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苦皮素乳油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一種高效低毒、無公害植物質殺蟲劑,特別涉及一種苦皮藤根皮提取物質的殺蟲劑-苦皮素乳油。
近代有機殺蟲劑的廣泛使用,大大地減輕了病蟲害對農作物的危害,保護了農業(yè)生產。但是隨著農藥的大量使用,使害蟲抗藥力增加、天敵減少、環(huán)境污染、生態(tài)平衡遭到破壞,有時甚至導致人畜中毒。近十年來,國內外已廣泛研究從天然產物中提取生物活性物質,經分離提純,測定分子結構,作為人工合成新農藥的模板。如擬除蟲菊酯、沙蠶毒衍生物、苦楝素、茴蒿素等。以上殺蟲劑雖殺蟲效果好,但成本較高,而且栽培地區(qū)受一定限制。CN1081570A公開了一種苦皮藤殺蟲拒食劑。該殺蟲劑提取物質用量大,成本相對較高,且殺蟲效果不是最佳。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殺蟲效果好,并且對天敵殺傷力明顯較小,對人畜毒性極低,成本低廉的苦皮素乳油。
一種天然植物質殺蟲劑苦皮素乳油含有苦皮藤根皮提取物、乳化劑、滲透劑、有機溶劑,其百分組成為苦皮藤根皮提取物5-20,乳化劑5-20,滲透劑5-15,有機溶劑60-85。
本發(fā)明中的苦皮藤根皮提取物用工業(yè)溶劑乙酸乙酯、三氯甲烷、苯、甲苯提取,有效成份為苦皮素(Angulatin),分子式為C34H46O13??嗥に鼐哂泻軓姷木苁?、驅避、胃毒、麻醉和殺菌作用,對溫血動物毒性極低。
本發(fā)明所說的乳化劑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非離子表面活性劑,具有耐酸、耐硬水的性能,兼有增溶作用。最佳為仲辛酚聚氧乙烯醚或辛基酚聚氧乙烯醚。
本發(fā)明所說的滲透劑是二甲基亞砜或二甲基甲酰胺,它對昆蟲的外殼有很強的穿透力。
本發(fā)明的有機溶劑可任選工業(yè)用粗苯,其中芳香烴是有效的殺蟲劑、殺菌劑。選用甲苯或二甲苯。
本發(fā)明的制造方法如下1、取原料苦皮藤根皮,洗凈、晾干、粉碎,加入乙酸乙酯或三氯甲烷或苯提取出苦皮素有效物質。
2、將苦皮藤根皮提取物、乳化劑、滲透劑和有機溶劑在室溫下按比例混合、攪至全溶。
本發(fā)明具有以下優(yōu)點(1)主要成份為生物活性高的苦皮素,殺蟲效果好。對麥蚜、菜蚜、菜青蟲防治效果分別為86-95%、80.4-87.9%、90.5-95.1%;(2)藥物資源豐富,生產工藝簡單,成本低;(3)對害蟲毒殺力強,但對溫血動物毒性極低,對天敵殺傷力明顯較小,有利保護生態(tài)平衡;(4)生產安全、無三廢、無污染、有利環(huán)境保護。
實施例1,苦皮素乳油百分組成苦皮藤根皮提取物8,仲辛酚聚氧乙烯醚10,二甲基亞砜3,甲苯79%。
將上述物質按比例混合,在室溫下攪拌至全溶,即成苦皮素乳油。
1、取配制好的苦皮素乳油,稀釋1000、2000、3000倍,2、市售40%氧化樂果,10%氯氰菊酯,分別稀釋2000倍,清水為對照。
3、防治害蟲麥蚜4、施藥48小時后,苦皮素乳油3000倍防效為89.84%,2000倍為94.41%,1000倍為94.74%;40%氧化樂果2000倍為98.88%;10%氯氰菊酯2000倍為98.91%。
對天敵的影響施藥后第4、6、8天,觀察累計結果蜘蛛、瓢蟲等,苦皮素乳油3000、2000、1000倍分別為11只,6只,19只;40%氧化樂果2000倍3只;10%氯氧菊酯為4只;清水對照為20只。
試驗證明1、苦皮素乳油對麥蚜防治效果顯著,尤其1000倍的防治效果接近于40%氧化樂果和10%氯氰菊酯,且殘留少,低毒。
2、對天敵的殺傷力明顯較小。
實施例2,苦皮素乳油的百分組成苦皮藤根皮提取物10,辛基酚聚氧乙烯醚10,二甲基甲酰胺3,二甲苯77。
制造方法同實施例1,防治麥蚜藥效試驗,畝施藥量50g,稀釋2000倍,對麥蚜防效為95%。試驗還表明對菜蚜防治效果80.4-87.9%;對菜青蟲防治效果90.5-95.1%。
權利要求
1.一種天然植物質殺蟲劑苦皮素乳油,其特征在于含苦皮藤根皮提取物、乳化劑、滲透劑、有機溶劑,其百分組成為苦皮藤根皮提取物5-20,乳化劑5-20,滲透劑5-15,有機溶劑60-8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然植物質殺蟲劑苦皮素乳油,其特征在于苦皮藤根皮提取物主要成份為苦皮素,分子式為C34H46O1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然植物質殺蟲劑苦皮素乳油,其特征在于乳化劑是烷基酚聚氧乙烯醚類非離子表面活性劑,最佳為仲辛酚聚氧乙烯醚或辛基酚聚氧乙烯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然植物質殺蟲劑苦皮素乳油,其特征在于滲透劑為二甲基亞砜或二甲基甲酰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然植物質殺蟲劑苦皮素乳油,其特征在于有機溶劑為甲苯或二甲苯。
全文摘要
一種天然植物質殺蟲劑苦皮素乳油,其主要殺蟲成分苦皮素(Angulatin)是苦皮藤根皮中提出的活性物質,分子式為C
文檔編號A01P7/04GK1109270SQ9410365
公開日1995年10月4日 申請日期1994年3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1994年3月30日
發(fā)明者趙天增, 秦海林, 范輯玉, 毛景英, 高令杰, 韓法元, 袁濤 申請人:河南省科學院化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