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舌背清潔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口腔保健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刮除舌苔、清除舌背細菌的舌背清潔器。
背景技術:
口腔疾病是人類最常見的疾病之一,特別是口臭癥。而隱藏在舌背乳頭間隙中的厭氧細菌、壞死細胞與食物殘渣,是產(chǎn)生致臭物質,進而導致口臭的元兇。而我們每天所作的單純的刷牙并不能消除口臭。因此醫(yī)生建議對于口臭患者,刷牙時應盡可能的將舌頭表面同牙齒一起刷洗干凈。但對于細嫩的舌頭而言,現(xiàn)有的牙刷刷毛過于銳利和堅硬,稍不留意就會刷破皮肉,故該方式較少采用。
目前,專門用于舌背清潔的裝置均采用一體式設計,且為了保證使用效果體積較大,使用時易產(chǎn)生干嘔。材質較硬易損傷舌背,且消毒不便。迄今為止,國內(nèi)外市場上尚未見到既使用舒適,效果又好的舌背清潔器。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舒適安全、可反復使用且成本低廉的舌背清潔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予以實現(xiàn)。
本實用新型的舌背清潔器包括清潔頭和手柄,清潔頭包括基座和清潔板,清潔板的表面橫向設置多排小橫條狀突起,清潔板背面頂端設置有一個固定栓,基座與清潔板的背面固定連接,清潔板與基座之間構成一個凹槽。手柄上端部為扁平環(huán)狀,將其卡入凹槽,并通過固定栓固定。
所述的清潔頭采用無毒、耐高溫的軟性材料制成;所述的手柄采用硬質樹脂制成。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清潔頭采用軟性材料制成,且體積小,使用舒適,不會發(fā)生干嘔等現(xiàn)象。在清潔舌背時不會損傷口腔組織。手柄不直接接觸口腔組織,用硬質樹脂制成。兩者可方便拆卸,使得清潔頭能單獨進行高溫滅菌后反復使用,防止細菌的二次污染。多個清潔頭與一個手柄配套出售,降低使用成本。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所示裝置的右視圖;圖3為工作頭的主視圖;圖4為工作頭的左視圖;圖5為工作頭的后視圖;圖6為手柄的主視圖。
圖中1.手柄,2.清潔頭,3.手柄上端部,4.固定栓,5.固定凹槽,6.基座,7.清潔板,8.橫條狀突起。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與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但本實用新型不限于附圖所示。
實施例1如圖1~6所示,舌背清潔器包括清潔頭2和手柄1,清潔頭2包括基座6和清潔板7,清潔板7的表面橫向設置多排小橫條狀突起8,清潔板7背面頂端設置有一個固定栓4,基座6與清潔板7的背面固定連接,清潔板7與基座6之間構成一個固定凹槽5。手柄1的上端部3為扁平環(huán)狀,將手柄上端部3卡入固定凹槽5,并通過固定栓4固定。所述的清潔頭2采用無毒、耐高溫的聚乙烯制成;所述的手柄采用硬質樹脂成。所述的清潔頭尺寸為長×寬×厚=20mm×10mm×6mm。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過程及特點手持手柄,將清潔板7與舌背接觸,由于清潔板7上橫向設置有多排小橫條狀突起8,通過這些突起與舌背的適度摩擦,將食物殘渣、細菌和壞死細胞清除。清潔頭2采用無毒的聚乙烯材料,可一次性使用,也可反復消毒,循環(huán)使用。消毒方法可煮沸或高壓蒸氣滅菌。
實施例2重復實施例1,有以下不同點,清潔頭采用無毒的硅膠材料,清潔頭尺寸為長×寬×厚=28mm×13mm×8mm。
實施例3重復實施例1,有以下不同點,清潔頭采用無毒的尼龍材料,清潔頭尺寸為長×寬×厚=35mm×20mm×15mm。
權利要求1.一種舌背清潔器,包括清潔頭和手柄,其特征在于清潔頭包括基座和清潔板,清潔板的表面橫向設置多排小橫條狀突起,清潔板背面頂端設置有一個固定栓,基座與清潔板的背面固定連接,清潔板與基座之間構成一個凹槽,手柄上端部為扁平環(huán)狀,將手柄上端部卡入凹槽,并通過固定栓固定。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舌背清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潔頭的尺寸為,長20mm~35mm,寬10mm~20mm,厚6mm~15mm。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舌背清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潔頭的尺寸為長×寬×厚=28mm×13mm×8mm。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舌背清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潔頭采用無毒耐高溫的軟性材料制成;所述的手柄采用硬質樹脂制成。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舌背清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無毒耐高溫的軟性材料選自聚乙烯、尼龍或者硅膠中的一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舌背清潔器。包括清潔頭和手柄,清潔頭包括基座和清潔板,清潔板的表面橫向設置多排小橫條狀突起,清潔板背面頂端設置有一個固定栓,基座與清潔板的背面固定連接,清潔板與基座之間構成一個凹槽,手柄的上端部卡入凹槽,并通過固定栓固定。所述的清潔頭采用無毒耐高溫的軟性材料制成;所述的手柄采用硬質樹脂制成。
文檔編號A61C17/00GK2638687SQ0324935
公開日2004年9月8日 申請日期2003年7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7月1日
發(fā)明者林一南, 范群 申請人:林一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