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包含前支架、后支架、可伸縮連桿架、可伸縮支撐件、連動件及鎖扣機構(gòu)。后支架可翻轉(zhuǎn)地連接前支架??缮炜s連桿架樞接后支架,用以隨后支架的連動而伸縮。可伸縮支撐件固接可伸縮連桿架,用以隨可伸縮連桿架的伸縮,同步進行同方向與等比例的伸縮。連動件與后支架保持間距,且分別樞接前支架與可伸縮支撐件。鎖扣機構(gòu)用以可移除地卡固可伸縮支撐件,以限制可伸縮支撐件的伸縮。借此,本實用新型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簡化高跟鞋的設(shè)計以提高了使用者的購買及使用意愿。
【專利說明】
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鞋子,且特別涉及一種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
【背景技術(shù)】
[0002]現(xiàn)代女性為了注重禮儀或讓身材看起來較高挑,現(xiàn)代女性外出時會穿著高跟鞋,但在長時間下穿著高跟鞋時,人體腳部常常導(dǎo)致水腫或扭傷腳踝,不但易摔跤久穿腳踝易變形影響健康,進而帶來不適的經(jīng)驗。如此,現(xiàn)代女性大部分會同時擁有平底鞋與高跟鞋,或者同時擁有不同鞋跟高度的高跟鞋,以配合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0003]為此,目前市面上有許多可以改變鞋跟高度的高跟鞋,然而,這些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高跟鞋在設(shè)計上通常過于復(fù)雜且不方便,降低使用者的購買及使用意愿。
[0004]所以,如何研發(fā)出一種解決方案以改善上述所帶來的缺失及不便,實乃相關(guān)業(yè)者目前刻不容緩的重要課題。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借以解決【背景技術(shù)】所述的問題,意即,簡化高跟鞋的設(shè)計以提高使用者的購買及使用意愿。
[0006]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此種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包含前支架、后支架板、可伸縮連桿架、可伸縮支撐件、連動件及鎖扣機構(gòu)。后支架可翻轉(zhuǎn)地連接前支架??缮炜s連桿架樞接后支架,用以隨后支架的連動而伸縮??缮炜s支撐件固接可伸縮連桿架,用以隨可伸縮連桿架的伸縮,同步進行同方向與等比例的伸縮。連動件與后支架保持間距,且分別樞接前支架與可伸縮支撐件。鎖扣機構(gòu)可移除地卡固可伸縮支撐件,以限制可伸縮支撐件的伸縮。
[0007]如此,當使用者的腳部穿入本實施方式的鞋子,且抬起腳跟部分以彎折腳趾部分時,后支架相對前支架翻轉(zhuǎn),隨著后支架與連動件的帶動,可伸縮支撐件伸縮以改變鞋跟高度的。所以,本實施方式通過彎折鞋板的彎折幅度,便能控制可伸縮支撐件的外露長度,以配合使用者的使用需求,進而解決使用者必須同時擁有不同鞋跟高度的高跟鞋的困擾。
[0008]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可伸縮連桿架包含多個第一軸銷、多個第二軸銷、多個第一連桿與多個第二連桿。這些第一連桿相互平行。這些第二連桿相互平行。相鄰的多個第一連桿其中之一與多個第二連桿其中之一通過其中一個第一軸銷相互交叉地樞接而成。這些第一連桿與這些第二連桿還分別通過這些第二軸銷以頭尾樞接的方式相互連接。如此,當樞轉(zhuǎn)這些第一連桿與這些第二連桿以致這些第一軸銷逐漸彼此間距改變時,可伸縮連桿架對應(yīng)地改變其長度。
[0009]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其中一個第一連桿同時通過多個第一軸銷其中之一與多個第二軸銷至少其中之一樞接后支架。所以,當后支架帶動可伸縮連桿架對應(yīng)地改變其長度時,可伸縮連桿架產(chǎn)生橫向位移。
