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木地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裝飾板材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木地板。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銷售的木地板中,均為實心板體,在溫度惡劣或者突然變化時,容易破裂和變形,加工多層復合木地板時,在比如熱壓等加熱工藝中,容易拱曲變形,加熱后散熱困難,造成生產(chǎn)周期延長。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木地板,具有在生產(chǎn)中及使用中不易破裂變形,生產(chǎn)周期短等特點。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取以下技術方案一種木地板,所述木地板的板體中加工有至少一條溝槽。優(yōu)選的,所述木地板包括上層、下層,所述上層和/或下層連接的一面加工有至少
一條溝槽。優(yōu)選的,所述木地板包括上層、中層和下層,所述上層、中層和下層其中的一層或數(shù)層在相互連接的一面或兩面加工有至少一條溝槽。優(yōu)選的,所述溝槽為至少兩個,并相互交叉。優(yōu)選的,所述溝槽貫穿所述木地板的板體。采用本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在木地板板體中加工溝槽,使木地板具有良好的散熱效果,在溫度惡劣或者突然變化時,不易破裂和變形,加工多層復合木地板時,在比如熱壓等加熱工藝中,不易拱曲變形,加熱后散熱快速,生產(chǎn)周期大大縮短。
圖1是本發(fā)明一種木地板實施例1的示意圖;圖2是本發(fā)明一種木地板實施例2的示意圖;圖3是本發(fā)明一種木地板實施例3的示意圖;圖4是本發(fā)明一種木地板實施例4的示意圖;圖5是本發(fā)明一種木地板實施例5的示意圖;圖6是本發(fā)明一種木地板實施例6的示意圖。圖中圖中數(shù)字和字母所表示的相應部件名稱1.上層2.溝槽3.下層4.中層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詳細說明。實施例1,如圖1所示,一種木地板,木地板的板體中加工有十六條溝槽2,溝槽2可以縱向加工,也可以橫向加工,溝槽2的橫截面可以是矩形、圓形、三角形等形狀,溝槽2 可以貫穿板體,也可以不貫穿板體,當不管穿板體時,溝槽2在板體的某一側面有開口,此時可以單側面加工,也可以雙側面相對錯位加工溝槽2,溝槽2的數(shù)量可以是一個,或者是根據(jù)需要的若干個,多個溝槽2還可以相對側面傾斜交叉加工。實施例2,如圖2所示,一種木地板,其余和實施例1相同,不同之處在于,在板體的相鄰的兩個側面或者3個側面或者4個側面均加工溝槽2。實施例3,如圖3所示,一種木地板,板體由上層1和下層3粘合構成,上層1和下層3連接的一面均加工有三條溝槽2,溝槽2可以縱向加工,也可以橫向加工,溝槽2的橫截面可以是矩形、圓形、三角形等形狀,溝槽2可以貫穿板體,也可以不貫穿板體,當不管穿板體時,溝槽2在板體的某一側面有開口,此時可以單側面加工,也可以雙側面相對錯位加工溝槽2,溝槽2的數(shù)量可以是一個,或者是根據(jù)需要的若干個,多個溝槽2還可以相對側面傾斜交叉加工。上述方案中,也可以僅在上層1或者下層3上加工溝槽2。實施例4,如圖4所示,一種木地板,其余和實施例3相同,不同之處在于,在板體的相鄰的兩個側面或者3個側面或者4個側面均加工溝槽2。上述方案中,也可以僅在上層1或者下層3上加工溝槽2。實施例5,如圖5所示,一種木地板,板體包括上層1、中層4和下層3,上層1、中層 4和下層3連接的一面均加工有三條溝槽2,溝槽2可以縱向加工,也可以橫向加工,溝槽2 的橫截面可以是矩形、圓形、三角形等形狀,溝槽2可以貫穿板體,也可以不貫穿板體,當不管穿板體時,溝槽2在板體的某一側面有開口,此時可以單側面加工,也可以雙側面相對錯位加工溝槽2,溝槽2的數(shù)量可以是一個,或者是根據(jù)需要的若干個,多個溝槽2還可以相對側面傾斜交叉加工。上述方案中,也可以僅在上層1、中層4和下層3中任意一種或者兩種上加工溝槽 2。實施例6,如圖6所示,一種木地板,其余和實施例5相同,不同之處在于,在板體的相鄰的兩個側面或者3個側面或者4個側面均加工溝槽2。上述方案中,也可以僅在上層1、中層4和下層3中任意一種或者兩種上加工溝槽 2。本發(fā)明的木地板的材質(zhì)可以是實木、實木和纖維板復合、實木和竹質(zhì)材料復合,以
及實木和塑料、陶瓷復合等。采用本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在木地板板體中加工溝槽,使木地板具有良好的散熱效果,在溫度惡劣或者突然變化時,不易破裂和變形,加工多層復合木地板時,在比如熱壓等加熱工藝中,不易拱曲變形,加熱后散熱快速,生產(chǎn)周期大大縮短。以上所述的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地板的板體中加工有至少一條溝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包括上層、下層,所述上層和/或下層連接的一面加工有至少一條溝槽。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包括上層、中層和下層,所述上層、中層和下層其中的一層或數(shù)層在相互連接的一面或兩面加工有至少一條溝槽。
4.如權利要求1到3任一所述的一種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溝槽為至少兩個,并相互交叉。
5.如權利要求1到3任一所述的一種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溝槽貫穿所述木地板的板體。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溝槽貫穿所述木地板的板體。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木地板,所述木地板的板體中加工有至少一條溝槽,采用本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在木地板板體中加工溝槽,使木地板具有良好的散熱效果,在溫度惡劣或者突然變化時,不易破裂和變形,加工多層復合木地板時,在比如熱壓等加熱工藝中,不易拱曲變形,加熱后散熱快速,生產(chǎn)周期大大縮短。
文檔編號E04F15/10GK102220803SQ201010149340
公開日2011年10月19日 申請日期2010年4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4月16日
發(fā)明者劉巧生, 劉海良 申請人:江蘇森茂竹木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