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騎行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摩托車騎行裝置,包括底座及位于底座上的前座墊和后座墊,在所述前座墊和/或后座墊上分別設有多個透氣孔,在前座墊上設置有拉環(huán),拉環(huán)的正下方的底座上設有限位槽,在后座墊的前側面設有與拉環(huán)活動連接的中空的固定塊;當后座墊與前座墊呈前后水平設置時,固定塊套設于所述拉環(huán)上,當后座墊向前座墊翻轉90度時,固定塊相對于拉環(huán)轉動90度,該固定塊朝向拉環(huán)的一端沿豎直方向向下移動,以使這一端插設于所述限位槽中;在拉環(huán)和固定塊的連接處,還設有一盒子,它包括四個側壁以及蓋設于所述四個側壁之上的頂蓋,頂蓋的一個邊與盒體的其中一個側壁的頂邊樞接,頂蓋的另外三個邊直接蓋合于另外三個側壁之上。
【專利說明】 摩托車騎行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騎行裝置,特別涉及一種摩托車騎行裝置。
[0002]
【背景技術】
[0003]摩托車不像汽車那樣舒適,有足夠大的空間。摩托車的座椅一般都設在車身架上,呈一橫板的結構,當然,為了它的舒服度,滿足人體工學的要求,會將座椅設置為微下面彎曲的形狀。但是,摩托車的座椅不像汽車那樣,每一個座椅都有一個靠背。如果長時間騎行,摩托車騎行人員的腰背會感到疲憊,整個狀態(tài)都會萎靡不振,使騎行人員的身心都感到疲勞。
[0004]
【發(fā)明內(nèi)容】
[0005]針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夠減輕騎乘者疲勞的摩托車騎行裝置。
[0006]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摩托車騎行裝置,包括底座以及位于所述底座上的前座墊和后座墊,在所述前座墊和/或后座墊上分別設有多個透氣孔,在所述前座墊上設置有拉環(huán),在所述拉環(huán)的正下方的底座上設有限位槽,在所述后座墊的前側面設有與所述拉環(huán)活動連接的中空的固定塊;當所述后座墊與前座墊呈前后水平設置時,所述中空的固定塊套設于所述拉環(huán)上,當所述后座墊向前座墊翻轉90度時,所述中空的固定塊相對于拉環(huán)轉動90度,該中空的固定塊朝向拉環(huán)的一端沿豎直方向向下移動,以使這一端插設于所述限位槽中;在所述拉環(huán)和固定塊的連接處,還設有用于遮蓋它們的盒子,所述盒子包括用于從四個方向上對連接處進行圍合的四個側壁以及蓋設于所述四個側壁之上的頂蓋,所述四個側壁形成一盒體,所述頂蓋的一個邊與盒體的其中一個側壁的頂邊樞接,所述頂蓋的另外三個邊直接蓋合于所述盒體的另外三個側壁之上,所述頂蓋的下表面的靠近四個邊的邊緣處分別設有豎直向下的四個卡壁,當所述頂蓋蓋合在所述四個側壁的頂端時,該四個卡壁的外壁與四個側壁的內(nèi)壁摩擦配合。
[0007]作為優(yōu)化,在所述前座墊上表面設有第一軟墊。
[0008]作為優(yōu)化,在所述后座墊上表面設有第二軟墊。
[0009]作為優(yōu)化,在所述前座墊的下表面設有第一^^扣,在所述底座的相應位置處設有與所述第--^扣配合的第--^槽。
[0010]作為優(yōu)化,在所述后座墊的下表面設有第二卡扣,在所述底座的相應位置處設有與所述第二卡扣配合的第二卡槽。
[0011]本發(fā)明的摩托車騎行裝置,相比現(xiàn)有技術,本摩托車騎行裝置有多種使用狀態(tài),具有容置拉環(huán)與固定塊的盒子,使裝置更完整,在前座墊和/或后座墊上分別設置多個透氣孔,使用戶感到更涼爽、透氣。滿足用戶多方面的需求,它還可以減緩用戶的疲勞感,使用戶感到舒適、滿意,提高了用戶的體驗度,使得摩托車多功能化,提高摩托車的銷量。
[0012]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4]圖1為本發(fā)明摩托車騎行裝置第一實施例的使用示意圖。