[0010]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可伸縮支撐件包含多個套筒。這些套筒彼此為同心排列,且依序可伸縮地套接在一起。此時,至少其中兩個第一軸銷沿可伸縮支撐件的長軸方向依序固接至少其中兩個套筒。
[0011]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這些套筒的最內(nèi)側(cè)者具有貫穿空間,且可伸縮連桿架位于貫穿空間內(nèi)。
[0012]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這些套筒的最外側(cè)者具有多個固定孔。這些固定孔沿弧線方向排列,這些固定孔分別對應(yīng)可伸縮支撐件的多種長度。
[0013]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鎖扣機構(gòu)包含固定銷。固定銷可插拔地伸入其中一個固定孔中,用以限位這些套筒,并決定可伸縮支撐件經(jīng)伸縮后的多種長度其中之一O
[0014]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鎖扣機構(gòu)還包含架體、彈簧與操作部。架體具有第一端、第二端與樞接部。樞接部介于第一端與第二端之間,固定銷位于架體的第一端上。彈簧連接架體的第一端,用以將固定銷推回固定孔中。操作部的一端抵接架體的第二端,操作部的另一端暴露于鞋子之外。所以,當操作部轉(zhuǎn)動架體時,固定銷隨架體的轉(zhuǎn)動而退出固定孔,以解除對該些套筒的限位。
[0015]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前支架的一端具有凸出肋。后支架通過第一樞軸樞接前支架的那端,以及通過至少兩個第二樞軸樞接可伸縮連桿架,連動件通過至少一個第三樞軸樞接凸出肋,以及通過至少一個第四樞軸樞接可伸縮支撐件。此外,前支架的凸出肋、后支架、可伸縮連桿架、可伸縮支撐件以及連動件共同定義出連桿拘束機構(gòu),且第一樞軸、第二樞軸、第三樞軸與第四樞軸的軸向相互平行。
[0016]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方式中,此種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包含鞋身、鞋底層、連桿拘束機構(gòu)與鎖扣機構(gòu)。鞋底層具有貫穿口。連桿拘束機構(gòu)連接鞋身與鞋底層,且連桿拘束機構(gòu)包含前支架、后支架、可伸縮鞋跟與連動件。前支架具有凸出肋。后支架可翻轉(zhuǎn)地連接前支架??缮炜s鞋跟可伸縮地位于貫穿口內(nèi),且樞接至后支架。連動件與后支架保持間距,且分別樞接凸出肋與可伸縮鞋跟。鎖扣機構(gòu)可移除地卡固可伸縮鞋跟,以限制可伸縮鞋跟的伸縮。如此,當連桿拘束機構(gòu)發(fā)生連動時,隨著后支架與連動件的帶動,可伸縮鞋跟發(fā)生伸縮以改變可伸縮鞋跟的長度。
[0017]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可伸縮鞋跟包含可伸縮連桿架與可伸縮支撐件。可伸縮連桿架樞接后支架,用以隨著后支架與連動件的帶動而伸縮??缮炜s支撐件固接可伸縮連桿架,用以隨可伸縮連桿架的伸縮,同步進行同方向與等比例的伸縮。
[0018]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可伸縮連桿架包含:多個第一軸銷與多個第二軸銷、多個第一連桿及多個第二連桿。多個第一連桿相互平行。多個第二連桿相互平行,相鄰的多個第一連桿其中之一與多個第二連桿其中之一通過多個第一軸銷其中之一相互交叉地樞接而成,多個第一連桿與多個第二連桿還分別通過多個第二軸銷以頭尾樞接的方式相互連接。其中,當樞轉(zhuǎn)多個第一連桿與多個第二連桿以致多個第一軸銷逐漸彼此間距改變時,可伸縮連桿架對應(yīng)地改變其長度。
[0019]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多個第一連桿其中之一同時通過多個第一軸銷其中之一與多個第二軸銷至少其中之一樞接后支架。其中,當后支架帶動可伸縮連桿架對應(yīng)地改變其長度時,可伸縮連桿架產(chǎn)生橫向位移。
