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卡片式牙線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關于一種牙線,并且特別是關于一種卡片式牙線。
背景技術:
牙醫(yī)師建議,吃完東西后,除了應立即刷牙外,最好還能佐以牙線的使用,方能顯著地降低蛀牙的發(fā)生率。而其中,牙線棒和牙線盒為兩種較常見的牙線應用方式?;谛l(wèi)生的考量,使用者通常不太可能隨身攜帶一根牙線棒,并且,也少有使用者會考慮將體積不夠迷你的牙線盒或裝有許多根(有時高達百根以上)牙線棒的容器帶在身上。因此,在本領域中,亟需一種便于攜帶與收納的牙線相關制品。
實用新型內容為了克服先前技術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卡片式牙線,其包含扁平狀片件、牙線,該牙線結合至該扁平狀片件的至少一側面上。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卡片式牙線,其包含扁平狀片件、牙線、以及將該牙線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的至少一側面上的覆膜,較佳者,該牙線的至少一端通過該覆膜的一開孔(或開縫)而露出于該覆膜外。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卡片式牙線,其包含扁平狀片件;牙線;以及覆膜,將該牙線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的至少一側面上。優(yōu)選的,該扁平狀片件具有割斷件,設置于該扁平狀片體的端面上,用來割斷該第
一牙線。優(yōu)選的,該割斷件位于該端面上鄰近該覆膜的該第一開孔的位置處。優(yōu)選的,該割斷件為凹口。優(yōu)選的,該覆膜將該第二牙線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的該至少一側面上,并且,該覆膜更包含第二開孔,該第二牙線的至少一端通過該覆膜的第二開孔露出于該覆膜外。優(yōu)選的,該卡片式牙線更包含粘著劑,用以結合該第一牙線在該扁平狀片件的至少一側面上。優(yōu)選的,該扁平狀片件由金屬、塑膠或硬紙板所制成。優(yōu)選的,該卡片式牙線更包含粘著劑,用以結合該第二牙線在該扁平狀片件的至少一側面上。優(yōu)選的,該第一牙線纏繞成扁平狀。優(yōu)選的,該扁平狀片件及該覆膜的至少其中之一為透明材質。本實用新型另提供了一種卡片式牙線,其包含扁平狀片件,以及至少一條黏貼于該扁平狀片件的側面的牙線。優(yōu)選的,更包含一覆膜, 將該第一牙線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的至少一側面上。優(yōu)選的,該覆膜更包含一第一開孔,該第一牙線的至少一端通過該覆膜的第一開孔而露出于該覆膜外。優(yōu)選的,該扁平狀片件具有割斷件,設置于該扁平狀片體的端面上,用來割斷該第
一牙線。優(yōu)選的,該割斷件位于該端面上鄰近該覆膜的該第一開孔的位置處。優(yōu)選的,該割斷件為凹口。優(yōu)選的,該覆膜將該第二牙線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的該至少一側面上。優(yōu)選的,該覆膜更包含第二開孔,該第二牙線的至少一端通過該覆膜的第二開孔露出于該覆膜外。優(yōu)選的,該割斷件為刀片。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技術效果在于,由于該卡片式牙線具有該扁平狀片件,因此,可和與其形狀相近的信用卡一起放置在使用者的皮夾中,以供使用者隨時取用。
圖1,為本實用新型卡片式牙線立體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卡片式牙線分解側視斷面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 卡片式牙線側視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卡片式牙線一實施例的立體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卡片式牙線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卡片式牙線一實施例的分解側視斷面圖。圖7,為本實用新型卡片式牙線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圖8,為本實用新型卡片式牙線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圖9,為本實用新型卡片式牙線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圖10,為本實用新型卡片式牙線一實施例的前視圖。主要元件符號說明I卡片式牙線10扁平狀片件12第一牙線13第二牙線14 覆膜100至少一側面102割斷件103 凹口104 端面120至少一端140第一開孔142第二開孔2刀片。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是使用包含扁平狀片件、牙線,該牙線結合至該扁平狀片件的至少一側面上。形成一種卡片式牙線,來解決習用牙線攜帶與收納的問題。請參閱圖1至3,其分別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的卡片式牙線I的立體圖、分解斷面圖及側視圖。[0047]該卡片式牙線I包含扁平狀片件10、第一牙線12、以及覆膜14,其中,該覆膜14包覆該第一牙線12,并將該第一牙線12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10的至少一側面100上,同時覆膜14具有防塵、防菌的衛(wèi)生保護作用,使用者只要將所述各牙線拉出至該覆膜14外,即可使用。于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參見圖5),該覆膜14包含第一開孔140 (或開縫),而該第一牙線12的至少一端120通過該覆膜14的第一開孔140 (或開縫)而露出于該覆膜14夕卜,該開孔140包含例如由該覆膜14任一側邊所掀啟的一開縫所形成的第一開孔140,或由該覆膜14穿通的任一通孔所形成的第一開孔140皆適合該第一牙線12的至少一端120經過露出于該覆膜14外以被使用。