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獨輪滑行輪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獨輪滑行輪是一種健身娛樂器械,涉及到一種改進的獨輪車。
現有的此類器械有多種,如滑板、滑雪板、滑水板等,這三種器械本身無驅動裝置,本實用新型屬無驅動裝置的輪式滑行器械。
上述的滑板有四個輪,滑行時,阻力較大,不易高速,不易轉向,因有四輪,平衡易掌握,故所需技巧不高,趣味不大,且價格較貴。另外,無輪的滑行器械如滑雪板、滑水板,只限于雪地和水面上使用,受地域和季節(jié)的限制,不宜廣泛使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使人們能夠在公路上“滑雪”,在公路上“滑水”,并具有高速、轉彎自如,高難度高技巧的特點,使使用者感到驚險、刺激,從而達到健身娛樂之目的。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它是由一只輪子,一只軸和腳踏裝置組成,輪為普通的自行車輪,軸較長,兩端伸出輪的兩側各8-100cm,軸為活軸,輪兩側軸上裝有腳踏裝置,例如套筒,便于站立,騎行者不直接驅動,而是借助斜坡地勢,U形場地滑行,或使用滑雪杖撐地而行,或由其它車輛牽引。這種滑行輪阻力小,速度快,技巧高,難度大,從而達到健身娛樂之目的。同時結構簡單,價格低廉,易于被人們接受。
作為一實施例,結合附圖
,說明一下該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
該實用新型中的輪子(1)是普通的自行車輪或摩托車輪,輪子的軸(2)為72cm,軸采用軸承結構與輪配裝,軸在輪兩側各伸出30cm。在輪兩側的軸上,固裝有套筒(3),套筒外徑為10cm,內徑與軸匹配,長25cm。套筒與軸可采用鍵結構裝配。
權利要求1.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健身娛樂器械,涉及到一種改進的獨輪車,其特征是軸伸出輪兩側各8-100cm。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在輪兩側的軸上,裝有腳踏裝置。
3.按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是在輪兩側的軸上,裝有套筒。
專利摘要獨輪滑行輪是一種健身娛樂器械,涉及到一種改進的獨輪車。由一只輪子,一只軸和腳踏裝置組成,其軸較長,兩端伸出輪的兩側8—100cm,在輪兩側的軸上裝有腳踏裝置,便于騎行者站立其上,騎行者不直接驅動,而是靠斜坡地勢滑行,或使用滑雪杖撐地而行,或由其它車輛牽引。
文檔編號A63B71/00GK2139461SQ9222147
公開日1993年8月4日 申請日期1992年10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1992年10月16日
發(fā)明者聶軍 申請人:聶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