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針織機織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針織機織針。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公知的針織機織針是由針鉤、針舌、針桿、針踵和針尾組成,針舌以其與針桿的樞接軸為軸心擺動打開或封閉針鉤,配合其它相關機構的驅動,可使織針進行織布。
在針織技術中,通常同時給織針供應至少兩根紗線,以便由此獲得特殊的效果,其中一個效果就是所謂的滑爽織物的添紗。在這種情況下,如此給織針供應兩根紗線,即其中一根紗線接觸針織品的前面且尤其是針織品的右側,而另一根紗線接觸針織品的左側或針織品背面,通過使用性能不同的紗線如顏色不同的紗線或材質不同的紗線可以在針織品的前面和背面上獲得不同的效果。在這里,這樣的紗線被稱為“面子紗”,它形成了前面,而被其覆蓋的且形成背面的紗線被成為“地紗”。但這樣的名稱一般是無關緊要的,因為這只取決于哪些紗線在織物哪一面上并且應該是露在外面的。
滑爽針織品的制造是這樣實現(xiàn)的,即至少兩根紗線被分頭供給織針,即它們按照預定間隔地被穿入針鉤中,應該盡可能靠近針桿地布置其中一根紗并且盡可能靠近鉤尖地布置另一根紗,從而獲得了良好的分紗效果;若在特殊情況下同時處理一根普通的如較粗的紗線以及一根彈性的如細紗線,則通常粗紗靠近針桿而細紗靠近鉤尖地供紗。
盡管導紗看起來比較簡單,但在制造滑爽針織品時總是有困艱,其中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紗線在成圈時不總是保持其在穿入針鉤時通過特殊布置導紗器而確定的位置,從而添紗時經常是無目的地變化并且交替地前置或后置紗線,雙紗可在針鉤內打滾,使雙紗容易纏繞盤股,影響織布及使針舌受損。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針鉤結構合理,使雙紗各行其道、不纏繞盤成紗股的針織機織針。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由針鉤、針舌、針桿、針踵和針尾組成,針舌以其與針桿的樞接軸為軸心擺動打開或封閉針鉤,與現(xiàn)有技術不同之處在于在針鉤與針桿的過度端設置有一斜倒角。
本實用新型,該斜倒角的角度值為20~35°。
本實用新型,由于在針鉤與針桿的過度端設置了一斜倒角,針鉤的內側緣圓角值縮小,減少雙紗可在針鉤內打滾的間隙,使雙紗各行其道、一前一后的位置關系保持不變,因此,具有有效地避免雙紗在針鉤內纏繞盤成紗股的優(yōu)點。
下面實施例結合附圖說明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圖2、圖3分別是現(xiàn)有公知的針鉤全圓角結構的針織機織針的結構示意圖;其中,圖1為立體結構示意圖,圖2為主視結構示意圖,圖3為圖2的A處放大結構示意圖;圖4、圖5、圖6分別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其中,圖4為立體結構示意圖,圖5為主視結構示意圖,圖6為圖5的B處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中,1、針鉤,2、針舌,3、針桿,4、針踵,5、針尾,6、樞接軸,7、針鉤與針桿的過度端,8、第一紗,9、第二紗,C、斜倒角。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4、圖5、圖6,本實施例由針鉤1、針舌2、針桿3、針踵4和針尾5組成,針舌2以其與針桿3的樞接軸6為軸心擺動打開或封閉針鉤1,在針鉤1與針桿3的過度端7設置有一斜倒角C,該斜倒角C的角度值一般為20~35°。
本實用新型的使用,與現(xiàn)有公知的針織機織針的使用來對比說明,參照圖1、圖2、圖3,現(xiàn)有公知的針織機織針,針鉤1的結構是全圓角結構,針鉤的內側緣圓角值較大,雙紗即第一紗8、第二紗9可在針鉤內打滾,使雙紗即第一紗8、第二紗9容易纏繞盤股,影響織布及使針舌受損。參照圖4、圖5、圖6,由于在針鉤1與針桿3的過度端7設置了一斜倒角C,針鉤1的內側緣圓角值縮小,減少雙紗即第一紗8、第二紗9可在針鉤內打滾的間隙,使雙紗即第一紗8、第二紗9各行其道、一前一后的位置關系保持不變,有效地避免雙紗在針鉤內纏繞盤成紗股。
權利要求1.一種針織機織針,由針鉤(1)、針舌(2)、針桿(3)、針踵(4)和針尾(5)組成,針舌(2)以其與針桿(3)的樞接軸(6)為軸心擺動打開或封閉針鉤(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針鉤(1)與針桿(3)的過度端(7)設置有一斜倒角(C)。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針織機織針,其特征在于所述斜倒角(C)的角度值為20~35°。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針織機織針。技術特征由針鉤、針舌、針桿、針踵和針尾組成,針舌以其與針桿的樞接軸為軸心擺動打開或封閉針鉤,與現(xiàn)有技術不同之處在于在針鉤與針桿的過度端設置有一斜倒角。由于在針鉤與針桿的過度端設置了一斜倒角,針鉤的內側緣圓角值縮小,減少雙紗可在針鉤內打滾的間隙,使雙紗各行其道、一前一后的位置關系保持不變,因此,具有有效地避免雙紗在針鉤內纏繞盤成紗股的優(yōu)點。
文檔編號D04B35/04GK2663469SQ20032011958
公開日2004年12月15日 申請日期2003年12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12月18日
發(fā)明者李榕健 申請人:李榕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