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垃圾處理裝置及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垃圾處理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垃圾處理裝置及方法。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國內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方法主要有填埋法、焚燒及焚燒發(fā)電法。其特點分別有
I.填埋法填埋法是一種極其消極的垃圾處理方法,雖然該方法投資少、工藝簡單、處理量大;但是,填埋的垃圾并沒有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殘留大量的細菌病毒,并且垃圾的滲漏液嚴重污染地下水資源;所以該方法不僅沒有實現(xiàn)垃圾的資源化,而且大量占用土地。目前一些地區(qū)引用的衛(wèi)生填埋法也僅是部分解決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問題和產生沼氣的回收問題。對徹底解決該方法的弊端,還有相當大的距離。
2.焚燒及焚燒發(fā)電法實現(xiàn)了垃圾的資源化處理;但是,該方法會產生大量有害氣體,對該方法帶來了極大的缺點;且單純地焚燒會污染大氣,焚燒垃圾難以消除二惡英,有毒有害氣體污染大氣;若處理有害氣體,投資和運行成本會相當昂貴。而且,目前城市生活垃圾成分復雜、熱值低、有機物含水量太大,需添加大量輔助燃料。當前認為較好的垃圾焚燒裝置有機械爐排爐,該機械爐排爐對原生垃圾焚燒的過程大概分為原生垃圾通過干燥的干燥段,然后經過氣化燃燒的燃燒段,再經過火焰燃燒的燃燼段,后靜態(tài)燃燒,最后燃燒為爐渣。此機械爐排爐中的干燥段給冷空氣開辟了一條“綠色通道”,燃燒產生的有害氣體會通過此通道而排到大氣之中。目前,燃燒爐都是從焚燒爐的下面向上供給燃燒用的空氣,空氣從下面進入焚燒爐后把爐渣冷卻,空氣則被加熱,向上和燃料一起燃燒。如木材燃料,則從上面落下后受到火的加熱,首先是溫度升高,后來是干燥,然后燃燒,燃燒分解出醋酸、木焦油、氯化鉀、硫酸鉀等,余下的是木炭,木炭燃燒剩下的是灰渣,從爐底排出。如果是煤,則可能產生煤焦油、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如果是塑料可能產生二惡英等極毒高分子化合物。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從焚燒爐的上方添加垃圾的處理方法所導致燃燒不完全和燃燒產生大量有害氣體,提供一種垃圾處理裝置從焚燒爐的下方推送垃圾的處理方法,從而使燃燒完全及沒有有害氣體排放。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垃圾處理裝置,包括焚燒爐,焚燒爐下端的爐壁設置有進氣口,焚燒爐上端的爐壁設置有出渣口,還設置有蒸汽鍋爐和汽輪機發(fā)電機組,蒸汽鍋爐的爐膛拼裝在焚燒爐的上端口,通過蒸汽管連接蒸汽鍋爐與汽輪機發(fā)電組;還包括可來回移動的加料車,加料車中設置有液壓千斤頂,液壓千斤頂能在加料車中升降移動。上述焚燒爐的橫截面為圓形或方形。上述加料車為軌道輪式。
上述加料斗的上端口徑與焚燒爐的口徑相當。上述蒸汽鍋爐連接有煙囪。一種垃圾處理方法,向加料車中加入待處理的垃圾,經由軌道運輸至焚燒爐下方,通過液壓千斤頂推動垃圾從焚燒爐下方至焚燒爐內進行燃燒,燃燒之后的灰渣經由出渣口排出;經過焚燒爐內的燃燒,爐膛內的高溫經過蒸汽鍋爐驅動汽輪機發(fā)電機組發(fā)電。二惡英在850°C以上才會分解,在焚燒爐中的燃燒及中和等反應放出的熱量和輻射熱等使焚燒爐內溫度遠高于二惡英的分解溫度,從而能徹底的除去有害氣體二惡英。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本發(fā)明采用從焚燒爐的下方添加垃圾的方式,垃圾從上向下燃燒,從而使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有害氣體通過厚的灰渣層充分反應除去,還可通過加高焚燒爐來使有害氣體在焚燒爐內的高溫中有更多時間分解而除去,焚燒爐內的高溫可使二惡 英徹底分解;燃燒產生的能量可通過蒸汽鍋爐驅動汽輪機發(fā)電機組發(fā)電,用熱能轉化為電倉泛。
圖I是本發(fā)明垃圾處理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現(xiàn)用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描述,但實施例不對本發(fā)明作任何限定。實施例I
