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的制作方法
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系關于一種具有防誤觸開啟安全裝置傘具把手,尤指一種 傘把手以具設有一可循跡滑移式滑蓋運動裝置,藉以保護使用者有效 控制按鈕,以防止無意的誤操作造成的安全性。
背景技術:
由于目前的傘具,至少有包括自動傘或半自動傘(開傘自動開, 收傘需要手動收攏),其大部分在把手上設有一控制按鈕,即傘把手 內(nèi)部設置控制部件,該把手的表面設置控制按鈕,透過觸發(fā)該按鈕達 到控制傘開收的目的。
又半自動傘通常是單折傘的架構,其只能控制傘的自動打開,收攏仍 然需要手動控制,自動傘可以透過控制按鈕達到自動開收的目的,但 是這些自動開收的控制按鈕是設置于把手,即人把持的部分,設計的 原因是考慮到人操作的方便,卻帶來一個不良的后果,即在把持傘的 過程中手部常常擠壓或者按壓按鈕或緊急慌張之際或無意間,往往會 產(chǎn)生無意的誤動作,不慎觸發(fā)該控制按鈕,即在并不需要的時候已打 開或者收攏傘,切實給使用者帶來一些不便及困窘之處。
發(fā)明內(nèi)容
因此,本發(fā)明主要目的在提供一種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 置,即設該傘具把手上具設一安全阻擋結構,可有效地保護控制按鈕 不易被無意之按壓造成誤激活收折的困窘。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在于一具設有滑蓋架構的傘把手,該把手基 于使用人把持的特點設計,以利于該控制滑蓋的開關,并保護按鈕不 被無意觸動按壓的同時,還具有操作容易的特點。
本發(fā)明又一 目的即設使該把手及基座與傘中棒結構組裝呈一體 結構體,并通過滑蓋的設置使得把手既具有實用性,又具有觀賞性, 即透過該基座及把手設與安全裝置呈一模塊化設計可使該把手上的 滑蓋呈不同預設形狀以結設成一可供握持之把手,該握持把手外觀與 材質(zhì)可滿足不同需求者。
基于此,本發(fā)明是這樣實現(xiàn)的
一種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主要包括有
一傘把手,其把手系以一基座設與傘中棒呈結合狀,該把手的側(cè) 面具設有一控制按鈕,
一控制按鈕,設置于把手側(cè)部,與設置于把手內(nèi)的控制機構對應,
實施對傘開收的控制;
一控制機構,設置于把手內(nèi),與中棒進行銜接,其可被控制按鈕 觸發(fā),實現(xiàn)對傘開收的控制;
一安全阻擋裝置,設置于傘把手上,對應于控制按鈕進行設置, 其實施對控制按鈕的保護,避免使用者無意對控制按鈕的觸動導致開 傘或收傘的情況。
所述的安全阻擋裝置,其是滑蓋,系于該把手的側(cè)面設呈可滑動 狀并與把手結合的蓋體組件,設該滑蓋系覆蓋于該控制按鈕上面,可 有效地保護控制按鈕不被無意按壓。
所述的安全阻擋裝置,其是擋塊,該擋塊設置于把手內(nèi)的控制按 鈕內(nèi)側(cè),滑系于控制按鈕的背面,且其端部暴露于把手外,便于實施 對按鈕的保護控制。
上述的擋塊,其側(cè)面為"L"形結構,其一端為推拉部,暴露于 把手外,可被外力推動,實現(xiàn)擋塊對控制按鈕的鎖定狀態(tài),另一端為 卡掣部,并形成叉形,從控制按鈕的背面兩側(cè)穿過,因控制按鈕觸發(fā) 控制機構需要一定的移動距離,擋塊出于鎖定狀態(tài)時,控制按鈕先接 觸到擋塊,無法進一步前進,不能觸發(fā)控制機構;拉動推拉部,接觸 鎖定后,控制按鈕可觸發(fā)控制機構,實現(xiàn)開收傘的控制。 所述的滑蓋,其與把手是通過一導軌進行滑動結合的。 又其中,上述的導軌,可設置于把手的側(cè)面,也可設置于滑蓋的 兩側(cè),便于實現(xiàn)沿著把手側(cè)面的上下或者左右進行滑動,而不另外占 用空間。
再其中,上述的導軌,其可是凹槽的架構形式,也可是由把手外 部側(cè)面凹陷或者突出形成的順滑面。
