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子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電子裝置,且特別是有關于一種內建有傳輸線及傳輸接頭的電子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資料運算處理技術的純熟,個人計算機也跟著普及化。在現(xiàn)今的社會的中,個人計算機兼具文書數(shù)據(jù)處理、娛樂、數(shù)據(jù)傳輸及感情聯(lián)絡等功用。然而,在考量功能性的因素的下,目前個人計算機的體積無法有效地縮小,因此個人計算機并不具有可隨身攜帶的便利性。
為了因應消費者的需求,具有可攜帶便利性的筆記型計算機便因此而生。筆記型計算機雖然無法像個人計算機一樣具有較為完善且強大的功能,但筆記型計算機的體積較個人計算機輕薄,且其可以達到一般使用者的基本需求標準,因此筆記型計算機一推出便受到消費者熱烈的歡迎。
然而,筆記型計算機的售價昂貴,且消費者期待筆記型計算機功能更為完善的觀望心態(tài),使得筆記型計算機的普及率仍遠不如個人計算機。因此一般消費者仍是選擇使用可攜式儲存裝置如隨身碟,作為公司與住家的兩臺個人計算機之間數(shù)據(jù)傳遞的媒介。
一般而言,個人計算機主機上配備有USB插槽,而隨身碟便通過由此USB插槽與個人計算機主機電性連接。然而,個人計算機主機的體積很大,因此使用者多是將計算機主機置放在桌下。換言之,當使用者欲進行個人計算機與可攜式儲存裝置之間的數(shù)據(jù)傳遞工作時,使用者需彎身將可攜式儲存裝置與USB插槽連接。因此,當USB插槽的位置不適當時,使用者在使用可攜式儲存裝置上便產生許多的不便。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內建有傳輸線及傳輸接頭的電子裝置,以增加使用者使用時的便利性。
為達上述或是其它目的,本發(fā)明提出一種適于與一可攜式儲存裝置連接的電子裝置,此電子裝置包括一本體、一保護蓋、一傳輸線以及一可移動式傳輸接頭。在此電子裝置中,本體具有一顯示區(qū)與一容置空間。保護蓋與本體連接,且保護蓋與本體形成容置空間。傳輸線配置于本體內,且傳輸線的一末端連接于本體??梢苿邮絺鬏斀宇^配置在傳輸線的另一末端,且可移動式傳輸接頭適于與可攜式儲存裝置連接,且容置空間適于安置可移動式傳輸接頭。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保護蓋位于本體邊緣。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可移動式傳輸接頭為USB連接器。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保護蓋與本體樞接。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容置空間適于容置可攜式儲存裝置。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電子裝置更包括一計算機主機,而可攜式儲存裝置經由本體與計算機主機電性連接,且本體為一顯示器。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本體包括個人數(shù)字助理器(PDA)、掌上型計算機(Pocket PC)或平板型計算機(Tablet PC)。
本發(fā)明將傳輸線配置電子裝置的本體內,且本體與保護蓋形成一容置空間,而此容置空間適于置放可移動式傳輸接頭。當使用者欲將本發(fā)明的電子裝置與其它可攜式儲存裝置連接以存取數(shù)據(jù)時,使用者僅需將可移動式傳輸接頭從容置空間內拉出便可使用。因此,本發(fā)明的電子裝置與可攜式儲存裝置在組裝上將更為便利。
為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一實施例,并配合所附圖式,作詳細說明如下。
圖1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2為圖1的局部放大的剖面示意圖;圖3為使用者拉出可移動式傳輸接頭的示意圖;圖4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電子裝置的示意圖。
主要組件符號說明100、400電子裝置110、410本體112、412顯示區(qū)114、414容置空間120、420保護蓋130傳輸線132、134末端140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50計算機主機152總線線200可攜式儲存裝置具體實施方式
第一實施例圖1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電子裝置的示意圖。請參考圖1,本實施例的電子裝置100適于與一可攜式儲存裝置200連接,此電子裝置100包括一本體110、一保護蓋120、一傳輸線130以及一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