[0015]圖2是本發(fā)明摩托車騎行裝置第一實施例的另一種使用狀態(tài)圖。
[0016]圖3是本發(fā)明摩托車騎行裝置第二實施例中限位槽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4是本發(fā)明摩托車騎行裝置第三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8]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0020]首先,在對實施例進行描述之前,有必要對本文中出現(xiàn)的一些術語進行解釋。例如:
本文中若出現(xiàn)使用“第一”、“第二”等術語來描述各種元件,但是這些元件不應當由這些術語所限制。這些術語僅用來區(qū)分一個元件和另一個元件。因此,“第一”元件也可以被稱為“第二”元件而不偏離本發(fā)明的教導。
[0021]另外,應當理解的是,當提及一元件“連接”或者“聯(lián)接”到另一元件時,其可以直接地連接或直接地聯(lián)接到另一元件或者也可以存在中間元件。相反地,當提及一元件“直接地連接”或“直接地聯(lián)接”到另一元件時,則不存在中間元件。
[0022]在本文中出現(xiàn)的各種術語僅僅用于描述具體的實施方式的目的而無意作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定。除非上下文另外清楚地指出,則單數(shù)形式意圖也包括復數(shù)形式。
[0023]當在本說明書中使用術語“包括”和/或“包括有”時,這些術語指明了所述特征、整體、步驟、操作、元件和/或部件的存在,但是也不排除一個以上其他特征、整體、步驟、操作、元件、部件和/或其群組的存在和/或附加。
[0024]關于實施例:
請參見圖1及圖2,本實施例的摩托車騎行裝置包括底座10、位于底座10上的前座墊11和后座墊12,所述前座墊11的后側面設有拉環(huán)13,在拉環(huán)13的正下方的底座10上設有限位槽14,在所述后座墊12的前側面設有與拉環(huán)13活動連接的中空的固定塊15 ;當后座墊12與前座墊11前后水平設置時,所述中空的固定塊15套設于所述拉環(huán)13上;當所述后座墊12向前座墊11方向翻轉90度時,所述固定塊15相對于拉環(huán)13轉動90度,并且該固定塊15朝向拉環(huán)13的一端沿豎直方向向下移動,直至該朝向拉環(huán)13的一端插設在所述限位槽14中,如此,該固定塊15即被限位在所述限位槽14中。本實施例中,所述限位槽14的大小與所述固定塊15相匹配,以使得當固定塊15豎直插設于該限位槽14上時,該固定塊15不會向前、后、左、右搖擺或者偏移。
[0025]本實施例中,在所述前座墊11和后座墊12的上表面分別設有第一軟墊和第二軟墊。
[0026]本實施例中,所述前座墊11和后座墊12的下表面分別設有卡扣,在所述底座10的上表面設有與所述卡扣配合的卡槽。如此,可以使得前座墊11和后座墊12在前后方向上水平設置時,前座墊11和后座墊12可以卡合在所述底座上;當需要將后座墊12向前翻轉當靠背時,后座墊12的卡扣可以方便的從底座10上的卡槽中脫離開??梢岳斫獾?,在其他的實施例中,所述前座墊11和后座墊12還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可拆卸的固定于所述底座10上。例如,它們甚至可以通過系繩等方式系在底座10上。
[0027]較優(yōu)的,在所述拉環(huán)13與所述固定塊15的連接處,還設有用于遮蓋它們的盒子,所述盒子包括用于從四個方向上對連接處進行圍合的四個側壁以及蓋設于所述四個側壁之上的頂蓋,所述四個側壁形成一盒體161,所述頂蓋162的一個邊與盒體161的其中一個側壁的頂邊樞接,所述頂蓋162的另外三個邊直接蓋合于所述盒體161的另外三個側壁之上。
