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母線固定金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一個下部件和一個上部件的母線固定金具。
背景技術(shù):
例如專利DE 203 15 711中公開了一種具有上部件和下部件的母線固定金具。這種母線固定金具特別用于安裝總共三根母線。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任務(wù)在于,提供一種母線固定金具,其既能夠作為三極母線固定金具,也能夠在沒有空間損失的情況下作為五極母線固定金具來使用。根據(jù)本實用新型,這個任務(wù)將通過一種具有一個下部件和一個上部件的母線固定金具來解決,在下部件和上部件之間設(shè)置了用于安裝母線的槽,這些槽側(cè)向彼此隔開布置并且具有與母線寬度對應(yīng)的寬度,在各槽之間設(shè)置附加的槽,其寬度約對應(yīng)于待插入的母線的厚度,且其高度選擇成與待插入的母線的寬度基本相同。按照另一實施形式,下部件內(nèi)的附加槽具有比為電極Li、L2、L3所設(shè)置的母線的槽更大的深度。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形式的特征在于,在附加槽的槽底部設(shè)置一個用于支承母線的肋片。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形式的特征在于,附加槽在槽壁處設(shè)置有沿垂直方向延伸的肋片。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形式的特征在于,各槽設(shè)置有放置在槽底部處、可移除的肋片。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形式的特征在于,上部件具有下支承面,其相對于所有的容納槽位于相同的高度上。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母線固定金具,其既能夠作為三極母線固定金具,也能夠作為五極母線固定金具來使用,其中,母線固定金具的長度緊湊地保持成與一般三極母線固定金具相同的長度。根據(jù)本實用新型設(shè)置三個用于安裝母線的槽,其中,母線“水平地” 放置在母線固定金具上并且這些母線覆蓋相位L1,L2和L3。此外能夠如此插入N,PE的母線,為此設(shè)置附加的槽,即N和P總線以狹長邊插入這些槽。通過這種方式,N和/或者PE 母線只能部分地被插入實際需要它們的地方并且此外三極母線系統(tǒng)保持不變。
下面借助附圖描述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母線固定金具的其他一些特征。其示出圖1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母線固定金具的立體圖,圖2 圖1母線固定金具的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形式的剖視圖,和圖3 兩個平行布置的母線固定金具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根據(jù)圖1,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母線固定金具的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形式由上部件1和下部件2組成,這兩個部件通過螺紋件3,4可以彼此固定。在下部件2上設(shè)置第一槽5和第二槽6以及第三槽7。槽5,6和7用于安裝具有預(yù)定寬度和厚度的母線,其中,槽5,6和 7具有與母線相對應(yīng)的寬度。母線固定金具由絕緣材料,優(yōu)選地由塑料組成。根據(jù)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形式,在槽5,6,7的底部上布置肋片9,10,其從下部件2垂直向上延伸,并且當(dāng)一根更大厚度的母線要插入對應(yīng)的槽時,這些肋片可以去除。尤其由圖 2可見,上部件1設(shè)置有對應(yīng)構(gòu)成的槽12,13,14,其具有與槽5,6,7基本相同的寬度,其中, 位于上部件1上的槽較佳地具有比槽5,6,7小的深度。上部件1上的槽12,13,14在垂直方向上與下部件2上的槽5,6,7對準(zhǔn)。此外,圖1和圖2中示出在需要時可以去除的覆蓋罩16,17,18,即覆蓋罩16,17, 18只有在當(dāng)有關(guān)的母線固定金具是終端固定金具時才專門存在,也就是說,母線并不穿過該母線固定金具。覆蓋罩16,17,18優(yōu)選地從側(cè)面插入母線固定金具或者套在母線33,34, 35的端面上,并通過上部件1和下部件2之間的螺紋件固定在這兩者之間。對于本實用新型,重點在于附加槽20,21,特別是位于槽5和槽6或者槽6與槽7 之間的附加槽的設(shè)計,其中,附加槽20,21的寬度對應(yīng)于待插入的母線的厚度,其高度對應(yīng)于該母線的寬度。附加槽20,21限定在上部件1和下部件2之間的高度對應(yīng)待插入的母線的寬度。由圖1和圖2此外可以看出,附加槽20,21具有比槽5,6,7更小的寬度,因此附加槽20,21設(shè)置成母線36和37以狹長邊插入附加槽20,21。當(dāng)附加槽20,21沒有使用時,即未插入母線36,37時,這些槽在必要時也能夠在母線固定金具的一邊或者兩邊用覆蓋罩23J4封閉。圖3示出兩個母線固定金具的立體圖,其在圖中分別用30,31標(biāo)示并且安裝母線 33,34,35,這些母線一般按照以下的方式插入母線固定金具,即其寬向位于母線固定金具的平面上,而另外的母線36,37如前所述以狹長邊插入其中。對于按照圖3的實施形式,母線固定金具30為終端固定金具,而固定金具31為在各母線長度上所設(shè)置的固定金具之一。如圖1和3所示,母線固定金具30,31在其上部件1處設(shè)置有相應(yīng)的標(biāo)示。根據(jù)圖1到圖3,為電極Ll設(shè)置了母線3,為電極L2設(shè)置了母線34,為電極L3設(shè)置了母線35。 以狹長邊插入的母線35,36是為了電極N或者PE設(shè)置的。在根據(jù)圖3中的已裝配狀態(tài)下,上部件1和下部件2通過螺紋件3,4按照以下方式彼此固定,即上部件1的各段la,lb, Ic通過形狀配合的方式放置在其下方的下部件2的段h,2b,2c上,并且由此母線33到37以力配合的形式被固定住。如前面所述,每個槽5,6,7的肋片9,10在當(dāng)母線33,34,35與圖3中所述相比可具有兩倍厚度或者兩根母線重疊安裝時可以去除掉。根據(jù)母線固定金具的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形式,在附加槽20,21中設(shè)置由槽底部豎起的肋片40,41,以狹長邊插入的母線能夠放置在其上。此外,根據(jù)母線固定金具的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形式,在附加槽20,21中構(gòu)造有側(cè)面的導(dǎo)向肋片,其在圖1中用標(biāo)示42,43表示并且實現(xiàn)母線36或者37輕松的插入和去除。導(dǎo)向肋片42,43布置在附加槽20,21的槽壁上。[0026]由圖1到圖3可見,槽5,6,7具有用于“水平”插入的母線33,34,35的槽底部,其位于高于附加槽20,21的槽底部的高度上。