如圖1所示,本體110具有一顯示區(qū)112以及一容置空間114。在本實施例中,本體110例如是液晶顯示器、電漿顯示器等顯示器,然而本體110也可以是個人數(shù)字助理器(PDA)、掌上型計算機(Pocket PC)、平板型計算機(Tablet PC)或其它可攜式電子裝置,其詳述如后。當本體110為液晶顯示器、電漿顯示器或其它類型的顯示器時,本實施例的電子裝置100更包括一計算機主機150以及連接計算機主機150與本體110的一總線線152。
承上述,保護蓋120與本體110連接,且保護蓋120與本體110形成容置空間114,其中保護蓋120適于遮蔽容置空間114,使本體110的整體外觀看起來一致而且美觀。在本實施例中,保護蓋120位于本體110的邊緣,且保護蓋120是利用樞軸以樞設于本體110,因此使用者可以輕易地掀開保護蓋120以暴露出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在其它實施例中,保護蓋120與本體110之間可以是分離的。舉例而言,使用者可施力于保護蓋120上,以將保護蓋120從本體110上拆卸下來。
圖2為圖1的局部放大示意圖。請同時參考圖1及圖2,傳輸線130配置于本體110內,且傳輸線130的一末端132連接于本體110。此外,傳輸線130的另一末端134連接于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其中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適于與可攜式儲存裝置200連接,且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適于安置于容置空間114中。在本實施例中,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為一USB連接器。
在本實施例中,本體110具有一用以收納傳輸線130的收納空間116(如圖2所示)。此外,傳輸線130的直徑約為3.5厘米,且其材質較硬,因此當使用者不使用傳輸線130時,使用者可以將傳輸線130塞回收納空間116內。特別的是,可攜式儲存裝置200所儲存的數(shù)據(jù)可以依序經由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傳輸線130、本體110與總線線152傳輸至計算機主機150中。換言的,總線線152不僅作為本體110與計算機主機150之間的數(shù)據(jù)傳輸路徑,更作為可攜式儲存裝置200與計算機主機150之間的數(shù)據(jù)傳輸路徑。
圖3為使用者拉出可移動式傳輸接頭的示意圖。請同時參考圖1、圖2及圖3,當使用者欲進行可攜式儲存裝置200與計算機主機150之間數(shù)據(jù)的傳輸時,使用者可方便地掀開位于本體110邊緣的保護蓋120,以暴露出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并且拉出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然后,使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連接至可攜式儲存裝置200。在使用者拉出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的同時,由于傳輸線130的末端134連接于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因此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所能移動的距離便依據(jù)傳輸線130的長度而有所不同。換言之,傳輸線130也會隨著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的移動而暴露出其中一部分(如圖3所示)。
特別的是,本體110的容置空間114可以是略大于或等于可攜式儲存裝置200的體積,以使可攜式儲存裝置200可以置入容置空間114中。具體而言,將可攜式儲存裝置200置入容置空間114中,可以防止外在的因素讓可攜式儲存裝置200不當?shù)乇话纬虼丝蓴y式儲存裝置200與計算機主機150之間可以持續(xù)地正常傳遞數(shù)據(jù)。
當使用者分離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與可攜式儲存裝置200之后,使用者可以將傳輸線130塞回本體110的收納空間116中。在此同時,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也會回復至原位,如圖2所示。
由于本發(fā)明將可移動式傳輸接頭配置于本體上,因此當使用者欲讀取可攜式儲存裝置內所儲存的數(shù)據(jù)時,使用者只需將可攜式儲存裝置與可移動式傳輸接頭連接,便可進行數(shù)據(jù)的傳輸。因此,此種型態(tài)的電子裝置讓使用者在使用可攜式儲存裝置上能夠更為便利。
此外,由于各種可攜式儲存裝置的尺寸不一,因此搭配傳輸線的使用,將使可移動式傳輸接頭所能移動的范圍加大。另外,傳輸線又可以收納于本體內,因此對使用者而言,在使用可攜式儲存裝置上將更為便利。