又上述的導軌,具有兩個,其設置于把手的側(cè)面,另控制按鈕位 于兩個導軌的中間,該滑蓋,其外部是板狀架構或呈弧形的板狀結構, 其兩側(cè)的下部具有突出的滑塊,滑塊可以嵌合到導軌中,與導軌完成 配合,以便于滑塊沿把手上下滑動。另其中上述的滑塊,其也可為滑輪組件或為一滑條元件,只要設 使該組件可以嵌合到導軌中,并能夠沿著導軌滑動,即可保證滑蓋的 上下移動,起到保護控制按鈕的作用。
上述的導軌,其是沿著把手橫向設置,其或者設置于把手的內(nèi)側(cè), 滑蓋上具有導軌槽,與導軌對應,或者設置于滑蓋的外側(cè),把手內(nèi)側(cè) 具有導軌槽,與導軌對應。
上述的導軌,其滑蓋沿著把手橫向設置,把手橫向設置一導軌槽, 滑蓋的底部具有條形導軌與該導軌槽對應,且導軌槽沿著控制按鈕的 一側(cè)延伸,并形成止擋部,防止滑蓋的過分滑動;導軌長度其大于控 制按鈕的橫截面,避免滑蓋脫離導軌槽。
上述的把手,其于適當位置處設置有一彈簧孔,該彈簧空內(nèi)嵌設 彈簧,彈簧則頂持有彈珠,彈珠向外頂持滑蓋,以保證滑蓋上下滑動 時的定位,有效地保護控制按鈕。
其中上述的彈簧孔,通常設置于控制按鈕的下部。
又所述的傘具把手,其可設置有一呈中空狀滑動容槽,該滑動容 槽位于把手的下部或側(cè)部,用于容置下滑或左右滑動的滑蓋,該滑蓋 的兩側(cè)與該滑動容槽的內(nèi)壁配合,以穩(wěn)定沿著把手上下滑動,且防止 滑蓋被外力破壞。
上述的滑蓋,其與把手、滑動容槽之間設置有導軌,便于定向滑 動。且,把手的側(cè)壁上設置有彈簧孔,該彈簧孔內(nèi)嵌設彈簧,彈簧則 頂持有彈珠,該彈珠向外頂持滑蓋,以保證滑蓋上下滑動時的定位, 有效地保護控制按鈕。
又上述的把手,其上部還具有一突出限止機構即一擋板,該擋板 與滑動容槽對應,限制滑蓋的移動,使其不能滑出把手,防止滑蓋的 脫落。
又,上述的滑蓋,其外表面具有一與滑蓋垂直設置的推拉突起, 推拉滑蓋時直接按壓該推拉突起可操作滑蓋,便于使用者實現(xiàn)對滑蓋 的控制。
又上述的滑蓋,其外表面具有一凹陷部,可作用于該凹陷部實現(xiàn) 對滑蓋的推拉。
所述的滑蓋,其設置于控制按鈕的外部,其一端固定于把手上, 形成固定端,另一端為開放端,其活動連接于把手上,通過上下翻轉(zhuǎn) 的形式覆蓋或打開控制按鈕。
上述的滑蓋,其固定端通過銷軸設置于把手上,且開放端的外側(cè) 具有凸頭,通過該凸頭便于控制該滑蓋的位置。
上述的滑蓋,其固定端通過扭力彈簧固定在把手上,且其開放端 的端部具有凸緣,把手容置該開放端的部位則是內(nèi)凹的,并設置有與 凸緣對應的凹槽,以容置該開放端,使滑蓋的位置得以固定。
上述的滑蓋,其把手設置滑蓋部位的側(cè)部還設置有弧形開口,該 弧形開口位于滑蓋的一側(cè),可通過該弧形開口調(diào)整滑蓋的位置。
上述的滑蓋,其底部還可設置有扭力彈簧,扭力彈簧具有兩個, 同時固定于滑蓋底部的把手上,把手的該部位設置于固定柱,兩個扭 力彈簧的一端套系于該固定柱上,滑蓋的底部橫向兩側(cè)對稱設置有固 定位,兩個扭力彈簧分別掛系于一個固定位上,通過扭力彈簧可控制
滑蓋自動回復到覆蓋或打開控制按鈕的位置。
上述的滑蓋,其設置于并突出于把手的外表面,其內(nèi)端的中間位 置具有旋轉(zhuǎn)軸,旋轉(zhuǎn)軸并設置于把手中,使得該滑蓋可圍繞該旋轉(zhuǎn)軸 做旋轉(zhuǎn),旋轉(zhuǎn)軸通常設置于控制按鈕的下部,這樣旋轉(zhuǎn)滑蓋時,滑蓋 只在把手的長度范圍內(nèi)運動,不會超過把手導致不良后果。
上述的滑蓋,其外端的底部設置有凸柱,對應于把手控制按鈕的 上部則設置有凹口,凸柱恰好可嵌入該凹口,以實現(xiàn)滑蓋以后到其覆
蓋位置的定位;或者在滑蓋的外端底部設置有凹口,控制按鈕的上部 設置有凸柱,這種配合方式避免滑蓋與把手其它部位的摩擦,可實現(xiàn) 順利地滑動。
上述的滑蓋,其外端的側(cè)部設置有卡口,同時,把手的控制按鈕 側(cè)部對應設置有卡槽,卡口與卡槽實現(xiàn)配合定位。
上述的滑蓋,其可是方形、橢圓形、梯形的任意一種,或者是其 它的幾何形狀。
