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機械工具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
【背景技術】
[0002]發(fā)動機氣缸體與軸承蓋形成發(fā)動機曲軸孔。一般氣缸體加工時,需要裝上軸承蓋加工好曲軸孔,加工完后需要將軸承蓋拆下,等發(fā)動機裝配時曲軸放上氣缸體后再將軸承蓋裝上。氣缸體加工完后拆軸承蓋是必須要做的工序,有些軸承蓋通過銷或卡口在氣缸體上定位,用螺釘擰緊。拆軸承蓋時先松開螺釘再取下軸承蓋,由于軸承蓋與氣缸體連接靠銷和卡口定位比較緊,直接靠手無法取下。如果用木棍、尼龍棒之類的工具撬下軸承蓋,軸承蓋容易變形和損傷。
[0003]公開于該【背景技術】部分的信息僅僅旨在增加對本發(fā)明的總體背景的理解,而不應當被視為承認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該信息構成已為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xiàn)有技術。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軸承蓋變形小無損傷。
[0005]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該發(fā)動機軸承蓋具有曲軸孔,該拉拔工具包括:尼龍制成的削邊銷,其用來內嵌在曲軸孔內;連接組件,其包括:橫向設置的導向柱;側臂,其掛設在導向柱的一端,削邊銷設置在側臂下端的內側,側臂與削邊銷之間穿設有長銷釘;以及滑臂,其上端套設在導向柱上,滑臂用來向側臂方向滑動且滑臂的下端能夠套在長銷釘上;以及拉拔組件,其包括拉桿、滑套和擋塊,拉桿的下端與導向柱的中間位置連接,擋塊設置在拉桿的上端,滑套滑套在拉桿上。
[0006]優(yōu)選地,削邊銷通過圓柱銷固定在側臂下端的內側。
[0007]優(yōu)選地,拉桿的下端套在導向柱的中間位置。
[0008]優(yōu)選地,滑臂的下端具有帶銷孔的連接頭,滑臂向側臂方向滑動時長銷釘穿過銷孔。
[0009]優(yōu)選地,側臂和滑臂的內側均鑲嵌有銅片。
[0010]優(yōu)選地,擋塊上設有彎曲的手柄。
[0011]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過設計一體式結構的拉拔工具,將尼龍制成的削邊銷在側臂和滑臂之間,依靠滑套上滑的沖擊力將軸承蓋從氣缸體上拉拔下來,軸承蓋受力均勻,變形小,避免了軸承蓋加工面受到碰傷,結構簡單可靠,操作方便,解決了發(fā)動機氣缸體加工后拆軸承蓋遇到的難題。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的立體圖;
[0013]圖2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的剖示圖;
[0014]圖3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中削邊銷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4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中拉桿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5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中滑臂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6是本發(fā)明一種發(fā)動機軸承蓋拉拔工具的使用示意圖。
[0018]主要附圖標記說明:
[0019]1-手柄,2-擋塊,3-滑套,4-側臂,5-銅片,6_圓柱銷,7_削邊銷,8_長銷釘,9-滑臂,10-開□銷,11-鎖緊螺釘,12-導向柱,13-拉桿,14-軸承蓋,15-氣缸體。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描述,但應當理解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受【具體實施方式】的限制。
[0021]除非另有其它明確表示,否則在整個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術語“包括”或其變換如“包含”或“包括有”等等將被理解為包括所陳述的元件或組成部分,而并未排除其它元件或其它組成部分。
[0022]如圖1至圖2所示,根據(jù)本發(fā)明【具體實施方式】的一種發(fā)動機軸承蓋14的拉拔工具,該發(fā)動機軸承蓋14具有曲軸孔,該拉拔工具包括尼龍制成的削邊銷7、連接組件以及拉拔組件。其中尼龍制成的削邊銷7用來內嵌在曲軸孔內,連接組件包括橫向設置的導向柱12、側臂4和滑臂9,側臂4掛設在導向柱12的一端,削邊銷7設置在側臂4下端的內側,側臂4與削邊銷7之間穿設有長銷釘8?;?上端套設在導向柱12上,滑臂9用來向側臂4方向滑動且滑臂9的下端能夠套在長銷釘8上。拉拔組件包括拉桿13、滑套3和擋塊2,拉桿13的下端與導向柱12的中間位置連接,擋塊2設置在拉桿13的上端,滑套3滑套在拉桿13上。
[0023]作為一種優(yōu)選實施例,削邊銷7通過圓柱銷6固定在側臂4下端的內側。在本實施例中,削邊銷7可以通過圓柱銷6和長銷釘8共同與側臂4連接固定,長銷釘8 一側與側臂4連接,另一側在削邊銷7放入軸承蓋14后穿過滑臂9。圓柱銷6起固定削邊銷7作用,避免其與側臂4相對位置發(fā)生變化,長銷釘8承擔主要拉力。