[0020]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可伸縮支撐件包含多個套筒,多個套筒彼此為同心排列,且可伸縮地依序套接在一起。其中多個第一軸銷至少其中兩個沿可伸縮支撐件的長軸方向依序固接多個套筒至少其中兩個。
[0021]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多個套筒的最內(nèi)側(cè)者具有貫穿空間,且可伸縮連桿架位于貫穿空間內(nèi)。
[0022]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多個套筒的最外側(cè)者具有多個固定孔,其中多個固定孔沿一弧線排列方式排列,其中多個固定孔分別對應(yīng)可伸縮支撐件的多種長度。鎖扣機構(gòu)包含固定銷,固定銷可插拔地伸入多個固定孔其中之一,用以限位多個套筒并保持可伸縮支撐件的多種長度其中之一。
[0023]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鎖扣機構(gòu)還包含:架體、彈簧及操作部。架體具有第一端、第二端與樞接部,樞接部介于第一端與第二端之間,其中固定銷位于架體的第一端上。彈簧連接架體的第一端,用以將固定銷推回固定孔中。操作部的一端抵接架體的第二端,操作部的另一端暴露于鞋子之外。其中,當操作部轉(zhuǎn)動架體時,固定銷隨架體的轉(zhuǎn)動而退出固定孔,以解除對多個套筒的限位。
[0024]在本實用新型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后支架通過至少一個第一樞軸樞接前支架的一端,以及通過至少兩個第二樞軸樞接可伸縮連桿架,連動件通過至少一個第三樞軸樞接凸出肋,以及通過至少一個第四樞軸樞接可伸縮支撐件。其中第一樞軸、第二樞軸、第三樞軸與第四樞軸的軸向相互平行。
[0025]與現(xiàn)有技術(shù)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簡化高跟鞋的設(shè)計以提高使用者的購買及使用意愿。
[0026]以上所述僅是用以闡述本實用新型所欲解決的問題、解決問題的技術(shù)手段、及其產(chǎn)生的功效等等,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細節(jié)將在下文的實施方式及相關(guān)圖式中詳細介紹。
【附圖說明】
[0027]為讓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優(yōu)點與實施例能更明顯易懂,所附圖式的說明如下:
[0028]圖1A至圖1B繪示依據(jù)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的簡易操作示意圖;
[0029]圖2A繪示依據(jù)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方式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的立體圖;
[0030]圖2B繪示圖2A的鞋子的分解圖;
[0031 ]圖3繪示圖2A的鞋子的操作示意圖;
[0032]圖4繪示圖2A的可伸縮鞋跟的示意圖;
[0033I圖5繪示圖2A的鎖扣機構(gòu)的示意圖;
[0034]圖6繪示本實施方式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的鎖扣機構(gòu)的操作示意圖;以及
[0035]圖7A至圖7C繪示依據(jù)本實施方式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的連續(xù)操作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6]以下將以圖式公開本實用新型的多個實施方式,為明確說明起見,許多實務(wù)上的細節(jié)將在以下敘述中一并說明。然而,熟悉本領(lǐng)域的技術(shù)人員應(yīng)當了解到,在本實用新型部分實施方式中,這些實務(wù)上的細節(jié)并非必要的,因此不應(yīng)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此外,為簡化圖式起見,一些現(xiàn)有慣用的結(jié)構(gòu)與元件在圖式中將以簡單示意的方式繪示。另外,為了便于讀者觀看,圖式中各元件的尺寸并非依實際比例繪示。