本發(fā)明即采用上述的結構,系用一安全阻擋裝置設于把手中,并 與把手在外觀上呈一模塊化設置狀,不會由于因把持、存放等原因?qū)?致的誤操作按壓控制按鈕,引起傘的無故收攏或打開,保證了傘的安 全使用。
而且該把手基于人把持的特點設計,便于控制滑蓋的開關,在保 護按鈕不被無意觸動按壓的同時,還具有操作方便的特點。
又,滑蓋的設置,可根據(jù)不同的需要進行材料、顏色的調(diào)整,以 適應不同消費者的需求,具有使用的多樣性及良好的視覺效果,可適
應人們的多元化與個性化需求。
圖標簡單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圖2 a — c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滑蓋滑動過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
圖4 a — c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二的滑蓋滑動過程示意圖,
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三的結構示意圖,
圖6 a — c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三的滑蓋移動過程示意圖,
圖7為本發(fā)明實施例四的結構示意圖,
圖8 a —b為本發(fā)明實施例四的滑蓋移動過程示意圖,
圖9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五的結構示意圖,
圖10 a —c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五的滑蓋移動過程示意圖,
圖1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六的結構示意圖,
圖1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七的滑蓋移動過程示意圖,
圖13 a —c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七的滑蓋移動過程示意圖,
圖1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八的結構示意圖,
圖15 a —b為本發(fā)明實施例八的滑蓋移動過程示意圖。
具體實施模式
下面結合圖標詳細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
首先,如圖1所示,為本發(fā)明系一種具有防誤觸開啟安全裝置傘
具把手。其中,該傘把手IO系設具有一供與中棒結合固定之基座11、 把手15及左蓋飾片16、右蓋飾片17組成,其中按鈕12設置于基座 11的上部,且把手15上具有對應的開口 150,按鈕12從該開口 150 中突出,便于把持的時候進行控制,且該基座11與把手15系呈一模 塊化結構設計。
一左蓋飾片16及右蓋飾片17則固定扣設在把手15的側(cè)壁所預 設固定槽孔152,以裝飾并保護把手15,且因基座11系與把手呈模 塊化設計,可使該飾片與把手組合可因不同外觀及材質(zhì)需求作出不同 變化。
一滑蓋18,為一呈對應滑移運動裝置,可具有一呈弧度或平板 的板狀架構(該弧度的大小是根據(jù)把手15的形狀決定的),并設置于 把手15的表面,位于把手設置按鈕開口的下部,其可推到把手15的 上部,以覆蓋按鈕12呈一滑移平行運動狀;
而該滑蓋18與把手15是透過導軌19連接的,即該滑蓋側(cè)邊系 與把手15預設適當位置所設突沿呈一對應頂掣運動狀,即該把手15 的表面可具有兩個平行的導軌19,滑蓋18的兩側(cè)向下延伸成扣合的 架構,并延伸部分嵌入到導軌19中,可沿導軌19滑動,以達到滑蓋 18上下滑動,覆蓋保護按鈕12的目的。
又其中,該滑蓋18的內(nèi)表面的兩側(cè)可具設有滑塊181,該滑塊 181恰好可嵌入到導軌19中,并在導軌19中滑動,形成滑蓋與把手 的配合。
在把手15與滑蓋18之間,還設置有彈簧14和彈珠13,把手15
