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外源化學品處理植物的相繼施用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能夠提高用于處理植物的外源化學品的效果的方法。外源化學品在此的定義是來自天然的或合成的任一種化學物質(zhì),其特點是(a)它具有生物活性,或在植物體內(nèi)能釋放出一種具有生物活性的離子部分或衍生物,和(b)將這些物質(zhì)施用于植物的意圖或結果是令這些化學物質(zhì)或它的生物活性離子部分或衍生物進入植物的細胞或組織,并對植物本身,或存在于植物內(nèi)或植物上的病原菌,寄生物或攝食的有機體產(chǎn)生刺激、抑制、調(diào)節(jié)、活療、中毒或死亡等效果。外源化學品的實例包括化學農(nóng)藥(例如除草劑,殺藻劑,殺真菌劑,殺細菌劑,殺病毒劑,殺蟲劑,殺蚜劑,殺螨劑,殺線蟲劑,殺軟體動物劑等等),植物生產(chǎn)調(diào)節(jié)劑,肥料和營養(yǎng)物,殺配子劑,脫葉劑,干燥劑及其混合物等,但并不僅限于此,特別是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這樣的方法它選用了一類稱作“輔助劑”(“accession agents”)的藥劑,在施用了含有外源化學品的組合物后,通過相繼噴施輔助劑以提高外源化學品在植物內(nèi)或植物上的生物活性。這種方法是過去文獻中已知方法的改進。已現(xiàn)發(fā)現(xiàn),輔助劑的相繼施用(而不是象桶混或象外源化學品與輔助劑的簡單共配制劑那樣與外源化學品一起施用)可使原先施用于植物葉片上或葉片內(nèi)的外源化學品的組合物進行均勻的再分配。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這種相繼處理可以提高外源化學品在許多品系上的生物活性,而對其它品系也很少有拮抗作用(消效作用)。
本發(fā)明特別涉及一種能夠提高除草組合物活性,尤其是含有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或其除草衍生物,特別是N-膦?;谆拾彼猁}的組合物的除草活性。除非另加說明,所謂“草甘膦”(“glyphosate”)一詞在此的含義是N-膦?;谆拾彼峒捌滢r(nóng)業(yè)上可接受的鹽。本發(fā)明特別涉及采用輔助劑以提高草甘膦在各種植物品系上的除草活性,而不會出現(xiàn)以前文獻中描述的方法所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拮抗作用,所述文獻中的方法是將這些輔助劑與草甘膦一起施用于某些植物品系。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輔助劑的相繼施用(而不是象桶混那樣與草甘膦一起施用)可以提高原先施用于植物的葉片上和葉片內(nèi)的草甘膦組合物的除草活性。也已發(fā)現(xiàn),這種相繼施用可以提高草甘膦及其除草衍生物在許多品系上的除草活性,而對其它品系很少有拮抗作用。
本發(fā)明的背景農(nóng)用工業(yè)正面臨著減少農(nóng)藥使用,特別是減少除草劑使用的壓力。這可從1993年由美國雜草學會舉辦的專題研討會上得到證實,參閱“雜草技術”(Weed Technology)1994,8卷,p.331-86。減少用量是從環(huán)境角度和經(jīng)濟角度都需要的,這樣可以降低單位面積的處理費用。在施用于植物葉面的外源化學品,在此稱之為“葉面施用”外源化學品的情況下,提高輸送效率也能夠使植物在施藥后暴露于天然的或人工降雨或短期(例如幾分鐘至幾小時)的頂上噴灌時,改進外源化學品(例如農(nóng)藥)的生物活性的能力或趨勢。該特性一般稱之為“耐雨性”(“rainfastness”)。在許多情況下,提高輸送效率會導至比較早的外部癥狀,表明所施用的外源化學品已在處理植物內(nèi)或植物上,在植物的寄生蟲或病原菌上,或在有機體,特別是無脊椎動物(例如攝食植物的非木質(zhì)或木質(zhì)部分的昆蟲)上所顯示的效果。
外源化學品,特別是包括葉面施用除草劑的葉面施用外源化學品,通常與表面活性劑或濕潤劑一起配制,以使加水時得到的可噴霧組合物更容易、更有效地保留在植物的葉子上(例如葉片或其光合作用組織上)。表面活性劑還可帶來其它好處,包括改進霧滴與葉片蠟質(zhì)表面的接觸,在某些情況下,還可改進伴隨的外源化學品的滲透性,使之進入葉子的內(nèi)部。通過這些作用,以及可能的其它作用,一直認為如果在組合物中加有或包含有表面活性劑時,能夠提高除草組合物,或其它外源化學品組合物的生物活性。例如,除草劑草甘膦一般與表面活性劑如聚氧烯烴或聚苷表面活性劑一起配制。更為特別的商品名為ROUNDUP的草甘膦除草劑的一些市售制劑是與聚氧烯烴烷基胺,特別是聚氧乙烯(15)牛脂胺一起配制的。
歐洲專利0394211披露了含有機硅氧烷濕潤劑或氟有機濕潤劑的草甘膦顆粒劑。草甘膦除草劑的一些市售制劑是與一組特殊的聚氧烯烴聚硅氧烷表面活性劑,例如市售的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Silwet L-77一起配制的,據(jù)報道這種表面活性劑會影響植物對草甘膦的葉面吸收。關于Silwet L-77與草甘膦和其它除草劑一起使用的許多研究工作已經(jīng)公開過。應該注意的是,表面活性劑和草甘膦或其它外源化學品的結合是在同時含有外源化學品和表面活性劑的緊密混合物(也就是說,不是分處于濃組合物的各相之中)的濃縮劑或干組合物中(在此稱之為“簡單的共配制”),或是在施用于田間前現(xiàn)從外源化學品(例如草甘膦)和表面活性劑組合物制備的稀混合物(在此稱之為“桶混”)中結合的。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把簡單的共配制和桶混,以及施用它們的方法與“相繼施用”法相區(qū)別。
在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Silwet L-77)與草甘膦模擬桶混一起施用時,草甘膦除草劑的葉面吸收研究,已由Field和Bishop在“農(nóng)藥科學”(Pestic.Sci.),1988,24卷,p55-62中作了報道。在把這些桶混組合物施用于多年生黑麥草的近軸葉表面時,觀察在Silwet L-77的濃度為0.1-0.5%(體積計)的情況下,表面完全濕潤。通過定時測定實驗,其中將放射性標記的草甘膦施于葉面,再接著用水沖洗,可以得出結論,使用Silwet L-77后由于提高了草甘膦的吸收比例而縮短了施藥后嚴格的無雨期。已經(jīng)觀察到(草甘膦)迅速吸收進入用桶混物處理的植物氣孔的情況。通過染色研究可以證實氣孔吸收的可見證據(jù)??墒沁@些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在超過48小時之后,Silwet L-77對草甘膦吸收有拮抗作用。除草作用是以分蘗再生長的情況來報道的(以施用草甘膦時分蘗百分數(shù)來表示)。在“農(nóng)藥科學”(Pestic.Sci.),1991,33卷,p.371-82中,Stevens等人注意到,對于草甘膦和SilwetL-77的桶混,超過0-6小時之后能提高對除草劑的吸收。
關于Silwet L-77對葉面吸收草甘膦除草劑的影響的其它研究報道見Gaskin與Stevens,“農(nóng)藥科學”(Pestic.Sci.),1993,38卷,p.185-92。在這些研究中,用放射性標記草甘膦(特別是草甘膦異丙銨鹽),來測定小麥中除草劑的吸收。作者測定了在草甘膦除草劑施用于植物之前(預處理),在施用于植物期間(即,在桶混物之中)和在施用于植物之后(后處理)施用Silwet L-77時葉面吸收的情況。植物用Silwet L-77預處理在研究過程中減少了通過葉面對草甘膦的吸收,一般來說未能增加草甘膦被吸收進入植物的最初比例。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同時(即桶混)和施用除草劑后4和8小時,用Silwet L-77對植物作后處理均可增加吸收草甘膦的最初比例;但是這些工作者得出結論“由同時施用和Silwet L-77的相繼施用所引起的提高,在所有處理中隨之又迅速下降?!?,該文報道未測定任何品系的除草效果。文章說明,Silwet L-77作為一種噴霧(即桶混)助劑,如果在它施用后下雨,是有好處的,但是在缺雨的情況就不然。Silwet L-77對草甘膦吸收的拮抗作用的進一步研究,報道于Gaskin與Stevens的“農(nóng)藥科學”(Pestic.Sci.),1993,38卷,p.103-22中。
包括160篇關于采用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作為農(nóng)用化學品助劑的文獻的廣泛綜述,由Stevens發(fā)表于“農(nóng)藥科學”(Pestie.Sci.),1993,38卷,p.103-22之中。Stevens敘述了將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用于除草劑,葉面營養(yǎng)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殺蟲劑和殺菌劑配制的報道。雖然Stevens廣泛地討論了關于有機硅氧烷的除草劑等的共配制劑或桶混制劑,但是沒有討論關于相繼施用這些物質(zhì)的研究。
就Silwet L-77對其它除草劑的葉面吸收的影響也作了調(diào)查。Buick等人在“農(nóng)藥科學”(Pesti.Sci.),1993,38卷,p.227-35中報道使用含Silwet L-77的模擬桶混制劑,在1小時和6小時的時間內(nèi),田間菜豆對定草酯三乙胺鹽的吸收增加。這些工作者假定以葉面氣孔的滲入來解釋這種效果。而其它工作者對于氣孔滲入對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的作用的意義提出了疑問。Roggenbuck等人在“雜草技術”(Weed Tech.),1994,8卷,p.582-85中認為,復蓋的氣孔數(shù)量與除草劑吸收程度之間沒有關系,除草劑的吸收是受加入的一種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Sylgard 309影響的。
已經(jīng)報道在以下品系上采用含Silwet L-77的桶混制劑的試驗中,關于除草活性或草甘膦吸收的拮抗作用剪股穎雀麥鴨茅馬唐稗蟋蟀草偃麥草大戟屬雜草(Euphorbia heterophylla)
絨毛草毛花雀稗蓼屬雜草(Polygonum aviculare)狗尾草阿刺伯高粱小麥蒼耳參見Gaskin與Stevens,“農(nóng)藥科學”(Pestic.Sci.),1993,38卷,p.185-92;Baylis與Hart,“布來頓作物保護會議(論文集)”(Brighton Crop Protection Conference),1993,p.1331-36;Field與Tisdall,第9屆澳大利亞雜草會議(Ninth Australian WeedConference),1990,p.332-35;澳大利亞專利38389/89。
Blumhorst與Kapusta在“雜草技術”(Weed Technology),1987,1卷,p.149-53中調(diào)查了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特別是氟草磺)與除草劑的相繼施用和桶混施用。Qureshi與VandenBorn在“加拿大植物科學雜志”(Canadian Journal of Plant Science),1979,59卷,p.93-98中報道了相繼施用除草劑的研究。
由于表面活性劑與除草組合物共配制或以桶混方式加到除草組合物中能提高除草效果,所以許多工作者已經(jīng)研究了各種表面活性劑的影響。Wyrill與Burnside進行了廣泛的研究,見“雜草科學”(WeedScience),1977,25卷,p.285-87。這些研究者認為,“表面活性劑組合物的作用各不相同,并難以預測。因此,應該避免無選擇地將表面活性劑加到已經(jīng)含有表面活性劑的草甘膦噴霧混合物中?!笨墒沁@些研究并沒有包括有關有機硅氧烷或氟有機表面活性劑的處理。
表面活性劑對草甘膦的作用的其它研究,已在Gaskin與Kirkwood的“助劑與農(nóng)用化學品”(Adjuvants and Agrochemicals),1989,第1卷,第13章,p.129-39中加以陳述。該研究中,對各表面活性劑(包括Silwet L-77)進行了比較,并基于植物吸收和轉移的測量,對所選擇的除草劑加以評價。當把Silwet L-77以桶混方式加到草甘膦噴霧溶液中時,在歐洲蕨中提高草甘膦的吸收和轉移方面,優(yōu)于二種非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
在此領域已有如此多研究的報道,因此Osi Specialties(Witco公司的一個單位)出版了一本“用作農(nóng)業(yè)助劑的Silwet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的文獻目錄”(1996),并作了計算機檢索索引。該文獻目錄列出了幾百個市售的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在農(nóng)業(yè)方面應用的研究出版物。通過在紐約的Tarrytown出版商辦公室可得到這本文獻目錄。
在Bishop與Field“應用生物學的概況”1983,第4卷,p.36370中報道,桶混中的Silwet L-77,在田間試驗中可提高草甘膦對多年生黑麥草的防效。對于含有0.5%(體積計)Silwet L-77的桶混制劑,觀察到了“引人注目的”葉片濕潤,這表明除草劑明顯地分散于植物的葉面上。Stevens等人在“農(nóng)藥科學”(Pestic.Sci.),1991,33卷,p.371-82中報道,在野豌豆葉片中Silwet L-77的氣孔滲入被ROUNDUP除草劑中的表面活性劑共配物拮抗。Baylis與Hart在布來頓會議(論文集)(Brighton Crop Protection Conference),1993,p.1331-36中斷言,桶混中Silwet L-77對草硫膦(草甘膦的三甲基硫鹽)的除草活性的影響是隨植物品系而變化的,不能簡單地用氣孔滲入來解釋。
許多人研究了除草劑被Silwet L-77拮抗的可能機理,目的是要避免它。在此所用的“拮抗作用”是指當一種物質(zhì)(例如Silwet L-77)與外源化學品混合使用時會降低這種外源化學品(例如除草劑)的生物(如除草)活性;而在此所引用的一些文獻中,采用該詞的含義是指降低了吸收和轉移。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方法改進了表面活性劑與外源化學品桶混或共配制劑的效果,減少拮抗作用是本發(fā)明的意義之一。
澳大利亞專利申請38389/89報道了草甘膦與Silwet L-77,并與一種濕潤劑(如甘油)的桶混制劑的使用。類似制劑的吸收研究報道于Field與Tisdall,在第9屆澳大利亞雜草會議(論文集)上(NinthAustralian Weed Conference)的文章,1990,p.332-35。據(jù)稱甘油可以促進含有Silwet L-77的制劑中草甘膦的吸收。該研究中,用含有Silwet L-77的,有甘油和無甘油的制劑來處理雀稗葉子。在施用草甘膦前2小時用Silwet L-77預處理雀稗葉面會刺激吸收。Silwet L-77與草甘膦桶混卻無此結果。這些研究者認為“甘油沒有顯示所聲稱的濕潤作用,并斷言拮抗作用,以及由甘油引起其緩和作用包含了特殊葉面與溶液的相互作用,這些相互作用顯然是品系特有的”。他們認為,甚至Silwet L-77的濃度高達0.5%(體積計)時,也不存在氣孔滲入作用。
從許多關于配制外源化學品(如草甘膦除草劑)和各種表面活性劑,特別是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和其它能夠誘導氣孔滲入作用的表面活性劑的課題的出版物,必然得出這樣的結論所觀察到的效果是隨植物品系,外源化學品和表面活性劑而變化的。含有Silwet L-77(或其它表面活性劑)的桶混制劑能夠改進某些品系的結果,但是常常又由于其它因素而抵銷了生物活性。對除草劑來說,這提供了阻止使用Silwet L-77之類表面活性劑的理由,因為在同一塊田里,多種雜草品系被同時處理,而該表面活性劑至少對某些雜草品系證實有拮抗作用。對于其它種類的外源化學品也有類似的抑制作用。
本發(fā)明所提出的問題從廣義上來說陳述如下。如本文所述,在桶混或簡單共配制劑中,通過加入一種氣孔滲出劑,例如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到外源化學品中,可以在植物的內(nèi)部傳輸效率方面,進而在一種外源化學品對植物的最終生物活性方面,得到明顯的改善。但是,這種改善會因為氣孔滲透劑將會拮抗(而不是增加)外源化學品的生物活性的風險所抵銷。這種拮抗作用的出現(xiàn)是無法預測的。每當拮抗作用存在時,若能夠持續(xù)地降低這種拮抗作用,或能基本消除拮抗作用的風險,并一直提供由氣孔滲出劑引起的增加吸收,則此種方法應是本領域的很大進展。
本發(fā)明的概要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了提高外源化學品,例如除草劑對植物生物活性的方法。該方法包括相繼施用下述藥物(1)將生物有效劑量的外源化學品組合物施用于植物葉面,接著(2)將有效量的輔助劑施用于至少一部分相同葉面上,產(chǎn)生輔助劑從葉子表面的氣孔滲過作用。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對于一系列植物品系,在所顯示的生物活性方面,相繼施用這些物質(zhì)優(yōu)于施用桶混或簡單的共配制劑。通過對輔助劑與外源化學品一起用于桶混或簡單的共配制劑時所顯示的拮抗作用水平的對比,在許多情況下所述活性改進作用是由于減少或消除了輔助劑對外源化學品生物活性的拮抗作用所致。
在此所用的“輔助劑”一詞意指一種具有以下特性的液劑它能滲過疏水表面微細氣孔,在施用外源化學品后將它施用于至少一部分相同的葉面時,能減輕對外源化學品的生物活性拮抗作用,也就是說比相同的輔助劑以混合物形式與外源化學品一起施用時所產(chǎn)生的拮抗作用要低。
所發(fā)現(xiàn)的方法顯著減輕了輔助劑引起的對草甘膦組合物除草活性的拮抗作用。本方法更具體地相繼包括(1)將有效除草劑量的草甘膦組合物施用于植物的葉面上,接著(2)將有效量的輔助劑施用于至少一部分相同的葉面上,以產(chǎn)生輔助劑在葉面氣孔中的滲過作用。優(yōu)選將輔助劑施用于原先用外源化學品處理的整個葉區(qū)。這種相繼的施用法產(chǎn)生了顯著的意想不到的結果,即減輕或消除了在草甘膦和輔助劑被預混和現(xiàn)混使用(即標準的“桶混”工藝)時所出現(xiàn)的對除草活性的拮抗作用。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對于一系列植物品系,這些物質(zhì)的相繼施用比桶混施用相同物質(zhì)都提供了更優(yōu)良的除草活性。對于桶混的草甘膦和輔助劑有拮抗作用的植物品系,一般都減輕,通常還消除了拮抗作用。而對于桶混的草甘膦和輔助劑沒有拮抗作用的植物品系,將這些物質(zhì)相繼施用所產(chǎn)生的除草活性一般不會明顯低于相應的桶混物所產(chǎn)生的除草活性,有時還優(yōu)于桶混除草活性。
因此,本發(fā)明一方面涉及包括相繼施用步驟(a)和(b)的方法,步驟(a)用生物有效劑量的外源化學品接觸植物的葉面,步驟(b)隨后,用一種輔助劑接觸至少一部分相同的葉面,結果使用外源化學品和輔助劑的桶混制劑或稀釋的簡單共配制劑接觸植物時所產(chǎn)生的對外源化學品的生物活性拮抗作用,被大大減輕,其程度可達到此法的生物活性明顯高于相應的桶混或簡單的共配制劑所產(chǎn)生的生物活性。
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涉及包括相繼步驟(a)和(b)的除草方法,步驟(a)用有效除草劑量的除草劑,例如N-膦?;谆拾彼峄蚱涑菅苌锱c植物的葉面相接觸,步驟(b)隨后,用一種輔助劑接觸相同的葉面,結果使用除草劑和輔助劑的桶混或稀釋的簡單共配制劑接觸植物所產(chǎn)生的對除草活性的拮抗作用被大大減輕,其程度可達到此法的除草活性明顯高于相應的桶混或簡單共配制劑所產(chǎn)生的除草活性。優(yōu)選的相繼施用法減輕的拮抗作用至少達30%(例如,如果單獨噴霧除草劑提供的除草活性達到90%植物抑制作用,除草劑和輔助劑的桶混制劑提供的除草活性為30%植物抑制時,則相繼施用法所產(chǎn)生的除草活性為大約48%或更高植物抑制作用)。換言之,如果單獨用除草劑的植物抑制是x%,用除草劑和輔助劑的桶混制劑是y%,并且y<x,那么相繼施用除草劑和輔助劑所產(chǎn)生的植物抑制優(yōu)選大于或等于(y+0.3(x-y))%。最優(yōu)選拮抗作用被完全消除。在某些情況下,相繼施用法對雜草防除作用要優(yōu)于單獨使用除草劑的結果。
因其適合草甘膦或任何一種其它葉面施用除草劑,所以本發(fā)明也總的被描述為用來提高除草劑對許多田間植物品系除草活性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a)和(b),步驟(a),將一種有效除草劑量的除草劑,例如N-膦?;谆拾彼峄蚱溲苌锸┯糜谠S多田間植物品系的葉面上,(b),隨后,將一種輔助劑施用于相同的葉面上,由此,該除草劑對于許多植物品系中的至少一種品系的除草活性至少能提高5%(例如,除草抑制作用從80%提高到85%),優(yōu)選至少提高10%。
此外,當本發(fā)明具體涉及草甘膦除草劑時,總的也被描述為一種減輕輔助劑對含有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或其除草衍生物的組合物除草活性拮抗作用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a)和(b),步驟(a),將有效除草劑量的組合物施用于一種品系植物的葉面,在這種植物上,輔助劑有時會對桶混或復合制劑的組合物的除草活性產(chǎn)生拮抗作用,(b),隨后,將輔助劑施用于相同的葉面,由此,組合物的除草活性基本不變(例如,與沒有輔助劑的組合物相比,除草抑制作用的降低不高于10%),或者還能提高。
而且,與草甘膦除草劑相關的本發(fā)明,一般也被描述為提高大田作物產(chǎn)量的一種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a)和(b),步驟(a),在田間種植一種作物,(b),使田間的一個地區(qū)基本消除一種品系會使產(chǎn)量降低的雜草(例如,整個地區(qū)該品系雜草的雜草抑制作用至少達到85%),步驟(b)由下述方法完成,(ⅰ)將含有N-膦?;谆拾彼峄蚱涑菅苌锏挠行С輨┝砍萁M合物施用于這種品系雜草的葉面上,(ⅱ)接著將輔助劑施用于相同的葉面上,由此,可將施用除草組合物和輔助劑的桶混或稀釋簡單共配制劑時所顯示的對除草活性的拮抗作用大大減輕(如上所述),(c),令作物至成熟,(d),收獲作物。在提高大田作物產(chǎn)量的本方法中,上述步驟(a)和(b)的順序可以改變,在這種情況下,選擇一塊種植作物的大田,在這塊田里種植作物前,先在這塊田里消除會降低作物產(chǎn)量的一種品系的雜草。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例方案是將外源化學品施用于植物的方法,它包括相繼采用的步驟(a)和(b),(a)讓一種生物有效劑量的外源化學品組合物與植物的葉面相接觸,(b)接著讓一種具有以下通式的磺酰胺化合物水溶液或分散液與植物至少一部分相同葉面相接觸。
R5-SO2NH-(CH2)c-NR63Z式中R5是含有大約6至大約20個碳原子,并可任意選擇氟代的烷基,c是1-4,R6各自分別為C1-4烷基,Z是一個農(nóng)業(yè)上可接受的反離子,適當?shù)睦邮桥c氫氧根,鹵離子,硫酸根,磷酸根和醋酸根離子。除非是多氟代R5優(yōu)選含有大約12至大約18個碳原子的烷基。R5是多氟代的情況下,優(yōu)選含有大約6至大約12個碳原子的烷基,優(yōu)選c為3,R6優(yōu)選為甲基。
外源化學品組合物與含有磺酰胺化合物的組合物相繼施用,與將外源化學品組合物施用于植物葉面而沒有步驟(b)相比,可以提高外源化學品的活性。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例是一種將外源化學品施用于植物的方法,它包括使一種含有有效生物劑量的外源化學品組合物與具有以下通式的磺酰胺化合物的水基組合物與植物的葉面相接觸,R5-SO2NH-(CH2)c-NR63Z其中R5,R6,c和Z如上所述。這種水基組合物可以就地桶混制備,或通過將外源化學品與磺酰胺化合物共配制劑加以稀釋,分散,或溶解于水中來制備。
本發(fā)明的又一實例是一種含有(a)一種外源化學品和(b)一種具有下列通式的磺酰胺化合物的外源化學品組合物。
R5-SO2NH-(H2)c-NR63Z式中R5,R6,c和Z如上所述。該組合物可以進一步選擇含有一種稀釋劑,例如水。該組合物可以以干組合物,濃液劑,或稀釋的噴霧溶液等形式存在。該組合物可被施用于植物葉面,與不含磺酰胺化合物的施于植物葉面的外源化學品相比,具有更高的活性。
在上述方法和組合物中使用的特別優(yōu)選的磺酰胺化合物有3-(((十七氟辛基)磺酰基)氨基)-N,N,N-三甲基-1-丙銨碘化物,例如商品名Fluorad FC-135,以及相應的氯化物,商品名Fluorad FC-754,二者均可從3M公司獲得。
圖的簡要說明
圖1是裝有能用于本發(fā)明方法的噴霧裝置的牽引車平視圖。
圖2是能用于本發(fā)明方法的噴霧裝置和控制裝置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案的介紹下面詳細闡述本發(fā)明的新穎方法,其中施用外源化學品之后,相繼施用適當?shù)妮o助劑,結果使外源化學品的生物活性優(yōu)于常規(guī)桶混物的生物活性,最重要的是降低了拮抗作用。對于草甘膦除草劑,下面詳細闡述本發(fā)明的新穎方法,其中施用草甘膦之后,相繼施用適當?shù)妮o助劑,結果減輕或消除了常規(guī)桶混施用時出現(xiàn)的對草甘膦除草活性的拮抗作用。
外源化學品外源化學品的實例包括以下物質(zhì),但并不限于此化學農(nóng)藥(例如除草劑,殺藻劑,殺真菌劑,殺細菌劑,殺病毒劑,殺蟲劑,殺蚜劑,殺螨劑,殺線蟲劑,殺軟體動物劑等等),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肥料和營養(yǎng)物,殺配子劑,脫葉劑,干燥劑,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等。一組優(yōu)選的外源化學品通常是芽后施用于植物葉面的,即葉面施用外源化學品。
本發(fā)明中采用的一些外源化學品是水溶性的,例如含有生物活性離子,以及含有可能是生物惰性的或相對無活性的相反離子的鹽。特別優(yōu)選的水溶性外源化學品或其生物活性離子或基團是植物體內(nèi)內(nèi)吸的。其中特別優(yōu)選的是除草劑,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和殺線蟲劑,尤其是分子量大約小于300(其中反離子不計算在內(nèi))的除草劑,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和殺線蟲劑。進一步優(yōu)選的是含有1個或多個選自胺,羧酸根、膦酸根和次膦酸根官能團的外源化學品。