[0037]圖1A至圖1B繪示依據(jù)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10的簡易操作示意圖。如圖1A與圖1B所示,本實施方式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10包含鞋板100及可伸縮鞋跟200。鞋板100用以承載人體單一腳部(圖中未示)。鞋板100包含前支架110、后支架120與連動件300。后支架120可翻轉(zhuǎn)地(例如通過樞軸或折痕)連接前支架110的一側(cè)??缮炜s鞋跟200呈長柱狀,且可伸縮鞋跟200得以因伸縮而改變其長度??缮炜s鞋跟200的一端樞接至后支架120相對前支架110的一側(cè)。前支架110具有凸出肋111,凸出肋111自前支架110的這側(cè)朝外伸出。連動件300與后支架120之間保持間距,且連動件300的兩個相對端分別樞接前支架110的凸出肋111與可伸縮鞋跟200。如此,凸出肋111、后支架120、可伸縮鞋跟200與連動件300共同定義出連桿拘束機構(gòu)(如四連桿結(jié)構(gòu))。
[0038]如此,當連桿拘束機構(gòu)發(fā)生連動,例如后支架120相對前支架110翻轉(zhuǎn)時,通過后支架120與連動件300的拘束連動,本實施方式的可伸縮鞋跟200得以朝一重力方向GV進行伸縮,進而改變可伸縮鞋跟200的長度,如此,便可配合使用者的使用需求,并解決使用者必須同時擁有不同鞋跟高度的高跟鞋的困擾。
[0039]舉例來說,可伸縮鞋跟200包含可伸縮連桿架210與可伸縮支撐件220。可伸縮連桿架210具可伸縮性,且可伸縮連桿架210樞接至后支架120相對前支架110的一側(cè),用以受后支架120與連動件300的帶動而發(fā)生伸縮,進而改變此可伸縮連桿架210的長度。可伸縮支撐件220樞接連動件300相對凸出肋111的一側(cè)??缮炜s支撐件220具可伸縮性,且可伸縮支撐件220固接可伸縮連桿架210。因此,可伸縮支撐件220能夠隨可伸縮連桿架210的長度變化,同步進行同方向與等比例的伸縮。
[0040]更具體地,后支架120通過至少一個第一樞軸Rl樞接前支架110以及通過多個(例如兩個)第二樞軸R2樞接可伸縮連桿架210,使得后支架120得以依據(jù)第一樞軸Rl相對前支架110樞轉(zhuǎn),可伸縮連桿架210得以依據(jù)第二樞軸R2相對后支架120樞轉(zhuǎn)。連動件300通過至少一個第三樞軸R3樞接此凸出肋111,以及通過至少一個第四樞軸R4樞接可伸縮支撐件220,使得連動件300得以依據(jù)第三樞軸R3相對凸出肋111樞轉(zhuǎn),可伸縮支撐件220得以依據(jù)第四樞軸R4相對連動件300樞轉(zhuǎn)。需了解到,第一樞軸Rl、第二樞軸R2、第三樞軸R3與第四樞軸R4的軸向彼此相互平行,但卻不彼此共軸。
[0041]圖2A繪示依據(jù)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方式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11的立體圖。圖2B繪示圖2A的鞋子11的分解圖。除了上述的鞋板100、可伸縮鞋跟200及連動件300,本實施方式的鞋子11還包含鞋身400、鞋底層500與至少一個鎖扣機構(gòu)600。鞋身400例如為完全或部分包覆腳部的材料,需了解到,鞋身泛指所有鞋子的外觀種類,本實用新型不限于圖中所展示的樣式。鞋板100位于鞋身400與鞋底層500之間,且分別連接鞋身400與鞋底層500。鞋底層500具有貫穿口 510,貫穿口 510對齊后支架120,且可伸縮鞋跟200經(jīng)由貫穿口 510伸出鞋底層500之外。鎖扣機構(gòu)600連接鞋板100,用以可移除地卡固可伸縮鞋跟200,以阻止可伸縮鞋跟200的伸縮運動,進而決定可伸縮鞋跟200的長度。此外,本實施方式中,鞋底層500還將鎖扣機構(gòu)600、連動件300與部分的鞋板100包覆其中。然而,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此。