槽5,6,7的槽底部設(shè)置有前述的可去除的肋片 9,10。由肋片9,10所形成的支承平面位于上述槽5,6,7的槽底部的上方。上部件1的支承面按以下方式構(gòu)成,即這個面相對于槽5,6,7和附加槽20,21優(yōu)選地位于同一高度上。在母線固定金具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形式中,嵌入到表面上的槽形凹部50a,50b, 50c, 51a, 51b, 51c 或者 52a,52b, 52c 和 53a,53b, 53c 位于上部件 1 和下部件 2 內(nèi)。這些槽形凹部在上部件上沿著由Ia標(biāo)示的側(cè)面延伸,在圖1中僅示出這些側(cè)面中的側(cè)面la,以及沿著由Ib標(biāo)示的下表面延伸。與此對應(yīng),在下部件2上,這些槽形凹部50a,50b, 50c等既在由加標(biāo)示的側(cè)面處也在相對的、未另外標(biāo)示出的側(cè)面處構(gòu)成,并且沿著以2b標(biāo)示的上表面延伸。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從上表面2b出發(fā)向下延伸一段預(yù)定的長度(圖1),而它們在上部件1上在側(cè)面Ia的整個高度上構(gòu)成。槽形凹部分別在下部件加和上部件Ia的整個寬度上延伸。槽形凹部的深度選擇成可防止漏泄電流,也就是從例如槽 20到槽6的路徑會相對于沒有這種槽形凹部的情況而延長。因此優(yōu)選的是,這些槽形凹部位于為相位N,L2和PE的母線所設(shè)置的槽20和槽6以及槽6和附加槽21之間。優(yōu)選的是,由此得出的每個相位N/L2或L2/PE之間的漏泄電流的路徑為1英寸或者2. Mem。由圖1此外可以看出,槽形凹部沿著U形路徑與上部件1或者下部件2的縱軸線垂直延伸,其中,槽形凹部50a等或者51a等在下部件2上向下延伸,直到比附加槽20,槽6 和附加槽21的深度更低的地方。通過這種方式確保避免位于這些槽內(nèi)的母線之間的漏泄電流。由上述的實施方式可知,在一個優(yōu)選的構(gòu)造中,槽形凹部在下部件(2)上至少向下延伸到低于槽5,6,7或者附加槽20,21底部最低水平面的高度。附圖標(biāo)記清單1上部件;Ia下支承面;2下部件;5,6,7槽;9可去除的肋片;20,21附加槽; 33,34,35 母線36,37 母線;40, 41 肋片;42, 43 肋片。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具有一個下部件和一個上部件的母線固定金具,其中,在下部件和上部件之間構(gòu)造有用于容納母線的槽,其中,所述各槽側(cè)向彼此間隔開布置并且具有與所述母線寬度所對應(yīng)的寬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槽(5,6,7)之間構(gòu)造有附加槽(20,21),所述附加槽 (20,21)的寬度與待插入的所述母線(36,37)的厚度大致相同并且所述附加槽(20,21)的高度選擇成與待插入的所述母線(36,37 )的寬度大致相等。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件(2)上的所述附加槽 (20,21)具有比為電極L1,L2,L3所設(shè)置的母線(33,34,35)的所述槽(5,6,7)更大的深度。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附加槽(20,21)內(nèi)的槽底部處構(gòu)造有支承所述母線(36,37 )的肋片(40,41)。
4.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附加槽(20,21)內(nèi)的槽底部處構(gòu)造有支承所述母線(36,37)的肋片(40,41)。
5.如權(quán)利要求1至4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槽(20,21)在槽壁上設(shè)置有沿垂直方向延伸的肋片(42,43)。
6.如權(quán)利要求1至4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槽(5,6,7)設(shè)置有放置在所述槽底部處的、可去除的肋片(9)。
7.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槽(5,6,7)設(shè)置有放置在所述槽底部處的、可去除的肋片(9)。
8.如權(quán)利要求1至4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件(1)具有一個下支承面(la),所述支承面相對于槽(5,6,7)和附加槽(20,21)位于相同的高度上。
9.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件(1)具有一個下支承面 (la),所述支承面相對于槽(5,6,7)和附加槽(20,21)位于相同的高度上。
10.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件(1)具有一個下支承面(la),所述支承面相對于槽(5,6,7)和附加槽(20,21)位于相同的高度上。
11.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件(1)具有一個下支承面(la),所述支承面相對于槽(5,6,7)和附加槽(20,21)位于相同的高度上。
12.如權(quán)利要求1至4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分別在所述上部件(1)和所述下部件(2)上至少在鄰近的、預(yù)定的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之間構(gòu)造各槽形凹部(50a,50b,50c,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
13.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分別在所述上部件(1)和所述下部件(2)上至少在鄰近的、預(yù)定的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之間構(gòu)造各槽形凹部 (50a,50b,50c,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
14.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分別在所述上部件(1)和所述下部件(2)上至少在鄰近的、預(yù)定的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之間構(gòu)造各槽形凹部 (50a,50b,50c,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
15.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分別在所述上部件(1)和所述下部件(2)上至少在鄰近的、預(yù)定的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之間構(gòu)造各槽形凹部 (50a,50b,50c,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