在這些化合物中,更優(yōu)選的一組外源化學品是含有胺基,羧酸根,和膦酸根或次膦酸根各至少一個的除草或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化合物。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鹽是這種外源化學品的實例之一。另一個實例是草銨膦(DL-高丙氨酸-4-基(甲基)次膦酸銨)。
能夠采用本發(fā)明的方法來施用的另一組優(yōu)選的外源化學品是在美國專利USP5,389,680中介紹的殺線蟲劑,這些介紹在此又作為參考。這組優(yōu)選殺線蟲劑是3,4,4三氟-3-丁烯酸鹽或N-(3,4,4-三氟-1-氧-3-丁烯基)甘氨酸鹽。
一個適當?shù)臍⑾x劑的實例是馬拉硫磷。
能夠通過本發(fā)明的方法施用的外源化學品通常是(但不排除其他)對所需要的植物(如作物)生長或產(chǎn)量會產(chǎn)生良好影響,或?qū)Σ恍枰闹参锶珉s草會產(chǎn)生有害或致命影響的化學品。優(yōu)選采用本發(fā)明方法的外源化學品是農(nóng)藥,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和殺配子劑。本發(fā)明的方法對于除草劑,特別是那些通常在芽后施用于不需要植物葉面的除草劑,特別有用。
能夠采用本發(fā)明的方法施用的除草劑包括(但并不限于),在標準參考書如“除草劑手冊”(美國雜草科學協(xié)會,1994,7版)上所列的任何品種。作為例證的這些除草劑包括乙酰苯胺類例如乙草胺、甲草胺和異丙甲草胺、殺草強、黃草靈、苯達松、雙丙氨酰膦、聯(lián)吡啶類(例如對草快,除草定)、環(huán)己酮類(例如烯草酮和烯禾定)、麥草畏、吡氟草胺、二硝基苯胺類(例如胺硝草)、二苯醚類(例如氟鎖草醚)、氟黃胺草醚和氟硝草醚、膦銨素、胺草唑、草銨膦、草甘膦、羥苯腈類(例如溴苯腈)、咪唑啉酮類(例如滅草奎和咪草煙)、異惡草胺、達草滅、苯氧類(例如2,4-滴)、苯氧丙酸類(例如氯甲草)、吡氟禾草靈和喹禾靈、毒莠定、敵稗、取代脲類(例如伏草隆和異丙隆)、磺酰脲類(例如氯嘧黃隆,綠黃隆,吡氯黃隆,甲黃隆,氟嘧黃隆,嘧黃隆,乙黃黃隆)、硫代氨基甲酸酯類(例如野麥畏)、三嗪類(例如莠去津和賽克津)和定草酯。并非所有這些除草劑對所有的輔助劑都顯示有拮抗作用,但在有拮抗作用的時候,本發(fā)明的方法可以減輕或消除這種作用。如果通過本文介紹的方法施用的話,任何已知除草劑的除草活性衍生物也都包括在本發(fā)明的范圍之內(nèi)。除草活性衍生物是一種次要結構進行修飾的化合物,最普通的(但不限于此)是已知除草劑的鹽或酯。這些化合物保持母體除草劑的基本活性,但不一定具有和母體除草劑相等的勢能。這些化合物在進入被處理植物之前或之后,會轉化成母體化合物。一種除草劑和其它成分,或與一種以上除草劑的混合物或共配制劑也可同樣采用。按照本發(fā)明的方法使用的優(yōu)選除草劑通常是葉面施用的而不是土壤施用的除草劑。特別優(yōu)選的葉面施用除草劑是在植物內(nèi)顯示有一定程度內(nèi)吸性的除草劑,換句話說,指一定程度上能在植物內(nèi)從進入點轉移到距進入點有一定距離的作用點的除草劑。
本發(fā)明的方法對其特別有用,即特別優(yōu)選的除草劑是N-膦?;谆拾彼幔潲}或酯,或在植物組織內(nèi)能轉化成草甘膦,或能提供草甘膦離子的化合物。能夠按照本發(fā)明采用的草甘膦鹽包括(但不限于)堿金屬,如鈉和鉀鹽;銨鹽;烷基胺,如二甲胺和異丙胺鹽;烷基醇胺,如乙醇胺鹽;烷基锍,例如三甲基锍鹽;氧化锍鹽;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由孟山都公司出售的商品名ROUNDUP和ACCORD的除草組合物含有N-膦?;谆拾彼岬膯萎惐?IPA)鹽。由孟山都公司出售的商品名ROUNDUPDry和RIVAL的除草組合物含有N-膦?;谆拾彼岬膯武@鹽。由孟山都公司出售的商品名ROUNDUPGeoforce的除草組合物,含有N-膦?;谆拾彼岬膯吴c鹽。N-膦?;谆拾彼峒捌溲苌锏某萏匦宰钤缬蒄ranz發(fā)現(xiàn),然后在1974.3.26公開的美國專利USP3,799,758中加以介紹并取得保護。許多N-膦?;谆拾彼岬某蓰},由Franz取得美國專利USP4,405,531,于1983.9.20公開。這兩篇專利在此作為參考。
由于市售的N-膦酸基甲基甘氨酸的最重要的除草衍生物是某些鹽,因此,本發(fā)明中采用的草甘膦組合物,將就這些鹽更詳細地加以介紹。這些鹽是熟知的,包括銨鹽,單異丙胺鹽(IPA),堿金屬鹽(例如單,雙和三鈉鹽,以及單,雙和三鉀鹽),以及三甲基锍鹽。N-膦?;谆拾彼岬倪@些鹽在商業(yè)上是重要的,部分原因是它們是水溶性的。上面所列的這些鹽是高水溶性的,所以可得到高濃度溶液,以便在使用地點稀釋。因為本發(fā)明適合于草甘膦除草劑,所以先將含有有效除草劑量的草甘膦水溶液施于植物的葉面,接著至少在一部分相同的葉面上,用適量根據(jù)本發(fā)明選擇的一種輔助劑進行處理。所述水溶液可以通過用水稀釋濃草甘膦鹽溶液來得到,或通過溶解或分散一種干草甘膦制劑(如顆粒劑,粉劑,片劑或丸劑)于水中來獲得。
外源化學品應該按足以取得所需效果的用量施于植物。這些施用量通常用每單位處理面積所用外源化學品量,如克/公頃(g/ha)來表示。“所需效果”的含義是隨所研究、開發(fā)、銷售和使用的特定種類的外源化學品的標準和實踐而變化的。例如,在除草劑的情況下,通過生長減緩或死亡率的測定,植物品系的防除率能達到85%時的單位面積施用量,常常用以定義商業(yè)上的有效量。
除草活性是能夠通過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方法提高的生物活性之一。本文所用的“除草活性”是指任何可觀察到的控制植物生長的變量,它可以包括以下所列的一種或多種作用,(1)殺滅,(2)抑制生長、再生長或增殖,和(3)除去,毀壞,或減少植物的出現(xiàn)和活性。
本文所述除草活性數(shù)據(jù),按文獻中的標準方法,以百分率表示“抑制作用”,這些百分率反映了與未處理植物對照的植物死亡率和生長減緩的直觀評價,這是由經(jīng)過專門訓練的技術人員進行(試驗)和記錄這些觀察結果后取得的。在所有情況下,一個技術人員要做任何試驗中的百分抑制率的所有評價。這些測定是可信賴的,是由孟山都公司在其除草劑業(yè)務過程中定期報告的。
對于一種特定的外源化學品的生物有效施用量的選擇是普通農(nóng)業(yè)科學家的技巧。這些技術人員認為,個體的植物條件,氣候和生長條件,以及具體外源化學品及其所選擇的劑型都將影響本發(fā)明實踐所取得的效果。所采用的外源化學品的有效施用量取決于上述所有條件。關于本發(fā)明的方法在草甘膦除草劑上的應用,有關合適的用量方面有許多信息是已知的。20多種草甘膦的應用以及所發(fā)表的有關這些應用的研究已經(jīng)提供了豐富的信息,除草工作者可以根據(jù)這些信息選擇出在特定環(huán)境條件下,對于特定品系的特定生長階段可取得除草效果的草甘膦施用量。
草甘膦或其衍生物的除草組合物可用于防除世界各地的許多種植物品系。草甘膦組合物所施用的特別重要的品系列舉如下,但并不限于此一年生闊葉植物麻莧屬波利亞草屬油菜,木薯,印度芥菜等(蕓苔屬)鴨跖草屬牻牛兒苗屬向日葵屬番藷屬地膚錦葵屬野蕎麥,蓼車等(蓼屬)馬齒莧屬豬毛菜屬黃花稔屬田芥菜蒼耳屬一年生窄葉植物野燕麥地毯草屬旱雀麥馬唐屬稗蟋蟀草(牛筋草)多花黑麥草稻Ottochloa(Ottochloa nodosa)美洲雀稗虉草狗尾草屬小麥玉蜀黍多年生闊葉植物蒿屬馬利筋屬田薊田旋花葛屬多年生窄葉植物臂形草屬狗牙根鐵荸薺莎草quackgrass(Elymus repens)白茅冠狀黑麥草羊草毛花雀稗蘆葦屬阿刺伯高粱香蒲屬其它多年生植物木賊屬歐洲蕨懸鉤子屬荊豆草甘膦除草劑通過本發(fā)明的方法可施用在上述任一種品系上。
在一個優(yōu)選本發(fā)明實施方案中,外源化學品以含有表面活性劑的水性噴霧組合物的形式被施用。一般來說所述表面活性劑不是本文定義的水溶液或分散液中的輔助劑。優(yōu)先選擇對外源化學品提供良好生物活性的表面活性劑,與是否采用輔助劑無關。例如,當外源化學品是草甘膦時,在草甘膦噴霧組合物中采用的適當表面活性是含聚氧乙烯烷基胺或以聚氧乙烯烷基胺為基礎的表面活性劑,如MON-0818。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在外源化學品組合物中含有表面活性劑時,一般可取得實施本發(fā)明的相繼法的最大和最恒定的優(yōu)點。
輔助劑雖然許多本發(fā)明的輔助劑是本領域已知的“表面活性劑”化合物的水溶液或分散液,但并不是所有的表面活性劑水溶液和分散液都可作為本發(fā)明要求的輔助劑。本文所定義的所有輔助劑,不管它們是否含有表面活性劑,其共同特性是能夠透過疏水表面的微小氣孔。例如,輔助劑可透過本發(fā)明的方法所處理的植物品系的葉面氣孔或其它開口,如裂縫或傷口,以及最內(nèi)部的空隙。這種特性在此稱作“氣孔滲透”。雖然這種特性在確定一種特殊材料是否可作為本發(fā)明方法中的輔助劑方面是重要的,但是并不知道,氣孔滲透特性在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法用于減少拮抗作用的同時,兼有提高除草活性或其它活性意想不到效果的機理中,是否起有一定的作用。
能夠提供外源化學品的優(yōu)異生物活性,例如草甘膦的優(yōu)異除草活性,在外源化學品之后相繼施用而不是與外源化學品同時施用的液劑,包括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水溶液或分散液,這些液劑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本文所說的輔助劑。
本發(fā)明的輔助劑應該推薦流動性大體積物質(zhì),例如液體(如油或表面活性劑的水溶液或分散液)。所用的輔助劑應能濕潤葉面。優(yōu)選的輔助劑在施用于葉面時應迅速,幾乎是即刻展開。優(yōu)選的輔助劑的氣孔滲透作用,除了通過氣孔縫隙的純毛細管流或擴散之外,還包括物質(zhì)流。本發(fā)明實踐中采用的輔助劑可以通過幾種氣孔滲透試驗的任一種來鑒定。
以下試驗是幾種能夠用于測定一種液體是不是潛在的氣孔滲透劑,從而確定是否可在本發(fā)明方法中用作輔助劑的方法之一。在溫室或種植的小屋內(nèi)種植一種適當?shù)脑囼炂废档闹参?,直至完全展開葉子。發(fā)現(xiàn)麻是一種適于本試驗的品系,但葉子的上表面有氣孔的其它品系也可使用。試驗前夕的生長條件應該有利于全部展開具有氣孔的葉子,通常這意味著這些植物應該至少在大約475微愛因斯坦或更高的光強度下暴露1小時,而且這些植物不應遭受過多水或缺水,過高或過低溫度,或其它不利環(huán)境條件的生理應力。
在此介紹的方法是關于麻的。如果選擇其它品系,必需(或希望)作些改進。盆栽的麻植株從溫室取出,并立即用追蹤噴霧器噴灑ROUNDUP除草劑,用量為350克草甘膦酸當量/公頃(a.e./ha),噴霧量93升/公頃(l/ha)。用自來水稀釋1ml ROUNDUP除草劑至95ml,制得噴霧溶液。噴霧后,這些植株再回到光照良好的溫室中,它們在此至少放置10分鐘,優(yōu)選不超過1小時,在此期間葉面上的噴霧沉積物基本上干燥(即可看到葉面是干燥的)。
按照所需濃度,用水稀釋表面活性劑,制得一種供試驗的后選氣孔滲透液劑,再將熒光素按0.1%體積計(濃度)溶解于該液劑中,用自動注射器將0.8微升(μl)含熒光素的液劑移至1張或多張完全展開的葉面上的三個點上。在整個過程中要保持被處理的葉子連接在植物上。
在移置液劑后恰好10分鐘時,用大量的水(例如,至少10ml)洗滌每張被處理的葉片,從葉面上除去基本全部,也就是說所有可見量的熒光素。然后將植株移到暗處,用裸眼在長波紫外光照射下觀察被處理的葉片。如果在后選液劑的沉積點或其附近觀察到熒光,則可以得出結論這種液劑已經(jīng)透過氣孔。任一種這樣的液劑都可在本發(fā)明的方法中作為一種潛在的輔助劑。如果需要,可通過測試設備對熒光度進行定量測定,但是如果目的只是簡單地想知道一種液劑是不是氣孔滲透劑,那就沒有必要了。沒有觀察到熒光,表明沒有明顯的氣孔滲透。
為了證實植物是處在適當?shù)脑囼灄l件下,可以通過上述程序試驗一種已知的輔助劑。0.05%(體積計)Silwet L-77水溶液給出弱熒光信號,表明存在有適度的滲透作用。若0.5%(體積計)Silwet L-77水溶液給出很強熒光信號,表明該溶液基本上全量都透過氣孔。
現(xiàn)在已經(jīng)開發(fā)了另一種不用植物或其它活體的試驗,它的好處是不受上面介紹的活體試驗中的生物易變性的影響。在此介紹的活體外試驗,或非活體試驗也是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案,它可以用于測定一種液劑是否能夠滲透或透過疏水表面的微小氣孔,例如葉子的氣孔。這種試驗對于想知道一種液劑是否為潛在氣孔滲透劑的場合,對于任何施用方法都是有用的,這種用途在此是一種預測一種液劑是否可用作輔助劑的手段,特別是按本發(fā)明的方法在施用外源化學品后將其相繼施用于植物,而不是與外源化學品同時施用時,這種液劑是否顯示出能降低外源化學品生物活性拮抗作用。
本發(fā)明的體外試驗可以用于任一液劑。如果該液劑是一種液體或固體物質(zhì)(如表面活性劑)在液體介質(zhì)中的溶液或分散液,那么這種溶液或分散液要首先配制好。對于大多數(shù)施用情況而言,所希望的液體介質(zhì)是水,在這種情況下,優(yōu)選的后選物質(zhì)溶液或分散液是用無離子水配制的??砂凑杖我凰铦舛?,即根據(jù)所需施用中要采用的濃度,將后選物質(zhì)溶解或分散于液體介質(zhì)中。例如,如果所需施用是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輔助劑,那么水中的適當濃度范圍,取決于后選物質(zhì),在大約0.1%至10%(重量計)之間,例如大約0.25%至3%(重量計)。
選擇具有相反顏色的平滑固體基質(zhì)和不透明濾膜。優(yōu)選基質(zhì)為暗色,例如黑色,濾膜為淺色或白色。濾膜由疏水物質(zhì),優(yōu)選聚四氟乙烯(PTFE)組成,并有許多細孔。所選擇的濾膜細孔大小反映為透過液劑所需的細孔的大?。焕缭谝环N液劑作為潛在氣孔滲透劑的情況下,所選濾膜的孔徑應在大約0.5至2.5μm之間,例如大約1μm。
所選的濾膜放在基質(zhì)上;在濾膜有一面為平滑表面和另一面為粗糙表面的情況下,將濾膜的平滑表面接觸基質(zhì)。然后,將1滴或幾滴液劑放在濾膜上。任一合適的液滴大小和數(shù)目都可采用;在PTFE濾膜有1μm直徑的細孔時,發(fā)現(xiàn)放1-10滴(例如3滴),每滴1-5μl(例如2μl體積)較宜。保持液滴在濾膜表面上接觸適當長時間。液滴在濾膜上的保留時間取決于該試驗所采取的施用方式,優(yōu)選的時間長度在沒有不適當試驗的情況下容易被測定。例如,在一種液劑作為潛在的氣孔滲透劑或輔助劑的試驗中,發(fā)現(xiàn)液滴在濾膜上保留最少1-30分鐘(例如最少大約15分鐘)是適宜的。
該時間結束時,很容易看到液劑是否已經(jīng)透過濾膜的細孔,因為透過現(xiàn)象會使濾膜在一定程度變得透明,通過濾膜可顯示基質(zhì)的相反顏色。本試驗中濾膜細孔的透過是所研究的疏水表面獨特應用中微孔滲透或透過的良好可預見性顯示。例如,在至少15分鐘后,具有1μm細孔的PTFE濾膜中細孔的透過正是植物葉片中氣孔透過的良好可預見性顯示。
可以用以預測一種后選物質(zhì)的0.5%溶液或分散液是否可用作本發(fā)明方法輔助劑的特定試驗條件如下所述。用去離子水將后選物質(zhì)制成0.5%(重量計)濃度的溶液或分散液,形成后選的輔助劑。將一只黑瓶蓋(直徑大約40mm)放在固體表面,瓶蓋封閉的一面朝下,而敞開的有螺紋的一面朝上。一種適宜的PTFE濾膜(直徑47mm,孔徑1.0μm,MSI商標,貨號F10LP04700)有兩面平滑發(fā)亮的一面和粗糙陰暗的一面。將濾膜放在蓋上,粗糙陰暗的一面向上。將3滴2μl的含水后選輔助劑放在PTFE濾膜的粗糙陰暗的表面上。令液滴在濾膜上至少保留15分鐘。在此期間注意含水后選輔助劑是否已經(jīng)透過PTFE濾膜。這可以目測確定,因為滲透會使白色濾膜變得透明,而且通過濾膜可以看到黑色瓶蓋。如果15分鐘之后仍沒有透過,可以認為是負結果并終止試驗。負結果表明,該后選劑不能用作本發(fā)明方法施用于植物的輔助劑。如果在15分鐘之內(nèi)出現(xiàn)滲透,可以認為這是正結果,該后選劑可以用作本發(fā)明方法施用于植物的輔助劑。
這種體外試驗不能用于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水溶液或分散液。相對說只有少數(shù)水溶液或分散液中的陰離子表面活性劑能夠透過具有1μm直徑細孔的PTFE濾膜。雖不受理論束縛,但據(jù)認為這是因為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所帶的負電荷被PTFE濾膜表面所帶的負電荷排斥的緣故。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大部分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在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法中是有用的,不管它們是否是本文所定義的輔助劑。
本發(fā)明方法中有用的優(yōu)選輔助劑是一類特殊表面活性劑的水溶液,其濃度要足以引起被處理的葉片或葉簇的氣孔滲透作用,這可以通過任何適當?shù)脑囼灧椒?,例如上面介紹的方法來測定。這類表面活性劑是一類稱作“超濕”或“超展”的表面活性劑,它們在技術上已為人所熟知。
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有兩類超濕表面活性劑包含有多種本發(fā)明方法中特別可用作輔助劑的試劑。因此,優(yōu)選的本發(fā)明輔助劑是選自一組基本組成為硅氧烷的表面活性劑(本文稱之為“有機硅氧烷濕潤劑”或簡稱“有機硅氧烷”)和氟碳表面活性劑(本文稱之為“氟有機濕潤劑”或簡稱為“氟有機物”)的超濕表面活性劑的水溶液。
有許多類型有機硅氧烷濕潤劑。優(yōu)選的一類具有以下通式
(Ⅰ)其中R各自為含有1~20個碳原子,更優(yōu)選含有1~6個碳原子的飽和或不飽和的一價烷基,R1是含有1~20個碳原子,更優(yōu)選含有1~6個碳原子的兩價亞烷基,R2各自為氫或C1-C4烷基,R3是氫或含有1~20個碳原子,更優(yōu)選含有1~10個碳原子的飽和或不飽和的一價烷基,x是大于或等于0的整數(shù)或整數(shù)的平均數(shù),并優(yōu)選小于100,y和a各自為大于或等于1的整數(shù)或整數(shù)的平均數(shù),并優(yōu)選小于30,而b是大于或等于0的整數(shù)或整數(shù)的平均數(shù),并優(yōu)選小于30。
優(yōu)選的通式Ⅰ的亞類化合物中,R和R3是-CH3,R1是-C3H6-R2是氫,x是0或1,y是1至5,a是5至20,而b是0。第二優(yōu)選的通式Ⅰ亞類化合物可用以下通式表示
(Ⅱ)其中a是1至20,x是0或1,R是C1-C6烷基,R1是二價的C1-C6亞烷基,R2各自為H或-CH3,而R3為H,C1-C4烷基,或C2-C4?;T诙N優(yōu)選的通式Ⅰ亞類中,一種特別優(yōu)選的有機硅氧烷濕潤劑是具有以下通式的化合物
(Ⅲ)另一類優(yōu)選的有機硅氧烷濕潤劑具有以下通式
(Ⅳ)其中除了x必須大于1以外,R,R2,R3,x,a和b的含義如通式Ⅰ,通式Ⅳ化合物中,優(yōu)選R和R3是-CH3,R2是氫,a是5至20,而b是0。
上述通式的有機硅氧烷總的在Union Carbide Corp和OsiSpecialties,Inc(如“SilwetSurfactanst”O(jiān)si Specialties,Inc.,Danbury,CT,1994)的產(chǎn)品目錄以及美國專利USP3,505,377中作了介紹,這些材料在此作為參考。幾種乙氧基化的有機硅氧烷濕潤劑,作為Silwet硅氧烷乙二醇共聚物可從Osi Specialties得到優(yōu)選的Silwet表面活性共聚物包括Silwet L-77,Silwet 408,和Silwet 800。Silwet L-77是一種特別優(yōu)選的乙氧基化有機硅氧烷濕潤劑,它具有與上述通式Ⅲ相應的通式。另一種優(yōu)選的有機硅氧烷是Dow Corning的Sygard 309。
另一類有機硅氧烷具有通式
(Ⅴ)其中R2,R3,a和b的含義如上面通式Ⅳ,每個R4各自為優(yōu)選含有1~20個碳原子的飽和或不飽和的一價烷基,而T為氫,優(yōu)選含有1~20個碳原子的飽和或不飽和的一價烷基,或通式-Si(R3)[OSi(OR4)3]2的基團。代表性的通式Ⅴ乙氧基化有機硅氧烷濕潤劑在Olin Corporation的產(chǎn)品目錄和美國專利U SP 4,160,776,4,226,794和4,337,168中作了介紹,這些材料在此都作為參考。
另一類有機硅氧烷濕潤劑具有以下通式(R4O)3Si(OC2H3R2)e(OC3H6)fOT1(Ⅵ)其中R2和R4的含義如上,e至少是4,并優(yōu)選小于30,f大于或等于0,并優(yōu)選小于30,T1是氫,優(yōu)選含有1~20個碳原子的飽和或不飽和一價烷基,或通式Si(OR4)3的基團。
本發(fā)明中有用的氟有機濕潤劑是下式所代表的有機分子Rf-G其中Rf是含氟脂肪基,而G是至少含有一個親水基,如陽離子,陰離子,非離子,或兩性基的基團。Rf是氟化的,至少含有4個碳原子的一價脂肪有機基團。優(yōu)選它是一個飽和的一價多氟脂肪有機基團。但在骨架鏈上氫或氯原子可作為取代基存在。雖然含有大量碳原子的基團都可以采用,但是仍優(yōu)選含有不超過大約20個碳原子的化合物,因為大基團對氟的有效利用通常比含較短骨架鏈的利用要低。優(yōu)選Rf大約含有5至14個碳原子。
可以在應用于本發(fā)明的氟有機濕潤劑中使用的陽離子基團,包括胺或季銨陽離子基團。這些胺和季銨陽離子親水基可以有以下通式,如-NH2,-NHR2,-N(R2)2,-(NH3)X,-(NH2R2)X,-(NH(R2)2)X,或-(N(R2)3)X,在此X是陰性反離子,例如鹵離子,氫氧根,硫酸根,酸式硫酸根,醋酸鹽或羧酸鹽。R2是H或C1-18烷基,各R2可以相同或不同。優(yōu)選的X是鹵離子,氫氧根,或酸式硫酸根,本發(fā)明中采用的優(yōu)選陽離子氟有機濕潤劑含有季銨鹽陽離子親水基。本發(fā)明中采用的氟有機濕潤劑中可用的陰離子基團包括通過離解可以變成陰離子的基團。這些陰離子基團具有以下通式,如-COOM,-SO3M,-OSO3M,-PO3M2,-PO3HM,-OPO3M2,或-OPO3HM,在此M是H,堿金屬離子,(NR14)+,或(SR13)+,其中各R1各自為H或飽和或不飽和的C1-C6烷基。優(yōu)選的M是Na+或K+。優(yōu)選的本發(fā)明中采用的氟有機濕潤劑陰離子具有通式-COOM或-SO3M。
本發(fā)明中采用的氟有機濕潤劑中可用的兩性基團包括至少含有一個如上定義的陽離子和至少一個如上定義的陰離子的基團。其它可用的兩性基團是氧化胺。
本發(fā)明中采用的氟有機濕潤劑中可用的非離子基團包括親水性的,而在通常農(nóng)業(yè)應用pH條件下又不離解的基團。所述非離子基團具有以下通式,如-O(CH2CH2)xH,其中x大于0,優(yōu)選1~30,-SO2NH2,-SO2NHCH2CH2OH,-SO2N(CH2CH2OH)2,-CONH2,-CONHCH2CH2OH,或-CON(CH2CH2OH)2。
本文采用的陽離子氟有機濕潤劑例如包括USP 2,764,602,2,764,603,3,147,064,和4,069,158中介紹的陽離子氟化學品。在此采用的兩性氟有機濕潤劑例如包括U.S.P 2,764,602,4,042,522,4,069,158,4,069,244,4,090,967,4,161,590,和4,161,602中介紹的兩性氟化學品。在此采用的陰離子氟有機濕潤劑例如包括U.S.P.2,803,656,3,255,131,3,450,755和4,090,967中介紹的陰離子氟化學品。上述專利的有關介紹在此都作為參考。
本發(fā)明的方法中適宜用作輔助劑的幾種氟有機濕潤劑可從3M公司獲得,其商標為Fluorad。它們包括陰離子劑Fluorad FC-120,Fluorad FC-129和Fluorad FC-99,陽離子劑Fluorad FC-750,以及非離子劑Fluorad FC-170C,Eluorad FC-171和Fluorad FC-430。
用作輔助劑組分的特別優(yōu)選的表面活性劑包括能使水的表面張力降到很低水平(一般低至約25達因/厘米)的有機硅氧烷和氟有機表面活性劑。
能夠溶解或分散在水中形成液劑,可在施用外源化學品后相繼使用的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除氟有機物外)的種類包括烷基和烷基芳基羧酸鹽(如庚酸鹽,鈉鹽,己酸鹽,鈉鹽),烷基和烷基芳基聚氧化烯羧酸鹽(如Emcol CNP-110),烷基和烷基芳基硫酸鹽和磺酸鹽(如Alpha-Step MC-48;Bio-Soft MG-50;己烷磺酸鹽,Na鹽;Ninate 401-HF;PolyStepB-25;PolyStep B-29;Stepanol AEM;Stepanol ME Dry;Stepanol WAC),烷基和烷基芳基聚氧化烯硫酸鹽和磺酸鹽(如Soprophor 4D384;Steol CS-370),萘磺酸鹽及其甲醛縮合物(如Aerosol OS;Daxad 15;Emery5366),木質(zhì)素磺酸鹽(如Polyfon H;Reax 100M;Reax 85A;Reax88B),磺基丁二酸鹽和半磺基丁二酸鹽(如Aerosol A 102;Aerosol A103;Aerosol OT),烷基和烷基芳基聚氧乙烯磷酸鹽(如Emphos CS-121;EmphosCS-136;Emphos CS-141;Emphos PS-131;Emphos PS21A;Emphos PS-400;Stepfac 8170;Stepfac 8171;Stepfac8172;Stepfac 8173;Tryfac 5552;Tryfac 5556)。
能夠溶解或分散于水中形成本發(fā)明輔助劑的陽離子表面活性劑(試驗表明它們可透過疏水表面的微小細孔)的種類(不包括氟有機物)包括聚氧化烯烷基胺和烷基醚胺(如Ethomeen C/12)。
能夠溶解或分散于水中形成本發(fā)明輔助劑的非離子表面活性劑(試驗表明它們可透過疏水表面的微小細孔)的種類(不包括氟有機物和有機硅氧烷)包括聚氧代烯烷基和烷基芳基醚(如Ethylan CPG 945;Makon 4;Neodol 1-5;nonanols 2EO和4EO;Tergitol 15-S-7;TergitolTMN-6;Toximul 8304),聚氧化烯烷基和烷基芳基硫醚(如Alcodet 260;Alcodet SK),和甘油基烷基酯(如Wiconol 18L)。
可在本發(fā)明方法中采用的,在此用商品名表示的表面活性劑和其它表面活性劑都在標準參考書如McCutcheon的“乳化劑和洗滌劑”(1997年版)以及“工業(yè)表面活性劑手冊”(1993,由Gower出版)等書中編入了索引。
任何輔助劑都可在本發(fā)明的方法中采用,并可通過上面介紹的方法加以鑒定。在試驗濃度下能提供氣孔滲透的適當征象的表面活性劑溶液證明在發(fā)明的方法中是有用的。通過這些試驗表明可用的表面活性劑的濃度,在此稱為“有效濃度”,例如用作輔助劑的水溶液的“有效濃度”。