[0042]具體來說,鞋板100具有相對配置的上側(cè)面101與下側(cè)面102。鞋身400位于鞋板100的上側(cè)面101,可伸縮鞋跟200、連動件300與鞋底層500皆位于鞋板100的下側(cè)面102。此外,鞋板100的后支架120還具有開槽121。開槽121露出部分的鞋底層500以及貫穿口 510。連動件300還具有破口 301,破口 301露出貫穿口 510與開槽121,且可伸縮鞋跟200設(shè)置于貫穿口510、開槽121與破口 301內(nèi)。
[0043]圖3繪示圖2A的鞋子11的操作示意圖。圖4繪示圖2A的可伸縮鞋跟200的示意圖。如圖3與圖4所示,在本實施方式中,可伸縮支撐件220包含多個套筒221。這些套筒221彼此為同心排列在一起,且沿著可伸縮支撐件220的長軸方向LA,依序可伸縮地套接在一起。詳細來說,每個套筒221貫通出一貫穿空間222,也即,每個套筒221圍繞出貫穿空間222。任意兩個相鄰的套筒221中,其中一個套筒221位于另一個套筒221的貫穿空間222內(nèi)。由外至內(nèi)的順序中,這些套筒221的尺寸為逐漸由大至小。如此,通過伸縮這些套筒221,可伸縮支撐件220的長度得以發(fā)生變化。然而,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此,只要能將這些套筒依序套接,這些套筒的外型不限必須一致。
[0044]此外,只要可伸縮連桿架能依序固接多個或全部的套筒,可伸縮連桿架并非必須內(nèi)藏于可伸縮支撐件之中,其他實施方式中,可伸縮連桿架也可以并列于可伸縮支撐件旁(圖中未示)。
[0045]更進一步,可伸縮連桿架210包含多個第一連桿211與多個第二連桿212。相鄰的第一連桿211與第二連桿212通過其中一個第一軸銷213相互交叉地樞接而成。這些第一連桿211與這些第二連桿212還分別通過這些第二軸銷214以頭尾樞接的方式相互連接。這些第一連桿211相互平行,然而,這些第一連桿211不限是否相同長度或相同類型。這些第二連桿212相互平行,然而,這些第二連桿212不限是否相同長度或相同類型,第一連桿211與第二連桿212不限是否相同長度或相同類型。
[0046]如此,當這些第一連桿211與這些第二連桿212相互樞轉(zhuǎn),使得這些第一軸銷213彼此的間距發(fā)生變化(縮小或加大)時,可伸縮連桿架210對應(yīng)地改變(縮小或加大)其長度。
[0047]需了解到,由于可伸縮連桿架210位于最內(nèi)側(cè)的套筒221的貫穿空間222內(nèi),且通過多個或全部第一軸銷213分別沿可伸縮連桿架210的長軸方向LA依序固接多個或全部的套筒221。如此,可伸縮支撐件220得以隨著可伸縮連桿架210的長度變化,同步進行同方向與等比例的伸縮。
[0048]實際操作上,為了讓位這些固接套筒221的第一軸銷213,以便將這些套筒221收合在一起,除了連接連動件300的套筒221外,其余的這些套筒221分別具有讓位縫223,且這些套筒221由外至內(nèi)的順序中,這些套筒221的讓位縫223的長度為逐漸由小至大。
[0049]如圖3與圖4所示,由于其中一個第一連桿(例如最接近鞋身400的第一連桿211A)同時通過兩個軸銷(例如第一軸銷213A與第二軸銷214A)對稱地樞接后支架120,所以,當后支架120相對前支架110翻轉(zhuǎn)以帶動可伸縮連桿架210沿重力方向進行伸縮時,因為后支架120只帶動第一連桿21IA樞轉(zhuǎn),使得第二連桿212A只能隨第一連桿21IA連動,并非第一連桿211A與第二連桿212A同時轉(zhuǎn)動相同角度,所以,在可伸縮連桿架210A的長度沿長軸方向LA對應(yīng)地變化的同時,可伸縮連桿架210與可伸縮支撐件220還可以產(chǎn)生橫向位移。(參考圖1A與圖1B所示)。
[0050]換句話說,當阻止可伸縮連桿架210的第一連桿21IA無法轉(zhuǎn)動,便可阻止可伸縮連桿架210與可伸縮支撐件220沿重力方向進行伸縮,進而固定了可伸縮連桿架210與可伸縮支撐件220(即可伸縮鞋跟200)的外露長度。
[0051]為了限位并阻止可伸縮連桿架210的第一連桿211A無法轉(zhuǎn)動,在本實施方式中,最外側(cè)的套筒221上開設(shè)有多個固定孔224,這些固定孔224依據(jù)一弧型排列方式排列,是匹配可伸縮連桿架210的位移的軌跡弧度。
[0052]因為這些固定孔224分別對應(yīng)可伸縮支撐件220被決定的多個長度,舉例來說,可伸縮支撐件220具有四個固定孔224,當伸入各個固定孔224以限制可伸縮連桿架210位移時,可伸縮鞋跟200得以表現(xiàn)出4種不同的外露長度。
