐桿24均選用鋁材料擠壓成型,且各所述第三通孔24a分別貫穿各所述支撐桿24。各所述第三通孔24a內壁上相對應所述第二端22b均設置有內螺紋,各所述支撐桿24分別與各所述第二端22b螺紋連接。當然,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支撐桿24的數(shù)量也可為一根、兩根或多根。
[0034]當然,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支撐桿24上也可設置為可伸縮型桿,以便于調節(jié)所述便攜支架20的高度。此外,也可將各所述支撐桿24焊接在各所述連接件22上。
[0035]當將各所述支撐桿24與各所述連接件22螺紋連接,再將各所述連接件22與所述連接盤21固定連接,此時,可通過調節(jié)所述螺栓23a及所述六角螺母23b的松緊性來調節(jié)各所述支撐桿24相對所述連接盤21的可撐開角度。本實施例中,各所述支撐桿24相對所述連接盤21的可撐開角度范圍為0° -90°,即當將所述螺栓23a及六角螺母23b松開時,各所述支撐桿24也調節(jié)其撐開角度,保證了當不需要使用所述便攜支架20時,可將各所述支撐桿24疊成一體,節(jié)省空間,以便于攜帶。此外,當拍攝工作需要時,也可加大各所述支撐桿24的撐開角度,方便工作的順利進行。使用時,將各所述支撐桿24螺紋連接于各所述連接件22上,然后將各所述連接件22的中心與所述連接盤21的各所述第二凸起212的中心對準,再將各所述螺栓23a穿過各所述第一通孔212a及各所述第二通孔221a,旋緊各所述六角螺母23b,即可將所述便攜支架20組裝完成,然后,將所述便攜支架20與所述筒體10螺紋連接,此時即完成了所述筒體10與所述便攜支架20的固定,即可根據(jù)拍攝工作的需要撐開相應的角度,進行拍攝。
[0036]本發(fā)明提供的便攜支架結構簡單,攜帶及使用方便,解決了需要手持著手電筒的問題,且提高了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
[0037]以上所述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便攜支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一個連接盤、至少一個連接件、鎖緊組件及至少一根支撐桿,所述連接盤為圓柱形結構,所述連接盤包括相對設置的頂端和底端,所述至少一個連接件為圓柱形,所述至少一個連接件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與所述底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端上設置有外螺紋,所述鎖緊組件設于所述底端及所述第一端之間,所述鎖緊組件與所述底端及所述第一端均為可拆卸連接,所述鎖緊組件用于鎖緊所述第一端及所述底端,所述至少一根支撐桿為圓柱體形狀,且所述至少一根支撐桿上設置有內螺紋,所述至少一根支撐桿螺紋連接于所述第二端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頂端上設置有一個第一凸起,所述第一凸起外周設置有螺紋。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端上設置有至少一組第二凸起,所述至少一組第二凸起包括兩個所述第二凸起,所述至少一個連接件與所述至少一組第二凸起固定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端上設置有三組第二凸起,且所述三組第二凸起沿所述底端呈三角形排列,所述連接件的數(shù)量為三個,各所述連接件分別與各所述第二凸起固定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的數(shù)量為三根,各所述支撐桿分別與各所述連接件的第二端螺紋連接。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支架,其特征在于,各所述支撐桿相對所述連接盤的可撐開角度范圍為0° -90°。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緊組件包括多個螺栓及多個螺母,各所述螺栓與各所述螺母互相配合,且各所述螺栓及各所述螺母分別用于緊固所述連接盤及各所述連接件。
8.一種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手電筒包括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便攜支架及筒體,所述便攜支架與所述筒體固定連接。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包括筒殼,所述筒殼上開設有一個盲孔,所述盲孔內壁上設置有螺紋,用于與所述便攜支架的連接盤螺紋連接。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手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攜支架可拆卸連接于所述筒體上。
【文檔編號】F21L4/00GK104421656SQ201310404159
【公開日】2015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9月6日
【發(fā)明者】周明杰, 曾偉鋒 申請人:海洋王(東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