[0028]進一步的,所述頂蓋162的下表面的靠近四個邊的邊緣處分別設有豎直向下的四個卡壁163,當所述頂蓋162蓋設在所述四個側壁的頂端時,該四個卡壁163的外壁正好與四個側壁的內(nèi)壁摩擦配合,以使得頂蓋162可以較穩(wěn)固的蓋設在所述盒體161上。
[0029]本實施例中,在所述盒子的外表面包裹著一層第三軟墊,所述第三軟墊與所述盒子的總高度與前座墊11和后座墊12的高度相等。
[0030]所述摩托車騎行裝置在使用時,有兩個使用狀態(tài):一、前座墊11和后座墊12呈前后水平放置,這樣的狀態(tài)下,拉環(huán)13和固定塊15則呈水平方向的套接即可;二、后座墊12向前座墊11方向轉動呈90度角,即將后座墊12當作靠背用,這樣的狀態(tài)下,使固定塊15向前翻轉90度角,使其與拉環(huán)13垂直,再將固定塊15朝向拉環(huán)13的一端豎直向下移動,使其插設于所述限位槽14內(nèi)即可,如此,由于后座墊12與固定塊15固定連接在一起的,因此,后座墊12也被進行限位,使得后座墊12能夠與前座墊11相垂直,進一步的使得它能夠被當作靠背用。這樣的可變換結構,能夠使得用戶在騎行的過程中有多種選擇,當摩托車上只有一個騎行人員時,該后座墊12則能夠向前翻轉90度,以使它當作靠背使用,減緩了騎行人員的疲勞感;當騎行人員為一個以上時,后座墊12則可與前座墊11前后水平放置,以使摩托車騎行裝置能夠供多個騎行人員騎行。
[0031]請參見圖3,圖3是本發(fā)明摩托車騎行裝置第二實施例中限位槽的結構示意圖。本實施例的摩托車騎行裝置包括與第一實施例結構或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底座、前座墊、后座墊、拉環(huán)、固定塊。本實施例與第一實施例的區(qū)別在于:本實施例中的限位槽3包括多個,并且它們依次排列。其中一個限位槽3為與上述第一實施例中的限位槽3的開口方向相同的豎直槽;其中多個限位槽3均為向后座墊的方向傾斜的傾斜槽,各個限位槽3之間的傾斜角度不等。此處以三個限位槽3為例對本實施例的限位槽3進行解釋說明:本實施例的限位槽3包括三個依次排列的第一限位槽31、第二限位槽32以及第三限位槽33,所述第一限位槽31與第一實施例中限位槽相同,它的開口豎直向上,它離后座墊的距離最近并且位于所述拉環(huán)的下方;第二限位槽32緊臨于第一限位槽31,并且它位于第一限位槽31的前方,靠近前座墊,它的開口朝上并向后座墊的方向傾斜,以使得當固定塊插入該第二限位槽32后,后座墊與前座墊之間的角大于90度;第三限位槽33緊臨于第二限位槽32,并且它位于第二限位槽32的前方,靠近前座墊,它的開口朝上并向后座墊的方向傾斜,并且,該第三限位槽33的傾斜度大于第二限位槽32的傾斜度。舉例而言,若后座墊通過第二限位槽32限位時,它與前座墊的角為100度,那么若后座墊通過第三限位槽33限位時,它與前座墊的角則為110度、105度、120度等等,只要在后座墊通過第三限位槽33限位時,它與前座墊的角度大于在通過第二限位槽32限位時它與前座墊的角度即可。
[0032]請參見圖4,圖4是本發(fā)明摩托車騎行裝置第三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本實施例的摩托車騎行裝置包括與第一實施例結構或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底座、位于底座上的前座墊、后座墊、分別用于包裹前座墊和后座墊的第一軟座墊和第二軟座墊,本實施例的摩托車騎行裝置還包括:位于前座墊和后座墊之間的基準臺41,所述基準臺41為矩形臺;所述后座墊的上表面的前邊緣與所述基準臺41的上表面的后邊緣樞接,以使得所述后座墊可以向前座墊的方向翻轉,當后座墊翻轉后,后座墊的前側面重疊于所述基準臺41的上表面。在本實施例中,還包括一限位件,所述限位件的一部分可以設于后座墊的下表面,另一部分設在基準臺41的后側面。例如,限位件可以是插銷421和插座422,插座422設在基準臺41的后側面上,插銷421設有所述后座墊的后表面,如此設置,當后座墊重疊于基準臺41上時,通過插銷421與插座422對后座墊進行限位。作為優(yōu)化的,在底座的上表面相應的位置處設一個容置該限位件的槽體43,如此才能使得當后座墊與前座墊呈前后水平放置時,該限位件不會往上頂。在本方案中,還可以包括放置于所述基準臺41上方的填充臺,所述填充臺與基準臺41的總高度與前座墊和后座墊的高度相等。
