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狐臭的外敷藥及其制備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治療狐臭的外敷藥及其制備方法,其組成原料的重量份為:樟腦3-4、明礬2-4、五倍子5-7、爐甘石3-4、公丁香5-8、木賊3-5、金銀花8-10、甘草5-8、馬齒莧4-6、千金藤2-4、小茴香1-3、密陀僧1-3、無根藤2-4、鳳尾草3-5、走游草5-7、灶心土8-10和甘油6-8;本發(fā)明的中藥配伍合理搭檔,通過調(diào)理氣血,散風(fēng)除濕,芳香逐穢等效用的中藥來止汗除臭,切斷病機(jī),效果較好,治愈率高。
【專利說明】一種治療狐臭的外敷藥及其制備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治療狐臭的外敷藥及其制備方法,屬于中藥領(lǐng)域。
【背景技術(shù)】
[0002]中醫(yī)稱狐臭又為“體氣”、“狐燥”、“狐氣”,現(xiàn)有技術(shù)中治療狐臭可以通過手術(shù)根治,但很多狐臭患者為了美觀,對于狐臭的治療,不愿意采用手術(shù),怕在身上開刀留下疤痕,或者花費大,而是希望采用藥物的治療的方法,但藥物治療的療效往往不夠好,對此,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治療狐臭的外敷藥及其制備方法。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治療狐臭的外敷藥及其制備方法。
[0004]本發(fā)明的技術(shù)方案如下:
治療狐臭的外敷藥,其組成原料的重量份為:樟腦3-4、明礬2-4、五倍子5-7、爐甘石3-4、公丁香5-8、木賊3-5、金銀花8-10、甘草5-8、馬齒覓4-6、千金藤2-4、小茵香1-3、密陀僧1-3、無根藤2-4、鳳尾草3-5、走游草5-7、灶心土 8_10和甘油6_8。
[0005]治療狐臭的外敷藥,其組成原料的重量份為:樟腦3.5、明礬3、五倍子6、爐甘石3.5、公丁香6.5、木賊4、金銀花9、甘草6.5、馬齒覓5、千金藤3、小茴香2、密陀僧2、無根藤
3、鳳尾草4、走游草6、灶心土 9和甘油7。
[0006]治療狐臭的外敷藥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按組成原料的重量份稱取各原料,然后將除灶心土和甘油以外的原料,研`磨粉碎,過80-120目篩,混合均勻,加入灶心土和甘油,充分?jǐn)嚢?,使其混合均勻,外涂敷于腋窩下,每日一次,10天為一個療程。
[0007]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的中藥配伍合理搭檔,通過調(diào)理氣血,散風(fēng)除濕,芳香逐穢等效用的中藥來止汗除臭,切斷病機(jī),效果較好,治愈率高。
【具體實施方式】
[0008]實施例1:治療狐臭的外敷藥,其組成原料的重量份(g)為:樟腦3.5、明礬3、五倍子6、爐甘石3.5、公丁香6.5、木賊4、金銀花9、甘草6.5、馬齒覓5、千金藤3、小茴香2、密陀僧2、無根藤3、鳳尾草4、走游草6、灶心土 9和甘油7。
[0009]治療狐臭的外敷藥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按組成原料的重量份稱取各原料,然后將除灶心土和甘油以外的原料,研磨粉碎,過80-120目篩,混合均勻,加入灶心土和甘油,充分?jǐn)嚢瑁蛊浠旌暇鶆?,外涂敷于腋窩下,每日一次,10天為一個療程。
[0010]典型病例:
王某,女,35歲,患有狐臭,涂覆本發(fā)明的外敷藥,每日一次,連續(xù)使用5天后癥狀即減輕,連續(xù)使用一個療程后治愈,無臭味。
[0011]陳某,女,27歲,患有狐臭,涂覆本發(fā)明的外敷藥,每日一次,連續(xù)使用2天后癥狀即減輕,連續(xù)使用一周后無臭味,治愈。
[0012] 衛(wèi)某,男,42歲,患有狐臭,涂覆本發(fā)明的外敷藥,每日一次,連續(xù)使用三天后癥狀即減輕,連續(xù)使用一周后無 臭味,鞏固使用10天治愈。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治療狐臭的外敷藥,其特征在于其組成原料的重量份為:樟腦3-4、明礬2-4、五倍子5-7、爐甘石3-4、公丁香5-8、木賊3-5、金銀花8_10、甘草5_8、馬齒覓4_6、千金藤2_4、小茴香1-3、密陀僧1-3、無根藤2-4、鳳尾草3-5、走游草5_7、灶心土 8_10和甘油6_8。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狐臭的外敷藥,其特征在于其組成原料的重量份為:樟腦3.5、明帆3、五倍子6、爐甘石3.5、公丁香6.5、木賊4、金銀花9、甘草6.5、馬齒覓5、千金藤3、小茴香2、密陀僧2、無根藤3、鳳尾草4、走游草6、灶心土 9和甘油7。
3.—種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狐臭的外敷藥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按組成原料的重量份稱取各原料,然后將除灶心土和甘油以外的原料,研磨粉碎,過80-120目篩,混合均勻,加入灶心土和甘油,充分?jǐn)嚢?,使其混合均勻,外涂敷于腋窩下,每日一次,10天為一個 療程。
【文檔編號】A61K35/64GK103432299SQ201310290811
【公開日】2013年12月11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11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3年7月11日
【發(fā)明者】王知懷 申請人:王知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