[0053]圖5繪示圖2A的鎖扣機構(gòu)600的示意圖。圖6繪示本實施方式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11的鎖扣機構(gòu)600的操作示意圖。如圖5與圖6所示,本實施方式中,兩個鎖扣機構(gòu)600位于鞋板100的兩個相對側(cè)。每個鎖扣機構(gòu)600包含架體610、彈簧630與操作部640。架體610具有第一端611、第二端613與樞接部612。樞接部612介于第一端611與第二端613之間,樞接部612與后支架120相互樞設(shè),使得架體610得以依據(jù)樞接部612旋轉(zhuǎn)。架體610的第一端611的一面61 Ia具有固定銷620。固定銷620可插拔地伸入其中一個固定孔224中。彈簧630連接一不動件(如鞋底層500)以及架體610的第一端611的另一面611b,用以將固定銷620推回固定孔224中。操作部640的一端抵接架體610的第二端613,操作部640的另一端暴露于鞋子11之夕卜。所以,當彈簧630持續(xù)抵靠固定銷620伸入固定孔224,由于固定銷620限制了套筒221的運動,同時也限制了可伸縮連桿架改變長度。反之,如圖6所示,當使用者同時按壓各鎖扣機構(gòu)600的操作部640推動架體610的第二端613時,各操作部640轉(zhuǎn)動架體610,從而帶動固定銷620退出套筒221的固定孔224。
[0054]然而,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此,除了鎖扣機構(gòu)600為架體610、彈簧630與操作部640夕卜,只要能限位可伸縮支撐件220進而決定可伸縮支撐件220長度的方式,本實用新型不限鎖扣機構(gòu)的具體形式。舉例來說,鎖扣機構(gòu)包含固定銷(圖中未示)。固定銷為獨立物體,且固定銷可插拔地單獨插入其中一個固定孔中,以限制套筒的運動。
[0055]圖7A至圖7C繪示依據(jù)本實施方式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11的連續(xù)操作示意圖。如圖7A所示,鞋身400與鞋板100共同定義一空間。此空間用以容納人體單一腳部700。當人體腳部700穿入本實施方式的鞋時,使用者的腳部700大致位于鞋板100上,前支架110承載人體腳部700的腳趾部分710,后支架120承載人體腳部700的腳跟部分720。
[0056]所以,當欲伸長鞋跟高度時,使用者首先按壓鎖扣機構(gòu)600的操作部640,以使固定銷620退出固定孔224,而解除限制可伸縮支撐件220的伸縮(參考圖6);接著,如圖7B所示,使用者抬起腳跟部分720以彎折腳趾部分710至一定幅度,以縮小后支架120與前支架110的夾角Θ,此時,由于可伸縮鞋跟200開始伸長,使得退出固定孔224的固定銷620開始于套筒221表面上相對地滑動;待固定銷620滑入另一個固定孔224內(nèi),便可決定可伸縮鞋跟200的另一種外露長度。同理,如圖7C或圖3所示,當需要更大的鞋跟高度時,使用者可繼續(xù)縮小后支架120與前支架110的夾角Θ,便得以再次伸長可伸縮鞋跟200的長度。
[0057]如此,本實施方式通過彎折鞋板的彎折幅度,便能控制可伸縮支撐件的外露長度,以配合使用者的使用需求,進而解決使用者必須同時擁有不同鞋跟高度的高跟鞋的困擾。
[0058]應(yīng)了解到,以上所舉可伸縮鞋跟、連動件、前支架、后支架、第一至第四樞軸、鎖扣機構(gòu)的數(shù)量均僅為例示,而非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shù)領(lǐng)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應(yīng)視實際需要,彈性調(diào)整以上數(shù)量。
[0059]雖然本實用新型已經(jīng)以實施方式公開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本領(lǐng)域技術(shù)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nèi),當可作各種變動與潤飾,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當視權(quán)利要求所界定者為準。