設置按鈕的開口的下方具有彈簧容孔151,彈簧14則設置于該彈簧容 孔151中,向外頂持彈珠13,彈珠13被彈簧14頂持后,可彈性地支 撐滑蓋18,以保證滑蓋18在滑動到適當?shù)牟课缓?,具有一定的扣?力,不至于因為重力的緣故脫落。
圖2 a — c所示,為圖1所示結構的滑蓋18上下滑動時的作用示 意圖。使用者向上推展滑蓋18,滑蓋18到達把手15的最頂端時,滑 蓋18可覆蓋住按鈕12,將按鈕關閉,滑蓋18沿著把手15的導軌上 下移動,當其移動到把手15的最底端時,按鈕12就會完全暴露出來, 可實現(xiàn)對按鈕的控制操作。
又圖3所示,為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在該結構中把手,增加了 一個可容置該滑蓋的中空容室,為一可滑動容槽,并在把手上端具有 一阻擋滑蓋脫離的限止組件,其它的結構與第一圖所示基本相同,故 在此只詳細描述區(qū)別部分,其它相同部分的結構即不再贅述。
而在第二實施例中,依然具有基座21、把手23及左蓋飾片24、 右蓋飾片25,其中按鈕22設置于基座21的上部,且把手23上具有 對應的開口,按鈕22從該開口中突出;把手23與滑蓋26也是透過 導軌聯(lián)系在一起。
把手23的下部具有滑動容槽27,滑蓋26可收攏于該滑動容槽 27內(nèi),形成對滑蓋的保護作用,同時,把手23的上部頂端還具有突 出的限止組件即擋板28,該擋板28突出于把手23的外表面,可對滑 蓋26形成阻擋,防止滑蓋26在移動過程中用力過大而導致滑落,脫 離把手?;瑒尤莶?7是一中空容室結構,其中空容室的大小略大于滑蓋 26的架構或形狀,恰能夠容納滑蓋,且使該滑蓋26只沿著上下的方 向位移,保持滑蓋26收攏后的定位。
圖4 a — c所示,為圖3所示架構的滑蓋26上下滑動時的作用示 意圖。向上推展滑蓋26,滑蓋26到達把手23的最頂端時,滑蓋26 的頂端被限止組件即擋板28所阻擋,具有一定位效果,使滑蓋26可 覆蓋住按鈕22,將按鈕關閉,滑蓋26沿著把手23的導軌上下移動, 當其移動到把手23的下部時,滑蓋26可退縮收攏到滑動容槽27內(nèi), 按鈕22就會完全暴露出來,可實現(xiàn)對按鈕的控制操作,同時該滑動 容槽27對滑蓋也具有保護及顯示作用。
圖5 —圖……為本發(fā)明另外幾種實施例,在下面的描述中,對于 把手內(nèi)的結構,基本與前面所述的相同,而且也與現(xiàn)有技術所存在的 把手內(nèi)部結構相同,故在圖及文字描述中并不再相信贅述其中的結 構,僅僅描述滑蓋或其它方式的安全阻擋裝置與把手的設置關系及作 用過程。
圖5所示,為本發(fā)明的第三實施例,在該實施例中,是通過扭力 彈簧與滑蓋的結構設置安全阻擋裝置的。把手30的上部具有按鈕31, 按鈕31凹入把手的表面,并在設置按鈕31兩側(cè)的把手上設置兩個平 行的導軌34,滑蓋32通過其上具有的導塊321與該導軌34進行配合, 并引導滑蓋32在把手上進行上下滑動;把手30內(nèi)設置有扭力彈簧33 來控制滑蓋32的滑動,扭力彈簧33具有兩個,而且固定于把手內(nèi)的 彈簧柱331上,對稱排列,扭力彈簧33的外端具有翹起,對應于滑
蓋32的背面,則對稱分布有兩個容置孔322,扭力彈簧33外端的翹 起插到該容置孔322中,與滑蓋32連接。
作用過程如圖6 a — c所示,向上推展滑蓋32,滑蓋32向上運 動,到一定位置后,扭力彈簧33發(fā)生作用,使得滑蓋32沿著導軌34 自動向上滑動,到達把手30的上部,此時,扭力彈簧33又具有限位 的作用,避免滑蓋32過分滑動,使得滑蓋32完全覆蓋住按鈕31,具 保護按鈕不被無意觸發(fā)的效果
在使用按鈕時,下拉滑蓋32,滑蓋32沿著把手30的導軌34向 下移動,只需移動點距離,扭力彈簧33就會發(fā)生作用,使其自動 移動到把手30的下部,此時,滑蓋32處于打開的狀態(tài),按鈕31就 會完全暴露出來,可實現(xiàn)對按鈕的控制操作。
