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炊具或對炊具的改進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炊具或對炊具的改進。
背景技術:
炊具是公知的,其中蓋或罩可以相對于罐或鍋的主體鎖定,蓋或罩被放置在罐或鍋上。另外,一些這樣的罐或鍋也可能包括孔,通過孔可排出烹飪過程中的蒸汽,并且在倒出鍋中食物之前成裝的多余液體,例如水通過該孔流出。而且,有些罐或鍋可包括多種不同類型的用于排出蒸汽和/或流出多余液體的開口。DE-A-102008008311公開了一種用于烹飪鍋的蓋或罩,該蓋或罩包括環(huán)構件,該環(huán)構件在與其結合的環(huán)元件周圍具有不同尺寸的開口。該不同尺寸的開口使得液體可以以不同方式流出。該環(huán)構件安裝在保持環(huán)上,且蓋板設置于該環(huán)構件中形成的槽內。該蓋或罩相對于該烹飪鍋的轉動使所述不同尺寸的開口之一與該烹飪鍋中的排流嘴對準,從而使液體從鍋中流出。JP-A-2005-218482公開了一種念妊鍋構造,該念妊鍋構造包括念妊鍋以及能相對于該烹飪鍋鎖定就位的蓋。該蓋具有向下延伸的凸緣或邊緣,一對L形槽形成于該凸緣或邊緣內。該槽圍繞該凸緣或邊緣在直徑相對地位置處形成,并且與沿直徑方向相對形成于該烹飪鍋的上壁部分中的鎖定銷接合。每個L形槽包括豎直的凹口部以及水平的連接凹口部,當豎直的凹口部與鎖定銷之一對準并向該蓋施加向下的壓力時,該豎直凹口部容納鎖定銷之一。蓋相對于烹飪鍋的隨后旋轉使得每個鎖定銷從豎直凹口部通過彈性可變形的突出部移動到每個L形槽的水平凹口部內,從而使該蓋相對于該烹飪鍋鎖定就位。通過沿相反順序執(zhí)行的動作將蓋從烹飪鍋上移走。US-A-5653881公開了烹飪鍋和蓋構造,該烹飪鍋和蓋一起提供應變(straining)容器。該烹飪鍋上形成有排流嘴,并且應變部配置在該蓋的向下延伸的裙部中。配合的鎖定元件配置在蓋的裙部和烹飪鍋的內部。在烹飪過程中正常使用時,裙部的實心部分封閉所述排流嘴,但是當?shù)钩鲆后w時,該蓋旋轉成使其過濾部分對準排流嘴。在此位置,蓋相對于烹飪鍋鎖定且鍋和蓋可作為一個單元被提升以便從鍋中倒出液體。EP-A-1958551公開了一種具有液體可通過其排放的排流嘴的烹飪鍋。多個鎖定銷配置在該烹飪鍋的上部外周的周圍,該多個鎖定銷可與形成于蓋的環(huán)形部分中的T形槽相接合。當蓋放置于烹飪鍋上時,T形槽的豎直凹口對準鎖定銷,并且蓋相對于烹飪鍋的隨后轉動將蓋相對于位于T形槽的水平凹口中的鎖定銷鎖定就位。蓋上可配置不同尺寸的排出孔,當蓋置于烹飪鍋上時,選擇一組排水孔與烹飪鍋的排流嘴對準。在如上所述的已知烹飪鍋構造中,烹飪鍋的蓋子上或烹飪鍋本身所具有的孔和烹飪鍋中的排流嘴的缺點在于,當煮沸液體時蒸汽熔易從烹飪鍋中泄漏,從而降低了烹飪效率并且增加了干燒的風險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烹飪鍋構造,其中,液體可以易于排出,而無需在鍋蓋或鍋主體上設置排水孔。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烹飪鍋組件,該組件包括鍋主體,其包括圓周側壁;至少一個把手,其通過至少一個固定元件固定至鍋主體,該至少一個把手通過鍋主體的側面延伸;和鍋蓋,其具有把手部和裙部,該裙部裝配在鍋主體的圓周側壁內;其特征在于,裙部包括圍繞其周邊延伸的槽,和形成于裙部中且延伸至所述槽內 的至少一個通道,當鍋蓋處于相對于鍋主體的第一位置中時,每個通道可操作地容納所述至少一個固定元件,該第一位置對應于打開位置;并且,當鍋蓋處于相對于鍋主體的至少一個其他位置中時,該至少一個固定元件位于所述槽內,至少一個其他位置中的每個位置對應于鎖定位置。術語“打開位置”意在表示當鍋蓋可以沿離開鍋主體的方向移走時鍋蓋與鍋主體之間的相對位置。術語“鎖定位置”意在表示當鍋蓋被鎖定到鍋主體且鍋蓋與鍋主體可作為一個單獨的物品被移走時鍋蓋與鍋主體之間的相對位置。本發(fā)明的烹飪鍋組件不具有任何孔。在一個實施例中,鍋蓋置于鍋主體上,且在鍋蓋相對于鍋主體旋轉經過90°之后(無論順時針或逆時針),鍋蓋相對于鍋主體鎖定。烹飪鍋鍋主體內的壓力可在鍋蓋的豎直移動范圍內提升鍋蓋以允許蒸汽或水的排出。另外,鍋蓋鎖定在鍋主體內側上的鉚釘頭部下面,該鉚釘用于將側面把手附接到鍋主體。這樣,就不需要附加的凸出物或突起來接合鍋蓋以鎖定。優(yōu)選地,每個固定元件包括鉚釘。為便于對準,鍋蓋可包括第一標識和第二標識,該第一標識用于指示鍋蓋相對于鍋主體的打開位置,該第二標識用于指示鍋蓋相對于鍋主體的鎖定位置。附加地,鍋主體可以進一步包括形成于側壁中的至少一個排流嘴。每個排流嘴的定位根據(jù)鎖定位置中的一個鎖定位置來確定。還可包括鍋主體可置于其內的鍋支撐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一種炊具套件,其包括如上所述的至少一個烹飪鍋組件。