【主權(quán)項】
1.一種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包含: 前支架; 后支架,其能夠翻轉(zhuǎn)地連接所述前支架; 可伸縮連桿架,其樞接所述后支架,用以隨所述后支架的連動而伸縮; 可伸縮支撐件,其固接所述可伸縮連桿架,用以隨所述可伸縮連桿架的伸縮,同步進行同方向與等比例的伸縮; 連動件,其與所述后支架保持間距,且分別樞接所述前支架與所述可伸縮支撐件;以及 鎖扣機構(gòu),其用以能夠移除地卡固所述可伸縮支撐件,以限制所述可伸縮支撐件的伸縮。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縮連桿架包含: 多個第一軸銷與多個第二軸銷; 多個第一連桿,其相互平行;以及 多個第二連桿,其相互平行,相鄰的所述多個第一連桿其中之一與所述多個第二連桿其中之一通過所述多個第一軸銷其中之一相互交叉地樞接而成,且所述多個第一連桿與所述多個第二連桿還分別通過所述多個第二軸銷以頭尾樞接的方式相互連接; 其中,當樞轉(zhuǎn)所述多個第一連桿與所述多個第二連桿以致所述多個第一軸銷逐漸彼此間距改變時,所述可伸縮連桿架對應(yīng)地改變其長度。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第一連桿其中之一同時通過所述多個第一軸銷其中之一與所述多個第二軸銷至少其中之一樞接所述后支架; 其中,當所述后支架帶動所述可伸縮連桿架對應(yīng)地改變其長度時,所述可伸縮連桿架產(chǎn)生橫向位移。4.如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縮支撐件包含多個套筒,所述多個套筒彼此為同心排列,且可伸縮地依序套接在一起; 其中所述多個第一軸銷至少其中兩個沿所述可伸縮支撐件的長軸方向依序固接所述多個套筒至少其中兩個。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套筒的最內(nèi)側(cè)者具有貫穿空間,且所述可伸縮連桿架位于所述貫穿空間內(nèi)。6.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套筒的最外側(cè)者具有多個固定孔,其中所述多個固定孔沿一弧線排列方式排列,所述多個固定孔分別對應(yīng)所述可伸縮支撐件的多種長度;以及 所述鎖扣機構(gòu)包含固定銷,所述固定銷可插拔地伸入所述多個固定孔其中之一,用以限位所述多個套筒并決定所述可伸縮支撐件的所述多種長度其中之一。7.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扣機構(gòu)還包含: 架體,其具有第一端、第二端與樞接部,所述樞接部介于所述第一端與所述第二端之間,其中所述固定銷位于所述架體的所述第一端上; 彈簧,其連接所述架體的所述第一端,用以將所述固定銷推回所述固定孔中;以及操作部,所述操作部的一端抵接所述架體的所述第二端,所述操作部的另一端暴露于所述鞋子之外; 其中,當所述操作部轉(zhuǎn)動所述架體時,所述固定銷隨所述架體的轉(zhuǎn)動而退出所述固定孔,以解除對所述多個套筒的限位。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架的一端具有凸出肋,所述后支架通過至少一個第一樞軸樞接所述前支架的所述端,以及通過至少兩個第二樞軸樞接所述可伸縮連桿架,所述連動件通過至少一個第三樞軸樞接所述凸出肋,以及通過至少一個第四樞軸樞接所述可伸縮支撐件; 其中所述前支架的所述凸出肋、所述后支架、所述可伸縮連桿架、所述可伸縮支撐件以及所述連動件共同定義出連桿拘束機構(gòu),且所述第一樞軸、所述第二樞軸、所述第三樞軸與所述第四樞軸的軸向相互平行。9.一種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包含: 鞋身; 鞋底層,其具有貫穿口; 連桿拘束機構(gòu),其連接所述鞋身與所述鞋底層,所述連桿拘束機構(gòu)包含: 前支架,其具有凸出肋; 后支架,其能夠翻轉(zhuǎn)地連接所述前支架; 可伸縮鞋跟,其可伸縮地位于所述貫穿口內(nèi),且樞接所述后支架;以及連動件,其與所述后支架保持間距,且分別樞接所述凸出肋與所述可伸縮鞋跟;以及鎖扣機構(gòu),其用以能夠移除地卡固所述可伸縮鞋跟,以限制所述可伸縮鞋跟的伸縮;其中,當所述連桿拘束機構(gòu)發(fā)生連動時,隨著所述后支架與所述連動件的帶動,所述可伸縮鞋跟發(fā)生伸縮以改變所述可伸縮鞋跟的長度。