本發(fā)明采用的輔助劑是液劑,它能使外源化學品迅速和更多地穿透到外源化學品(例如草甘膦除草劑)能在其中產(chǎn)生生物活性的植物體系中。盡管并不限于本發(fā)明的方法中采用的輔助劑的操作理論,但我們發(fā)現(xiàn),通過葉片氣孔進行的滲透作用是使液體從葉面向葉子內(nèi)部的亞氣孔和其它空隙(例如細胞間隙)流動。看來本發(fā)明中采用的輔助劑攜帶著原先施用的化學品透過氣孔。雖然他們所采用的方式還未被認識,但是至少在某些品系上的結果是相對于這些輔助劑在使用前就與除草劑等混合(桶混,或簡單的共配物)的情況所觀察到的效果肯定有所變化。正如以下所證明的,這些輔助劑在桶混中施用時可能會拮抗外源化學品的生物活性(在某些品系及在一定的施用條件下),而用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方法時,能夠產(chǎn)生更高的生物活性。在使用除草劑的情況下,采用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法可以獲得優(yōu)良的除草效果,結果是施用比較少量的除草劑就可以控制植物。
由于葉子形態(tài)以及由此產(chǎn)生的葉/液之間相互作用的不同,不同的液劑在本發(fā)明的方法中采用時,在各個植物品系上的成功程度也不同??墒潜景l(fā)明中采用的所有有效輔助劑的相繼施用,都可使各種植物品系的相應桶混法所觀察到的拮抗作用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輔助劑的施用對于輔助劑,它們是表面活性溶液或分散液時,其中表面活性劑的濃度對于使原先施用的外源化學品組合物生物活性提高是重要的。就這些溶液和分散液來說,溶液和分散液本身在此稱之為“輔助劑”?!拜o助劑”的“濃度”是指在所施用的水溶液或分散液中“輔助劑”的組成成分(通常為表面活性劑)的濃度。
盡管可以觀察到(通過上面概述的方法之一)一種在水中有特定濃度的特定表面活性劑能透過葉面氣孔并滲透到亞表面的葉子空隙,可是有時仍然不足以提高外源化學的生物活性。在這種情況下,表明需要應用一種含有更高濃度的表面活性劑的溶液作為輔助劑。為了獲得希望提高的生物活性和最低的拮抗作用,所需要的輔助劑的最低濃度,可以由普通技術人員來決定,從一種輔助劑到另一種輔助劑會有很大變化本發(fā)明的方法中,以草甘膦除草劑為外源化學品時,對于聚氧乙烯三硅氧烷表面活性劑,如Silwet L-77來說,優(yōu)選的濃度是超過0.25%(體積計)。(本文以重量百分比或體積百分比來表示濃度,但在稀溶液中(約低于5%濃度),大多數(shù)情況下,二者沒有實際差別,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重量計”和“體積計”可以互換使用)。其它輔助劑具有或高或低的有效濃度。對于草甘膦除草劑更優(yōu)選采用聚氧乙烯三硅氧烷作輔助劑,其濃度約為0.35%至0.6%(體積計)。比較高的濃度當然可以采用,但是采用較高濃度的成本應該與所得結果的改進程度相平衡。通過施用濃度至少約為0.5%(體積計)或更高的聚氧乙烯三硅氧烷輔助劑,可明顯提高草甘膦的除草活性。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對于某些表面活性劑,為了提高效果(至少在除草劑中)必須使用高得多的濃度(也就是說高于1%以至達到5%體積),這是本發(fā)明的一個特點。
某些輔助劑是純凈的液體,在這種情況下本發(fā)明可在沒有溶劑或稀釋劑下操作。在一種溶劑或稀釋劑用作輔助劑的主要組分時,其特性對于本發(fā)明并不重要,只要所提供的這些溶劑或稀釋劑能夠攜帶先施用的外源化學品一道進入植物結構即可。在外源化學品是水溶性的時候,如在草甘膦鹽的情況下,水作為輔助劑中的溶劑就能滿足需要。
其它農(nóng)業(yè)上可接受的化學品也可與輔助劑或外源化學品,或二者相混合。例如,外源化學品為除草劑時,液體氮肥或硫酸銨都可與輔助劑,與外源化學品,或與二者一起施用。
輔助劑的用量隨許多因素而變化,這些因素包括輔助劑的類型和濃度,以及所涉及的植物品系。輔助劑的用量不應高到會從葉子上洗去相當量外源化學品的程度。通過噴霧施用于田間葉面上的液體輔助劑的溶液或分散液的用量大約每公頃25至1000升(1/ha)。優(yōu)選的水溶液或分散液施用量是大約50至300 l/ha。
許多外源化學品(包括草甘膦除草劑)都必須被植物的活組織吸收并在植物體轉移,才能產(chǎn)生所需要的生物(如除草)活性。因此,避免以這種方式、濃度或用量施用輔助劑招致過多地傷害和干擾正常植物功能這一點通常是很重要的??墒悄承┯邢蕹潭鹊木植總τ谀承┩庠椿瘜W品,例如草甘膦除草劑的生物效應影響無關緊要,或甚至還有好處。我們已經(jīng)觀察到,在晚上或在冷的氣候條件下施用可以證明相對無影響。這可能是因為在這些條件下,葉面氣孔縮小而限制了滲透作用,但這些現(xiàn)象也可用其它理論來解釋。
輔助劑可在外源化學品之后幾乎立即(例如幾秒鐘之內(nèi))被施用。在澆灌或降雨量(或澆灌或降雨強度)不至達到會從葉面上移走相當量的外源化學品的干擾情況下,在96小時或更長時間后施用輔助劑仍有效。在輔助劑濃度相對較低(也就是說大約0.25%體積,在聚氧乙烯三硅氧烷的情況下)的時候,施用輔助劑的優(yōu)選時期是在施用外源化學品以后大約1小時至24小時,最優(yōu)選大約1小時至3小時。可是,在施用外源化學品后大約3分鐘,以及在田間試驗中幾秒鐘之內(nèi)施用液體輔助劑時,可觀察到明顯的提高。可以安排輔助劑在噴霧外源化學品組合物后一次相繼施用,也可以進行多次相繼施用。
本發(fā)明的方法也可以采用一個體系來操作,即各種噴霧溶液從同一移動機動車上相繼噴施到植物上。這可以通過各種不同的方法來完成,例如,通過采用雙噴管系統(tǒng)或其裝置。在本發(fā)明的這種特殊用途中,一輛機動車攜帶兩個噴管,一個噴霧液體的外源化學品組合物(例如草甘膦除草劑組合物),另一個噴霧液體輔助劑。本發(fā)明試驗應用中采用的每個噴管可以選用任一種方便的噴霧液劑的方法,例如噴頭,霧化器等等。噴施輔助劑的噴管與噴施外源化學品的噴管優(yōu)選基本平行配置,但在機動車行進的方向上要處于外源化學品噴管之后??捎枚鄠€噴頭來代替兩個噴管,本發(fā)明的方法也可以用帶有二個噴頭的單一噴管來實施,一個噴液體的外源化學品組合物,另一個噴液體輔助劑。單一噴管上的兩個噴頭的取向不同,以使機動車帶著噴管前進時,外源化學品組合物接觸被處理植物的時間先于輔助劑接觸相同植物的時間。
在任一種方法中,施用外源化學品組合物與施用輔助劑之間的時間間隔取決于兩個噴霧管之間的距離(采用單個噴管時,由兩個不同取向的噴頭所形成的噴霧路徑之間的距離)和帶著一個噴管或多個噴管的機動車速度。優(yōu)選兩次噴施之間的時間間隔是大約0.005秒至10秒。特別優(yōu)選大約0.01~1.0)秒。這種單一移動機動車系統(tǒng)的極大方便和費用節(jié)省等優(yōu)點,與延遲時間更長的相繼施用相比,在許多情況下可以對其活性增長相對較弱的不足之處有所補償。
本發(fā)明的方法也可以采用飛機施用技術。例如,一種外源化學,如除草劑,可由技術熟練的人采用所熟知的方便空中噴霧裝置,從飛機上噴灑到田間的植物上,然后可以從同一飛機,也可從不同的飛機,以第二次空中噴霧施用輔助劑。另外,外源化學品可以通過地面噴霧的方法噴施到植物上,在整個地塊或多個地塊都噴灑之后,再從飛機上將輔助劑噴施到該地塊或多個地塊的植物上。后一種方法可使外源化學品在靶標區(qū)外植物上的噴霧飄移和接觸危險減到最低,從而可以取消緩沖區(qū),因為單獨輔助劑的非靶標沉積并不是要關注的問題。
本發(fā)明的方法也可通過將外源化學品和輔助劑的特殊共配制劑一次施用于植物來實現(xiàn),這些共配制劑是專門設計,用于提供相繼施用優(yōu)點的。這種共配制劑也是本發(fā)明的一個具體實施方案,它提供了在外源化學品(例如除草劑)最早接觸植物葉片和輔助劑(例如在水溶液或分散液中的超濕表面活性劑)最早接觸植物葉片之間提供一個時間延誤。這種時間延誤是由于外源化學物和表面活性劑或多或少分隔于共配制劑整體中各自選擇的物理環(huán)境中而實現(xiàn)的。在這方面,所述共配制劑不同于以前所知的簡單共配制劑和桶混制劑。以簡單微泡形成或以液體共配制劑的溶液形式,或吸附或吸收在干共配制劑中的固體載體(它可以是或不是外源化學品)上的表面活性劑的存在本身并不能實現(xiàn)所需要的分隔。具有不同的物理環(huán)境,可以分隔外源化學品和輔助劑的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案所述共配制劑包括,膠體體系,例如乳劑(水/油,油/水,或更復雜情況,例如具有一個內(nèi)水相和一個外水相的水/油/水乳液),泡沫或微乳劑,或含有微粒的體系,微膠囊,脂質(zhì)體,囊等,但并不限于此。包括分隔的共配制劑的特別優(yōu)選的方法是其中輔助劑含至少50%表面活性劑,而這些表面活性被包于微膠囊,脂質(zhì)體,囊或多相乳液的內(nèi)水相之中的方法。
在最早接觸外源化學品與最早接觸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無論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是否構成本文所說的輔助劑)之間提供時間延誤的類似的分隔共配制劑,都是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案。
所有本發(fā)明的分隔共配制劑和使用這些分隔共配制劑的方法中,一種優(yōu)選的外源化學品是含有N-膦酰甲基甘氨酸的除草劑或該除草劑的衍生物。
大家知道,草甘膦雖然可以廣泛用于所有品系的植物,但是作為除草劑,對禾本科雜草的有效用量低于闊葉雜草的有效用量。而我們發(fā)現(xiàn),對于這兩類植物品質(zhì),以簡單共配制劑或桶混制劑施用的情況下,草甘膦和輔助劑是有拮抗作用的,而通過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法就可獲得優(yōu)異的效果。
桶混與相繼施用的比較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方法為外源化學品的使用提供了一個新穎的方法,這一方法比將輔助劑和外源化學在桶混中一起施用,可以產(chǎn)生更高的生物活性。所述提高可能包含減輕或消除拮抗作用,對比以前的桶混方法提供了許多實際和商業(yè)上的利益。
就除草劑而言,本發(fā)明改善了受到多種植物品系侵擾的田間輔助劑的使用。在桶混使用時,輔助劑可能提高對某些品系的除草活性,但是會降低對另外一些品系的除草活性(拮抗作用)。在這種情況下,證明除草劑桶混的簡單施用對于所要求的多種植物品系的防除是無效的,除非施用相當多的除草劑,因此輔助劑的目的并未達到。相反,如下所述,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法保持、或在某些情況下提高了桶混提供的除草活性的增高幅度。對于各個植物品系基本上減輕或消除了田間可能出現(xiàn)的拮抗作用。所以本發(fā)明可使輔助劑用于廣譜的多種植物品系,而不象桶混方法那樣,隨著植物品系的變化有可能提高或降低除草活性。對于其它各類外源化學品也有類似的好處。
我們已經(jīng)觀察到Silwet L-77與草甘膦桶混時對以下品系有拮抗作用麻西風古野燕麥臂形草屬草(Brachiaria platyphylla)蕓苔旱雀麥決明(Cassia obtusifolia)藜稗芹葉太陽花多裂老鸛草大豆大小麥番藷屬草(Ipomoea lacunosa)黑麥草早熟禾野蕎麥cutleaf evening primrose皺葉酸模大果田菁刺黃花稔田芥菜阿刺伯高粱小麥本發(fā)明也可減少為了改變效果,針對作為交跨多種植物品系的外源化學品(和/或可能的拮抗作用)增強劑的輔助劑的篩選工作量。在這些情況下,外源化學品和輔助劑桶混時出現(xiàn)拮抗作用的,而采用本發(fā)明的相繼法基本上減輕或消除了這種拮抗作用。在這些情況下,輔助劑改進了在桶混中的外源化學品的生物活性,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法一般至少產(chǎn)生差不多的結果。因此,作為本發(fā)明的相繼法的一個結果,增加輔助劑的使用成為可能,因為在本發(fā)明的方法中使用時,這些輔助劑提高了某些植物品系中的生物活性而在其它品系中沒有拮抗作用。
實施例提供以下實施例僅僅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不是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在這些實施例中,百分含量指的是體積計的百分含量,否則要另外說明。
在以下實施例中,實驗是采用以下(和其它)劑型來完成的劑型A其組成為水溶液中41%重量計的草甘膦單異丙胺鹽和基于聚氧乙烯(15)牛脂胺的表面活性劑(MON-0818孟山都公司生產(chǎn))的共配劑(7.5%重量計)。
劑型B其組成為水溶液中41%重量計的草甘膦單異丙胺鹽。
劑型C其組成為水溶液中的41%重量計的草甘膦單異丙胺鹽和MON-0818表面活性劑的共配劑(15%重量計)。
劑型J其組成為水溶液中,與表面活性劑一起的41%重量計草甘膦單異丙胺鹽。該劑型由孟山都公司以商品名ROUNDUPUltra在美國銷售。
所有這些劑型每升大約含有360(名義上356)克草甘膦酸當量(ga.e./l)。其它所用劑型在其具體出現(xiàn)的實施例中加以介紹。
實施例1將麻(ABUTH)種子種植于85mm2的盆中,盆中的土壤混合物事先經(jīng)蒸汽消毒,并按3.6kg/m3的用量施用14 14-14NPK緩釋肥。這些盆被放在裝有地下灌溉裝置的溫室中。發(fā)芽后大約1周,根據(jù)需要間苗,包括除去任何不健康或不正常的植株,提供各試驗盆一致的品系。
試驗期間這些植株一直保持在溫室內(nèi),在此它們每天至少接受14小時的光照。如果自然光不足以達到日照要求,則使用強度大約475微愛因斯坦的人工光補差。暴露的溫度不需精確控制,但白天平均大約27℃,夜間平均大約18℃。整個試驗過程中對植株進行地下灌溉,以保證足夠的土壤潮濕水平。
以完全隨機的試驗設計對這些盆作不同的處理,設3次重復試樣。一組盆留下不作處理,以便與處理的效果作對照,然后評價。
種植20天后,單獨用劑型A或與后選的輔助劑一起以桶混形式最初施用。該初始處理是用裝有9501E噴頭的導軌式噴霧器噴霧施藥的,校準的噴霧量為93l/ha,噴霧壓力166kPa。為了對照,按照以前的方法處理的植物僅作初始處理。按照本發(fā)明描述的方法處理的植物先作劑型A的初始處理,接著進行后選輔助劑的相繼施用。本實施例中進行起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不同間隔試驗。某些處理只包括一次后選輔助劑的相繼施用,而其它的包括多次相繼處理。本實施例中,所有相繼施用都是用其裝備完全與起始施用相同的導軌式噴霧器噴施后選輔助劑的,校準的噴霧量93l/ha,壓力166kPa。
劑型A在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按照300至1000g a.e./ha的用量范圍被施用。若處理中包括后選輔助劑時,與劑型A一起桶混施用,或者作相繼施用,對于劑型A只有二個最低用量,300和400g a.e./ha做了試驗。本實施例僅用了一種后選輔助劑,含有5%甘油和0.25%Silwet L-77(在本文數(shù)據(jù)表中簡寫為L-77)的水溶液。Silwet L77是一種市售聚乙氧基三硅氧烷表面活性劑,其化學結構如前所示,它是Witco公司,Osi Specialties集團的產(chǎn)品。因為已知該表面活性劑在水溶液中對水解是不穩(wěn)定的,所以噴霧溶液配制后要立即使用。起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從大約0.05小時(采用本實施例方法所能試驗的最短間隔)至24小時不等。
本實施例和以后的實施例中,作桶混施用時,所標明的Silwet L77的濃度指的是除草劑噴霧液的體積百分數(shù)。作相繼施用時,所標明的Silwet L-77的濃度指的是后選輔助劑噴霧液的體積百分數(shù)。
除了起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約0.05小時間隔之外,施用期間均轉移到溫室中。作相繼施用后,所有的盆在溫室中放置準備評價。
在初始施用后23天,所有的試驗植物都由一個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來評價抑制百分數(shù),這個百分數(shù)是與未處理植物對照的除草活性目測值。抑制百分數(shù)為0,表示無效,抑制百分數(shù)為100%,表示所有供試植物全部死亡。抑制百分數(shù)85%或高于85%,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認為對于一般除草劑應用是可接受的(效果)。
各種處理和相對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1。本實施例和其它實施例中給出的抑制百分數(shù)是每種處理的所有重復試樣(大多數(shù)情況為3次重復)的平均值。
表1
實施例2麻植株在盆中生長,并放置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上述實施例1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種植后22天,以93l/ha噴霧量,噴霧壓力166kPa,單用劑型A,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在本實施例中,所有的相繼施用都是以噴霧量280l/ha,噴霧壓力166kPa噴霧后選輔助劑。
劑型A在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以200至800g a.e./ha的劑量施用。當處理中包含有后選輔助劑時,或是與劑型A一起以桶混方式施用,或相繼施用。劑型A只作過三個最低劑量,200,300和400g a.e./ha試驗。本實施例僅包括一種后選輔助劑,即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與相繼施用的時間間隔大約為0.05或4小時。
初始施用后21天,所有試驗植物都由一個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數(shù)。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數(shù)列于表2。
表2
在此,桶混制劑中的Silwet L-77可使除草活性有一些提高。通過相繼施用Silwet L-77獲得較大提高。
實施例3將生長在盆里的刺黃花稔(SIDSP)置于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的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程序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種植后29天,單獨用劑型A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在桶混中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劑型A的用量范圍是300~1000g a.e./ha。在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則與劑型A一起桶混施用,或是作相繼施用,劑型A僅做三個最低用量300,400和500g a.e./ha的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或0.25%Silwet L-77水溶液。起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大約0.05~3小時不等。
初始施用后23天,由一個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數(shù)。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數(shù)列于表3。
表3
桶混制劑中,Silwet L-77對于除草組合物滅刺黃花稔活性有一定的拮抗作用。通過1小時和3小時后的相繼施用,可以克服這種作用,其除草活性比沒用Silwet L-77的除草組合物,和除草組合物與SilwetL-77一起桶混施用時有明顯改善。
實施例4將生長在盆中的番藷屬(IPOSS)植物置于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的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種植后29天,單獨用劑型A,B和C,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進行初始施用。沒用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是400-800ga.e./ha。當處理中包括后選輔助劑時,作桶混施用,或作相繼施用,各草甘膦劑型僅做二個最低用量400和600g a.e./ha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
本實施例中,所有相繼施用都是采用實施例1中所采用的導軌噴霧器來噴霧后選輔助劑的,但經(jīng)校準的噴霧量是280l/ha,噴霧壓力166kPa。起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1小時。
初始施用后22天,由一個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評定所有的試驗植株,以評價抑制百分數(shù)。各處理和相應的抑制百分數(shù)列于表4。
表4
<p>
本實施例中,通過劑型A,劑型B和劑型C各自初始除草施用后,相繼施用輔助劑,使除草活性(與桶混處理相比)有明顯的改善。
實施例5將生長在盆中的豬毛菜(SASKR)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白天溫室溫度保持在大約21℃,晚上大約16℃。
試驗設計包括每種處理僅設置兩個重復試盆。種植27天后,以單獨劑型A,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桶混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劑型A的用量范圍是200-800g a.e./ha。處理中包括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作試驗的劑型A的用量是200,300和400ga.e./ha。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從大約0.05~3小時不等。
初始施用后20天,由一個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的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數(shù),各試驗和相應的抑制百分數(shù)列于表5。
表5<
Silwet L-77加入桶混施用時,可提高對豬毛菜的除草效果。這種提高與Silwet L-77作相繼施用所得到的提高差不多。
實施例6將在盆中生長的蕎麥蓼(POLCO)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的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種植后24天,單獨用劑型A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作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劑型A的用量范圍是250-60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或相繼施用,劑型A僅試驗最低用量。本實施例中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25%~1.5%濃度的SilwetL-77水溶液。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大約0.05小時至24小時不等。
初始施用后14天,由一個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評定所有的試驗植株,以評價抑制百分數(shù)。各處理法和相應抑制百分數(shù)列于表6。
表6
<p>
在桶混中。較高濃度輔助劑Silwet L-77可提高除草組合物對蕎麥蓼的除草活性,但在比較低的濃度時有拮抗作用。除了比較晚的時間(8小時或更晚)施用較高濃度的Silwet L-77(~1%)的試驗沒有提高活性外,相繼施用的效果差不多。
實施例7將生長在盆中的莎草(CYPES)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種植后22天,單獨用劑型A,或與后選輔助劑以桶混形式一起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劑型A的用量范圍是1200-2000ga.e./ha。處理中包括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或相繼施用,劑型A僅做最低用量的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濃度范圍0.125%~1.5%的Silwet L-77水溶液。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約0.05~24小時不等。
初始施用后19天,由一個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數(shù)。各處理法和相應抑制百分數(shù)列于表7。
表7
Silwet L-77在桶混中,在所有試驗濃度下都明顯提高了除草劑組合物對莎草的活性。這些輔助劑相繼施用的效果一般是差不多的。
實施例8將生長在盆中的小麥(TRZAW)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種植后14天,單獨用劑型B和C,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是75-450ga.e./ha。處理中包括后選輔助劑時,在桶混中或作相繼施用,各劑型都以相同的用量范圍作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有濃度范圍0.2%-1.0%的Silwet L-77水溶液。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4或8小時。
初始施用后14天,由一個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8。
表8
<p>
實施例9將生長在盆中的大豆(GLXMA)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種植18天后,單獨用劑型A,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劑型A的用量范圍是250-80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在桶混中或作相繼施用,劑型A僅作最低用量的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有0.125%-1.0%濃度范圍的Silwet L-77水溶液。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大約0.05-24小時不等。