為便于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僅通過舉例的方式結合下列附圖作為參考圖I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烹飪鍋構造的部分分解透視圖;圖2與圖I相似,但示出了蓋位于鎖定位置中的烹飪鍋構造;圖3示出了相據(jù)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烹飪鍋構造的分解透視圖;以及圖4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烹飪鍋構造的操作步驟。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結合特定的實施例并參考相應附圖進行說明,但其不應解釋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描述的附圖僅僅為示意性的并且是非限制性的。附圖中,部分元件的尺寸可能被放大,并且為說明目的沒有按尺寸畫出。此處使用的術語“豎直”和“水平”應被理解為是指附圖中的特定取向,并且這些術語并不作為對此處描述的特定實施例的限制。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炊具可為不同形狀和尺寸,但是,對于每個尺寸,烹飪鍋通常與適當尺寸的蓋組合以形成烹飪鍋組件。然而為便于說明,附圖及以下說明僅對一種尺寸的烹飪鍋進行說明。最初參考圖I和圖2,示出了烹飪鍋組件100。組件100包括鍋主體110,鍋蓋120及鍋支撐部130。圖I中示出了烹飪鍋組件100的打開位置,并且,圖2中示出了烹飪鍋組件100的鎖定位置。術語“打開位置”表示鍋蓋易于從鍋主體上移走的位置。術語“鎖定位置”表示鍋蓋相對于鍋主體鎖定使得鍋蓋和鍋主體有效地形成烹飪鍋組件的位置,該烹飪鍋組件可以 作為單個物品進行操作。然而,在鎖定位置中,仍然可以獲得鍋蓋相對于鍋主體的豎直移動,這將在下面詳述。鍋主體110包括基底140以及基本上圓筒形的側壁142,該側壁限定了鍋蓋120放置于其上的開口頂部144。如圖所示,兩個把手146,148安裝成靠近開口頂部144并且位于側壁142的沿直徑相對的位置上。每個把手146、148通過鉚釘152、154、156、158固定于側壁142。如圖所示,每個鉚釘152、154、156、158穿過側壁142延伸。盡管將鉚釘描述為將把手附接到鍋主體的固定元件,但可以理解的是可使用其他適合的固定元件,例如銷、螺栓、螺釘?shù)?。鍋蓋120包括安裝有把手164的蓋部162。向下延伸的裙部166附接到蓋部162。裙部166包括沿其外周延伸的槽168。槽168的尺寸設計成使鉚釘在槽內稍許運動,例如,允許蓋提升以便釋放烹飪過程中的蒸汽。這樣的運動是沿豎直方向的,即離開鍋主體的方向。槽168與兩個沿直徑方向相對的通道172、174相連。當鍋蓋120置于鍋主體110上時,通道172、174的尺寸設計成使得穿過鍋主體110的側壁142延伸的鉚釘152、154、156、158接合槽168。圖2中更清晰地示出了通道172,雖然圖2中未示出通道174,但是可以理解其與通道172相等。通道172、174的尺寸設計成使鍋蓋120穿過將把手146、148保持抵靠鍋主體110就位的鉚釘,使得鉚釘152、154、156、158與槽168接合。鍋支撐部130的形狀和尺寸設計成容納鍋主體110,并且用于為鍋主體110提供隔熱器的目的。在鍋主體已經從爐具上移走之后該鍋支撐部能保持鍋主體110及其內容物的溫度。鍋支撐部130也保護鍋主體110放置于其上的任何表面,例如,直接從鍋主體110供應食物的餐桌。當鍋支撐部130不與鍋主體110 —起使用時,鍋支撐部可用作攪拌容器或用于盛裝沙拉、蔬菜等的容器。另外,鍋支撐部130可包括刻度,從而它也可以作為度量容器使用。而且,鍋支撐部130包括唇部182、184,當鍋主體110置于鍋支撐部130內時該唇部容納把手146、148??