圖7為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方式,在該實施方式中,采用橫向設置 滑蓋的結構。圖中所示,基座41設置于把手40中,把手的外壁橫向 設置有導軌44,把手40的正面具有按鈕42,滑蓋43的底部具有與 導軌對應的導槽45,滑蓋43可沿著導軌44圍繞把手轉(zhuǎn)動,而且要求 滑蓋43的橫向距離大于按鈕的橫向距離,避免滑蓋43脫離;同時, 為了避免滑蓋43過量位移,在按鈕42的把手上右側(cè)設置有定位凸點 46,滑蓋43的移動空間被定位凸點46所限制。
圖8a—b顯示了滑蓋的運動過程,滑蓋43覆蓋按鈕42時,滑蓋 43頂持到定位凸點46,如果需要按壓按鈕42,則向一側(cè)推動滑蓋43, 滑蓋43則沿著導軌運動,暴露出按鈕42,使其可被操作。
圖9為另一種實施方式,在該方式中,滑蓋是通過上下翻動的形
式進行設置的。
圖中所示,滑蓋53是通過軸55連接于把手50上,其具體的連 接方式是把手50上設置兩個軸套54,軸穿系滑蓋53的下端,再套 系于兩個軸套54上,同時軸55的中間還穿套有扭力彈簧56,扭力彈 簧56—端頂持把手50,另一端則頂持滑蓋53,該兩端并分別固定于 把手和滑蓋上;同時滑蓋的前部中間部分具有前凸結構(結合圖10a 和圖10b、圖10c),把手50的對應部位則設置有凹槽57,凹槽57上 下分別有兩個,分別鎖定滑蓋53的打開與封閉狀態(tài)。
把手設置滑蓋的位置右側(cè)的上下部位,還具有兩個缺口 58,該 缺口便于使用者打開滑蓋,使其解脫打開與封閉狀態(tài)。
圖10a和圖10b、圖10c所示,為滑蓋的運動過程示意圖,為了 便于了解各個部件的作用,在此采用剖面圖的形式進行描述。
滑蓋53處于打開狀態(tài)時,滑蓋53的前端伸入到把手50下部的 凹槽57中,處于扣合狀態(tài),此時扭力彈簧56被拉伸,通過缺口 58 處推動滑蓋53,在扭力彈簧56的作用下,滑蓋53脫離凹槽57后自 動彈起,并停留在按鈕52的前部,再壓下滑蓋53,其前端會扣合于 把手50上部的凹槽57中,形成對按鈕的保護,處于封閉狀態(tài),此時, 外力是無法作用于按鈕,防止誤動作。
圖11是本發(fā)明另一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在該方式中,基 本結構與圖9一圖10c所示相同,區(qū)別之處在于該方式采用螺旋扭力 彈簧取代扭力彈簧,故在此僅僅對該結構在重點描述,其它結構不再 贅述。圖中所示,滑蓋63是通過軸65連接于把手60上,其具體的連 接方式是把手60上設置兩個軸套64,軸穿系滑蓋63的下端,再套 系于兩個軸套64上,同時軸65的中間還穿套有螺旋扭力彈簧66,螺 旋扭力彈簧66 —端固定于把手60上,另一端則固定在滑蓋63上; 這樣通過螺旋扭力彈簧56的作用可使滑蓋63處于打開和封閉的狀 態(tài)。
圖12所示,為本發(fā)明另一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在該方式 中,滑蓋是設置于把手上,可旋轉(zhuǎn)的結構形式。
圖中所示,該實施方式包括有把手70及其基座71,把手70內(nèi) 按照有按鈕72,按鈕72的上方設置有滑蓋73,滑蓋73的具體設置 方式為滑蓋73的下部背面設置有突柱77,同時把手的中部按鈕的 下方設置有扣孔75,突柱77插接到該扣孔75中,被固定住,并可 旋轉(zhuǎn);按鈕上方的把手上和把手的下部還設置有定位凸點74、 76, 且滑蓋73背面的上方也設置有凹孔,該凹孔可扣合于上述的定位凸 點74和76,以進行定位,使得滑蓋73處于打開和封閉狀態(tài)。
結合圖13a—圖13c所示,其作用過程為滑蓋73處于打開狀 態(tài)時,其背面上方的凹孔卡扣于把手下部的定位凸點76,不會左右 移動;需要封閉按鈕72時,則推動滑蓋73,滑蓋73進行旋轉(zhuǎn),當 旋轉(zhuǎn)到覆蓋按鈕72時,定位凸點74與滑蓋背面的凹孔扣合,進行定 位,使得滑蓋73可以穩(wěn)定地覆蓋按鈕72,不會導致無意的按壓。
