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仙人掌減肥保健飲品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仙人掌減肥保健飲品,其有效成分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仙人掌果肉25?35份、仙人掌根莖提取液35?55份、黑芝麻20?40份、枸杞提取液10?40份、山楂提取液15?30份、海帶提取液10?30份、海藻提取液20?30份、荷葉提取液25?30份、純化水適量。本發(fā)明以天然的中藥材為原料,其中仙人掌所含的維生素能抑制脂肪和膽固醇的吸收,并可以減緩對葡萄糖的攝取,芝麻中含有防止人體發(fā)胖的物質(zhì)蛋黃素、膽堿、肌糖,有利于減肥,配合其他減肥中藥材,減肥效果顯著,且對身體無毒副作用。
【專利說明】
一種仙人掌減肥保健飲品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保健飲品,尤其涉一種仙人掌減肥保健飲品。
【背景技術】
[0002]仙人掌在我國做為藥用首載于我國清代趙仙人掌學敏所著的《本草綱目拾遺》。據(jù)該書記載,仙人掌味淡性寒,功能行氣活血,清熱解毒,消腫止痛,潤腸止血,健脾止瀉,安神利尿,可內(nèi)服外用治療多種疾病。
[0003]仙人掌所含的維生素能抑制脂肪和膽固醇的吸收,并可以減緩對葡萄糖的攝取。食用仙人掌的營養(yǎng)十分豐富,它含有大量的維生素和礦物質(zhì),具有降血糖、降血脂、降血壓的功效,食用仙人掌的嫩莖可以當做蔬菜食用,果實則是一種口感清甜的水果,老莖還可加工成具有除血脂、降膽固醇等作用的保健品、藥品。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針對上述存在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仙人掌減肥保健飲品。
[0005]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0006]一種仙人掌減肥保健飲品,其有效成分由以下原料制成:仙人掌果肉、仙人掌根莖提取液、黑芝麻、枸杞提取液、山楂提取液、海帶提取液、海藻提取液、荷葉提取液、純化水。
[0007]所述的一種仙人掌減肥保健飲品由以下配方配比組成:仙人掌果肉25-35份、仙人掌根莖提取液35-55份、黑芝麻20-40份、枸杞提取液10-40份、山楂提取液15-30份、海帶提取液10-30份、海藻提取液20-30份、荷葉提取液25-30份、純化水適量。
[0008]所述的一種仙人掌減肥保健飲品由以下配方配比組成:仙人掌果肉25份、仙人掌根莖提取液35份、黑芝麻20份、枸杞提取液14份、山楂提取液30份、海帶提取液30份、海藻提取液30份、荷葉提取液25份、純化水適量。
[0009]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效果:本發(fā)明以天然的中藥材為原料,其中仙人掌所含的維生素能抑制脂肪和膽固醇的吸收,并可以減緩對葡萄糖的攝取,芝麻中含有防止人體發(fā)胖的物質(zhì)蛋黃素、膽堿、肌糖,有利于減肥,配合其他減肥中藥材,減肥效果顯著,且對身體無毒副作用。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闡述:
[0011]實施例1:
[0012]仙人掌果肉25份、仙人掌根莖提取液35份、黑芝麻20份、枸杞提取液14份、山楂提取液30份、海帶提取液30份、海藻提取液30份、荷葉提取液25份、純化水適量。
[0013]實施例2:
[0014]仙人掌果肉35份、仙人掌根莖提取液55份、黑芝麻20份、枸杞提取液10份、山楂提取液15份、海帶提取液10份、海藻提取液30份、荷葉提取液25份、純化水適量。
[0015]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上述說明,使本領域?qū)I(yè)技術人員能夠?qū)崿F(xiàn)或使用本發(fā)明。對這些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在其它實施例中實現(xiàn)。因此,本發(fā)明將不會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這些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仙人掌減肥保健飲品,其有效成分由以下原料制成:仙人掌果肉、仙人掌根莖提取液、黑芝麻、枸杞提取液、山楂提取液、海帶提取液、海藻提取液、荷葉提取液、純化水。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仙人掌減肥保健飲品,其特征在于,本發(fā)明由以下配方配比組成:仙人掌果肉25-35份、仙人掌根莖提取液35-55份、黑芝麻20-40份、枸杞提取液10-40份、山楂提取液15-30份、海帶提取液10-30份、海藻提取液20-30份、荷葉提取液25-30份、純化水適量。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仙人掌減肥保健飲品,其特征在于,本發(fā)明由以下配方配比組成:仙人掌果肉25份、仙人掌根莖提取液35份、黑芝麻20份、枸杞提取液14份、山楂提取液30份、海帶提取液30份、海藻提取液30份、荷葉提取液25份、純化水適量。
【文檔編號】A23L2/02GK105876528SQ201410558549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4年10月13日
【發(fā)明人】王萍
【申請人】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