蛇x擇地,當鍋支撐部130用作攪拌、度量或盛裝容器時,鍋支撐部130中的物品或液體可通過唇部182、184盛裝或分配。鍋支撐部130可由三聚氰胺或任何其他適合的隔熱材料制作。該鍋保持部也可被涂色以配合炊具套件中的其他部件,例如,烹飪鍋的外部、煎鍋、把手等??衫斫獾氖清佒尾?30對于本發(fā)明來說不是必要的,但其提供了烹飪鍋組件100形成其一部分的炊具套件的一個附加結構。根據(jù)本發(fā)明,鍋蓋120和鍋主體110的配合使鍋蓋120保持就位在鍋主體110上,同時還允許液體從烹飪鍋組件中倒出,下面將結合圖4具體說明。蓋部162包括第一標識192及第二標識194,第一標識指示通道172、174之一的位置,第二標識指示鎖定位置和當鍋蓋120相對于鍋主體110鎖定時能從鍋主體110中將液體倒出的位置。這種標識可采用指示打開和關閉位置的任何合適的形式。容易理解的是,在參考圖I和2描述的實施例中,沿兩個方向之一將鍋蓋120置于 鍋主體110上。這是因為設有兩個把手146、148,因此設有與槽168相連的兩個通道172、174,用于容納與每個把手146、148結合的鉚釘152、154、156、158。在該實施例中,在兩個把手位置之間有基本上兩個以90°隔開的鎖定位置。然而,可理解的是,多于兩個的鎖定位置可以設置在不同的角度處,例如,15°、30。、45。、60。、75。、105。、120。、135。、150。、及 165° 。圖3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烹飪鍋組件200的第二實施例。該組件包括鍋主體210和鍋蓋220。鍋支撐部(未示出)也可構成烹飪鍋組件的一部分,但可以理解的是,鍋支撐部對于本發(fā)明不是必需的。鍋主體210包括基底230及基本上圓筒形的側壁232,該側壁限定了鍋蓋220放置于其上的開口頂部234。如圖所示,兩個把手236、238安裝成靠近開口頂部234并且位于側壁232沿直徑相對的位置上。每個把手236、238通過鉚釘242、244、246、248固定到側壁232。如圖所示,每個鉚釘242、244、246、248穿過側壁232延伸。鍋蓋220包括安裝有把手254的蓋部252。向下延伸的裙部256附接到蓋部252。裙部256包括沿其外周延伸的槽258。槽258與兩個沿直徑方向相對的通道262、264相連,以便當鍋蓋220置于鍋主體210上時與穿過鍋主體210側壁232延伸的鉚釘242、244、246、248接合。通道262、264與圖2中示出的通道172相同。槽258和通道262、264的尺寸參考上述圖I和2的說明。在烹飪鍋組件的該實施例中,鍋主體210還包括第一和第二排流嘴272、274,該排流嘴可以協(xié)助從鍋和蓋組件中倒出液體。但是,可以理解的是,單個排流嘴可以形成于鍋主體中的形成鎖定位置的任何合適的位置處。蓋部252包括第一標識282及第二標識284,第一標識指示通道262、264之一的位置,第二標識指示鎖定位置和當鍋蓋220相對于鍋主體210鎖定時能從鍋主體210中將液體倒出的位置。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烹飪鍋組件的另一個實施例中(末示出),可在鍋主體的任一側面上配置單個把手。在該實施例中,只需要提供與鍋蓋上的槽接合的一組鉚釘。在該實施例中,雖然自動配置了多于一個的鎖定位置,但鍋蓋可以僅沿一個取向放置到鍋主體上。可選擇地,如果使用單個長把手,可由從鍋主體內部延伸到把手內的螺栓代替鉚釘。在該實施例中,可相應地設計通道和槽的尺寸。圖4示出了圖I或圖2的烹飪鍋組件的四個操作步驟。第一步,如(a)所示,包括將鍋蓋置于鍋主體上。此處,需要將通道對準把手,以使鉚釘能嵌入穿過通道到形成于鍋蓋裙部中的槽內。一旦鍋蓋已經放置到鍋主體上時,將鍋蓋旋轉90°,如(b)所示,以使鉚釘保持在槽內,并且鍋蓋相對于鍋主體鎖定,同時仍就能使鍋蓋相對于鍋主體進行稍許的豎直移動。如(c)所示,在該位置中,液體可以從鍋和蓋組件中倒出。如(d)所示,倒出后,鍋和蓋組件可以插入鍋支撐部內,并且鍋蓋可轉回到其初始位置。可選擇地,鍋蓋可以進一步旋轉90°,從而使通道對準相對置的把手。一旦通道對準該把手,鍋蓋就可從鍋主體上移除。如上所述,除90°外的其他角度也可用于鎖定位置,特別是當鍋主體上設置有單個把手時。容易理解的是,鍋蓋和鍋主體上使用的把手可以是不同的。例如,可使用實心隔熱的把手替代圖中示出的那些把手。另外,鍋蓋也可是圓拱形的或基本上扁平形的。另外,圖I和2中示出的鍋支撐部可設置有與單個把手對準的單個唇部??蛇x擇地,不提供唇部,并且鍋支撐部具有適于與高達鍋主體把手的高度相適配的高度。·本發(fā)明所應用的炊具可以是不銹鋼燉鍋以及具有封裝的鋁制底部的蒸鍋。然而,本發(fā)明應用于各種類型的燉鍋或蒸鍋。