[0024]作為一種優(yōu)選實施例,拉桿13的下端套在導向柱12的中間位置。本實施例中,拉桿13上端固定擋塊2,下端穿過導向柱12,拉桿13在側臂4和滑臂9之間,拉桿13穿過滑套3。
[0025]作為一種優(yōu)選實施例,滑臂9的下端具有帶銷孔的連接頭,滑臂9向側臂4方向滑動時長銷釘8穿過銷孔。本實施例中,側臂4上端與導向柱12連接,滑臂9可以在導向柱12上滑動,使用時當削邊銷7放入軸承蓋14的曲軸孔內后,滑臂9沿導向柱12滑入長銷釘8上。另外,導向柱12上開有平面,用鎖緊螺釘11固定滑臂9,導向柱12 —端開孔上開口銷10,避免滑臂9滑出。
[0026]作為一種優(yōu)選實施例,滑套3兩端有臺階,避免使用時夾上手指,滑套3長度稍大于正常手掌握持寬度,滑套3的滑動行程綜合考慮滑套3對擋塊2的沖擊力和操作者手臂舒適度。
[0027]作為一種優(yōu)選實施例,側臂4和滑臂9的內側均鑲嵌有銅片5。本實施例中,側臂4和滑臂9內側的銅片5與軸承蓋14的兩側接觸,拉拔工具使用時不會碰傷軸承蓋14兩側。
[0028]作為一種優(yōu)選實施例,擋塊上設有彎曲的手柄I。本實施例中,彎曲的手柄I的一端固定在擋塊2上,另一端供使用時握持,彎曲角度考慮操作者實際使用時的舒適度。另夕卜,拉拔工具的重量控制在4公斤內,操作者單手握手柄I能輕松操作。
[0029]使用時,將軸承蓋拉拔工具的削邊銷7放入軸承蓋14與氣缸體15間的曲軸孔內,滑臂9滑入長銷釘8內,鎖緊螺釘11上緊,一手握住軸承蓋拉拔工具的手柄I,另一手將滑套9用力向上拔,滑套9沖擊力沿拉桿13、側臂4、滑臂9、削邊銷7均勻傳遞到軸承蓋14上,將軸承蓋14拔起。
[0030]綜上,本實施例的發(fā)動機軸承蓋14的拉拔工具采用一體式結構,尼龍制成的削邊銷7在側臂4和滑臂9之間,依靠滑套3上滑的沖擊力將軸承蓋14從氣缸體15上拉拔下來,軸承蓋14受力均勻,變形小,避免了軸承蓋14加工面受到碰傷,結構簡單可靠,操作方便,解決了發(fā)動機氣缸體加工后拆軸承蓋遇到的難題。
[0031]前述對本發(fā)明的具體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描述是為了說明和例證的目的。這些描述并非想將本發(fā)明限定為所公開的精確形式,并且很顯然,根據(jù)上述教導,可以進行很多改變和變化。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選擇和描述的目的在于解釋本發(fā)明的特定原理及其實際應用,從而使得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xiàn)并利用本發(fā)明的各種不同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以及各種不同的選擇和改變。本發(fā)明的范圍意在由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形式所限定。
【主權項】
1.一種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該發(fā)動機軸承蓋具有曲軸孔,其特征在于,該拉拔工具包括: 尼龍制成的削邊銷,其用來內嵌在所述曲軸孔內; 連接組件,其包括: 橫向設置的導向柱; 側臂,其掛設在所述導向柱的一端,所述削邊銷設置在所述側臂下端的內側,所述側臂與所述削邊銷之間穿設有長銷釘;以及 滑臂,其上端套設在所述導向柱上,所述滑臂用來向所述側臂方向滑動且所述滑臂的下端能夠套在所述長銷釘上;以及 拉拔組件,其包括拉桿、滑套和擋塊,所述拉桿的下端與所述導向柱的中間位置連接,所述擋塊設置在所述拉桿的上端,所述滑套滑套在所述拉桿上。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削邊銷通過圓柱銷固定在所述側臂下端的內側。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桿的下端套在所述導向柱的中間位置。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臂的下端具有帶銷孔的連接頭,所述滑臂向所述側臂方向滑動時所述長銷釘穿過所述所述銷孔。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側臂和所述滑臂的內側均鑲嵌有銅片。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塊上設有彎曲的手柄。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發(fā)動機軸承蓋的拉拔工具,該發(fā)動機軸承蓋具有曲軸孔,該拉拔工具包括:尼龍制成的削邊銷,其用來內嵌在曲軸孔內;連接組件,其包括:橫向設置的導向柱;側臂,其掛設在導向柱的一端,削邊銷設置在側臂下端的內側,側臂與削邊銷之間穿設有長銷釘;以及滑臂,其上端套設在導向柱上,滑臂用來向側臂方向滑動且滑臂的下端能夠套在長銷釘上;以及拉拔組件,其包括拉桿、滑套和擋塊,拉桿的下端與導向柱的中間位置連接,擋塊設置在拉桿的上端,滑套套在拉桿上。該拉拔工具使得軸承蓋變形小無損傷。
【IPC分類】B25B27/02
【公開號】CN105171678
【申請?zhí)枴?br>【發(fā)明人】廖繼光
【申請人】廣西玉柴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