初始施用后16天,由一個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和相應的抑制劑百分率列于表9。
表9<
<p>桶混時,Silwet L-77對大豆除草組合物的除草活性有很強的拮抗作用。通過4小時后的相繼施用可以克服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10將生長在盆中的旱雀麥(BROTE)和花黑麥草(LOLMG)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白天溫室溫度保持在大約21℃,晚上大約16℃。
試驗設計包括每種處理法僅二盆重復樣品。種植后26天,單獨用劑型A,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形式作初始施用處理。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劑型A的用量范圍在100-800g a.e./ha。處理中包括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劑型A僅試驗100,200和300g a.e./ha的劑量。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在大約0.05-3小時之間不等。
初始施用后20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10。
表10
表10的數(shù)據(jù)表明,施用于旱雀麥和花黑麥草時,本發(fā)明相繼法的除草結果優(yōu)于相對照的桶混處理結果。在施用除草劑之后3小時施用SilwetL-77輔助劑可取得最佳結果,桶混的拮抗作用基本上被減輕或消除。
實施例11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和湖南稷子(ECHCF),即稗草的一種(Japanese millet),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麻種植后19天和湖南稷子種植后14天的同一天,單獨用劑型A和B,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是200-600g a.e./ha。處理中包括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中處理,或相繼處理,各劑型僅試驗最低用量。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起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4小時。
初始施用后19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11。
表11
表11的數(shù)據(jù)表明,劑型A的情況下,當Silwet L-77加到桶混中時,草甘膦對麻的防除效果有很強的提高。同時,數(shù)據(jù)表明,用相同的桶混處理法,對于湖南稷子的防除卻有嚴重的拮抗作用。這是采用以前的方法,即其中輔助劑與草甘膦除草劑桶混或共配法的主要問題的引人注目的表現(xiàn)。對于一個品系,即本實施例中的麻,獲得活性提高的意圖被另一個品系,即本實施例中的湖南稷子上所產(chǎn)生的拮抗作用相沖突??梢钥吹剑员景l(fā)明的方法,其中輔助劑在施用草甘膦除草劑后4小時施用的時候,防除麻的活性提高等于桶混法產(chǎn)生的效果,而且消除了以桶混法處理湖南稷子的拮抗作用。
在本實施例中,通過劑型B施用之后相繼施用輔助劑,不能克服拮抗作用。如上所述,劑型B不含有表面活性劑。
實施例12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和湖南稷子(ECHCF),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的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種植麻后17天和種植湖南稷子后20天的同一天,單獨用劑型A和B,以及單獨用草甘膦酸,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草甘膦酸沒有制成濃制劑,只是溶解于水中成為本實施例的稀噴霧溶液。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和草甘膦酸的用量范圍是250-800g a.e./ha。在處理法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在桶混中,或作相繼處理,各劑型僅在250和500g a.e./ha用量下做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施用噴霧量93l/ha,相繼施用時噴霧量280l/ha。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為4小時。
初始施用后20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12。表12
本例中對于草甘膦酸的數(shù)據(jù)表明,特別是對湖南稷子來說,抑制水平異常低。這可能是因為在噴霧時草甘膦酸沒有完全溶解在噴霧液中之故。
實施例13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和湖南稷子(ECHCF)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種植麻后13天和種植湖南稷子后16天的同一天,單獨用劑型A,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處理。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劑型A的用量范圍是200-500g a.e./ha。處理中包括后選輔助劑時,在桶混中,或作相繼施用,劑型A僅作最低用量的試驗。
對于初始和相繼施用,采用三種不同的噴霧量。第一組處理,初始噴霧量93l/ha;第二組處理47l/ha;第三組處理為28l/ha。對于每一種初始噴霧量,試驗3種相繼施用噴霧量93、47和28l/ha。本實施例中的后選輔助劑是含Silwet L-77的水溶液。對于每一種試驗的噴霧量,采用3種Silwet L-77的濃度。以這種方法對于不同的噴霧量提供大約相等的Silwet L-77劑量(200,300和600g/ha)。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4小時。
初始施用后20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13a,13b和13c。每個表對應于一種初始噴霧量。
表13a
表13b
表13c
<p>噴霧量高時,桶混中的Silwet L-77在湖南稷子上,對草甘膦大多數(shù)有拮抗作用;但是在草甘膦之后相繼施用Silwet L-77,在所有試驗噴霧量和Silwet L-77的濃度下,拮抗作用都被減弱或消除。
實施例14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和湖南稷子(ECHCF)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處理。
在種植麻后15天和種植湖南稷子后17天的同一天,單獨用劑型A,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法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劑型A的用量范圍是150-75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劑型A只在150-550g a.e./ha用量范圍內(nèi)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在大約0.05-24小時之間不等。
初始施用后19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試驗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14。
表14
<p>
當Silwet L-77與草甘膦一起桶混施用于湖南稷子時,有很強的拮抗作用。而在草甘膦之后相繼施用時,甚至在草甘膦與Silwet L-77施用之間只延后大約0.05小時(3分鐘)的短時期,就大大降低了拮抗作用。不過只有在延后比較長時間的情況下才能看到較大幅度拮抗作用降低效果。本試驗中最有效的間隔是4小時。
實施例15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和湖南稷子(ECHCF)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處理。
在種植麻后17天和種植湖南稷子后19天的同一天,單獨用劑型A和B,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形式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是350-85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各劑型僅在最低用量下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有濃度范圍為0.03%-0.48%的FluoradFC-98或Fluorad FC-99的水溶液。Fluorad FC-98和FluoradFC-99是分別帶有鉀和胺反離子的多氟烷基磺酸鹽表面活性劑,3M公司的產(chǎn)品,在此表中省去了商標“Fluorad”。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為4小時。
初始施用后15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技術人員對所有的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15。
表15
對于含有一種表面活性劑共配物的除草組合物,桶混中的FluoradFC-98和Fluorad FC-99對于除草組合物在湖南稷子上的活性有明顯的拮抗作用,而對麻有較小的拮抗作用。這種拮抗作用可以通過相繼施用來克服(在某些情況下,特別是對湖南稷子上來說),相繼施用可以產(chǎn)生高于不含F(xiàn)luorad FC-98和Fluorad FC-99的除草組合物的明顯改善作用。對于不含表面活性劑共配物的除草組合物(劑型B),較少見拮抗作用,但是輔助劑的相繼施用一般可產(chǎn)生高于對照桶混施用的活性。
實施例16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和湖南稷子(ECHCF)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所設計的試驗包括每種處理法有4盆重復試樣。在種植麻后18天和種植湖南稷子后20天的同一天,單獨用劑型B,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劑型B的使用量范圍是350-65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劑型B僅作最低用量的試驗。本實施例包括幾種后選輔助劑,全是表面活性劑或表面活性劑混合物的水溶液,表面活性劑的總濃度0.125%或0.5%。初始和相繼施用時間間隔是4小時。
本實施例后選輔助劑中,表面活性劑包括Silwet L-77,FluoradFC-98和Fluorad FC-99,3M公司的產(chǎn)品,發(fā)表于McCutcheon的“乳化劑與洗滌劑”一書中,北美版,1994(此后,簡稱McCutcheon的書),為氟代烷基季銨碘化物。本實施例中采用的其它表面活性劑包括如下Air Products and Chemicals,Inc的Surfynol 465,列于McCutcheon書中,系乙氧基化的四甲基癸炔二醇,下表中簡寫成“Surf465”。
Henkel Corporation的Agrimul PG 2069,列于Henkel技術公報105B,1993,系含50%烷基聚糖苷的組合物,在下表中簡寫成“PG2069”。Henkel公司于1996年7月,題為“該領域的解決辦法AgrimulPG表面活性劑”的業(yè)務通訊中介紹,Agrimul PG 2069有C9-11烷基鏈,它的聚合度(每摩爾表面活性劑的葡萄糖摩爾數(shù))是1.6。
Siltech Inc.的SilamineC-100,下表中簡寫為“Silamine”。
初始施用后17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16。
表16
<p
<p>本實施例中,不是所有試驗的表面活性劑都引起對桶混中的草甘膦(活性)拮抗作用。注意草甘膦劑型B本身不含有任何表面活性劑。按照本發(fā)明進行相繼施用時,所有桶混中表現(xiàn)出抗草甘膦活性的表面活性劑溶液都顯示較小或沒有拮抗作用。
實施例17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和湖南稷子(ECHCF)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種植麻后17天和種植湖南稷子后19天的同一天,單獨用劑型B,草甘膦二鈉鹽(劑型D)和草甘膦三鈉鹽(劑型E),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劑型D和E未制成濃制劑,而是將相應的鹽簡單地溶解于水中制成本實施例的稀噴霧液。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是200-80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比較試驗僅在200和400g a.e./ha用量下進行。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為大約0.05或3小時。
初始施用后17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的試驗植株進行測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17。
表17
Silwet L-77與本實施例中采用的三種草甘膦鹽的任一種一起桶混時,就草甘膦對湖南稷子的活性有拮抗作用,盡管在三鈉鹽(劑型E)的情況下這種拮抗作用很難測定,因為三鈉鹽本身的效果就很差。按照本發(fā)明,通過在草甘膦鹽之后施用Silwet L-77,可以減輕或消除所有情況下的拮抗作用。
實施例18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和湖南稷子(ECHCF)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種植麻后15-17天和種植湖南稷子后17-19天的同一天,單獨用劑型B,和單獨用下面定義的劑型F-I,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處理。劑型F、G、H和I分別是草甘膦的單鈉鹽,單鉀鹽、單銨鹽和單(三甲基锍)鹽的水溶液。劑型F和G沒有制成濃制劑,而是簡單地將相應的鹽溶解于水中制成本實施例的稀噴霧液。劑型H是從草甘膦單銨鹽水溶性濃縮粒劑配制的,不含表面活性劑(由孟山都公司出售)。劑型I由Zeneca公司以商品名Touchdown在美國出售的濃水劑產(chǎn)品來制備,認為不含共配制的表面活性劑。所有草甘膦鹽劑型的施用都是加到孟山都公司的0.09%MON-0818表面活性劑噴霧液中來進行的。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是200-400ga.e./ha。在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各劑型都在相同的2種用量下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0.5%Silwet L-77水溶液。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大約0.05或3小時。
初始施用后17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18。
表18
實施例19將生長在盆中的田薊(CIRAR)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白天溫室溫度保持大約21℃,晚上大約13℃。在種植后40天,單獨用劑型A和B,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是250和500g a.e./ha。在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各劑型僅在最低用量下進行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Silwet L-77的水溶液,其濃度范圍0.5%-2.0%。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大約0.05小時至24小時之間不等。
初始施用后26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19。
表19
雖然在桶混中Siwet L-77對于田薊的除草活性沒有明顯的拮抗作用,但是輔助劑的相繼施用一般可以提高活性。
實施例20將生長在盆中的大豆(GLXMA)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種植后16天,單獨用劑型A和B,以及單獨用草甘膦酸,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草甘膦酸以實施例12相同的方法被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是250~80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各劑型僅作250和500g a.e./ha用量的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3小時。
初始施用后20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20。
表20
在桶混中,Silwet L-77使不含表面活性劑共配物的草甘膦酸和除草組合物(劑型B)對大豆的除草活性改善了。它對包括表面活性劑共配物的除草組合物有些拮抗作用,通過相繼施用可使這種拮抗作用有所降低。
實施例21將生長在盆中的三裂豚草(AMBTR)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種植后21天,單獨用劑型A,B和C,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是從200-80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各劑型僅作200和500g a.e./ha的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3小時。
初始施用后21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試驗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21。
表21
實施例22將生長在盆中的大果田菁(SEBEX)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種植后24天,單獨用劑型A,B和C,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是200-800g a.e./ha。當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各劑型僅作200和500g a.e./ha用量的試驗。該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3小時。
初始施用后21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22。
表22
Silwet L-77與采用一種表面活性劑共配制物的除草組合物在桶混中施用時,某些情況下,在大果田菁上可觀察到拮抗作用。而在這些情況下,通過相繼施用輔助劑可減輕拮抗作用。
實施例23將生長在盆中的決明(CASOB)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種植后26天,單獨用劑型A,B和C,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400-100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各劑型僅作400和600g a.e./ha用量的試驗。本實施例中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3小時。
初始施用后18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23。
表23
對于決明來說,在桶混中,Silwet L-77對于該采用表面活性劑共配制物的除草組合物有明顯的拮抗作用。通過相繼施用輔助劑可明顯減輕(時常是消除)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24將生長在盆中的鐵荸薺(CYPES)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種植21天后,單獨用劑型A,B和C,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用量范圍16003200g a.e./ha。處理中包括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各劑型僅在1600和2200g a.e./ha用量下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3小時。
初始施用后25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測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24。
表24
對鐵荸薺,桶混中Silwet L-77,對于采用表面活性劑共配制物的這些除草組合物有溫和的拮抗作用。通過相繼施用輔助劑可減輕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25將生長在盆中的阿刺伯高粱(SORHA)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種植后30天,單獨用劑型A,B和C,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在150-40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各劑型僅作150和500g a.e./ha用量的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6小時。
初始施用后17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25。
表25
對阿刺伯高粱來說,Silwet L-77在桶混中(更多是采用有表面活性劑共配物的除草組合物)有明顯的拮抗作用。通過相繼施用輔助劑,可明顯地減輕(且時常是消除)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26將生長在盆中的多裂老鸛草(GERDI)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白天溫室溫度維持在大約21℃,晚上16℃。
種植后39天,單獨用劑型A,B和C,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在300-900ga.e./ha。處理中包括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各劑型僅在300和450g a.e./ha用量下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4小時。
初始施用后22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26。
表26
對多裂老鸛草,Silwet L-77在桶混中對該采用表面活性劑共配物的除草組合物有很強的拮抗作用。通過相繼施用輔助劑可減輕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27將生長在盆中的芥菜(BRSJU)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種植后26天,單獨用劑型A,B和C,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在150-500g a.e./ha。處理中包括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處理,各劑型僅作150和250g a.e./ha用量的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4小時。
初始施用18天后,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27。
表27<
對芥菜來說,Silwet L-77在桶混中對于采用表面活性劑共配制物的該除草組合物有明顯的拮抗作用。通過相繼施用輔助劑,可減輕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28將生長在盆中的藜(CHEAL)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白天溫室溫度保持在大約21℃,晚上16℃。
