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木質地板塊及木質地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木質地板塊及木質地板。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fā)展,人民生活質量的穩(wěn)步提高,城市住房裝飾裝修行業(yè)持續(xù)升 溫,作為裝修主項地面鋪材的木質地板,因其具有自然、舒適、視覺效果極佳等性能,頗 受消費者歡迎。木質地板塊主要包括榫接地板塊(企口地板塊、集成材地板塊、指接地板 塊)、鑲嵌地板塊、平接木地板塊和豎木地板塊四大類,其中榫接地板塊占到95%以卜-。
榫接地板塊和龍骨在鋪裝成木質地板時大都先用傾斜的地板釘將地板塊與木龍骨固 定,然后通過兩塊地板塊之間的榫頭和榫槽結構(企口結構)進行連接,完成鋪裝。這種
鋪裝方式在實際操作時存在以下問題①由于地板釘是傾斜的穿過地板塊后伸入到龍骨
內,所以地板釘對地板塊形成了一側向擠壓力,鋪裝空間寬度越大,側向擠壓力越大,該 側向擠壓力使得地板塊的側面邊緣拱起,因此,鋪裝成的木質地板的表面不平整,形成了 相鄰的地板塊連接處較高、地板塊的中部較低的現(xiàn)象。②由于地板釘傾斜向下固定地板塊, 且地板釘頂入地板塊、龍骨上的位置是鋪裝人員靠經驗手工掌握的,所以地板塊之間接觸 的松緊度不易掌握,造成接縫處預留空隙不均勻,經歷潮濕或干燥環(huán)境后,地板易發(fā)生上
下兩表面尺寸變化不一致而引起的起拱或凹陷等變形現(xiàn)象;③安裝完成后發(fā)現(xiàn)地板之間存 在色差或使用時發(fā)現(xiàn)其他質量問題需要更換地板塊時,必然要拔出地板釘,勢必在地板釘 處使地板塊發(fā)生破損,造成浪費。
另外,當前市場上地板采用多榫頭結構的地板,雖然可以部分克服上述側面擠壓問題, 但由于地板不能和木龍骨進行有效連接,在室內環(huán)境的溫濕度發(fā)生大幅度變化時,或者在 地面及木龍骨不平整的影響下,地板將很可能常常發(fā)生松動的現(xiàn)象,造成地板之間接逢偏 大,接逢處易堆積難以打掃的灰塵。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使得鋪裝后的木質地板平整度高、間隙均勻且可無損維修更 換的木質地板塊。
該木質地板塊,包括長方形板體, 一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上部和另一木質地板塊左側上 部分別具有對接的相應結構;當兩塊所述木質地板塊左右拼接時, 一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上 部與另一木質地板塊左側上部對接接觸, 一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下部與另一木質地板塊的左 側下部之間形成了 "T"字形空間。
作為對上述木質地板塊的改進,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上部和左側上部均是平口結構或企 口結構。平口結構或企口結構屬于現(xiàn)有技術。 一種典型的企口結構為右側上部的頂部為
3凹槽,右側上部的底部為凸榫;左側上部的頂部為凸榫,左側上部的底部為凹槽。另一種 典型的企口結構為右側上部的頂部為凸榫,右側上部的底部為凹槽;左側上部的頂部為 凹槽,左側上部的底部為凸榫。
本發(fā)明同時提供了利用上述木質地板塊鋪裝的木質地板,包括龍骨、上述木質地板塊、 "T"形塊,龍骨上表面與相鄰的兩個木質地板塊的底面接觸,"T"形塊位于相鄰的兩塊 木質地板塊下部之間形成的"T"字形空間內,"T"形塊通過緊固件與龍骨連接,"T"形 塊將相鄰的兩塊木質地板塊壓緊在龍骨上表面。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①采用本發(fā)明的木質地板塊鋪裝木質地板時,不需采用地板釘傾
斜向下將地板塊固定在龍骨上,而是以"T"形塊通過緊固件(如地板釘)將地板固定在 龍骨上,通過"T"形塊的兩側突出部將相鄰的地板塊壓緊在龍骨的上表面上,因此地板 塊僅受到"T"形塊的垂直方向的壓緊力,所以地板塊側面不會拱起,鋪裝成的木質地板 的表面平整。②地板塊是靠"T"形塊定位的,而不是以釘入地板塊的傾斜的地板釘定位 的,而"T"形塊定位簡單、精度高,所以地板塊之間松緊易控制,接縫處空隙均勻,即 使經歷潮濕或干燥環(huán)境后,地板也不易發(fā)生上下兩表面尺寸變化不一致而引起的起拱或凹 陷等變形。③安裝完成后發(fā)現(xiàn)地板之間存在色差或使用時發(fā)現(xiàn)其他問題需要更換地板塊 時,只需取下緊固件,取出"T"形塊,即可把地板塊取下,不會損壞地板塊,地板塊可 再利用。
作為對上述木質地板的改進,"T"形塊內開有用于穿過緊固件的通孔。該通孔可以方 便緊固件的穿過。最好通孔在"T"形塊頂面處的部位具有沉孔結構,緊固件的頂部可以 沒入沉孔結構而不露出"T"形塊頂面,免去了以緊固件的頂部將"T"形塊硬破壞損傷的 方式將緊固件砸入"T"形塊的頂面以下。"T"形塊可以是塑料或木質的,對其材質無特 殊要求。
圖1為本發(fā)明的地板塊示意圖。
圖2為圖1中的地板塊的鋪裝實施示意圖。
圖3為圖2中的"T"形塊結構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見圖卜3,左右兩塊木質地板塊9、 IO結構相同,均具有長方形板體。木質地板塊
的右側上部和左側上部分別具有彼此相互對接的企口結構右側上部的頂部為凹槽l,右
側上部的底部為凸榫2;左側上部的頂部為凸榫5,左側上部的底部為凹槽6。當左右兩 塊木質地板塊拼接時,右木質地板塊10的左側凸榫5伸入到左木質地板塊的右側凹槽1 形成配合,同時左木質地板塊9的右側凸榫2伸入到右木質地板塊的左側凹槽6形成配合。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下部和左側上部分別具有如下結構右側下部的頂部為凹槽3,右