現(xiàn)結合圖I來說明本發(fā)明的垃圾處理裝置,該垃圾處理裝置,包括焚燒爐1,焚燒爐I下端的爐壁設置有進氣口 2,焚燒爐I上端的爐壁設置有出渣口 3,還設置有蒸汽鍋爐7和汽輪機發(fā)電機組9,蒸汽鍋爐7的爐膛6拼裝在焚燒爐I的上端口 11,通過蒸汽管8連接蒸汽鍋爐7與汽輪機發(fā)電組9 ;還包括可來回移動的加料車4,加料車4中設置液壓千斤頂5,液壓千斤頂5能在加料車4中升降移動。將待處理的垃圾加入加料車4中,移動加料車4至焚燒爐下方,經由液壓千斤頂5推動垃圾至焚燒爐I內進行燃燒,待垃圾燃燒完后,再用相同的步驟向焚燒爐內加入垃圾,已經燃燒完并轉化為灰渣的垃圾從出渣口 3排出;經過焚燒爐I內的燃燒,爐膛6內的高溫經過蒸汽鍋爐7驅動汽輪機發(fā)電機組9發(fā)電,廢氣通過煙 10排出。連續(xù)如此操作對垃圾進行焚燒,本發(fā)明通過從下向上推送垃圾的方法,焚燒從上方向下方燃燒,使有害氣體充分通過燃燒層,從而對空氣有污染的氣體被充分反應而除去,二惡英經過高溫也得以分解。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其架構形式能夠靈活多變,可以派生系列產品。只是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發(fā)明由所提交的權利要求書確定的專利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ー種垃圾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焚燒爐,焚燒爐下端的爐壁設置有進氣ロ,焚燒爐上端的爐壁設置有出渣ロ,還設置有蒸汽鍋爐和汽輪機發(fā)電機組,蒸汽鍋爐的爐膛拼裝在焚燒爐的上端ロ,通過蒸汽管連接蒸汽鍋爐與汽輪機發(fā)電組;還包括可來回移動的加料車,加料車中設置有液壓千斤頂,液壓千斤頂能在加料車中升降移動。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垃圾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爐的橫截面為圓形或方形。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垃圾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料車為軌道輪式。
4.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垃圾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料斗的上端口徑與焚燒爐的口徑相當。
5.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垃圾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鍋爐連接有煙囪。
6.ー種垃圾處理方法,其特征在干向加料車中加入待處理的垃圾,經由軌道運輸至焚燒爐下方,通過液壓千斤頂推動垃圾從焚燒爐下方至焚燒爐內進行燃燒,燃燒之后的灰渣經由出渣ロ排出;經過焚燒爐內的燃燒,煙氣通過蒸汽鍋爐產生蒸汽驅動汽輪機發(fā)電機組發(fā)電。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垃圾處理裝置及方法,涉及垃圾處理領域。該垃圾處理裝置,包括焚燒爐,焚燒爐下端的爐壁設置有進氣口,焚燒爐上端的爐壁設置有出渣口,還設置有蒸汽鍋爐和汽輪機發(fā)電機組,蒸汽鍋爐的爐膛拼裝在焚燒爐的上端口,通過蒸汽管連接蒸汽鍋爐與汽輪機發(fā)電組;方法是垃圾在焚燒爐內從上方向下方進行燃燒,經過焚燒爐內的燃燒,煙氣通過蒸汽鍋爐產生蒸汽驅動汽輪機發(fā)電機組發(fā)電。本發(fā)明使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有害氣體通過厚的灰渣層充分反應除去,焚燒爐內的高溫可使二惡英徹底分解;燃燒產生的能量可通過蒸汽鍋爐驅動汽輪機發(fā)電機組發(fā)電,用熱能轉化為電能。
文檔編號B09B5/00GK102950141SQ20121044330
公開日2013年3月6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1月8日
發(fā)明者詹自然 申請人:詹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