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拼裝式組合陽臺圍欄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陽臺圍欄,尤其是拼裝式組合陽臺圍欄。
背景技術:
目前,房屋陽臺以及人行天橋等場所使用的透明圍欄,都是采用立柱與玻璃之間 通過連接件和連接螺栓連接,授權公告號為CN201474207U、公告日為2010年5月19日,名 稱為《拼裝式陽臺圍欄》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就公開了這種結構。這種結構的圍欄,玻璃 和立柱之間以及玻璃與玻璃之間并不完全貼緊,留有較大的距離,玻璃和地面之間有的也 懸空,留有較大的距離,在玻璃和立柱的上方還設置有扶手,扶手與玻璃之間也有較大的距 離。這樣一來,就容易產(chǎn)生不安全因素,玻璃的下方留有較大的間距,一旦立柱與玻璃之的 連接螺栓松動,玻璃很容易掉下,造成事故;當玻璃和立柱之間或者玻璃與玻璃之間留有較 大的距離,以及扶手與玻璃之間也有較大的距離時,小孩很容易將頭、手或身體伸出去,造 成安全隱患。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安全可靠、安裝方便的拼裝式組合陽臺圍 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拼裝式組合陽臺圍欄,包括立柱、兩立柱之間的玻璃本體,立柱上設置有與玻璃本 體鑲嵌的卡槽,玻璃本體兩側鑲嵌在立柱的卡槽中,玻璃本體的上、下兩側分別設置有與玻 璃本體鑲嵌的上橫欄、下橫欄,上橫欄、下橫欄的左、右兩端與立柱彼此分別連接,下橫欄與 地面固定連接。所述上橫欄上設置有扶手。所述上橫欄上設置有扶手卡接件與上橫欄通過自攻螺絲連接。所述下橫欄與地面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有益效果由于玻璃本體鑲嵌在立柱的卡槽內,本體的上、下兩側分別鑲嵌在上橫 欄、下橫欄內,下橫欄又與地面固定連接,彼此相鄰的玻璃本體又可以共用一根立柱,所以 玻璃本體與立柱之間完全貼緊,玻璃本體與地面之間也不留間距,橫欄上設置有鑲嵌槽與 扶手連接,橫欄與玻璃本體之間也不存在間距,使得組合陽臺圍欄安全可靠、安裝方便。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圖; 圖2為圖1的右視圖3為圖1的俯視圖; 圖4為圖1的A-A剖視圖; 圖5為圖1的B-B剖視圖;圖6為圖3的I放大圖; 圖7為圖3的II放大圖; 圖8為圖3的III放大圖; 圖9為零件1立柱的底板安裝圖。其中1 一立柱、2—玻璃本體、3—上橫欄、3A—下橫欄、4一扶手、5—轉角立柱、6— 自攻螺絲、7—扶手卡接件、8—墻端裝飾蓋、9 一膨脹螺栓、10—墻端連接件、11 一扶手直線 連接件、12—扶手轉角連接件、13—立柱底角板、14一底角板連接螺栓、15—第二卡槽、16-第三卡槽、17—卡槽。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一種拼裝式組合陽臺圍欄,包括立柱1、兩立柱1之間的玻璃本體2,立柱1上設置 有與玻璃本體2鑲嵌的卡槽17,玻璃本體2兩側鑲嵌在立柱1的卡槽17中,玻璃本體2的 上、下兩側分別設置有與玻璃本體2鑲嵌的上橫欄3、下橫欄3A上,上橫欄3、下橫欄3A的 左、右兩端與立柱1彼此分別連接,下橫欄3A與地面固定連接。所述上橫欄3上設置有扶手4。所述橫欄3上設置有扶手卡接件7與上橫欄3通過自攻螺絲6連接。所述下橫欄3A與地面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所述立柱1的左、右兩側均設置有與玻璃本體2鑲嵌的卡槽17,彼此相鄰的玻璃本 體2可以共用一根立柱1,玻璃本體2與立柱1之間完全貼緊,玻璃本體2與地面之間也不 留間距,扶手4與上橫欄3連接,橫欄3與玻璃本體2之間也不存在間距,使得組合陽臺圍 欄安全可靠、安裝方便。立柱1包括直線連接和轉角連接,都采用鋁型材直接切割后,將立柱底角板13直 接用底角板連接螺栓14安裝于立柱1上,再用膨脹螺栓將帶腳立柱安裝于地面。上橫欄3、下橫欄3A采用鋁型材切割后,安裝于立柱1的第三卡槽16中,玻璃本體 2左右兩邊位于立柱1的卡槽17中,上下兩邊位于上橫欄3、下橫欄3A的第二卡槽15中。上橫欄3、下橫欄3A與玻璃本體2定位于立柱1的卡槽內后,用連接件壓住固定, 連接件還用以扶手7的固定連接,通過倒刺作用將扶手7固定。上橫欄3、下橫欄3A的端部嵌入墻端連接件10的內腔,通過膨脹螺栓9和墻端連 接件10與墻體連接,墻端裝飾蓋8起到裝飾作用。扶手連接件包括扶手直線連接件11和扶手轉角連接件12,采用鋁壓鑄件通過內 接方式連接,保證表面平滑順暢。扶手7與墻體采用高強度防老化注塑件(扶手固定件),套在扶手7上用膨脹螺栓 與墻體連接,再用蓋蓋住螺栓,以達到安裝美觀的目的。
權利要求
一種拼裝式組合陽臺圍欄,包括立柱(1)、兩立柱之間的玻璃本體(2),其特征在于立柱(1)上設置有與玻璃本體(2)鑲嵌的卡槽(17),玻璃本體(2)兩側鑲嵌在立柱(1)的卡槽(17)中,玻璃本體(2)的上、下兩側分別設置有與玻璃本體(2)鑲嵌的上橫欄(3)、下橫欄(3A),上橫欄(3)、下橫欄(3A)的左、右兩端與立柱(1)彼此分別連接,下橫欄(3A)與地面固定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式組合陽臺圍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橫欄(3)上設置有 扶手(4)。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拼裝式組合陽臺圍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橫欄(3)上設置有 扶手卡接件(7 )與上橫欄(3 )通過自攻螺絲(6 )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式組合陽臺圍欄,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橫欄(3A)與地面 通過螺栓固定連接。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陽臺圍欄,尤其是拼裝式組合陽臺圍欄,包括立柱、兩立柱之間的玻璃本體,立柱上設置有與玻璃本體鑲嵌的卡槽,玻璃本體兩側鑲嵌在立柱的卡槽中,本體的上、下兩側分別設置有與玻璃本體鑲嵌的上橫欄、下橫欄,上橫欄、下橫欄的左、右兩端與立柱彼此分別連接,下橫欄與地面固定連接。上橫欄上設置有扶手,上橫欄上設置有扶手卡接件與上橫欄通過自攻螺絲連接,下橫欄與地面通過螺栓固定連接。玻璃本體與立柱之間完全貼緊,玻璃本體與地面之間也不留間距,橫欄上設置有鑲嵌槽與扶手連接,橫欄與玻璃本體之間也不存在間距,使得組合陽臺圍欄安全可靠、安裝方便。
文檔編號E04F11/18GK101974966SQ20101052576
公開日2011年2月16日 申請日期2010年10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0月30日
發(fā)明者祝慶林 申請人:無錫帝安福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