第二實施例圖4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電子裝置的示意圖。請參考圖4,本實施例的本體410為一個人數(shù)字助理器(PDA)、掌上型計算機(Pocket PC)、平板型計算機(Tablet PC)或是其它可攜式電子裝置。同樣地,本體410也是具有一顯示區(qū)412以及一容置空間414。
當使用者欲將可攜式儲存裝置200中的數(shù)據(jù)儲存至本體410內,或將本體410內的數(shù)據(jù)儲存至可攜式儲存裝置200時,使用者僅需掀開保護蓋420,并將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拉出,使用者便可以將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與可攜式儲存裝置200組裝,以進行數(shù)據(jù)的傳輸。此外,顯示區(qū)域412可以顯示出數(shù)據(jù)傳輸?shù)倪M度,或者顯示從可攜式儲存裝置200傳輸至本體410的數(shù)據(jù)內容。
當數(shù)據(jù)傳輸完畢后,使用者僅需將可移動式傳輸接頭140與可攜式儲存裝置200分離,再將傳輸線130塞回本體410內即可。因此,本發(fā)明的電子裝置400讓使用者在使用可攜式儲存裝置200上較為便利。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電子裝置至少具有下列的優(yōu)點一、本發(fā)明將可移動傳輸接頭140配置于本體(例如是顯示器)上,當使用者欲使用可攜式儲存裝置時,使用者只需將可攜式儲存裝置與本體內的可移動式傳輸接頭組裝,便可進行數(shù)據(jù)的傳輸。因此,相較于習知技術,本發(fā)明的電子裝置讓使用者在使用可攜式儲存裝置較為便利。
二、當電子裝置的本體為個人數(shù)字助理器(PDA)、掌上型計算機(Pocket PC)、平板型計算機(Tablet PC)或是其它可攜式電子裝置時,使用者僅需將可移動式傳輸接頭從本體內拉出,可攜式儲存裝置便能與可移動式傳輸接頭組裝,以進行數(shù)據(jù)的傳輸。因此,可攜式儲存裝置的尺寸對于使用者在使用上不會造成不便。
雖然本發(fā)明已以一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習此技藝者,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些許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視后附的申請專利范圍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子裝置,適于與一可攜式儲存裝置連接,其特征在于,該電子裝置包括一本體,具有一顯示區(qū)與一容置空間;一保護蓋,與該本體連接,且該保護蓋與該本體形成該容置空間;一傳輸線,配置于該本體內,且該傳輸線的一末端連接該本體;以及一可移動式傳輸接頭,配置于該傳輸線的另一末端,其中該可移動式傳輸接頭適于與該可攜式儲存裝置連接,且該容置空間適于安置該可移動式傳輸接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該保護蓋位于該本體邊緣。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該可移動式傳輸接頭為USB連接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該保護蓋與該本體樞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該容置空間適于容置該可攜式儲存裝置。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計算機主機,該可攜式儲存裝置經由該本體與該計算機主機電性連接,且該本體為一顯示器。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該本體包括個人數(shù)字助理器、掌上型計算機或平板型計算機。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是一種電子裝置,其適于與一可攜式儲存裝置連接。此電子裝置包括一本體、一保護蓋、一傳輸線以及一可移動式傳輸接頭。本體具有一顯示區(qū)與一容置空間。保護蓋與本體連接,且保護蓋與本體形成容置空間。傳輸線配置于本體內,且傳輸線的一末端連接于本體??梢苿邮絺鬏斀宇^配置在傳輸線的另一末端,且可移動式傳輸接頭適于與可攜式儲存裝置連接,且容置空間適于安置可移動式傳輸接頭。
文檔編號G06F1/16GK1971477SQ20051012483
公開日2007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05年11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1月22日
發(fā)明者石昀鑫 申請人: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