16.如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分別在所述上部件(1)和所述下部件(2)上至少在鄰近的、預(yù)定的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之間構(gòu)造各槽形凹部(50a,50b,50c,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
17.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分別在所述上部件(1)和所述下部件(2)上至少在鄰近的、預(yù)定的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之間構(gòu)造各槽形凹部 (50a,50b,50c,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
18.如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分別在所述上部件(1)和所述下部件(2)上至少在鄰近的、預(yù)定的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之間構(gòu)造各槽形凹部 (50a,50b,50c,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
19.如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分別在所述上部件(1)和所述下部件(2)上至少在鄰近的、預(yù)定的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之間構(gòu)造各槽形凹部 (50a,50b,50c,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
20.如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與上部件(1)或者下部件(2)的縱軸線垂直布置。
21.如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 51b, 51c, 52a, 52b, 52c, 53a, 53b, 53c)與上部件(1)或者下部件(2)的縱軸線垂直布置。
22.如權(quán)利要求14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與上部件(1)或者下部件(2)的縱軸線垂直布置。
23.如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與上部件(1)或者下部件(2)的縱軸線垂直布置。
24.如權(quán)利要求16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 51b, 51c, 52a, 52b, 52c, 53a, 53b, 53c)與上部件(1)或者下部件(2)的縱軸線垂直布置。
25.如權(quán)利要求17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與上部件(1)或者下部件(2)的縱軸線垂直布置。
26.如權(quán)利要求18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與上部件(1)或者下部件(2)的縱軸線垂直布置。
27.如權(quán)利要求19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52a,52b,52c,53a,53b,53c)與上部件(1)或者下部件(2)的縱軸線垂直布置。
28.如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29.如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30.如權(quán)利要求14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31.如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32.如權(quán)利要求16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33.如權(quán)利要求17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34.如權(quán)利要求18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35.如權(quán)利要求18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36.如權(quán)利要求28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37.如權(quán)利要求四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38.如權(quán)利要求30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39.如權(quán)利要求31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40.如權(quán)利要求32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41.如權(quán)利要求33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42.如權(quán)利要求34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43.如權(quán)利要求35所述的母線固定金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槽形凹部(50a,50b,50c, 51a,51b,51c)延伸到低于所述槽(5,6,7)和附加槽(20,21)的所述底部的高度上。
專利摘要一種具有一個下部件和一個上部件的母線固定金具,其中,在下部件和上部件之間構(gòu)造有用于容納母線的槽,其中,所述各槽側(cè)向彼此間隔開布置并且具有與所述母線寬度所對應(yīng)的寬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各槽5、6、7之間構(gòu)造有附加槽20、21,所述附加槽20、21的寬度與待插入的所述母線36、37的厚度大致相同并且所述附加槽20、21的高度選擇成與待插入的所述母線36、37的寬度大致相等。
文檔編號H02B1/20GK202134865SQ201120141648
公開日2012年2月1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6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0年5月10日
發(fā)明者亞歷克斯·巴特納 申請人:維納爾電氣系統(tǒng)兩合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