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噴射式樓房排氣道的制作方法
技術鄰域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建筑物的室內共用排氣裝置,適用于各種房屋的廚房、衛(wèi)生間及居室等機械排氣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目前樓房的排氣道主要以直排式和變壓式為代表。直排式雖然結構簡單但氣體流速慢以及排氣時上層排氣會產生氣幕阻礙排氣道中下層氣體的上升,使排氣不暢,產生竄氣、竄味;變壓式,其結構復雜,氣體流速慢,同時變壓板也增加了排氣道中的氣體流動阻力,使排氣不暢,產生竄氣、竄味。因此,目前使用的排氣道均存在氣體流速慢使橫截面積大,排氣不順暢,使之竄氣竄味等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的排氣方法,使各樓層之間不竄氣竄味以及提高排氣道中氣體流速,減小排氣道的橫截面積。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本發(fā)明由排氣管道(1)、噴射管(2)、進氣口(3)等組成,其中噴射管(2)和進氣口(3)的數量由樓層數和各樓層需排氣口數所決定;噴射管由圓管(或其它形狀管)制成,平行于排氣管道的噴射管氣體出口處(4)的管段(即垂直段)長度應大于50mm。垂直段安裝位置為排氣管道橫截面的相對中心位置;噴射口方向向上與排氣管道的橫截面垂直;噴射管從進口至出口之間的管段的直徑可保持某一尺寸不變或者可由大變小的逐漸縮小過程也可以只是出口端部分管段的逐漸縮小。當排風機(5)通過進風口(3)和噴射管(2)向排氣管道(1)內排氣時,排風機對氣體所產生的能量一部分用來克服氣體在噴射管(2)內流動過程中的阻力,大部分能量轉變成氣體的動能,由于噴射管(2)噴出的氣體運動方向與排氣管道(1)內的氣體運動方向同向,當氣體從噴射管氣體出口處(4)噴出時,由于氣流噴射作用,會帶動排氣管道(1)內噴射管氣體出口處(4)周圍的氣體向上運動,使排氣管道(1)內氣體的流速加快。噴射式樓房排氣道中只有噴射管(2)對排氣管道(1)內的氣體運動有阻礙作用,由于噴射管(2)的尺寸較小,排氣管道內氣體流速慢,因此氣體運動阻力較小,排氣管道(1)內排氣較順暢;由于排氣管道(1)內的氣體溫度高于環(huán)境溫度,而且排氣管道(1)內的氣體運動阻力較小,因此排氣管道(1)內均處于負壓狀態(tài),使噴射式樓房排氣道不會產生竄氣、竄味等現象。由于噴射管(2)的出口背向于排氣管道(1)內氣體的運動向,當排氣管道內的氣體動壓越大,靜壓越小,越不易產生竄氣、竄味等問題。當排氣管道中的氣體流動,而上層排風機未排氣時,同樣由于氣體噴射作用以及排氣管道內的氣體溫度大于環(huán)境溫度,使排風機未開動的噴射管氣體出口處(4)的靜壓為負壓,從而防止了排氣管道內氣體流入噴射管,即防止了相互竄氣竄味的問題。
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實施例1)圖2是本發(fā)明圖1的剖視3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2的剖視圖。
圖5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3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3的剖視圖。
圖7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4的結構示意圖。
圖8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4的剖視圖。
實施例一噴射式樓房排氣道結構由排氣管道(1),噴射管(2),進氣口(3)組成,噴射管氣體入口端(3)固定在排氣管道(1)的壁面上,另一端(氣體出口端)可固定也可不固定。噴射管(2)與排氣管道橫截面垂直的部分要有一定的高度,安裝位置(噴射管出口端(4))是處于排氣管道橫截面相對中心的位置。
實施例二當每層樓房需要二個排氣口時,噴射式樓房排氣道基本結構與實施例一相同,只是噴射管增加一個,進氣口在同側。
實施例三當每層樓房需要二個排氣口時,噴射式樓房排氣道基本結構與實施例一相同,只是噴射管增加一個,進氣口相對。
實施例四當每層樓房需要二個排氣口時,噴射式樓房排氣道基本結構與實施例一相同,只噴射管增加一個,進氣口相鄰。
本發(fā)明能夠有效提高排氣道的排氣效率,減少排氣道的橫截面積;能防止共用排氣道的各排氣點之間的相互竄氣竄味問題,而且結構簡單,造價低,易于制作和施工。
權利要求
1. 一種噴射式樓房排氣道,由排氣管道(1)、噴射管(2)、進氣口(3)組成,其中噴射管氣體入口端固定在排氣管道內壁面上、另一端可固定也可不固定,其特征在于,噴射管道出口端(4)的位置處于排氣道橫截面的相對中心,噴射管氣體出口端(4)必須使噴射出去的氣體流動方向與排氣管道內氣體流動方向一致,能夠均勻帶動噴射管出口端(4)周圍排氣管道氣體的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射式樓房排氣道,其特征在于,噴射管為圓管或其它形狀的管道。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噴射式樓房排氣道,其特征在于,噴射管的管徑可為如下幾種均可噴射管的氣體出口端(4)的局部縮徑;噴射管從氣體入口端到出口端的逐漸縮徑;噴射管不縮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射式樓房排氣道,其特征在于,為保證從噴射管氣體出口端(4)噴射出去的氣體流動方向與排氣管道內氣體流動方向一致,必須使噴射管氣體出口(4)端處與排氣管道平行的管道長度大于50mm以上。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建筑物的室內共用排氣裝置(含廚房和衛(wèi)生間等排氣),它主要由排氣管道(1);噴射管(圓或其它形狀的管道均可)(2);進氣口(3)等構成(其噴射管和進氣口數量由樓層數和各樓層需排氣口數所決定)。上述結構構造簡單,排氣阻力小。解決了原有排氣道專利中排氣時產生氣幕阻礙下層排氣和上層不排氣時下層所排氣體會竄入上一樓層房內。本實用新型將從根本上解決了竄氣竄味、排氣不暢等問題,并使排氣道小型化成為可能。
文檔編號E04F17/00GK1370905SQ02115628
公開日2002年9月25日 申請日期2002年3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3月21日
發(fā)明者潘光華 申請人:潘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