種植后33天,單獨用劑型A,B和C,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在20060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各劑型僅作200和400g a.e./ha用量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起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4小時。
初始施用后16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28。
表28
<p>對藜來說,Silwet L-77在桶混中對于采用表面活性劑共配制物的該除草劑組合物有明顯的拮抗作用。通過相繼施用輔助劑可減輕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29將生長在盆中的早熟禾(POAAN)和芹葉太陽花(EROCI)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白天溫室溫度保持在大約21℃,晚上16℃。
種植后26天,單獨用劑型A,B和C,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在300100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各劑型只作用量300和600g a.e./ha的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4小時。
初始施用后20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29。
表29
實施例30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和湖南稷子(ECHCF)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試驗設計包括每種處理有4盆重復試樣。在麻種植后14天和湖南稷子種植后17天,單獨用劑型B,或與MON-0818表面活性劑和/或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MON-0818在噴霧液中的使用濃度為0.09%。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劑型B(加有和不加MON-0818)的用量范圍在100-500g a.e./ha。處理中包括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劑型B僅在最低用量下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和3.0%Silwet L-77的水溶液。本實施例中試驗的其它后選輔助劑包括含有下面介紹的表面活性劑或其它表面活性劑濃度0.5%和3.0%的水溶液。
作為稀釋產(chǎn)品提供的表面活性劑或其它產(chǎn)品的情況下,在本實施例和其它實施例中噴霧液被制成含基本成分0.5%或3.0%的溶液,而不是以原來的樣子為基礎。
Union Carbide公司的Tergitol TMN-6,列于聯(lián)合碳化公司產(chǎn)品資料中(1989),即90%乙氧基化的2,6,8-三甲基-4-壬醇;平均帶有8摩爾的環(huán)氧乙烷;下表中簡寫成TMN-6。Tergitol TMN-6也可按1∶49,1∶19和1∶9的比例與Silwet L-77混合使用。
ICI Surfaetants公司的Tween 20列于McCuteheon文獻中(見上面所引用過的),即聚氧乙烯(20)脫水山梨醇單月桂酸酯。
三甲基亞砜簡寫為DMSO。
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時間間隔是4小時。
初始施用后18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在表30a(沒有與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和30b(與0.09%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
表30a
30b
<p>
本實施例中,對湖南稷子來說,在MON-0818存在下,同時加有以下溶液處理0.5%和3.0%Silwet L-77,0.5%和3.0%TergitolTMN-6,0.5%Tween 20,0.5%和3.0%DMSO,且所有都試驗Tergitol TMN-6和Silwet L-77的結合,以桶混方式可以看到對草甘膦活性的拮抗作用。相繼施用可以減輕對于湖南稷子,由Silwet L-77和Tergitol TMN-6引起的拮抗作用,但不能,減輕由Tween 20和DMSO引起的拮抗作用。
實施例31除了抑制百分率是在初始施用后19天測定的,以及除了Silwet L-77還用以下后選輔助劑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30的方法重復試驗。
Union Carbide公司的Tergitol TMN-10列于聚合碳化公司產(chǎn)品資料中(1989),即90%乙氧基化的2,6,8-三甲基-4-壬醇,平均帶有11摩爾的環(huán)氧乙烷,下表中簡寫為TMN-10。TergitolTMN-10也可按1∶49,1∶19和1∶9的比例與Silwet L-77一起使用。
從Fisher Scientific(公司)獲得的輕礦物油,在下表中簡寫為“minoil”。
R-way公司的Crop Oil Concentrate(農(nóng)作物油劑),其標簽上介紹含有83%礦物油和17%混合表面活性劑;下表中簡寫為COC。
light mineral oil(輕礦物油)中不含有用于噴霧液中乳化的表面活性劑,通過攪拌制得一種混合物,并在油從水中明顯分出之前立即使用。
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31a(沒有與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和31b(與0.09%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
表31a
表31b
<p>
本實施例中,對湖南稷子來說,以桶混方式,MON-0818存在下,并用下面的溶液或分散液處理0.5%和3.0%Silwet L-77,0.5%和3.0%Tergitol TMN-10,0.5%和3.0%輕礦物油,0.5%和3.0%農(nóng)作物油,且所有的均試驗Tergitol TMN-10和Silwet L-77相結合,可以觀察到對草甘膦活性的拮抗作用。相繼施用可減輕由SilwetL-77,Tergitol TMN-10(只是對3.0%而言),輕礦物油和農(nóng)作物油引起的對湖南稷子的拮抗作用,但不能減輕由0.5%TergitrolTMN-10引起的拮抗作用。
實施例32除了在麻種植后17天和湖南稷子種植后20天進行初始施用,在初始施用后16天測定抑制百分率,以及除了Silwet L-77之外還有以下后選輔助劑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30的方法重復試驗Akzo Chemicals公司的Ethoduomeen T/13和EthoduomeenT/25,發(fā)表于Akzo的小冊子“乙氧基化和丙氧基化表面活性劑”(1991年出版),即分別有3和15摩爾EO的乙氧基化N-牛脂烷基-1,3-二氨基丙烷;Ethoduomeen商標在下表中簡寫為“Edm”。
Akeros Chemicals公司的Ethylan CPG 945發(fā)表于McCutcheon文獻中(前面引用過的文獻),即改性的乙氧基化醇;在下表中省略了Ethylan商標。
Shell Chemical公司的Neodol 25-3和Neodol 25-9,發(fā)表于McCutcheon文獻中,即分別含有3和9摩爾EO的C12-C15乙氧基化伯醇;Neodol商標在此簡稱為“Neo”。
SAG-47是一種Witco公司,Osi Specialties集團的廣泛使用的硅氧烷消泡劑。
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32a(沒有與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和32b(與0.09%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
表32a
<p>表32b
本實施例中,在MON-0818存在下,并施用0.5%和3.0%SilwetL-77,0.5%和3.0%Ethylan CPG945,和0.5%與3.0%Neodol 25-3,與Neodol 25-9溶液時,在桶混中施用于湖南稷子時,可看到對草甘膦活性的拮抗作用。相繼施用可減輕由Silwet L-77,EthylanCPG945和Neodol 25-9(只對3.0%而言)引起的湖南稷子上的拮抗作用,但不能減輕由Neodol 25-3和0.5%Neodol 25-9引起的拮抗作用。
實施例33除了初始施用是在麻種植后15天和湖南稷子種植后18天進行,在初始施用后17天測定抑制百分率,以及除了Silwet L-77外還有以下后選輔助劑外,嚴格按照實施例30的方法重復試驗Shell Chemical公司提供的Nonanol(2EO)乙氧基化物,在下表中稱“nonanol 2”,Nonanol(2EO)乙氧基化物也可以2∶1,1∶2,1∶1,1∶9和9∶1的比例,與Silwet L-77混合使用。
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33a(沒有與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和33b(與0.09%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
表33a
<p>表33b
<p>
在本實施例的桶混方式,施于湖南稷子,在MON-0818存在下,與所有溶液試驗時,都可見到對草甘膦活性的拮抗作用。
實施例34除了在麻種植后14天和湖南稷子種植后17天進行初始施用,初始施用后17天測定抑制百分率,以及除了Silwet L-77外還有以下后選輔助劑等條件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30的方法重復試驗Shell Chemical公司提供的Nonanol(4EO)乙氧基化物,在下表中簡稱為“nonanol 4”。Nonanol(4EO)乙氧基化物也可按2∶1,1∶2,1∶1,9∶1和1∶9的比例與Silwet L-77混用。
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34a(沒有與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和表34b(與0.09%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
表34a<
表34b
本實施例桶混施用湖南稷子,在MON-0818存在下,加上試驗溶液時,都可看到對草甘膦活性的拮抗作用。在所有情況下相繼施用都可減輕施于湖南稷子時的拮抗作用。
實施例35除了在種植麻后17天和種植湖南稷子后20天進行初始施用,在初始施用后17天測定抑制百分率,以及除了Silwet L-77之外還有以下后選輔助劑外,嚴格按照實施例30的方法重復試驗Shell Chemical公司的Neodol 1-5發(fā)表于McCutcheon著作中,如含有5摩爾EO的C11乙氧基化伯醇、Neodol1-5(表中稱為Neo1-5)也可以2∶1,1∶2,1∶1,9∶1和1∶9的比例與Silwet L-77混用。
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35a(沒有與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和表35b(與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
表35a
本實施例以桶混方式對湖南稷子施用,在MON-0818存在下,加上所有溶液試驗時,都可看到對草甘膦活性的拮抗作用。在所有情況下相繼施用都可減輕施用于湖南稷子的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36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和湖南稷子(ECHCF)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試驗設計包括各處理法以4盆重復試樣進行。在麻種植后22天和湖南稷子種植后20天,劑型B,與MON-0818表面活性劑和/或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除了MON-0818本身用作后選輔助劑(見下面)的情況外,所有處理法中MON-0818在初始施用噴霧液中的濃度是0.09%。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劑型B的使用是范圍是200-1000g a.e./ha。在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劑型B僅以200和400g a.e./ha的用量與0.09%MON-0818一起被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在本實施例中試驗的其它后選輔助劑包括濃度為1.5%和5.0%的以下表面活性劑或其它表面活性劑的水溶液Shell Chemical公司的Neodol 91-8,發(fā)表于McCuteheon著作中,即含有8摩爾EO的C9-11乙氧基化伯醇。
MON-0818,Monsanto公司的乙氧基化(15EO)牛脂胺為基礎的表面活性劑。在采用MON-0818作為后選輔助劑的桶混法施用中,桶混物中不再另加0.09%MON-0818。
甘油ICI Surfactants公司的Tween 20,發(fā)表于McCutcheon著作中,即聚氧乙烯(20)脫水山梨醇單月桂酯。
Union Carbide公司的Tergitol15-S-9發(fā)表于McCutcheon著作中,即認為是含有9摩爾EO的C11-15乙氧基化仲醇;下表中簡寫為“15-S9”。
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間隔時間為3小時。
初始施用后19小時,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36。
表36
<p>
本實施例中,對湖南稷子來說,以桶混方式用以下溶液0.5%Silwet L-77,1.5%和5.0%Neodol 91-8,1.5%和5.0%Tween20,與1.5%和5.0%Tergitol 15-S-9,可以看到對草甘膦活性的拮抗作用。相繼施用可以減輕用于湖南稷子時,由Silwet L-77,Neodol 91-8(僅5.0%),Tween 20和Tergitol 15-S-9(只是5.0%的情況下)所引起的拮抗作用,但不能減輕由1.5%Neodol 91-8和1.5%Tergitol 15-S-9引起的拮抗作用。
實施例37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和湖南稷子(ECHCF)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試驗設計包括每種處理法有4盆重復試樣。在麻種植后15天和湖南稷子種植后18天,用劑型B,與MON-0818表面活性劑,或與MON-0818和后選輔助劑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所有處理中,MON-0818在初始施用噴霧液中的濃度為0.09%。沒有后選輔助劑時,劑型B的用量范圍從200-100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劑型B與0.09%MON-0818一起,僅在200和400g a.e./ha用量下試驗。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L-77的水溶液。本實施例中試驗的其它后選輔助劑包括濃度為1.5%和5.0%的以下表面活性劑或其它表面活性劑的水溶液
Akzo Chemicals公司的Ethomeen C/15與上面介紹的Tergitol 15S-9 1∶1重量/重量的混合物;Ethomeen C/15在Akzo的小冊子“乙氧基化和丙氧基化表面活性劑”(1991出版)中有介紹,為含有5摩爾EO的乙氧基化可可胺,下表中略寫為“Em C/15”。
上面介紹過的Agrimul PG 2069。
上面介紹過的Surfynol 465。
Rhone-Poulenc公司的Miranol C2M,發(fā)表于McCutcheon著作中,即椰子二羧酸衍生物二鈉鹽;下表中簡寫為“Miranol”。
Akzo Chemicals公司的Ethoquad C/12,發(fā)表于Akzo的小冊子“乙氧基化和丙氧基化表面活性劑(1991出版),為含有2摩爾EO的75%乙氧基化可可烷基甲基季銨氯化物;下表中簡寫為”Eq C/12“。
Cytec Industries公司(American Cyanamid公司的下屬單位)的Aerosol OT,發(fā)表于McCutcheon文獻中,即硫代丁二酸鈉的二辛酯;在下表中簡寫成”AOT“。
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3小時。
初始施用后20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37。
表37
本實施例中,以桶混方式與以下溶液0.5%Silwet L-77和5.0%Aerosol OT一起施用于湖南稷子,可看到對草甘膦活性的拮抗作用。在這兩種情況下,對湖南稷子來說,相繼施用可減輕拮抗作用。
實施例38除了在麻種植后14天和湖南稷子種植后17天進行初始施用,在初始施用后20天測定抑制百分率,桶混方式和相繼施用中后選輔助劑的濃度為0.25%與0.5%,以及除了Silwet L-77之外還有以下OsiSpecialties的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下表中略去“Silwet”商標)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30的方法重復試驗Silwet 408,來自Osi,但組成未加介紹。
Silwet 800,來自Osi,但組成未加介紹。
Silwet L-7001,在Osi Specialties的小冊子(1994年出版)“Silwet表面活性劑”中介紹過為具有以下通式的75%含量產(chǎn)品
其中EO代表環(huán)氧乙烷單元,PO代表環(huán)氧丙烷單元,在Silwet L-7001中,m對n的比例為40/60,Z是甲基,平均分子量是20000。
Silwet L-7500,在上述的Osi Specialties小冊子中介紹過,為具有與Silwet L-7001相同的通式,但所有都是PO單元(無EO),Z是丁基,平均分子量3000的100%產(chǎn)品。
Silwet L-7604,在上述的Osi Specialties小冊子中介紹過,為具有與Silwet L-7001相同的通式,但所有都是EO單元(無PO),Z是氫,平均分子量為4000的100%產(chǎn)品。
Silwet L-7603,在上述的Osi Specialties小冊子中介紹過,為具有與Silwet L-7001相同的通式,但所有都是EO單元(無PO),Z是甲基,平均分子量是6000的100%產(chǎn)品。
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38a(沒有MON-0818的劑型B)和表38b(與0.09%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
表38a
本實施例中,以桶混方式,在MON-0818存在下,與所有試驗溶液一起施用于湖南稷子,可以看到對草甘膦活性的拮抗作用。相繼施用可以減輕在湖南稷子上由Silwet L-77,Silwet 408,Silwet 800,Silwet L-7001,Silwet L-7500(僅0.25%)和Silwet L-7604引起的拮抗作用,但不能減輕由Silwet L-7500(0.5%)和Silwet L-7605引起的拮抗作用。
實施例39除了在麻種植后13天和湖南稷子種植后16天進行初始施用,在初始施用后20天測定抑制百分率,以桶混施用和相繼施用后選輔助劑的濃度為0.25%和0.5%,以及除了Silwet L-77之外還有以下后選輔助劑以外,嚴格按照實施例30的方法重復試驗Silwet L-720,在Osi Specialties的小冊子“Silwet表面活性劑”(1994年出版)中介紹過,為具有以下通式的50%含量產(chǎn)品(CH3Si)y-2[-(O-Si(CH3)2)x/y-O-(EO)m(PO)n-Z]y其中EO代表環(huán)氧乙烷單元和PO代表環(huán)氧丙烷單元;Silwet L-720中m與n之比是50/50,Z是丁基而平均分子量是12000。
Akzo Chemical公司的Ethomeen T/30在該公司的小冊子“乙氧基化和丙氧基化表面活性劑”上沒有特別說明,但據(jù)信是平均20摩爾EO的乙氧基化牛脂胺,下表中簡寫為“Em T/30”。
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39a(沒有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和表39b(與0.09%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
表39a
表39b
本實施例中,以桶混方式,MON 0818存在下,并施用以下溶液0.25%和0.5%Silwet L-77,0.25%和0.5%Silwet L-720,以及0.5%Ethomeen T/30施用于湖南稷子,可看到對草甘膦活性的拮抗作用。相繼施用可以減輕湖南稷子上由Silwet L-77和Silwet L-720(僅0.25%)引起的拮抗作用,但不能減輕由0.5%Silwet L-720和Ethomeen T/30引起的拮抗作用。
實施例40除了在麻種植后20天和湖南稷子種植后17天進行初始施用,在初始施用后20天測定抑制百分率,以桶混施用和相繼施用后選輔助劑的濃度為0.25%和0.5%,以及除了Silwet L-77還有以下后選輔助劑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30的方法重復試驗Gancx P-904,ISP公司產(chǎn)品,在ISP產(chǎn)品文獻中介紹過,為烷基化的聚乙烯吡咯烷酮;下表中簡寫為“P-904”。
Fluorad FC-120,3M公司產(chǎn)品,在McCutcheon文獻中介紹過。為25%多氟烷基磺酰銨。
Fluorad FC-129,3M公司產(chǎn)品,在McCutcheon文獻中介紹過。為50%多氟烷基羧酸鉀。
Fluorad FC-170-C,3M公司產(chǎn)品,在McCutcheon文獻中介紹過。為95%氟代烷基聚氧乙烯乙醇,在下表中簡寫為FC-170。
Fluorad FC-171,3M公司產(chǎn)品,在McCutcheon文獻中介紹過。為100%氟代烷基烷氧化物。
Fluorad FC-430,3M公司產(chǎn)品,在McCutcheon文獻中介紹過。為100%氟代烷基酯。
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40a(沒有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和表40b(與0.09%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
表40a
實施例41除了在麻種植后17天和湖南稷子種植后19天進行初始施用,在初始施用后18天測定抑制百分率,除了Silwet L-77還有以下后選輔助劑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30重復試驗Fluorad FC-129,如上面介紹的。
Fluorad FC-135,如上面介紹的。
Kinetic一種市售的Helena Chemical公司的農(nóng)業(yè)噴霧助劑,含有機硅氧烷表面活性劑。
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41a(沒有MON-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和表41b(與0.09%MON 0818一起施用的劑型B)。
表41a
<p>
表41b
本實施例中,以桶混方式,在MON-0818存在下,加上所有試驗溶液施用于湖南稷子,都可看到對草甘膦活性的拮抗作用。相繼施用可以減輕在湖南稷子上,由Silwet L-77,Fluorad FC-129和Kinetic引起的拮抗作用,但不能減輕由Fluorad FC-135引起的拮抗作用。
實施例42為了證明本發(fā)明方法的實際效果,進行了田間試驗。將雜草品系成行種在阿肯色州一農(nóng)場里。在評價本發(fā)明實施例各種處理法時,采用了以下天然存在的品系A,寶蓋草(LAMAM);B,薺菜(CAPBP);C,碎米薺(CARPA);D,早熟禾(POAAN);E,小大麥(HORPU)。
雜草發(fā)芽后,為了進行除草劑處理,標出每個2米寬和大約9米長的長方形小區(qū)。采用有4個重復試區(qū)的隨機整套試驗設計。在每組中留一個未處理的小區(qū),作為后來評價處理效果的對照。
當寶蓋草,薺菜處在早期開花階段,碎米薺處在中期開花階段以及小大麥處在3-5分蘗階段時,進行初始施用。采用二氧化碳加壓的背負式地塊噴霧器,該噴霧器安裝帶有四個95015錐體扁扇形噴嘴的噴管,所述噴嘴上還罩有100目網(wǎng)孔。在步速(大約5km/h)下噴藥,校準的噴霧量為93l/ha,噴霧壓力193kPa。
為了對比,對采用現(xiàn)有技術方法處理的植物僅進行初始處理。對采用本發(fā)明描述的方法處理的植物,先用劑型C作初始施用,接著相繼施用輔助劑。在本實施例中,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2個時間間隔是大約0.05小時和3小時。采用裝備與初始施用時完全一樣的背肩式噴霧器噴霧輔助劑,進行相繼施用,校準的噴霧量為93l/ha,噴霧壓力193kPa。
沒有輔助劑時,劑型C的用量范圍從157-1254g a.e./ha。處理中包括有輔助劑時,與劑型C一起以桶混方式施用或相繼施用,劑型C僅在157,314,420和624g a.e./ha這4個最低劑量下試驗。本實施例僅用一種輔助劑,即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為了減少Silwet L-77的水解,噴霧液在施用前配制后立即使用。
初始施用后29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小區(qū)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42。所表示的結果是每種處理法的4個重復小區(qū)的平均值。
表42
