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染色的牙膏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不染色的牙膏
[0001] 發(fā)明背景 推薦兒童刷牙至少45-60秒,成人刷牙至少90-120秒。大多數(shù)人,特別是兒童,刷牙時 間不足以實現(xiàn)最大益處,此外難以準確地估計刷牙所需要的時間。已經(jīng)研發(fā)了包含含有顏 料的可溶解膜或微囊的牙膏制劑,它們被設計用來在刷牙30-120秒之后釋放顏料,提供表 明刷牙已經(jīng)充分的顏色改變信號。然而,這些制劑的一個問題是顏料會使牙刷的刷毛染色。 需要使刷毛染色的潛在性降低,但仍然提供表明刷牙充分時的明顯信號的改進制劑。
【發(fā)明內(nèi)容】
[0002] 經(jīng)全面的試驗,其中改變不同制劑組分,我們意外發(fā)現(xiàn)在聚合物增稠劑(Gantrez) 和二氧化鈦(常見的不透明白色顏料)之間存在驅(qū)使有色(藍色)顏料沉積在刷毛上的相 互作用。出人意料地,110 2水平越低,看起來藍色顏料在刷毛上沉積的程度越低。在不受理 論限制的情況下,我們假設這通過電荷(極化)現(xiàn)象推動。
[0003] 本發(fā)明因此提供用于潔齒劑的顏料體系,其中所述潔齒劑包含顏料和二氧化鈦, 其中二氧化鈦的水平為所述潔齒劑重量的0. 01-0. 375%。
[0004] 通過下文提供的發(fā)明詳述,本發(fā)明的另外適用領域?qū)⒏鼮轱@而易見。應當理解, 雖然本發(fā)明的詳述和具體實施例表明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但它們僅為舉例說明的目 的,而并非要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
[0005] 發(fā)明詳述 以下對于優(yōu)選實施方案的描述僅僅是例示性的,決不是想要限制本發(fā)明、其應用或用 途。
[0006] 因此,本發(fā)明第一實施方案提供了具有包含一種或多種顏料和二氧化鈦的顏料體 系的潔齒劑(潔齒劑1),其中二氧化鈦的水平為所述潔齒劑重量的0. 01-0. 375% ;例如: 1. 1.潔齒劑1,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顏料選自一種或多種不溶性顏料,例如紅色顏料, 例如D&C Red 30 ;綠色顏料,例如顏料綠7 ;黃色顏料,例如(Natpure LC 128 Yellow,得自 Sensient Co.);和藍色顏料,例如酞菁,例如顏料藍15:
【主權(quán)項】
1. 潔齒劑,所述潔齒劑具有顏料體系,所述顏料體系包含一種或多種顏料和二氧化 鈦,其中所述二氧化鈦的水平為所述潔齒劑重量的〇. 01-0. 375%。
2. 權(quán)利要求1的潔齒劑,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顏料可在用口腔護理器具刷牙期間釋 放。
3. 權(quán)利要求1或2的潔齒劑,其中所述可釋放顏料提供給使用者刷牙充分的彩色信 號,且所述二氧化鈦降低或抑制由所述可釋放顏料引起的所述口腔護理器具的染色。
4. 上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潔齒劑,其中可溶解或可崩解膜包含所述一種或多種在 刷牙期間釋放的可釋放顏料。
5. 上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潔齒劑,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可釋放顏料包含不溶性顏 料。
6. 上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潔齒劑,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可釋放顏料為顏料藍15 :
7. 上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潔齒劑,其中所述二氧化鈦的量為0. 05-0. 2%。
8. 上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潔齒劑,所述潔齒劑還包含具有30, 000-1,000, 000的分 子量(M. W.)的甲基乙烯基醚和馬來酸酐的共聚物,以1-3%的量存在。
9. 上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潔齒劑,所述潔齒劑包含1. 5-2. 0%的十二烷基硫酸鈉和 0. 5-2. 0%的甲基乙烯基醚和馬來酸酐的共聚物。
10. 上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潔齒劑,所述潔齒劑包含: a) 約0. 1%的二氧化鈦, b) 約0.3%的三氯生, c) 1. 5-2%的十二烷基硫酸鈉(SLS), d) 約0.24%的氟化鈉, e) 45-75%的包含丙三醇、山梨糖醇和丙二醇中的一種或多種的潤濕劑, f) 1-10%的包含黃原膠、角叉菜膠和膠體二氧化硅中的一種或多種的增稠劑, g) 0. 5-3%的甲基乙烯基醚和馬來酸酐的共聚物,和 h) 15-25% 的水。
11. 上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潔齒劑,其中所述可釋放顏料在水存在下刷牙大于30 秒且小于180秒的時間之后明顯釋放,其中所述可釋放顏料的釋放提供給使用者刷牙充分 的彩色信號。
12. 用權(quán)利要求1-11中任一項的潔齒劑清潔牙齒的方法。
13. 權(quán)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所述顏料提供給使用者用口腔護理器具充分刷牙的彩 色信號,且所述二氧化鈦降低或抑制由所述可釋放顏料引起的所述口腔護理器具的染色。
14. 權(quán)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膜溶解或崩解之前的刷牙時間為30-180秒。
15. 權(quán)利要求13或14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口腔護理器具為牙刷,且所述二氧化 鈦降低或抑制在刷牙期間所述牙刷刷毛的染色。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不會使牙刷刷毛過度染色的潔齒劑,例如具有顏料體系的著色牙膏制劑,所述顏料體系包含(i)包含一種或多種在刷牙期間釋放的可釋放顏料的可溶解或可崩解膜,和(ii)二氧化鈦,其中二氧化鈦的水平為所述牙膏重量的0.01-0.375%;及其制備和使用方法。
【IPC分類】A61K8-81, A61K8-49, A61Q11-00, A61K8-29, A61K8-19
【公開號】CN104853731
【申請?zhí)枴緾N201280077937
【發(fā)明人】G.塞夫茨克, N.A.佩特爾, S.喬甘
【申請人】高露潔-棕欖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19日
【申請日】2012年12月21日
【公告號】CA2892506A1, WO2014098881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