圖14所示,為本發(fā)明另一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在該方式 中,釆用按鈕擋塊的方式防止無意的觸發(fā)按鈕。圖14所示,把手80內(nèi)設置有基座81和按鈕82,同時把手的下 部設置凹部,該凹部用以設置按鈕擋塊83,按鈕擋塊83橫截面為側(cè) "L"形結構,其下部是突出的推拉部分,上部為擋塊86,擋塊分叉, 穿過按鈕82的下方,對按鈕82進行頂持,且對應于設置擋塊86的 部位,把手上設置有兩個穿孔85,以使擋塊86能與按鈕配合,鎖定 按鈕82的狀態(tài),且把手80具有突出的下緣84,該下緣84頂持按鈕 擋塊83,對其進行限位。
結合圖15a—圖15b所示,按鈕82處于可按壓的狀態(tài)時,按鈕 擋塊位83于把手80的下部,且被下緣84頂持,此時,擋塊86脫離 按鈕;如果需要鎖定按鈕82,使其不觸發(fā)把手內(nèi)的控制機構,則向 上推拉按鈕擋塊83,擋塊86則通過穿孔85,插入到按鈕82的下方, 即使按鈕82被按壓,首先被擋塊86頂持,不會接觸到控制機構,避 免了誤操作。
解除上述的按鈕鎖定狀態(tài),則過程與鎖定相反,向下推拉按鈕擋 塊,即可解除對按鈕的鎖定,使按鈕處于可操作狀態(tài)。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之具體實施例及所運用技術原理,若依本創(chuàng) 作之構想所作之改變,其所產(chǎn)生之功能作用仍未超出說明書及圖標所 涵蓋之精神時,皆應仍屬本發(fā)明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主要包括有一傘把手,其把手系以一基座設與傘中棒呈結合狀,該把手的側(cè)面具設有一控制按鈕,一控制按鈕,設置于把手側(cè)部,與設置于把手內(nèi)的控制機構對應,實施對傘開收的控制;一控制機構,設置于把手內(nèi),與中棒進行銜接,其可被控制按鈕觸發(fā),實現(xiàn)對傘開收的控制;一安全阻擋裝置,設置于傘把手上,對應于控制按鈕進行設置,其實施對控制按鈕的保護,避免使用者無意對控制按鈕的觸動導致開傘或收傘的情況。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 征在于所述的安全阻擋裝置,是滑蓋,系于該把手的側(cè)面設呈可滑動 狀并與把手結合的蓋體組件,設該滑蓋系覆蓋于該控制按鈕上面。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 征在于所述的安全阻擋裝置,其是擋塊,該擋塊設置于把手內(nèi)的控制 按鈕內(nèi)側(cè),滑系于控制按鈕的背面,且其端部暴露于把手外。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 征在于上述的擋塊,其側(cè)面為"L"形結構,其'端為推拉部,暴露 于把手外,另一端為卡掣部,并形成叉形。
5、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滑蓋,其與把手是通過一導軌進行滑動結合的,且該導 軌,或者設置于把手的側(cè)面,或者設置于滑蓋的兩側(cè)。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 征在于上述的導軌,或者是凹槽的架構形式,或者由把手外部側(cè)面凹 陷或者突出形成的順滑面。
7、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 征在于又上述的導軌,具有兩個,其設置于把手的側(cè)面,另控制按鈕 位于兩個導軌的中間,該滑蓋,其外部是板狀架構或呈弧形的板狀結 構,其兩側(cè)的下部具有突出的滑塊,滑塊可以嵌合到導軌中。
8、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 征在于上述的導軌,其是沿著把手橫向設置,其或者設置于把手的內(nèi) 側(cè),滑蓋上具有導軌槽,與導軌對應,或者設置于滑蓋的外側(cè),把手 內(nèi)側(cè)具有導軌槽,與導軌對應。