本實施例中,含Silwet L-77的輔助劑與劑型C桶混施用,在草甘膦低用量時會拮抗草甘膦活性,在兩種評價的雜草品系早熟禾和小大麥上拮抗作用特別顯著。本試驗表明,在田間條件下,按照本發(fā)明的方法,通過在草甘膦組合物之后相繼施用輔助劑可以減輕或克服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43為了證明本發(fā)明方法的實際效果進行了田間試驗。將雜草品系成行種植在南阿拉巴馬州的一個農(nóng)場里。在本實施例的評價處理中采用了以下品系A,寶蓋草(LAMAM);F,裂條葉月見草(PRITR);G,蕓苔(BRSNC);H,加羅林老鸛草(GERCA);I,田芥菜(SINAR)。為了進行除草劑處理,在雜草發(fā)芽后劃出長方形的小區(qū),該小區(qū)與雜草行平行的方向上劃定2米寬,而其長度(約4.5米)一直延伸至包括進種植的所有雜草行為止。采用帶4個重復試驗區(qū)的隨機整套試驗設計。在每組中留一個小區(qū)不作處理,以便以后評價處理效果作對照。
種植64天后進行初始施用,采用二氧化碳加壓的背負式地塊噴霧器,該噴霧器安裝帶有四個11002錐體扁扇形噴嘴的噴管,所述噴嘴上罩有50目網(wǎng)孔。以垂直于雜草行的方向噴霧,步速(大約5km/h)下進行,校準的噴霧量為93l/ha,噴霧壓力179kPa。
為了對照,對用現(xiàn)有技術方法處理的植株僅作初始施用。在本實施例中采用的草甘膦劑型包括劑型A,B,C和J。
對采用本發(fā)明所述的方法進行處理的植株先用劑型A,B,C或J作初始施用,1小時后接著進行輔助劑的相繼施用。使用裝備與初始施用時完全一樣的背負式噴霧器噴霧輔助劑進行相繼施用,校準的噴霧量93l/ha,噴霧壓力179kPa。
沒有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從314~627g a.e./ha。處理中包括有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每個劑型僅在2種最低用量314和420g a.e./ha下作試驗。本實施例僅用一種輔助劑,含0.5%SilwetL-77的水溶液。為了減少Silwet L-77的水解,在施用前配制的噴霧液要立即使用。
初始施用后24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小區(qū)進行測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43。所顯示的結果是每個處理的4個重復小區(qū)的平均值。
表43
在本實施例中低草甘膦用量時,含Silwet L-77輔助劑和全部4個草甘膦劑型的桶混施用都拮抗草甘膦的活性,在蕓苔和田芥菜上這種拮抗作用特別顯著。本試驗表明,在田間條件下,按照本發(fā)明的方法在草甘膦組合物之后相繼施用輔助劑可減輕或克服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44為了證明本發(fā)明的實際效果進行了田間試驗。將雜草品系成行種植在伊利諾斯州中西部的一個農(nóng)場里。在評價本實施例的處理法時,采用了以下品系I,田芥菜(SINAR);J,蕎麥蓼(POLCO);K,冬小麥(TRZAW);L,野燕麥(AVEFA);M,多花黑麥草(LOLMU);N,狗尾草(SETFA);O,西風古(AMARE)。
雜草發(fā)芽后,為了除草劑處理劃出長方形小區(qū),平行于雜草行方向劃出兩米寬,而其長度(約6.5米)延伸至包括進種植的所有雜草行為止。采用有三個重復小區(qū)的隨機整套試驗設計。在每組中留一個小區(qū)不作處理,以便以后評價處理效果作對照。
種植后53天,采用二氧化碳加壓的,背負式地塊噴霧器進行初始噴霧,該噴霧器安裝帶有四個80015錐體扁扇形噴嘴的噴管,所述噴嘴罩有50目網(wǎng)孔。以步速(約5km/h),與雜草行垂直的方向下進行噴霧,校準的噴霧量93l/ha,噴霧壓力193kPa。
對按照現(xiàn)有技術方法處理的植株僅作初始處理。本實施例中采用的草甘膦劑型包括劑型A,B,C和J。
對按照本發(fā)明所述的方法處理的植株先用劑型A,B,C或J作初始施用,在1小時后接著相繼施用輔助劑。采用裝備與初始施用完全一樣的背負式噴霧器噴霧輔助劑以完成相繼施用,校準的噴霧量93l/ha,噴霧壓力193kPa。
沒有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從157-627g a.e./ha。處理中包括有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每個劑型僅在2個最低用量157和314g a.e./ha下作試驗。本實施例僅用一種輔助劑,即0.5%SilwetL-77水溶液。為了減少Silwet L-77的水解,在施用前配制的噴霧液要立即使用。
初始施用后21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小區(qū)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44。所表示的結果是每種處理法的3個重復小區(qū)的平均值。
表44
本實施例中含Silwet L-77的輔助劑與劑型C一起以桶混方式施用于冬小麥和野燕麥時有拮抗草甘膦作用,但當按照本發(fā)明的方法相繼施用輔助劑時所述拮抗作用可大大減輕。在野燕麥,多花黑麥草和西風古上,用劑型J時,桶混的拮抗作用也很明顯;同樣按照本發(fā)明的方法通過相繼施用可大大降低拮抗作用。
實施例45為了證明本發(fā)明的實際效果進行了田間試驗。將雜草品系成行種植在阿肯色州的一個農(nóng)場里。在評價本實施例的處理中采用了以下品系I,田芥菜(SINAR);M,多花黑麥草(LOLMLU);P,旱雀麥(BROTE);Q,多裂老鸛草(GERDI);R,皺葉酸模(RLUMCR)。
雜草發(fā)芽后,為了除草處理劃出長方形小區(qū),平行于雜草行的方向劃出2米寬,而其長(約4.5米)一直延伸至包括進種植的所有雜草行為止。采用4個重復小區(qū)的整套隨機試驗設計。在每一組留一個小區(qū)不作處理,以便以后評價試驗結果時作對照。
在種植62天后,采用二氧化碳加壓的背負式地塊噴霧器,該噴霧器裝有帶4個95015錐體扁扇形噴嘴的噴管,所述噴嘴罩有100目網(wǎng)孔。在步速(大約5km/h),與雜草行垂直的方向進行噴霧,校準的噴霧量為93l/ha,噴霧壓力193kPa。
對按照現(xiàn)有技術方法處理的植株僅作初始處理。在本實施例中采用的草甘膦劑型包括劑型A,B,C和J。
按照本發(fā)明所述的方法處理的植株,先進行劑型A,B,C或J的初始施用,5小時后接著相繼施用輔助劑。通過采用裝備與初始施用完全相同的背負式噴霧器噴霧輔助劑,以完成相繼施用,校準的噴霧量為93l/ha,噴霧壓力193kPa。
沒有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從314-840g a.e./ha。處理中包括有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每個劑型僅在2個用量420和627g a.e./ha下進行試驗。本實施例只使用一種輔助劑,即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噴霧溶液配好后應立即使用,以使Silwet L-77水解降至最低限度。
初始施用后20天,由一個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試驗的所有地塊進行評定,各處理法和相應抑制百分率列于表45。所示結果是各處理法4個重復區(qū)的平均值。表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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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施例中,在特殊品系上用幾種桶混輔助劑處理時觀察到了拮抗作用。用劑型J時特別明顯,凡在出現(xiàn)拮抗作用的地方,按照本發(fā)明的方法改作相繼施用輔助劑,可大大降低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46為了證明本發(fā)明方法的實際效果進行了田間試驗。將雜草品系成行種植在阿拉巴馬州的一個農(nóng)場里。本實施例的評價處理中采用以下品系S,臂形草(BRAPP);T,稗(ECHCG);U,阿刺伯高粱(SORHA);V,刺黃花稔(SIDSP);W,莧(AMASS);X,麻(ABUTH);Y,大果田菁(SEBEX);Z,決明(CASOB);AA,番藷(一種番藷屬雜草)(IPOLA)。
雜草發(fā)芽后,為了除草劑處理,劃出長方形小區(qū),在與雜草行平行的方向劃出2米寬,而長(約4.5米)一直延伸至包括進種植的所有雜草行為止。采用四個重復試區(qū)隨機全套試驗設計。每組留一個小區(qū)不處理,以便在以后評價處理效果時作對照。
種植后14天,采用二氧化碳加壓的背負式地塊噴霧器進行初始施用,該噴霧器裝有帶4個11002錐體扁扇形噴嘴的噴管,所述噴嘴上罩有50目網(wǎng)孔。在步速(約5 km/h)下,與雜草行垂直方向噴霧,校準的噴霧量為93l/ha,噴霧壓力193 kPa。
對按照現(xiàn)有技術方法處理的植株,為了對照,僅作初始施用。本實施例中采用的草甘膦劑型包括劑型A,B,C和J。
對按照本發(fā)明所述的方法處理的植株,先用劑型A,B,C或J作初始施用,4小時后接著相繼施用輔助劑。采用裝備與初始施用時完全一樣的背負式噴霧器噴霧輔助劑,以完成相繼施用,校準的噴霧量為93l/ha,噴霧壓力193kPa。
沒有輔助劑時,各劑型的用量范圍從420-1265g a.e./ha。在處理中包括輔助劑時,以桶混施用或相繼施用,每種劑型僅做2個用量420和627g a.e./ha的試驗。本實施例僅用一種輔助劑,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為了減少Silwet L-77的水解在施用前配制的噴霧液要立即使用。
在初始施用后26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小區(qū)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46a和46b。所顯示的結果是每種處理法的4次重復試區(qū)的平均值。
表4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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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試驗中,通過桶混施用含Silwet L-77的輔助劑,在稗和番藷上,對劑型C和J有一定的拮抗作用。至少在稗上,按照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可減輕拮抗作用。
實施例47將生長在盆中的番藷(IPOSS)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初始和相繼施用。
本實施例中除草劑是草銨膦(Basta),AgrEvo的產(chǎn)品,含有效成分DL-2-高氨基丙酸-4-基(甲基)膦酸銨鹽。在本實施例中采用的草銨膦的特殊劑型是含200g a.i./l有效成分的濃水劑,并認為它還含有一種表面活性劑。
在種植后20天,單獨用草銨膦,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草銨膦在沒有輔助劑和與輔助劑一起在桶混中施用的用量范圍是300-1200g a.i./ha。當在處理中包括有后選輔助劑,作相繼施用時,草胺膦的用量范圍是300-800g a.i./ha。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0.5%Silwet L-77的水溶液。
本實施例中,所有的相繼施用都通過采用裝備如實施例1的導軌式噴霧器噴霧后選輔助劑來完成,校準的噴霧量為280l/ha,噴霧壓力為166kPa,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間隔時間是1小時。
初始施用后17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47。
表47<
本試驗沒有明確得出結論的。可是,在草銨膦的用量為800g a.i./ha時,表現(xiàn)了由Silwet L-77引起的最強桶混拮抗作用,按照本發(fā)明通過相繼處理來施用Silwet L-77可以除去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48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和稗(ECHCG)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本實施例中除草劑包括以下加工產(chǎn)品Weedon(殺草強)LV-4,Rhone-Poulenc生產(chǎn)的含有480g a.e./l 2,4-二氯苯氧乙酸(2,4-D)的低揮發(fā)性酯制劑;Goal(果爾),Rohm & Haas生產(chǎn)的有效成分為2-氯-1-(3-乙氧基-4-硝基苯氧基)-4-(三氟甲基)苯(氟硝草醚)的乳油;Amber(醚苯黃隆);Ciba-Geigy生產(chǎn)的含有效成分2-(2-氯乙氧基)-N-(((4-甲氧基-1,3,5-三嗪-2-基)氨基)羰基)苯磺酰胺(triasulfuron)的水分散性顆粒劑;Pursuit(咪草煙),American Cyanamid生產(chǎn)的含有效成分2-(4,5-二氫-4-甲基-4-(1-甲基乙基)-5-氧-1H咪唑-2-基)-5-乙基-3-吡啶羧酸(imazethapyr)的濃水劑;Fusilade 2000(精吡氟禾草靈),Zeneca生產(chǎn)的含有效成分R-2-(4-((5-(三氟甲基)-2-吡啶基)氧)苯氧基)丙酸丁酯(fiuazifop-P-butyl)的乳油;Gramoxone(百草枯),Zeneca生產(chǎn)的含有效成分1,1'-二甲基-4,4'-聯(lián)吡啶鎓二氯化物(paraquat)的濃水劑;Ignite(草銨膦),AgrEvo生產(chǎn)的含有效成分DL-2-高氨基丙酸-4-基(甲基)膦酸的銨鹽(glufosinate)的濃水劑。也包括除Ignite之外的所有上述除草劑的未配制的有效成分(原藥)。在2,4-D的情況下,采用酸。本實施例中也采用市售的草甘膦制劑(劑型A)以及作為原藥的草甘膦異丙胺鹽(glyphosate IPA)。對于所有的配制產(chǎn)品和草甘膦異丙胺鹽原藥和百草枯都用水作噴霧載體。對于醚苯黃隆原藥,用堿水作噴霧載體。對于2,4-D酸原藥,用丙酮作噴霧載體。對于果爾,咪草煙和精吡氟禾草靈原藥,用甲醇作噴霧載體。
表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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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施例中,由Silwet L-77引起的對以下除草劑的桶混拮抗作用是明顯的草甘膦(劑型A和其異丙胺鹽原藥),果爾原藥,百草枯原藥,草銨膦(Ignite)。按照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可減輕上述所有情況下的拮抗作用。
實施例49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1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草甘膦銨鹽以未配制的形式(原藥)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麻種植后14天,湖南稷子種植后14天和刺黃花稔種植后21天的同一天,單獨用草銨膦銨鹽,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形式進行初始施用。所有處理都采用裝有單個8002E噴嘴的導軌式噴霧器進行噴霧,校準的噴霧量187l/ha,噴霧壓力173kPa。該草銨膦銨鹽在有和無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水中施用,用量范圍為200-900g a.e./ha。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Silwet L-77的水溶液,濃度范圍從0.25%-1.5%體積計。當Silwet L-77作相繼施用時,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在1~24小時之間。
初始施用后15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49。
表49
<p>
實施例50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施用處理。
百草枯,作為其二氯化物鹽,以未配制形式(原藥)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15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刺黃花稔后20天的同一天,單獨用百草枯,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百草枯在有和無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水中被施用,用量范圍50-400g a.i./ha。后選輔助劑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
初始施用12天后,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50。
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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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稷子上,特別在百草枯用量200g a.i./ha時,以桶混施用,所有三種濃度下的Silwet L-77均引起的一定拮抗作用。當施用百草枯后,以1-24小時之間的任一時刻相繼施用Silwet L-77,一般都可減輕或消除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51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氟鎖草醚酸形式,以未配制形式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15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剌黃花稔后20天的同一天,單獨用氟鎖草醚,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形式一起進行初始施用。氟鎖草醚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含50%水和50%二甲基甲酰胺(DMSO)的稀釋劑中施用,其用量范圍50-40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
初始施用后13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
本實施例中,有三種品系上,以桶混施用的Silwet L-77對氟鎖草醚的除草活性一般沒有拮抗作用,所以通過相繼施用也沒有看到拮抗作用的減輕。
實施例52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施用。
苯達松(Bentazon),以未配制的形式(原藥)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15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刺黃花稔后20天的同一天,單獨用苯達松,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苯達松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含50%水和50%二甲基甲酰胺(DMSO)的稀釋液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是從50-60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
初始施用后12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
本實施例中,在這三個品系上,苯達松的除草活性一般沒有被以桶混施用的Silwet L-77所拮抗,因此通過相繼施用也未減輕拮抗作用。
實施例53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施用。
異丙隆(Isoproturon)以未配制形式(原藥)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15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刺黃花稔后20天的同一天,單獨用異丙隆,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異丙隆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含50%水和50%DMSO的稀釋劑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是50-60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
初始施用后11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
本實施例中,在這三種品系上,異丙隆的除草活性一般沒有出現(xiàn)由桶混施用的Silwet L-77所引起的拮抗作用,所以通過相繼施用未見減輕拮抗作用。
實施例54將種植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施用。
氟硝草醚以未配制形式(原藥)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15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刺黃花稔后20天的同一天,單獨用氟硝草醚,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氟硝草醚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由含有50%水和50%乙醇的稀釋劑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是25-30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
初始施用后10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測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
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54。
表54
本實施例中,在刺黃花稔上,桶混中的Silwet L-77對氟硝草醚的活性稍有拮抗作用。當Silwet L-77在氟硝草醚施用后1~24小時相繼施用時,除少數(shù)例外,未見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55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殺草強(Aminotriazole)以未配制形式(原藥)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15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刺黃花稔后20天的同一天,單獨用殺草強,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殺草強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情況下,都在水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是100-80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
初始施用后19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55。
表55
<p>
實施例56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黃草靈(Asulam)(其甲酯)以未配制形式(原藥)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15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刺黃花稔后20天的同一天,單獨用黃草靈,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黃草靈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50%水和50%丙酮組成的稀釋劑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是200-140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施用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
初始施用后18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
在本實施例中,在三種品系上,桶混中的Silwet L-77對黃草靈的除草活性一般沒有拮抗作用,因此通過相繼施用也未見減輕拮抗作用。
實施例57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處理。