在使用時,使用者可將該第一牙線12通過該第一開孔140拉出至該覆膜14外,并使用剪刀或刀片等利器割斷該第一牙線12。請參閱圖4至6,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該扁平狀片件10具有割斷件102,設置于該扁平狀片體10的端面104上,用來割斷該第一牙線12 ;該割斷件102可為凹口,并可位于該端面104上鄰近該覆膜14的該第一開孔140的位置處,以方便使用者于該第一牙線12通過該第一開孔140拉出至該覆膜14外時,割斷該第一牙線12。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該卡片式牙線I更可包含粘著劑(圖中未示),用以結合該第一牙線12在該扁平狀片件10的至少一側面上,該粘著劑輕微地黏結該第一牙線12在該扁平狀片件10的表面,以形成該第一牙線12具有被固定不容易移動及避免糾結的功用,當欲使用第一牙線12時,只需稍許用力拉扯該第一牙線12脫離該扁平狀片件10,該第一牙線12未被使用拉扯的剩余斷落并不會隨意移動或出脫于該扁平狀片件10及覆膜14內。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該扁平狀片件10是由金屬、塑膠或硬紙板所制成,較佳者,本實用新型一實施 例,該卡片,其長度及寬度分別為8. 56及5. 398公分,以符合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 7810 及 7816對于信用卡所制定的尺寸標準。如此一來,使用者便可將本實用新型的卡片式牙線與信用卡一起放置在皮夾內,以供使用者隨時取用。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該第一牙線12是纏繞成扁平狀,以方便使用者將該卡片式牙線I放置在皮夾內。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該扁平狀片件10及該覆膜14的至少之一者為透明的,以方便使用者觀看該第一牙線12的存量。請參閱圖7,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該卡片式牙線I另包含第二牙線13,其中,該覆膜14也將該第二牙線13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10的該至少一側面100上,并且,該第二牙線13的至少一端也露出于該覆膜14。在該實施例中,該第二牙線13也可從該第一開孔140、或可從該覆膜14的第二開孔露出于該覆膜14外。請參閱圖7,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該卡片式牙線I可包含第一牙線12、第二牙線13或數條牙線,同樣地,該覆膜14也將所述各牙線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10的該至少一側面100上,并且,所述各牙線的各者的至少一端可以露出于該覆膜14外。此外,所述各牙線的各自均具有大約10-15公分的通常使用長度。如此一來,不需另外割斷。換言之,于本具體實施例中的該卡片式牙線I不需設置該割斷件。再者,所述各牙線的至少一端可均通過該第一開孔140也可分別通過各自的開孔(開縫),而被拉出至該覆膜14外。在本實施例中,和上述第一牙線12相同,可以利用一可食用的粘著劑(圖中未示)結合該第二牙線13在該扁平狀片件10的至少一側面上,形成該第二牙線13具有進一步被固定不容易移動及避免糾結的功用,當欲使用第二牙線13時,只需稍許用力拉扯該第二牙線13脫離該扁平狀片件10。請參閱圖8,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該覆膜14為一種開合覆膜14,該開合覆膜14的一表面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10的該至少一側面100上,該第一牙線12放置在該開合覆膜14內,該開合覆膜14具有該第一開孔140,該第一牙線12的該至少一端120通過該第一開孔140而露出于該開合覆膜14外。請參閱圖9,本實用新型另提供一種拋棄型卡片式牙線,其包含扁平狀片件及少量(I或2條)長度約10-15公分的牙線,所述各牙線黏貼于該扁平狀片件的側面。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如果該拋棄型卡片式牙線僅包含一條或兩條牙線14,則使用者可于使用時,將所述各牙線拉離該扁平狀片件10,并將該扁平狀片件10拋棄。請再參閱圖4至6,一種卡片式牙線1,包含扁平狀片件10 ;以及第一牙線12,黏貼于該扁平狀片件10的側面。所述的黏貼,較佳者,是利用一可食用的粘著劑輕微地黏結該第一牙線12在該扁平狀片件10的表面,形成該第一牙線12具有被固定不容易移動及避免糾結的功用,當欲使用第一牙線12時,只需稍許用力至一適當門檻值,即可拉扯該第一牙線12脫離該扁平狀片件10,該第一牙線12未被使用拉扯的剩余斷落并不會隨意移動或出脫該扁平狀片件10及覆膜14內。請再參閱圖1至3,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該卡片式牙線1,更包含一覆膜14,將該第一牙線12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10的至少一側面上,同時覆膜14具有防塵、防菌的衛(wèi)生保護作用,該第 一牙線12至少一端可以抽離使用,較佳者,該覆膜14更包含一第一開孔140,該第一牙線12的至少一端通過該覆膜14的第一開孔(開縫)140而露出于該覆膜14外,該開孔140包含例如由該覆膜14任一側邊所掀啟的一開縫所形成的第一開孔140,或由該覆膜14穿通的任一通孔所形成的第一開孔140皆適合該第一牙線12的至少一端120經過露出于該覆膜14外被使用。請再參閱圖4至6,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該扁平狀片件10具有割斷件102,設置于該扁平狀片件10的端面上,用來割斷該第一牙線12,較佳者,該割斷件102是位于該端面上鄰近該覆膜14的該第一開孔140的位置處。在本實施例中,該割斷件102為凹口。