側下部的底部為凸榫4;左側下部的頂部為凹槽7,左側下部的底部為凸榫8。當右木質 地板塊的左側與左木質地板塊右側上部對接接觸,左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下部的凹槽3與右 木質地板塊的左側下部的凹槽7相對,同時左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下部的凸榫4與右木質地 板塊的左側下部的凸榫8相對,在左木質地板塊9的右側下部與右木質地板塊10的左側 下部之間形成了 "T"字形空間。
"T"形塊13包括側突出部16和本體17,本體17內開有用于穿過地板釘12的通孔 14,通孔軸線在偏離"T"形塊軸線的右側。通孔在"T"形塊頂面處的部位具有沉孔15。
鋪裝時(以從左向右鋪裝為例),如圖2所示,當左木質地板塊9與木龍骨11固定好 后,將"T"形塊13插入左木質地板塊9右側邊的下半部分,使得"T"形塊的側突出部 16和本體17分別與左木質地板塊9右側的凹槽3和凸榫4配合;然后用地板釘12將本 體17與木龍骨固定,再將右木質地板塊10的左側對準左木質地板塊9及"T"形塊相應 的榫槽位置,用力使它們平拼在一起,使凸榫5與凹槽1、凸榫2與凹槽6、凹槽3與("T" 形塊的左)側突出部16、凸榫4與("T"形塊的)本體17、凹槽7與("T"形塊的右) 側突出部16、凸榫8與("T"形塊的)本體17形成緊密配合。此后按此順序依次進行, 從而實現(xiàn)地板的快速無損鋪裝。
通孔14軸線是否偏離"T"形塊軸線或偏離的距離大小是根據(jù)以下原則確定當"T" 形塊與左木質地板塊9配合后,左木質地板塊9的右側上部不會遮擋住通孔14,以免妨 礙地板釘?shù)尼斎搿?br>
本發(fā)明保留了傳統(tǒng)木地板塊鋪裝工序優(yōu)點,即木質地板底部有木龍骨支撐,可以充分 顯現(xiàn)木質地板柔、有彈性的特點。另外,本發(fā)明的木質地板的好處是若鋪裝后出現(xiàn)地板 塊之間色差過大或高低不平等問題,可只破壞低價值的"T"形塊,而不破壞地板塊本身, 從而實現(xiàn)地板塊的快速無損鋪裝。將"T"形塊插入地板塊中,使相鄰的兩塊地板塊緊密 的融為一體,同時"T"形塊自身又受到地板釘及木龍骨的固定作用,從結構受力上分析, 它可以對相鄰的兩塊地板塊的起拱或凹陷變形,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因此采用此種結構 的地板,可以有效避免地板在潮濕或千燥環(huán)境下發(fā)生起拱或凹陷等變形,擴大地板的使用 范圍,延長其使用壽命。
權利要求
1.木質地板塊,包括長方形板體,其特征是一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上部和另一木質地板塊左側上部分別具有對接的相應結構;當兩塊所述木質地板塊左右拼接時,一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上部與另一木質地板塊左側上部對接接觸,一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下部與另一木質地板塊的左側下部之間形成了“T”字形空間。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木質地板塊,其特征是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上部和左側上 部均是企口結構。
3.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木質地板塊,其特征是右側上部的頂部為凹槽,右側上 部的底部為凸榫;左側上部的頂部為凸榫,左側上部的底部為凹槽。
4.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木質地板塊,其特征是右側上部的頂部為凸榫,右側上 部的底部為凹槽;左側上部的頂部為凹槽,左側上部的底部為凸榫。
5. 木質地板,包括龍骨、木質地板塊,龍骨上表面與相鄰的兩個木質地板塊的底面 接觸,其特征是它還包括通過緊固件與龍骨連接的"T"形塊,"T"形塊位于相鄰的兩 塊木質地板塊下部之間形成的"T"字形空間內,"T"形塊將相鄰的兩塊木質地板塊壓緊 在龍骨上表面。
6. 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木質地板,其特征是"T"形塊內開有用于穿過緊固件的通孔。
7. 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木質地板,其特征是通孔在"T"形塊頂面處的部位具有沉孔結構。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針對地板安裝中存在的種種安裝質量問題,提供一種使得鋪裝后的木質地板平整度高、間隙均勻且可無損維修更換的木質地板塊。其包括長方形板體,一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上部和另一木質地板塊左側上部分別具有對接的相應結構;當兩塊所述木質地板塊左右拼接時,一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上部與另一木質地板塊左側上部對接接觸,一木質地板塊的右側下部與另一木質地板塊的左側下部之間形成了“T”字形空間。
文檔編號E04F15/04GK101629451SQ20091002839
公開日2010年1月20日 申請日期2009年1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1月16日
發(fā)明者濤 李, 蔡家斌 申請人:南京林業(yè)大學;蔡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