2,4-二氯苯氧乙酸(2,4-D)(其二甲胺鹽),以未配制的形式(原藥)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15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刺黃花稔后20天的同一天,單獨用2,4-D,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一起進行初始施用。2,4-D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水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是25-40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
初始施用后18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57。
表57
<p
當把1.5%Silwet L-77以桶混方式加到較高試驗用量的2,4-D中時,在麻上有輕微拮抗作用。當Silwet L-77改在2,4-D施用后1-24小時相繼施用時,這種拮抗作用可被完全消除。
實施例58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敵稗(Propanil)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15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刺黃花稔后20天的同一天,單獨用敵稗,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敵稗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情況下,都在含50%水和50%丙酮的稀釋劑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是200-150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
初始施用后12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測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58。
表58
在本實施例中,特別是在麻上,桶混處理的Silwet L-77對敵稗的除草活性有輕微的拮抗作用,盡管沒有證明有清楚的拮抗現(xiàn)象,幾種情況下(但不是全部)相繼施用,顯示了降低拮抗作用。
實施例59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麥草畏酸(Dicamba)以未配制形式(原藥)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14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刺黃花稔后20天的同一天,單獨用麥草畏,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麥草畏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含50%水和50%丙酮稀釋劑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是50-30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
初始施用后15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59。
表59
本實施例中,在三種品系上,桶混施用的Silwet L-77對麥草畏的除草活性一般沒有拮抗作用,所以通過相繼施用未見減低拮抗作用??墒呛艹龊跻饬系匕l(fā)現(xiàn),麥草畏接著用Silwet L-77相繼處理的活性明顯高于相應的桶混或單獨用麥草畏的活性。
實施例60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草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咪草煙(Imazethapyr)以未配制形式(原藥)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21天,種植湖南稷子后21天和種植刺黃花稔后28天的同一天,單獨用咪草煙,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咪草煙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含50%水和50%丙酮的稀釋劑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10-10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
初始施用后13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率。
在本實施例中,在三個品系上,咪草煙的除草活性一般沒有被桶混中的Silwet L-77所拮抗,所以通過相繼施用也未見降低拮抗作用。
實施例61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甲黃隆(Metsulfuron-methyl)(下表中簡寫為metsulfuron)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15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刺黃花稔后21天的同一天,單獨用甲黃隆,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未配制形式(原藥)甲黃隆都在含50%水和50%丙酮的稀釋劑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為5-5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本實施例中,也包括了單獨用本文定義的草甘膦劑型C,或與濃度為0.25%(體積的)Silwet L-77一起以桶混施用,或在除草劑施用后4小時進行相繼施用。劑型C在水中被稀釋施用。
起始施用后14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
在本實施例中,在這三種品系上,甲黃隆的除草活性一般沒有被桶混中的Silwet L-77所拮抗,所以通過相繼施用未見降低拮抗作用。
實施例62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一種臂形草屬雜草(BRAPP)的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稀禾定(Sethoxydim)用作本實施例的除草活性劑。在麻種植后15天,湖南稷子種植后14天和臂形草種植后15天的同一天,單獨用稀禾定,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情況下,稀禾定都在含60%水和40%乙醇的稀釋液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是10-10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如實施例61,也包括用劑型C的處理。
初始施用后13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
在本實施例中,在三種品系上,稀禾定的除草活性一般沒有被桶混中的Silwet L-77所拮抗,因此,通過相繼施用未見降低拮抗作用。
實施例63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一種臂形屬雜草(BRAP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喹禾靈(Quizalofop-ethyl)(下表中簡寫為quizalofop)在本實施例中用作除草活性劑。在種植麻后15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臂形草后15天的同一天,單獨用喹禾靈,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未配制形式(原藥)喹禾靈都在含50%水和50%丙酮的稀釋劑中被施用,其用量為3-40g a.i./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49進行。如實施例61,也包括劑型C的處理。
初始施用后14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
本實施例中,在三種品系上,喹禾靈的除草活性一般沒有被桶混中的Silwet L-77所拮抗,因此,通過相繼施用未見降低拮抗作用。
實施例64將用丙烷加壓的背負式噴霧器加以改裝使之帶兩個桶,一個桶盛含除草劑的噴霧液,它通過用水稀釋劑型F來制取,另一個桶盛輔助劑。每個桶都經(jīng)過軟管連接到裝有噴管的噴霧槍上,噴管上以規(guī)則間隔排有6個扁扇形噴嘴。兩支噴霧槍和噴管捆在一起,以使一支噴管上的各噴嘴都與另一支噴管上的噴嘴相配。使用時,從輔助劑桶上料的噴管上的噴頭垂直朝下,該噴管裝在從除草噴霧液桶上料的噴管后面,除草噴霧液的噴頭指向約與垂直方向成45度角。
在操作中,輔助劑噴霧的藥液大約比除草劑的噴霧藥液落后0.25米。噴霧過程中步速約1.15米/秒,由此計算,除草劑和輔助劑之間時間間距為0.22秒。
實施例65拖拉機牽引的噴霧裝置10如
圖1和2所示,有4根平行的噴管12a,12b,12c,和12d,每根長2.54米,噴霧射程3.05米。噴管12安置于連接在拖拉機后部16的堅固框架14上,各噴管在單一水平面上中心至中心隔開距離51毫米,與拖拉機縱軸成90度,框架14可以升或降,以調(diào)節(jié)噴管的高度至高于地面或高于作物或草冠。每根噴管12都由一根長2.54米管子構成,該管兩頭帶有共6個可更換的噴嘴中的2個(13a和13f),另外4個均勻地分布在兩端之間(
圖1和圖2中4根噴管中僅有一根上標出了噴嘴13)。六個噴嘴13a-13f都從噴管12內(nèi)部供噴液??拷扛鶉姽艿闹悬c有一個連接口15,它從可加壓容器供應噴霧液,如圖2所示。4個這種可加壓容器18a,18b,18c,和18d連接在拖拉機后部的平臺20上,用作噴霧液的貯罐。4根軟管17a-17d的一端分別連接于靠近噴管12a-12d中點的連接口15a-15d上,另一端連接于裝噴霧液的壓力容器18a-18d連接口上。在壓力容器18上的連接口浸在噴霧液中是圖中部件。第5個可加壓容器18置于平臺20上,在清理管子和噴嘴時用,連接口和軟管可以移到裝有凈水的所述第5個容器18e上為清洗管子和噴嘴。4個噴霧液貯罐18a-18d的每一個都連接有空氣管軟管24,4根空氣管24a,24b,24c和24d再依次通過多支管26與空壓機30出來的單管28相連,空壓機在拖拉機上。從空壓機出來的單管28在拖拉機駕駛員方便操作的地方裝有壓力控制閥29和壓力表31。噴管的電磁開關的操縱盤32安裝在靠近操作者座位34的拖拉機16處,用于控制操縱盤32上的電磁開關,從而控制從噴霧貯罐18a-18d到噴管12a-12d的液流的控制開關的工作面36也可安裝在拖拉機上靠近操作者座位34的地方。另外,電磁開關和控制開關可以裝在一個操縱盤上。
為了操作這臺噴霧裝置,操作者調(diào)節(jié)壓力控制閥29,以從空壓機提供所需的空氣壓力量到裝噴霧液的容器18a-18d。操作者借助控制開關的工作面36(該工作面能使操縱盤32上所需電磁開關啟動),選擇容器18a-18d中二種或多種欲施用的噴霧液。根據(jù)所需電磁開關的啟動,通過相應軟管17a-17d的通路便確定,可使所需的噴霧液從選擇的容器18流向相應的噴管12,然后由此通過噴嘴13噴到葉片或土壤上。
選擇第一噴管和它相應的容器,用于外源化學品噴霧液,而第二噴管稍后于第一噴管,用于輔助劑噴霧液,上述裝置可用于本發(fā)明方法的外源化學物質(zhì)和輔助劑的相繼施用。兩根噴管相隔距離取決于選擇的噴管,在50mm-150mm之間不等。外源化學物質(zhì)的初始施用與輔助劑的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取決于該相隔距離和噴霧時裝置行進速度。例如,行進速度10m/sec(米/秒),間隔可以從0.005秒至0.015秒不等,行進速度3m/sec,間隔可以從0.017秒至0.05秒不等。所述時間間隔也可以通過改變噴嘴安裝在各個噴管上的角度來調(diào)節(jié)。
實施例66采用本申請前面所介紹的活體外試驗法,將以下物質(zhì)的水溶液或分散液作為后選輔助劑進行試驗。下表列出了這些物質(zhì)的試驗結果。在水溶液或分散液中,作為后選輔助劑的試驗物質(zhì)按類分組(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兩性的表面活性劑,非離子表面活性劑和非表面活性劑物質(zhì))。表的右邊4欄(1-4)表示(1)每種物質(zhì)在溫室試驗中以0.5%濃度與草甘膦劑型B一起桶混施用于湖南稷子時,是否表現(xiàn)有拮抗作用,除非另外說明,均在有0.09%MON-0818存在下進行,(2)在同樣的溫室試驗中,當該物質(zhì)在施用相同的草甘膦劑型后4小時,以相同的濃度相繼施用時,拮抗作用是否降低,(3)該物質(zhì)以0.5%濃度在活體外試驗中是否產(chǎn)生正結果,以及(4)在活體外試驗中,是否準確預測到后選物質(zhì)以0.5%濃度相繼施用于湖南稷子時應能減輕拮抗作用。實際上在所有情況下,溫室試驗都采用實施例30的方法,草甘膦用量100g a.e./ha。
所試驗物質(zhì)在化學上的介紹取自標準參考材料(McCutcheon的“乳化劑和表面活性劑”,1996;“工業(yè)表面活性劑的Gower手冊”,1993)或制造廠家的商業(yè)資料。凡只有化學構成泛指的情況下,在下表中以斜體字列出。
表66A
<p>
表66B與草甘膦桶混產(chǎn)出拮抗作用的后選物質(zhì)陰離子表面活性劑92%(62個實例)陽離子表面活性劑36%(14個實例)兩性的表面活性劑0%(10個實例)非離子表面活性劑62%(89個實例)非-表面活性劑 57%(21個實例)除了陰離子的表面活性劑以外的總和54%(134個實例)表66C相繼施用時降低拮抗作用的后選物質(zhì)陰離子表面活性劑89%(62個實例)陽離子表面活性劑21%(14個實例)兩性的表面活性劑0%(10個實例)非離子表面活性劑37%(89個實例)非-表面活性劑 24%(21個實例)除陰離子表面活性劑以外的總和31%(134個實例)表66D活體外試驗準確地預測(1)桶混拮抗作用和(2)通過相繼施用降低拮抗作用的后選物質(zhì)陰離子表面活性劑32%(44個實例)陽離子表面活性劑100%(9個實例)兩性表面活性劑 100%(8個實例)非離子表面活性劑90%(69個實例)非-表面活性劑 92%(13個實例)除陰離子表面活性劑以外的總和92%(99個實例)實施例67溫室試驗中,將通過桶混劑型B和0.09%MON-0818表面活性劑制得的草甘膦水溶液,單獨施用和與Silwet L-77一起以桶混方式噴施到以下品系上芥菜(BRSJU)芹葉太陽花(EROCI)向日葵(HELAN)地膚(KCHSC)蒼耳(XAN ST,common cocklebur)在用桶混方式處理的植物上,拮抗作用明顯。
對相同的這些品系,按照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施用草甘膦后接著用Silwet L-77)處理時,在每種品系上都可部分或全部克服拮抗作用。
實施例68溫室試驗中,將通過桶混劑型B和0.09%MON-0818表面活性劑制成的草甘膦水溶液,單獨施用和與Silwet L-77一起以桶混方式噴施到以下品系上西風古(AMARE)錦葵(MALSI)馬齒莧(POROL)這些試驗中任一種品系上沒有出現(xiàn)拮抗作用,所以也不可能測定相繼施用對于降低拮抗作用的效果。
實施例69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本試驗中采用的除草劑是Liberty(草銨膦),AgrEvo公司的產(chǎn)品,含有效成分草銨膦(glufosinate)銨鹽。在種植麻后16天,種植湖南稷子后14天和種植刺黃花稔后24天的同一天,單獨用除草劑,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所有處理都采用裝有單個8002E噴嘴的導軌式噴霧器進行噴霧,校準的噴霧量為187l/ha,噴霧壓力173kPa。草銨膦在有和沒有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水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是50-900g a.e./ha。本實施例包括作為輔助劑的含Silwet L-77的水溶液,濃度范圍0.25-%1.5%體積。當Silwet L-77相繼施用時,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為1-24小時。
初始施用后14天,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69。
表69
<p>
在湖南稷子上,Silwet L-77加于桶混中時對草銨膦的活性有拮抗,高濃度的Silwet L-77比低濃度的拮抗作用大。在所有情況下,將Silwet L-77改為本發(fā)明的相繼施用時,拮抗作用可被降低。
實施例70將生長在花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一種臂形草(BPAPP)的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本實施例中采用的除草劑是甲草胺(alachlor)的未配制形式(原藥)。在種植麻后16天,種植湖南稷子后8天和種植臂形草后17天的同一天,單獨用除草劑,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所有處理都采用裝有單個8002E噴嘴的導軌式噴霧器進行噴霧,校準的噴霧量為187l/ha,噴霧壓力173kPa。甲草胺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情況下均在水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是500-4000g/ha。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Silwet L-77的水溶液,其濃度范圍0.25%1.5%體積。當Silwet L-77作相繼施用時,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范圍是1-24小時。
初始施用14天后,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70。
表70
>甲草胺通常用作芽前除草劑,但本試驗是芽后葉面施用的除草活性。按照本發(fā)明,在甲草胺之后相繼施用輔助劑一般都比單獨使用或與輔助劑桶混施用提高了除草活性。
實施例71將生長在盆中的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一種臂形草(BRAPP)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49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在本實施例中采用的除草劑是未配制形式(原藥)的胺硝草(pendimethalin)。在種植麻后16天,種植湖南稷子后8天和種植臂形草后17天的同一天,單獨用除草劑,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所有處理都采用裝有單個8002E噴嘴的導軌式噴霧器進行噴霧,校準的噴霧量為187l/ha,噴霧壓力173kPa。胺硝草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水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是100-4000g/ha。本實施例包括作為后選輔助劑的含Silwet L-77水溶液,濃度從0.25%-1.5%體積計。當Silwet L-77相繼施用時,初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范圍1-24小時。
初始施用后13,由一位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對所有試驗植株進行評定,以評價抑制百分率。各處理法和相應的抑制百分率列于表71。
表71
<p>
實施例72溫室試驗中,以下除草劑已被單獨,和與Silwet L-77一起以桶混方式施用于麻(ABUTH),湖南稷子,即稗草的一種(ECHCF),和刺黃花稔(SIDSP)上,所述除草劑是2,4-D二甲胺鹽,氯嘧黃隆,莠去津,和黃草靈鈉鹽,全作為未配制原藥用。當Silwet L-77以桶混施用時,未出現(xiàn)拮抗作用。
實施例73將本發(fā)明的方法應用于赤霉素(gibberellic acid)試驗,赤霉素是一種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PGR),具有刺激敏感植物的幼芽變長的作用。
將菜豆(PHSVN)(品牌Blue Lake)種子種植于85mm2盆中,盆中土事先經(jīng)蒸汽消毒,并施以14-14-14 NPK緩釋肥,用量3.6kg/m3。這些盆放在有地下灌溉的溫室中。發(fā)芽后,間苗至每盆2或3棵植株。
試驗期間,這些植物保持在溫室中,每天最少接受14小時光照。如果自然光不足以達到每日的需要量,可用強度大約475微愛因斯坦的人造光去補差。暴露的溫度不用嚴格控制,但白天大約平均27℃,夜間18℃。試驗自始至終都給這些植物進行地下灌溉,以保證足夠的土壤漸濕水平。
這些盆按照有6個重復試樣的隨機試驗設計進行不同處理。所述隨機有以下方面的限制(1)因為證明在處理之時植物高度有相當差別存在,因此安排這些盆作不同處理時,各處理組中分配其高度范圍要均勻;(2)對于每種處理法,選擇4盆每盆有3株植物,和2盆每盆有2株植物,使得每個處理有16株植物。留下16株植物的一組不作處理,在以后評價處理效果時可作對照。
種植后13天,單獨用未配制的(原藥)赤霉素,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初始處理采用裝有單個8002E噴嘴的導軌式噴霧器進行噴霧,校準的噴霧量為187l/ha,噴霧壓力173kPa。為了對照,對采用現(xiàn)有技術方法處理的植物僅作初始處理。對按照本發(fā)明所述方法處理的植物,先用赤霉素初始處理,接著用后選輔助劑相繼施用。本實施例中,試驗了不同的起始和相繼施用之間的間隔。本實施例中,所有的相繼施用都是采用和初始施用完全一樣的導軌式噴霧器來噴霧后選輔助劑完成的,校準的噴霧量是187l/ha,噴霧壓力173kPa。
赤霉素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的用量范圍是0.0004-0.05g/ha。本實施例中的后選輔助劑是Silwet L-77的水溶液,濃度為0.25%,0.5%和1.5%體積。因為水解不穩(wěn)定性,Silwet L-77在施用前即刻配制。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1小時和4小時。
施用后12天,測量每單株植物的高度,從土表到芽尖最接近的厘米數(shù)。將主莖已破或芽尖物理損傷的植株棄去,計算每種處理中所有植株的平均高度。
赤霉素處理和結果列于表73。高度值為各處理法中16株植物的平均值。
表73
桶混中,Silwet L-77可增加而不是拮抗赤霉素對幼芽的增長活性??墒牵凑毡景l(fā)明,在施用赤霉素后4小時間間隔,相繼施用0.25%或0.5%Silwet L-77時可獲得更好的結果。
實施例74以敏感植物將本發(fā)明的方法針對乙烯利(ethephon)((2-氯乙基)膦酸)進行試驗,乙烯利是一種具有抑制幼芽增長活性的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
將生長于盆中的菜豆(PHSVN)(品牌Roman ⅡItalian)植株保持在溫室中,除了以下說明之外,嚴格按照實施例73所述的方法進行初始和相繼施用。
乙烯利(ethephon)以未配制形式(原藥)用作本實施例的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種植后19天,單獨用乙烯利,或與后選輔助劑一起以桶混方式進行初始施用。乙烯利在有和沒有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都在水中被施用,其用量范圍125-1000g/ha。后選輔助劑的處理嚴格按照實施例73進行。
施用后16天,如實施例73,測定植株。
表74<
在本試驗中,乙烯利在降低菜豆植株的高度上是很有效的。在桶混中加入Silwet L-77有降低活性的趨勢,表明有拮抗作用。按照本發(fā)明,在乙烯利之后相繼施用silwet L-77,可降低或消除這種拮抗作用。
實施例75將本發(fā)明的方法應用于Peters 27-15-12 Foliar Feed(一種市售的葉面施用化學肥料)的試驗。
將玉蜀黍(ZEAMD)(品牌Pioneer PN 3394)的種子種植到85mm2的盆中,盆中的河沙(種子以下是Meramec WB-20;18mm復蓋層為Meramec WB-35)事先經(jīng)蒸汽消毒,但不含追加的肥料。這些盆放在有地下灌溉的溫室中。發(fā)芽后,間苗至每盆3棵健康的植株。在試驗過程中,這些植株都保持在溫室中,每天最少光照14小時。如果自然光不足以達到每日需要量,用強度約為475微愛因斯坦的人造光補差。暴露溫度不用嚴格控制,但白天平均大約27℃,夜間18℃。試驗自始至終都給植株進行地下灌溉,以保證足夠的土壤漸濕水平。
這些盆按6個重復試樣完全隨機試驗設計,分別作不同的處理。另有6盆的一組留下不作處理,為以后評價處理效果時作對照。
所有葉面肥處理都加有Peters標簽上推薦的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所用的這種表面活性劑是Tween 20,0.5%體積。種植后18天,僅用葉面肥和Tween 20,或以桶混方式加入除Tween 20外的后選輔助劑一起進行初始處理。初始處理采用裝有單個8002E噴嘴的導軌式噴霧器進行噴霧,校準的噴霧量為374l/ha,噴霧壓力173kPa。對按照現(xiàn)有技術方法處理的植物僅作初始處理以作比較。對通過本發(fā)明所說方法處理的植物先進行葉面肥加Tween 20的初始處理,接著以后選輔助劑相繼施用。本實施例中試驗各種初始與相繼施用時間間隔。本實施例中,所有的相繼施用都通過采用與初始施用時完全一樣的導軌式噴霧器進行噴霧,校準的噴霧量為374l/ha,噴霧壓力173kPa。
葉面肥在沒有和有各后選輔助劑的情況下施用量范圍5.6至44.8kgN/ha。本實施例中后選輔助劑是Silwet L-77的水溶液,濃度0.25%,0.5%和1.5%體積。因為Silwet L-77的水解不穩(wěn)定性,其溶液需在施用前即刻配備。初始與相繼施用之間的時間間隔是4小時和24小時。施用后13天,將一個讀數(shù)的葉綠素計量器(SPAD-502)放在葉片上,避開中脈,靠近各株植株第五葉的中點(每盆3個讀數(shù);每種處理共18個讀數(shù))。已觀察到離中點遠側已有撕裂或其它傷害的葉片,在受傷一側的中點葉綠素讀數(shù)升高;在這種情況下,記錄的讀數(shù)是來自與受傷的一側相反的葉面。計算每種處理平均的葉綠素讀數(shù)。
