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移動式隔離房,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以防止X射線向外輻射的房體及同步分段升降機構;所述房體的基材為鉛板,所述房體的側壁上帶有鉛門;所述同步分段升降機構設置在所述房體的內(nèi)部,用以帶動X光源和X光接收板同步分段升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隔離房,其特征在于,所述同步分段升降機構包括一對豎直導軌部和一對推桿;該對豎直導軌部相對設置且分別設置在房體的一對相對的側壁上,該對豎直導軌部上分別可移動連接有X光源和X光接收板;該對推桿分別推動X光源和X光接收板在相應豎直導軌部上同步分段升降;
或者,所述同步分段升降機構包括兩對豎直導軌部和兩對推桿;每對豎直導軌部相對設置且分別設置在房體的一對相對的側壁上,且每對豎直導軌部設置在房體的不同對側壁上,每對豎直導軌部上分別可移動連接有X光源和X光接收板;每對推桿分別推動X光源和X光接收板在相應豎直導軌部上同步分段升降。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式隔離房,其特征在于,每個豎直導軌部包括兩根豎直導軌,以起到平衡的作用。
4.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移動式隔離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鉛門上帶有能夠透視所述房體的內(nèi)側的鉛化玻璃觀察窗;或者,所述房體的其余側壁上帶有能夠透視所述房體的內(nèi)側的鉛化玻璃觀察窗。
5.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移動式隔離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鉛門為移門,鉛門打開或關閉時均在房體的側壁上移動。
6.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移動式隔離房,其特征在于,所述房體由多個可拆卸連接的鉛板連接組裝而成。
7.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移動式隔離房,其特征在于,所述房體的底部設有行走輪。
8.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移動式隔離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控制柜,設置在所述房體的內(nèi)部,用以容置控制所述同步分段升降機構、X光源和X光接收板工作的控制裝置。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式隔離房,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通過通信接線連接房體外部的外部控制裝置。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式隔離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攝像頭,設置在所述房體內(nèi),連接所述控制裝置,用以房體內(nèi)部的攝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