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包括上鞋底、下鞋底、夾腳板和氣囊,所述下鞋底位于所述上鞋底的底面,所述上鞋底和所述下鞋底的鞋嘴部開有開口,所述夾腳板固定在所述上鞋底的開口上,所述夾腳板由兩塊一樣的片狀物體合在一起組成,一端閉合,另一端可打開,所述氣囊一端裝在所述夾腳板中間,另一端位于所述上鞋底和所述下鞋底之間。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能夠預防和矯正大腳趾頭外翻,防止大腳址頭擠壓第二腳趾頭,對腳址起到塑型作用,同時還可對大腳趾頭和第二腳趾頭起到按摩作用,該實用新型的鞋子能夠做成人字拖或包鞋形式,一年四季均可穿著,其對腳部塑型和按摩不受到天氣限制,簡單方便。
【專利說明】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鞋子領(lǐng)域,具體地說涉及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
【背景技術(shù)】
[0002]由于某些因素,如先天的遺傳因素或是后天的穿鞋的不當會引起大腳趾頭嚴重發(fā)生畸形,甚至擠壓其他的腳趾,使其發(fā)炎等,導致人無法走路甚至無法正常穿鞋穿襪,嚴重影響到正常生活。針對這一情況,目前市面上出現(xiàn)了拇外翻矯正器,但是拇外翻矯正器價格過貴,不夠經(jīng)濟實惠,而且也不能隨時隨地使用,只能在閑暇時坐在家里使用,而市場上已經(jīng)出現(xiàn)的用于矯正拇指外翻的鞋子結(jié)構(gòu)復雜且只能在夏天使用,不能很好的滿足人們的需要。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不受季節(jié)限制,起到塑型和按摩作用的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shù)方案:
[0005]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其中包括上鞋底、下鞋底、夾腳板和氣囊,所述下鞋底位于所述上鞋底的底面,所述上鞋底和所述下鞋底的鞋嘴部開有開口,所述夾腳板固定在所述上鞋底的開口上,所述夾腳板由兩塊一樣的片狀物體合在一起組成,一端閉合,另一端可打開,所述氣囊一端裝在所述夾腳板中間,另一端位于所述上鞋底和所述下鞋底之間。
[0006]進一步的,所述開口為U型,所述夾腳板頂端為圓形,底面為長方形,側(cè)面閉合處為半圓柱形,所述夾腳板的閉合半圓柱形固定在所述上鞋底開口(11)的U型部位。
[0007]進一步的,所述上鞋底底面鞋嘴部開有第一凹槽,所述夾腳板的長方形底面位于所述第一凹槽內(nèi),所述上鞋底底面和所述下鞋底正面相對位置處開有第二凹槽,所述氣囊位于所述第二凹槽里面。
[0008]進一步的,所述氣囊里面裝有壓縮空氣,中間裝有導氣管。
[0009]進一步的,所述上鞋底和所述下鞋底通過膠合劑粘合在一起。
[0010]進一步的,所述上鞋底、所述下鞋底和所述夾腳板均采用軟塑料制成。
[0011]進一步的,所述氣囊采用柔性橡膠膠囊制成。
[0012]實施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能夠預防和矯正大腳趾頭外翻,防止大腳趾頭擠壓第二腳趾頭,對腳趾起到塑型作用,同時還可對大腳趾頭和第二腳趾頭起到按摩作用,該實用新型的鞋子能夠做成人字拖或包鞋形式,一年四季均可穿著,其對腳部塑型和按摩不受到天氣限制,簡單方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14]圖2為本實用新型上鞋底I的仰視圖;
[0015]圖3為本實用新型下鞋底2的俯視圖;
[0016]圖4為本實用新型夾腳板3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17]圖5為本實用新型氣囊4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18]圖中:1、上鞋底;11、開口 ;12、第一凹槽;13、第二凹槽;2、下鞋底;3、夾腳板;4、
氣囊;5、導氣管。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將結(jié)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0020]如圖1所示,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包括上鞋底1、下鞋底2、夾腳板3,以及圖5所示的氣囊4,上鞋底I和下鞋底2的鞋嘴部開有一 U型的開口 11,夾腳板3固定在該開口 11上。
[0021]如圖2所示,在上鞋底I底面的開口 11周圍開有第一凹槽12,連著第一凹槽12處開有第二凹槽13。在圖3中,下鞋底2的正面與上鞋底I底面相對位置處開有第二凹槽13。第一凹槽12的形狀和夾腳板3的底面形狀做成一樣,同樣的,第二凹槽13的形狀和氣囊4的形狀一樣。
[0022]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1,如圖4所示的夾腳板3,由兩塊一樣的片狀物體合在一起組成,一端閉合在一起,閉合處為半圓柱形,另一端可以打開,夾腳板3的頂面為圓形,底面為長方形。圖5中的氣囊4,采用柔性橡膠膠囊制成,氣囊4里面裝有壓縮空氣,中間裝有一根導氣管5,上鞋底I和下鞋底2采用萬能膠膠合在一起,上鞋底1、下鞋底2和夾腳板3均采用軟塑料制作。