9、 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 征在于上述的導軌,其滑蓋沿著把手橫向設置,把手橫向設置一導軌 槽,滑蓋的底部具有條形導軌與該導軌槽對應,且導軌槽沿著控制按 鈕的一側(cè)延伸,并形成止擋部,導軌長度其大于控制按鈕的橫截面。
10、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 征在于上述的把手,其于適當位置處設置有一彈簧孔,該彈簧空內(nèi)嵌 設彈簧,彈簧則頂持有彈珠,彈珠向外頂持滑蓋。
11、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 征在于又所述的傘具把手,其可設置有一呈中空狀滑動容槽,該滑動 容槽位于把手的下部或側(cè)部,該滑蓋的兩側(cè)與該滑動容槽的內(nèi)壁配
12、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 特征在于上述的把手,其上部還具有一突出限止機構即一擋板,該擋 板與滑動容槽對應。
13、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 征在于所述的滑蓋,其設置于控制按鈕的外部,其一端固定于把手上, 形成固定端,另一端為開放端,其活動連接于把手上,通過上下翻轉(zhuǎn) 的形式覆蓋或打開控制按鈕。
14、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 特征在于上述的滑蓋,其固定端通過銷軸或者扭力彈簧設置于把手 上,且開放端的外側(cè)具有凸頭,通過該凸頭便于控制該滑蓋的位置且 其固定端通過扭力彈簧固定在把手上,且其開放端的端部具有凸緣, 把手容置該開放端的部位則是內(nèi)凹的,并設置有與凸緣對應的凹槽, 且在把手設置滑蓋部位的側(cè)部至少設置有一個弧形開口 ,該弧形開口 位于滑蓋的一側(cè)。
15、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 征在于上述的滑蓋,其底部還可設置有扭力彈簧,扭力彈簧具有兩個, 同時固定于滑蓋底部的把手上,把手的該部位設置于固定柱,兩個扭 力彈簧的一端套系于該固定柱上,滑蓋的底部橫向兩側(cè)對稱設置有固 定位,兩個扭力彈簧分別掛系于一個固定位上。
1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特 征在于上述的滑蓋,其設置于并突出于把手的外表面,其內(nèi)端的中間 位置具有旋轉(zhuǎn)軸,旋轉(zhuǎn)軸并設置于把手中,旋轉(zhuǎn)軸設置于控制按鈕的下部。
17、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 特征在于上述的滑蓋,其外端的底部設置有凸柱,對應于把手控制按 鈕的上部則設置有凹口,凸柱恰好可嵌入該凹口;或者在滑蓋的外端 底部設置有凹口,控制按鈕的上部設置有凸柱,滑蓋其外端的側(cè)部設 置有卡口,同時,把手的控制按鈕側(cè)部對應設置有卡槽,卡口與卡槽 配合。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一種具有防誤觸開啟傘把手安全裝置,其主要包括有一傘把手、一控制按鈕、一控制機構及一安全阻擋裝置,設置于傘把手上,對應于控制按鈕進行設置,其實施對控制按鈕的保護,避免使用者無意對控制按鈕的觸動導致開傘或收傘的情況。上述的結構,系用一安全阻擋裝置設于把手中,并與把手在外觀上呈一模塊化設置狀,不會由于因把持、存放等原因?qū)е碌恼`操作按壓控制按鈕,引起傘的無故收攏或打開,保證了傘的安全使用。
文檔編號A45B9/00GK101176583SQ20061006351
公開日2008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2006年11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11月6日
發(fā)明者張書閔 申請人:張書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