10.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縮鞋跟包含: 可伸縮連桿架,其樞接所述后支架,用以隨著所述后支架與所述連動件的帶動而伸縮;以及 可伸縮支撐件,其固接所述可伸縮連桿架,用以隨所述可伸縮連桿架的伸縮,同步進行同方向與等比例的伸縮。11.如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縮連桿架包含: 多個第一軸銷與多個第二軸銷; 多個第一連桿,其相互平行;以及 多個第二連桿,其相互平行,相鄰的所述多個第一連桿其中之一與所述多個第二連桿其中之一通過所述多個第一軸銷其中之一相互交叉地樞接而成,所述多個第一連桿與所述多個第二連桿還分別通過所述多個第二軸銷以頭尾樞接的方式相互連接; 其中,當樞轉(zhuǎn)所述多個第一連桿與所述多個第二連桿以致所述多個第一軸銷逐漸彼此間距改變時,所述可伸縮連桿架對應(yīng)地改變其長度。12.如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第一連桿其中之一同時通過所述多個第一軸銷其中之一與所述多個第二軸銷至少其中之一樞接所述后支架; 其中,當所述后支架帶動所述可伸縮連桿架對應(yīng)地改變其長度時,所述可伸縮連桿架產(chǎn)生橫向位移。13.如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縮支撐件包含多個套筒,所述多個套筒彼此為同心排列,且可伸縮地依序套接在一起; 其中所述多個第一軸銷至少其中兩個沿所述可伸縮支撐件的長軸方向依序固接所述多個套筒至少其中兩個。14.如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套筒的最內(nèi)側(cè)者具有貫穿空間,且所述可伸縮連桿架位于所述貫穿空間內(nèi)。15.如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套筒的最外側(cè)者具有多個固定孔,其中所述多個固定孔沿一弧線排列方式排列,其中所述多個固定孔分別對應(yīng)所述可伸縮支撐件的多種長度;以及 所述鎖扣機構(gòu)包含固定銷,所述固定銷可插拔地伸入所述多個固定孔其中之一,用以限位所述多個套筒并保持可伸縮支撐件的所述多種長度其中之一。16.如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扣機構(gòu)還包含: 架體,其具有第一端、第二端與樞接部,所述樞接部介于所述第一端與所述第二端之間,其中所述固定銷位于所述架體的所述第一端上; 彈簧,其連接所述架體的所述第一端,用以將所述固定銷推回所述固定孔中;以及操作部,所述操作部的一端抵接所述架體的所述第二端,所述操作部的另一端暴露于所述鞋子之外; 其中,當所述操作部轉(zhuǎn)動所述架體時,所述固定銷隨所述架體的轉(zhuǎn)動而退出所述固定孔,以解除對所述多個套筒的限位。17.如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可調(diào)整鞋跟高度的鞋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支架通過至少一個第一樞軸樞接所述前支架的一端,以及通過至少兩個第二樞軸樞接所述可伸縮連桿架,所述連動件通過至少一個第三樞軸樞接所述凸出肋,以及通過至少一個第四樞軸樞接所述可伸縮支撐件; 其中所述第一樞軸、所述第二樞軸、所述第三樞軸與所述第四樞軸的軸向相互平行。
【文檔編號】A43B21/42GK205568038SQ201620364315
【公開日】2016年9月14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7日
【發(fā)明人】江宗儒, 黃雅芬
【申請人】江宗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