[0023]本實施例中的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可做成人字拖的形式,即在鞋底和夾腳板3上裝上連接帶,連接帶呈“人”字形,而且上鞋底I的正面設有密密麻麻很多小凸起,可對腳底進行按摩,鞋底的底面具有防滑層,能夠增大鞋子和底面的摩擦力,防止摔倒。夏天穿著該人字拖既可享受涼爽,又能對大腳趾頭起到塑型作用,緩解疲勞。
[0024]本實施例中的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還可做成包鞋的形式,即在上鞋底I和下鞋底2的周圍加上一圈鞋面,這樣即使是在寒冷的冬天也能夠穿著本實用新型的包鞋預防和矯正拇指外翻。
[0025]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2,夾腳板3頂面和底面均為圓形,側(cè)面閉合處為長方體形,氣囊4里面裝有液體,中間裝有導液管,上鞋底I和下鞋底2通過AB粘合劑膠合在一起。
[0026]該實施例的鞋子同樣可以做成人字拖和包鞋的形式,適合于一年四季穿著塑型。
[0027]具體組裝時,將氣囊4體積小的一端放入夾腳板3中間,另一端壓入上鞋底I和下鞋底2的第二凹槽13里面,將夾腳板3的半圓柱形或長方體形閉合端壓入上鞋底I上開口11的U型或者方形部位,夾腳板3的長方形或圓形底面貼合在上鞋底I的第一凹槽12里面,最后將上鞋底I和下鞋底2利用膠合劑膠合在一起。
[0028]具體地,用大腳趾頭和第二腳趾頭夾住夾腳板3,當腳后跟的力量作用在氣囊4體積大的那一端時,將里面的壓縮空氣或液體通過導氣管5或?qū)б汗軘D壓到氣囊4體積小的那一端,于是將夾角板3撐開,這時,大腳趾頭和第二腳趾頭被撐開,每踩氣囊4 一下,兩個腳趾頭就被打開一次,當走路時大腳趾頭和第二腳趾頭不斷被撐開,能夠預防和矯正大腳趾頭外翻,,達到塑型目的。
[0029]其中,本實用新型的夾腳板3的頂面和底面可以做成任意形狀,兩者可以相同也可以不一樣,如可以選擇正方形、不規(guī)則圖形等等。夾腳板3的閉合處也可以選用除半圓柱形以外的其它形狀,如長方體形、六面體形等等,相對的開口 11的形狀跟著改變。
[0030]上鞋底1、下鞋底2和夾腳板3采用柔軟材料制成,可以是軟塑料、橡膠或者等等,優(yōu)選的,本實用新型選用軟塑料。
[0031 ] 包鞋的形式可以是任意的,可以是帆布的、皮的、綁鞋帶的、無鞋帶的、高筒的等等,同樣的包鞋的內(nèi)底面,即與腳掌接觸的地方可以設有很多凸起對腳底進行按摩。
[0032]本實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種形式的產(chǎn)品,上述【具體實施方式】僅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領(lǐng)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宗旨和權(quán)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情況下,還可做出很多形式,這些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之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其特征在于:包括上鞋底(I)、下鞋底(2)、夾腳板(3)和氣囊(4),所述下鞋底(2)位于所述上鞋底(I)的底面,所述上鞋底(I)和所述下鞋底(2)的鞋嘴部開有開口(11),所述夾腳板(3)固定在所述上鞋底(I)的開口(11)上,所述夾腳板(3)由兩塊一樣的片狀物體合在一起組成,一端閉合,另一端可打開,所述氣囊(4)一端裝在所述夾腳板(3 )中間,另一端位于所述上鞋底(I)和所述下鞋底(2 )之間。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11)為U型,所述夾腳板(3)頂端為圓形,底面為長方形,側(cè)面閉合處為半圓柱形,所述夾腳板(3)的閉合半圓柱形固定在所述上鞋底(I)開口(11)的U型部位。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鞋底(I)底面鞋嘴部開有第一凹槽(12),所述夾腳板(3)的長方形底面位于所述第一凹槽(12)內(nèi),所述上鞋底(I)底面和所述下鞋底(2)正面相對位置處開有第二凹槽(13),所述氣囊(4)位于所述第二凹槽(13)里面。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囊(4)里面裝有壓縮空氣,中間裝有導氣管(5)。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鞋底(I)和所述下鞋底(2)通過膠合劑粘合在一起。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鞋底(I)、所述下鞋底(2)和所述夾腳板(3)均采用軟塑料制成。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新型拇外翻矯正塑型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囊(4)采用柔性橡膠膠囊制成。
【文檔編號】A43B7/00GK204015256SQ201420486689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27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4年8月27日
【發(fā)明者】彭麗玲 申請人:彭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