[0033]當然,在其他的實施例中,所述限位件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并不限于插銷421和插座422的限位方式。例如它可以通過卡扣的方式與基準臺41進行固定。又或者在基準臺41上設置限位槽,在后座墊的前側面設置限位件進行限位固定等等。只要能夠?qū)⒃趯⒑笞鶋|當成靠背時,它能夠立于基準臺41上不前后倒,在使后座墊與前座墊前后水平放置時,它能夠從豎直的方向往后翻轉以平放在底板上即可。
[0034]還可以理解地,在不同的實施例中,所述前座墊和/或后座墊上還分別設有多個透氣孔。
[0035]以上僅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及附圖內(nèi)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摩托車騎行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以及位于所述底座上的前座墊和后座墊,在所述前座墊和/或后座墊上分別設有多個透氣孔,在所述前座墊上設置有拉環(huán),在所述拉環(huán)的正下方的底座上設有限位槽,在所述后座墊的前側面設有與所述拉環(huán)活動連接的中空的固定塊;當所述后座墊與前座墊呈前后水平設置時,所述中空的固定塊套設于所述拉環(huán)上,當所述后座墊向前座墊翻轉90度時,所述中空的固定塊相對于拉環(huán)轉動90度,該中空的固定塊朝向拉環(huán)的一端沿豎直方向向下移動,以使這一端插設于所述限位槽中;在所述拉環(huán)和固定塊的連接處,還設有用于遮蓋它們的盒子,所述盒子包括用于從四個方向上對連接處進行圍合的四個側壁以及蓋設于所述四個側壁之上的頂蓋,所述四個側壁形成一盒體,所述頂蓋的一個邊與盒體的其中一個側壁的頂邊樞接,所述頂蓋的另外三個邊直接蓋合于所述盒體的另外三個側壁之上,所述頂蓋的下表面的靠近四個邊的邊緣處分別設有豎直向下的四個卡壁,當所述頂蓋蓋合在所述四個側壁的頂端時,該四個卡壁的外壁與四個側壁的內(nèi)壁摩擦配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騎行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前座墊上表面設有第一軟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摩托車騎行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后座墊上表面設有第二軟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騎行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前座墊的下表面設有第—^扣,在所述底座的相應位置處設有與所述第—^扣配合的第—^槽。
5.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摩托車騎行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后座墊的下表面設有第二卡扣,在所述底座的相應位置處設有與所述第二卡扣配合的第二卡槽。
【文檔編號】B62J1/00GK104354789SQ201410581012
【公開日】2015年2月1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0月27日
【發(fā)明者】楊斌 申請人:重慶市合川區(qū)鄧健萍摩托車配件加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