請再參閱圖8,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該卡片式牙線,另包含第二牙線13,其中,該覆膜14將該第二牙線13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10的該至少一側面上,其中,該覆膜14更包含第二開孔142,該第二牙線13的至少一端通過該覆膜14的第二開孔142露出于該覆膜14外。前述實施例的食用粘著劑是包含,例如果膠、淀粉粘著劑、糖劑、食用植物漿劑、食用粘著劑等中的任一種,該粘著劑可以單獨或同時涂布在扁平狀片件10表面或該第一牙線12或該第二牙線13或其他數條牙線上,用以扁平狀片件10和牙線結合。前述實施例的割斷件102除了扁平狀片件10本身的凹口外,上述凹口也可以例如具有鋸齒狀的凹口,或該凹口結合金屬或塑膠的具有凹口形狀的刀片2 (請參閱圖10),或該割斷件102為一刀片直接結合在該扁平狀片件10 —側。由于本實用新型的卡片式牙線具有扁平狀片件,故可和與其形狀相近的信用卡一起放置在使用者的皮夾中,以供使用者隨時取用。因此,本實用新型的卡片式牙線易于攜帶收納,整體具新穎創(chuàng)造性的現(xiàn)代感。雖然本實用新型容許各種修改及替代形式,但其特定具體實施例已借助附圖中的范例充分顯示并且將在此詳細說明。然而,應理解的是,于此圖式及詳細描述并非有意將本實用新型限定于所揭露的特定形式,相反地,本實用新型要涵蓋落入附加的申請專利范圍所定義的本實用新型的精神 及范疇的所有修改、等效物、及替代物。
權利要求1.一種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包含 扁平狀片件; 第一牙線;以及 覆膜,該覆膜將該第一牙線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的至少一側面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該覆膜更包含一第一開孔,該第一牙線的至少一端通過該覆膜的第一開孔而露出于該覆膜外。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該扁平狀片件具有用來割斷該第一牙線的割斷件,設置于該扁平狀片體的端面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該割斷件是位于該端面上鄰近該覆膜的該第一開孔的位置處。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該割斷件為凹口。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另包含第二牙線,其特征在于,該覆膜將該第二牙線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的該至少一側面上,并且,該覆膜更包含第二開孔,該第二牙線的至少一端通過該覆膜的第二開孔露出于該覆膜外。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更包含粘著劑,以結合該第一牙線在該扁平狀片件的至少一側面上。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該扁平狀片件是由金屬、塑膠或硬紙板所制成。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更包含粘著劑,以結合該第二牙線在該扁平狀片件的至少一側面上。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牙線是纏繞成扁平狀。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該扁平狀片件及該覆膜的至少之一為透明材質。
12.—種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包含 扁平狀片件;以及 第一牙線,黏貼于該扁平狀片件的側面。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更包含一層覆膜,該覆膜將該第一牙線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的至少一側面上。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該覆膜更包含一個第一開孔,該第一牙線的至少一端通過該覆膜的第一開孔而露出于該覆膜外。
15.如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該扁平狀片件具有用來割斷該第一牙線的割斷件,設置于該扁平狀片體的端面上。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該割斷件是位于該端面上鄰近該覆膜的該第一開孔的位置處。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該割斷件為凹口。
18.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另包含第二牙線,黏貼于該扁平狀片件的側面。
19.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另包含第二牙線,該覆膜將該第二牙線包覆并固定至該扁平狀片件的該至少一側面上,該覆膜更包含第二開孔,該第二牙線的至少一端通過該覆膜的第二開孔露出于該覆膜外。
20.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該割斷件為刀片。
21.一種卡片式牙線,其特征在于,其包含 扁平狀片件、牙線,且該牙線結合至該扁平狀片件的至少一側面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卡片式牙線,其包含扁平狀片件、牙線,該牙線結合于該扁平狀片件至少一側面上,其結合方式可為例如用粘著劑結合該牙線在該扁平狀片件的表面上,或以覆膜將該牙線包覆至扁平狀片件的表面上等各種固定方式,其中,該牙線的至少一端通過該覆膜的開孔而露出于該覆膜外。由于該卡片式牙線具有該扁平狀片件,因此,可和與其形狀相近的信用卡一起放置在使用者的皮夾中,便于攜帶與收納以供使用者隨時取用。
文檔編號A61C15/04GK202892128SQ20122043927
公開日2013年4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8月31日
發(fā)明者林洛甫 申請人:林洛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