施用后31天,測量每棵植株的高度,從土表到芽尖最接近的厘米數(shù)。計算每種處理法所有植株的平均高度。然后從土表水平剪下這些植株,測定每個處理法的總鮮重。
表75A歸納出用葉綠素計量器所得的結果。“A”表示Silwet L-77作為桶混的一部分施用時,與施用相同量的肥料但沒有Silwet L-77的處理相比,拮抗作用明顯(降低了葉綠素讀數(shù)),而“S”表示當Silwet L-77改為分開相繼處理時,降低或消除了拮抗作用?!癤”表示,某種特殊處理,葉綠素讀數(shù)比接著一個較低肥料用量所得葉綠素讀數(shù)要低(認為在24小時和可能4小時的相繼處理中,11.2kg N/ha的結果反映了施用誤差)。
表75A
<p>
表75B給出高度和重量數(shù)據(jù)。
表75B
前面有關本發(fā)明具體實例的描述并不傾向于完全列出本發(fā)明的每一個可能的實例。熟知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意識到,對于此處描述的本發(fā)明范圍之內(nèi)的特殊實例還可以作出改進。
權利要求
1.將外源化學品施用于植物的一種方法,包括相繼采用的下述步驟(a)以生物有效量的外源化學品組合物接觸植物的葉面,和(b)然后用輔助劑接觸相同植物葉面的至少一部分,由此,可基本減輕植物與外源化學品和輔助劑的桶混制劑或簡單共配制劑接觸時會產(chǎn)生的生物活性拮抗作用。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輔助劑是表面活性劑的水溶液。
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輔助劑是有機硅氧烷濕潤劑的水溶液。
4.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輔助劑是具有以下通式的有機硅氧烷濕潤劑的水溶液
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輔助劑是有機氟濕潤劑的水溶液。
6.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是除草劑并以除草有效劑量施于植物。
7.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除草劑選自乙酰苯胺類,聯(lián)吡啶類,環(huán)己酮類,二硝苯胺類,二苯醚類,羥基苯腈類,咪唑啉酮類,苯氧類,苯氧丙酸酯類,取代脲類,磺酰脲類,硫代氨基甲酸酯類和三嗪類。
8.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除草劑選自乙草胺,甲草胺,異丙甲草胺,殺草強,黃草靈,苯達松,雙丙氨酰膦,百草枯,除草定,烯草酮,稀禾定,麥草畏,吡氟草胺,胺硝草,氟鎖草醚,氟黃胺草醚,氟硝草醚,膦銨素,胺草唑,草銨膦,草甘膦,溴苯腈,滅草奎,咪草煙,異惡草胺,達草滅,2,4滴,氯甲草,吡氟禾草靈,喹禾靈,毒莠定,敵稗,伏草隆,異丙隆,氯嘧黃隆,綠黃隆,吡氯黃隆,甲黃隆,氟嘧黃隆,嘧黃隆,乙黃黃隆,野麥畏,莠去津,賽克津和定草酯。
9.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是葉面施用的外源化學品。
10.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葉面施用的外源化學品是作為另外還含有一種表面活性劑的組合物施用的。
11.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葉面施用的外源化學品是水溶性的。
12.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水溶性的葉面施用外源化學品是至少含有一個生物活性離子的鹽。
13.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鹽或生物活性部分是植物體內(nèi)吸的。
14.權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所述鹽含生物活性離子和生物活性較低或生物惰性的反離子,其中,反離子不算在內(nèi),外源化學品的分子量大約為300以下。
15.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葉面施用的外源化學品具有1個或多個官能團,它們選自胺,酰胺,羧酸根,膦酸根,次膦酸根基團。
16.權利要求15的方法,其中葉面施用的外源化學品選自除草劑,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和殺線蟲劑。
17.權利要求16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是殺線蟲的3,4,4-三氟-3丁烯酸鹽或N-(3,4,4-三氟-1-氧-3-丁烯基)甘氨酸鹽。
18.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葉面施用的外源化學品選自除草劑,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和殺線蟲劑。
19.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葉面施用的外源化學品是一種至少含有各一個胺,羧酸根,以及膦酸根或次膦酸根官能團的除草劑或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化合物。
20.權利要求19的方法,其中除草劑或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化合物是N-膦?;谆拾彼岬柠}。
21.權利要求20的方法,其中鹽是選自銨,烷基胺,烷醇胺,堿金屬,烷基锍和N-膦?;谆拾彼岬难趸雏}。
22.權利要求21的方法,其中鹽是N-膦?;谆拾彼岬匿@鹽或烷基胺鹽。
23.權利要求21的方法,其中鹽是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的單異丙胺鹽。
24.權利要求20的方法,其中除草劑是作為另外還含有表面活性劑的組合物施用的。
25.權利要求24的方法,其中除草劑組合物中的表面活性劑是聚氧化烯烷基叔胺或季銨。
26.權利要求25的方法,其中除草組合物中的表面活性劑是聚氧乙烯牛脂胺。
27.權利要求20的方法,其中輔助劑是表面活性劑的水溶液。
28.權利要求27的方法,其中輔助劑是超濕表面活性劑的水溶液。
29.權利要求28的方法,其中超濕表面活性劑是有機硅氧烷濕潤劑。
30.權利要求29的方法,其中超濕表面活性劑是以下通式的有機硅氧烷濕潤劑
31.權利要求29的方法,其中表面活性劑在水溶液中的濃度至少大約0.25%體積。
32.權利要求29的方法,其中表面活性劑在水溶液中的濃度至少大約0.5%體積。
33.權利要求28的方法,其中超濕表面活性劑是有機氟濕潤劑。
34.權利要求20的方法,其中輔助劑是在除草劑施用后,立即至最多24小時左右范圍內(nèi)施用的。
35.權利要求34的方法,所述時間間隔是在除草劑施用后大約1小時至大約3小時。
36.權利要求34的方法,所述時間間隔是在除草劑施用后大約0.005至大約10秒。
37.權利要求20的方法,其中N-膦?;谆拾彼猁}的施用和輔助劑的施用是在植物上方單一路徑里完成的。
38.權利要求37的方法,其中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鹽的施用和輔助劑的施用是通過連接在同一輛機動車上的兩個分開的噴管來完成的。
39.權利要求20的方法,該方法有效地防除以下各屬的一個或多個中的一種或多種植物品系麻屬,莧屬,蒿屬,馬利筋屬,燕麥屬,地毯草屬,波利亞草屬,臂形草屬,蕓苔屬,雀麥屬,藜屬,薊屬,鴨趾草屬,旋花屬,狗牙根屬,莎草屬,馬唐屬,稗屬,蟋蟀草屬,野麥屬,木賊屬,牻牛兒苗屬,向日葵屬,白茅屬,番藷屬,地膚屬,黑麥草屬,錦葵屬,稻屬,半穎黍?qū)?,黍?qū)?,雀稗屬,虉草屬,蘆葦屬,蓼屬,馬齒莧屬,蕨屬,葛屬,懸鉤子屬,豬毛菜屬,狗尾草屬,黃花稔屬,芥屬,蜀黍?qū)?,小麥屬,香蒲屬,荊豆屬,蒼耳屬,玉蜀黍?qū)佟?br>
40.權利要求20的方法,該方法有效地防除一種或多種以下植物品系麻莧屬波利亞草屬油菜,木薯,印度芥菜等(蕓苔屬)鴨趾草屬牻牛兒苗屬向日葵屬番藷屬地膚錦葵屬野蕎麥,蓼車等(蓼屬)馬齒莧屬豬毛菜屬黃花稔屬田芥屬蒼耳屬野燕麥地毯草屬旱雀麥馬唐屬稗蟋蟀草多花黑麥草稻半穎黍?qū)倜乐奕赴尢埐莨肺膊輰傩←溣袷袷蜉飳亳R利筋屬田薊田旋花葛屬臂形草屬狗牙根鐵荸薺莎草匍匐冰草白茅冠狀黑麥草羊草毛花雀稗蘆葦屬阿刺伯高粱香蒲屬木賊屬歐洲蕨懸鉤子屬荊豆。
41.權利要求20的方法,該方法有效地防除1種或多種以下品系的植物麻西風古野燕麥闊葉臂形草屬木薯旱雀麥決明藜稗芹葉太陽花多裂老鸛草大豆小大麥蕃薯屬多花黑麥草早熟禾蕎麥蓼條裂葉月見草皺葉酸模大果田菁刺黃花稔田芥菜阿刺伯高粱小麥。
42.權利要求19的方法,其中除草或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化合物是DL高氨基丙酸-4-基(甲基)次膦酸銨。
4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的施用和輔助劑的施用是在同一路徑上植物上方完成的。
44.權利要求43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的施用和輔助劑的施用是由連接在同一輛機動車上的至少兩根分開的噴管來完成的。
4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葉片與輔助劑接觸是在葉片與外源化學品接觸后立即至最多24小時左右時間范圍內(nèi)。
46.權利要求45的方法,其中時間范圍是在植物與外源化學品接觸后大約1小時至3小時。
47.權利要求45的方法,其中時間范圍是在植物與外源化學品接觸后大約0.005至大約10秒。
48.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是葉面肥料。
49.權利要求48的方法,其中葉面肥料是作為另外還含有表面活性劑的組合物施用的。
50.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和輔助劑是作為單一分隔共配制劑的組分被施用的,該分隔的共配制劑中,外源化學品被分隔于組合物的第一物理環(huán)境中,而輔助劑被分隔于組合物的第二物理環(huán)境中,在此所說的分隔導至葉片與外源化學品的初始接觸與葉片與輔助劑的初始接觸之間形成一個時間差。
51.權利要求50的方法,其中分隔的共配制劑是膠體體系。
52.權利要求51的方法,其中膠體體系選自水/油乳劑,油/水乳劑,含有一個內(nèi)水相和外水相的多乳劑,泡沫劑,微乳劑,含微粒的體系,含微膠囊的體系,含脂質(zhì)體的體系和含囊體系。
53.權利要求52的方法,其中輔助劑含至少50%包在微膠囊、脂質(zhì)體、囊或多乳劑的內(nèi)水相中的表面活性劑。
54.權利要求50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是含N-膦?;谆拾彼峄蚱涑菅苌锏某輨?。
55.權利要求53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是含N-膦?;谆拾彼峄蚱涑菅苌锏某輨?br>
56.施用外源化學品于植物的方法,它包括相繼采用的下述步驟(a)使植物的葉片與生物有效量的外源化學品接觸,和(b)然后,使植物相同葉片的至少一部分與輔助劑接觸,其中外源化學品和輔助劑是與選自以下的一種或多種植物相接觸麻莧屬波利亞草屬油菜,木薯,印度芥菜等(蕓苔屬)鴨趾草屬牻牛兒苗屬向日葵屬番藷屬地膚錦葵屬野蕎麥,蓼車等(蓼屬)馬齒莧屬豬毛菜屬黃花稔屬田芥屬蒼耳屬野燕麥地毯草屬旱雀麥馬唐屬稗蟋蟀草多花黑麥草稻半穎黍美洲雀稗虉草狗尾草屬玉蜀黍蒿屬馬利筋屬田薊田旋花葛屬臂形草屬狗牙根鐵荸薺莎草匍匐冰草白茅冠狀黑麥草羊草毛花雀稗蘆葦屬阿刺伯高粱香蒲屬木賊屬歐洲蕨懸鉤子屬荊豆決明藜多裂老鸛草大豆小大麥早熟禾條裂葉月見草皺葉酸模大果田菁。
57.權利要求56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是除草劑,并以除草有效劑量施用于植物的葉面。
58.權利要求57的方法,其中除草劑是水溶性的N-膦?;谆拾彼猁}。
59.權利要求57的方法,其中除草劑和輔助劑與選自以下的一種或多種植物接觸麻西風古野燕麥闊葉臂形草木薯旱雀麥決明藜稗芹葉太陽花多裂老鸛草大豆小大麥蕃薯屬多花黑麥草早熟禾蕎麥蓼條裂葉月見草皺葉酸模大果田菁刺黃花稔田芥菜阿刺伯高粱。
60.一種將除草劑施用于植物的方法,包括相繼采用的以下步驟(a)用除草有效劑量的除草劑組合物接觸植物的葉片,和(b)然后,用輔助劑接觸相同植物葉片的至少一部分,結果最終的除草劑對植物的抑制得到大大改善,使之高于除草劑組合物和輔助劑以桶混方式或簡單共配制劑施用時顯示的抑制作用。
61.一種除草方法,包括相繼采用的下述步驟(a)用含N-膦?;谆拾彼峄蚱涑菅苌锏某輨┙佑|植物的葉片,和(b)接著,用輔助劑接觸相同葉片至少一部分,由此,植物接觸除草劑和輔助劑的桶混制劑或簡單共配制劑時出現(xiàn)的對除草劑活性的拮抗作用可大大減輕。
62.一種提高除草劑對許多種植物品系在田間的除草活性的方法,它包括下述步驟(a)將含有N-膦?;谆拾彼峄蚱涑菅苌锏某輨┦┯糜谠S多種植物品系的葉片,和(b)接著,將輔助劑施用于相同葉片,由此,該除草劑對許多種植物中的至少一種植物的除草活性可大大提高。
63.一種降低輔助劑對含N-膦?;谆拾彼峄蚱涑菅苌锏某輨┑某莼钚赞卓棺饔玫姆椒?,它包括下述步驟(a)將除草劑施用于一種植物品系上,對于這種植物品系,當輔助劑與除草劑桶混施用或以簡單共配制劑混合施用時,輔助劑會拮抗該除草劑的除草活性,和(b)接著,將輔助劑施用于相同葉片上至少一部分,由此,除草劑對該植物品系的除草活性可以基本維持或提高。
64.權利要求61的方法,其中除草劑是N-膦?;谆拾彼岬柠}。
65.權利要求62的方法,其中除草劑是水溶性的N-膦?;谆拾彼岬柠}。
66.權利要求63的方法,其中除草劑是一種水溶性的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的鹽。
67.一種除草方法,包括相繼采用的下述步驟(a)用含N-膦?;谆拾彼岬乃苄喳}除草劑接觸植物的葉片,和(b)接著,用至少約0.5%(以重量計或體積計)的選自有機硅氧烷濕潤劑和有機氟濕潤劑的超濕表面活性劑水溶液接觸相同葉片的至少一部分,由此,在植物與除草劑和超濕表面活性劑以桶混施用,或以簡單共配制劑施用時出現(xiàn)的對除草活性的拮抗作用可大大降低。
68.權利要求67的方法,其中除草劑是作為另外還含有表面活性劑的組合物施用的。
69.權利要求68的方法,其中除草劑組合物中的表面活性劑是聚氧化烯烷基叔胺或季胺。
70.權利要求69的方法,其中除草劑組合物中的表面活性劑是聚氧乙烯牛脂胺。
71.權利要求67的方法,其中在植物接觸除草劑后立即至最多24小時左右的時間范圍內(nèi)使葉片與超濕表面活性劑水溶液接觸。
72.權利要求71的方法,其中所述時間間隔是施用除草劑以后約1小時至約3小時。
73.權利要求50的方法,其中所述時間間隔是施用除草劑以后大約0.005至大約10秒。
74.一種提高草甘膦除草劑對許多種植物品系的田間除草活性的方法,包括下述步驟(a)將含N-膦?;谆拾彼崴苄喳}的除草劑施用于田間多種植物品系的葉片上,和(b)接著,將含有至少大約0.5%(以重量計或體積計)的選自有機硅氧烷濕潤劑和有機氟濕潤劑的超濕表面活性劑水溶液施用于相同的葉片,由此,該除草劑對許多植物品系中至少一種品系的除草活性可大大提高。
75.權利要求74的方法,其中超濕表面活性劑水溶液在施用除草劑之后立即至最多24小時左右的時間范圍內(nèi)施用。
76.權利要求75的方法,其中所述時間間隔是施用除草劑以后大約1小時至大約3小時。
77.權利要求75的方法,其中所述時間間隔是施用除草劑以后大約0.005至大約10秒。
78.一種提高田間作物產(chǎn)量的方法,包括下述步驟(a)在田間種植作物,(b)通過以下步驟基本清除會減少田間作物產(chǎn)量的一種或多種雜草品系,(1)將含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或其除草衍生物的除草劑施用于該雜草品系的葉片上,(2)接著,將輔助劑施于相同葉片至少一部分上,由此,在除草劑和輔助劑以桶混施用或簡單共配制劑施用時出現(xiàn)的對除草活性的拮抗作用可大大降低,(c)令作物成熟,和(d)收獲作物。
79.權利要求78的方法,其中除草劑含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的水溶性鹽,而輔助劑含選自有機硅氧烷濕潤劑和有機氟濕潤劑的超濕表面活性劑水溶液。
80.權利要求79的方法,其中除草劑作為另外還含有表面活性劑的組合物施用。
81.權利要求80的方法,其中除草劑組合物中的表面活性劑是聚氧化烯烷基叔胺或季胺。
82.權利要求81的方法,其中除草劑組合物中的表面活性劑是聚氧乙烯牛脂胺。
83.提高田間作物產(chǎn)量的方法,包括下述步驟(a)選擇一塊種植作物的大田,(b)通過以下步驟基本清除田間會減低作物產(chǎn)量的一種或多種雜草品系(1)將含N-膦?;谆拾彼峄蚱涑菅苌锏某輨┦┯谒鲭s草品系的葉片上,(2)接著,將輔助劑施于相同葉片至少部分上,由此,在施用除草劑和輔助劑的桶混或共配制劑時產(chǎn)生的對除草活性的拮抗作用可大大減輕。(c)將作物種在田中,(d)令作物成熟,和(e)收獲作物。
84.權利要求83的方法,其中除草劑含N-膦?;谆拾彼岬乃苄喳},而輔助劑含選自有機硅氧烷濕潤劑和有機氟濕潤劑的超濕表面活性劑水溶液。
85.權利要求84的方法,其中除草劑作為另外還含有表面活性劑的組合物施用。
86.權利要求85的方法,其中除草劑組合物中的表面活性劑是聚氧化烯烷基叔胺或季胺。
87.權利要求86的方法,其中除草劑組合物中的表面活性劑是聚氧乙烯牛脂胺。
88.一種除草方法,包括相繼采用的下述步驟(a)使植物的葉片與含麥草畏或其除草衍生物的除草劑相接觸,和(b)接著,使相同葉片至少一部分與輔助劑相接觸。
89.權利要求88的方法,其中植物是麻。
90.權利要求89的方法,其中植物是稗。
91.權利要求88的方法,其中植物是刺黃花稔。
92.一種施用外源化學品于植物的方法,包括相繼采用的下述步驟(a)用生物有效劑量的外源化學品組合物接觸植物的葉片,和(b)接著,用一種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水溶液或分散液接觸相同葉片的至少一部分。
93.權利要求92的方法,結果植物與外源化學品和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桶混或簡單共配制劑接觸時出現(xiàn)的對生物活性的拮抗作用可大大降低。
94.權利要求92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是除草劑,并以除草有效劑量施用于植物。
95.權利要求94的方法,其中除草劑是N-膦?;谆拾彼峄蚱涑菅苌?。
96.權利要求95的方法,其中除草劑是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的水溶性鹽。
97.權利要求92的方法,其中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選自烷基和烷芳基羧酸鹽,烷基和烷芳基聚氧化烯烴羧酸鹽,烷基和烷芳基硫酸鹽和磺酸鹽,烷基和烷芳基聚氧化烯烴硫酸鹽和磺酸鹽,萘磺酸鹽及其甲醛縮合物,木質(zhì)素磺酸鹽,磺基丁二酸鹽和半磺基丁二酸鹽,以及烷基和烷芳基聚氧化烯烴磷酸鹽。
98.權利要求92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和陰離子表面活性劑作為單一分隔共配制劑的組分被施用,該分隔共配制劑中,外源化學品被分隔于組合物的第一物理環(huán)境中,而陰離子表面活性劑被分隔于組合物的第二物理環(huán)境中,由此所說的分隔導至葉片與外源化學品的初始接觸和葉片與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初始接觸之間產(chǎn)生一個時間差。
99.權利要求98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是含N-膦?;谆拾彼峄蚱溲苌锏某輨?。
100.含有權利要求50的分隔共配制劑的組合物。
101.含有權利要求98的分隔共配制劑的組合物。
102.含有權利要求54的分隔共配制劑的組合物。
103.含有權利要求55的分隔共配制劑的組合物。
104.含有權利要求99的分隔共配制劑的組合物。
105.一種預測液劑是否能透過疏水表面微細氣孔的試驗方法,包括下述步驟(a)將不透明的,淺色或白色的PTFE濾膜放在深色平滑的固體基質(zhì)上;(b)放1滴或多滴所述液劑滴在該濾膜上;和(c)過一段時間后,觀察在1滴或多滴液滴之處,濾膜是否足夠透明,以至是否通過濾膜可看見深色的基質(zhì);所說濾膜具有許多孔,所述孔大小選擇類似于疏水表面的孔尺寸。
106.一種預測液劑是否能夠經(jīng)氣孔透過植物葉面的試驗方法,包括下述步驟(a)將不透明的淺色或白色PTFE濾膜放在深色平滑的基質(zhì)上,濾膜上有許多直徑約從0.5至2.5μm的細孔;(b)將合適體積的適當數(shù)量液滴放在濾膜上;和(c)過一段時間后觀察1滴或數(shù)滴液滴之處濾膜是否足夠透明,以至是否通過濾膜可以看到深色的基質(zhì)。
107.一種預測液劑是否能夠經(jīng)氣孔透過植物葉面的試驗方法,包括下述步驟(a)將帶有第一種顏色并有許多直徑大約0.5至大約2.5μm細孔的濾膜放在帶有第二種顏色的基質(zhì)上,第二種顏色與第一種顏色相反;(b)至少放1滴液劑在濾膜上;和(c)過一段時間后觀察在1滴或數(shù)滴滴液之處濾膜是否足夠透明,以至是否可通過濾膜看到第二種顏色。
108.權利要求107的試驗方法,其中第一種顏色比第二種顏色淺。
109.權利要求108的試驗方法,其中第一種顏色是白色,而第二種顏色是黑色。
110.權利要求107的試驗方法,其中在上面放液滴的濾膜表面是帶負電的。
111.權利要求107的試驗方法,其中濾膜里的細孔直徑大約1μm,步驟(c)所述時間至少大約15分鐘。
112.權利要求107的試驗方法,借助所說試驗方法可預測除含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液劑之外的液劑是否是(1)如果與外源化學品混合施用于植物葉片時,是否會在施用該外源化學品的植物中拮抗外源化學品的活性,和(2)如果在施用外源化學品之后,而不是在混合中施用它,是否顯示會降低對外源化學品活性的拮抗作用。
113.權利要求112的試驗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是草甘膦除草劑,而植物是稗草。
114.施用外源化學品于植物的方法,包括相繼采用的下述步驟(a)用生物有效劑量的外源化學品接觸植物的葉片,和(b)接著,用具有以下通式的磺酰胺化合物的水溶液或分散液與相同葉片的至少一部分相接觸R5-SO2NH-(CH2)c-NR63Z式中R5是具有大約6至大約20個碳原子的烷基或氟烷基,c是1-4,R6各自為C1-4烷基,而Z是農(nóng)業(yè)上可接受的反離子。
115.施用外源化學品于植物的方法,包括用含有生物有效劑量的外源化學品組合物和具有以下通式的磺酰胺化合物的含水組合物接觸植物的葉片R5-SO2NH-(CH2)c-NR63Z式中R5是具有大約6至大約20個碳原子的烷基或氟烷基,c是1-4,R6各自是C1-4烷基,而Z是農(nóng)業(yè)上可接受的反離子。
116.權利要求115的方法,其中R5不是全氟取代的。
117.權利要求115的方法,其中R5是全氟取代的。
118.權利要求116的方法,其中R5具有大約12至大約18個碳原子。
119.權利要求117的方法,其中R5具有大約6至大約12個碳原子。
120.權利要求119的方法,其中c是3,R6是甲基,而Z是鹵化物。
121.權利要求120的方法,其中磺酰胺化合物是3-(((十七氟辛基)磺?;?氨基)-N,N,N-三甲基-1-丙銨碘化物。
122.權利要求120的方法,其中磺酰胺化合物是3-(((十七氟辛基)磺?;?氨基)-N,N,N-三甲基-1-丙銨氯化物。
123.權利要求115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選自除草劑,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和殺線蟲劑。
124.權利要求123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是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或其除草衍生物。
125.權利要求123的方法,其中外源化學品是N-膦?;谆拾彼岬乃苄喳}。
126.一種外源化學品組合物,其中含有(a)外源化學品,和(b)具有以下通式的磺酰胺化合物R5-SO2NH-(CH2)c-NR63Z式中R5是具有大約6至大約20個碳原子的烷基或氟烷基,c是1-4,R6各自為C1-4烷基,而Z為農(nóng)業(yè)上可接受的反離子。
127.權利要求126的組合物,其中R5不是全氟取代的。
128.權利要求126的組合物,其中R5是全氟取代的。
129.權利要求127的組合物,其中R5具有大約8至大約20個碳原子。
130.權利要求128的組合物,其中R5具有大約6至大約12個碳原子。
131.權利要求130的組合物,其中c是3,R6是甲基,而Z是鹵化物。
132.權利要求131的組合物,其中磺酰胺化合物是3-(((十七氟辛基)磺?;?氨基)-N,N,N-三甲基-1-丙銨碘化物。
133.權利要求131的組合物,其中磺酰胺化合物是3-(((十七氟辛基)磺?;?氨基)-N,N,N-三甲基-1-丙銨氯化物。
134.權利要求126的組合物,其中外源化學品選自除草劑,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和殺線蟲劑。
135.權利要求134的組合物,其中外源化學品是N-膦酰胺甲基甘氨酸及其除草衍生物。
136.權利要求135的組合物,其中外源化學品是N-膦酰胺甲基甘氨酸的水溶性鹽。
全文摘要
提供一種新穎的方法,首先用一種外源化學品(如草甘膦除草劑)處理植物,然后用一種液體輔助劑相繼處理,該方法能提供改進的生物活性(如除草)。結果施用比較少量的外源化學品就可防除有害植物。已經(jīng)表明相繼施用可以降低輔助劑以桶混或簡單共配制劑除草劑施用時可能會出現(xiàn)的對除草活性的拮抗作用。在所公開的方法中,采用的典型的輔助劑包括一類稱作超濕劑的表面活性劑,例如某些含有機硅和含氟碳的表面活性劑。
文檔編號C05G3/00GK1233934SQ97198909
公開日1999年11月3日 申請日期1997年8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1996年8月16日
發(fā)明者J·J·桑德布林克, J·M·瓦納, D·R·賴特, P·C·C·芬格, A·J·I·瓦德 申請人:孟山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