權利要求
1.一種烹飪鍋組件(100 ;200),該烹飪鍋組件包括 鍋主體(110 ;210),其包括圓周側壁(142 ;232); 至少一個把手(146、148 ;236、238),該至少一個把手通過穿過所述鍋主體(110 ;210)的所述圓周側壁(142 ;232)延伸的至少一個固定元件(152、154、156、158 ;242、244、246、248)固定到所述鍋主體(110 ;210);和 鍋蓋(120 ;220),該鍋蓋具有把手部(164 ;254)和裙部(166 ;256),所述裙部(166 ;256)裝配到所述鍋主體(110 ;210)的所述圓周側壁(142 ;232)內; 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166 ;256)包括圍繞其外周延伸的槽(168 ;266)和形成于所述裙部(166 ;256)中且延伸至所述槽(168 ;266)內的至少一個通道(172、174 ;262、264),當所述鍋蓋(120 ;220)處于相對于所述鍋主體(110 ;210)的第一位置中時,所述至少一個通道(172、174 ;262、264)中的每一個通道可操作地接納所述至少一個固定元件(152、154、156、158 ;242、244、246、248),所述第一位置對應于打開位置; 和當所述鍋蓋(120 ;220)處于相對于所述鍋主體(110 ;210)的至少一個其他位置中時,所述至少一個固定元件(152、154、156、158 ;242、244、246、248)位于所述槽(168 ;258)內,所述至少一個其他位置中的每一個位置對應于鎖定位置。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烹飪鍋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固定元件(152、154、156、158;242、244、246、248)包括鉚釘。
3.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烹飪鍋組件,其中,所述鍋蓋(120;220)包括第一標識(192 ;282)和第二標識(184 ;284),所述第一標識指示所述鍋蓋(120 ;220)相對于所述鍋主體(110 ;210)的打開位置,所述第二標識指示所述鍋蓋(120 ;220)相對于所述鍋主體(110 ;210)的閉合位置。
4.如前面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烹飪鍋組件,其中,所述鍋主體(210)還包括形成于所述圓周側壁(232)中的至少一個排流嘴(272、274)。
5.如前面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烹飪鍋組件,進一步包括鍋支撐部(130),所述鍋主體(110 ;210)能被放置于所述鍋支撐部內。
6.一種炊具套件,包括如前面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至少一個烹飪鍋組件。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炊具組件(200),其通過將鍋蓋(210)從打開位置旋轉至鎖定位置來將鍋蓋(220)相對于鍋主體(210)鎖定。鍋蓋(220)的裙部(256)中設有通道(262、264)和槽(258),用于接合將把手(236、238)保持到鍋主體(210)上的鉚釘(242、244、246、248)。以此方式,槽(258)鎖定在鍋主體(210)內側上的鉚釘(242、244、246、248)頭部下面,且不需要附加的凸出物或突起接合鍋蓋(220)以用于鎖定。另外,在鎖定位置,液體可以從炊具組件(200)中倒出而無需在鍋蓋(220)和/域鍋主體(210)中設置孔。
文檔編號A47J36/10GK102949083SQ20121035176
公開日2013年3月6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8月11日
發(fā)明者J·胡爾斯特拉 申請人:炊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