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減小城市內澇的屋面排水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建筑屋面排水方法。
背景技術:
現(xiàn)代建筑物的屋面上都設有排水裝 置,這些排水裝置的排水口安裝在屋面的低洼處,將屋面上形成的積水,特別是暴雨在短時間內會形成的積水及時排除建筑物外。傳統(tǒng)的屋面排水方法是以盡快匯集與排除屋面積水為目標,這就加速了雨水向城市地面上的匯集,由于城市小區(qū)中混凝土建筑,浙青路面,停車場等大量不透水面積的增加,從而使城市地面水流量增加,峰流量增加,導致越來越嚴重的城市內澇問題。傳統(tǒng)的屋面排水方法的缺點是各個下墊面雨水集中排放,地面徑流峰值流量過大,造成了因暴雨頻繁產生的城市內錯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就是提供一種能削減城市地面雨水洪峰流量,減小城市內澇的屋面排水方法。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通過這種方法實現(xiàn)的排水裝置安裝在屋面上,提高排水裝置的排水口高度,使排水口高于屋面5 10cm,同時在排水裝置的排水管管壁上、與屋面高度相等或略低的位置開設有能適量排水能力的出水孔。由于排水裝置的排水口高于屋面,屋面的排泄水位加高,當暴雨來襲時,屋面可以儲蓄一定量的水,所以本發(fā)明能延緩屋面雨水出流時間,削減城市地面雨水洪峰流量,減小城市內澇的危害。又由于排水管管壁上開設有出水孔,在小雨、中雨的情況下或暴雨之后,排水裝置仍保留適當的排水能力,能排盡屋面上的積水。本發(fā)明具有如下的優(yōu)點能延緩屋面雨水出流時間,削減城市地面雨水洪峰流量,減小暴雨產生的城市內澇損害。
本發(fā)明的
如下
圖I為本方法發(fā)明的排水裝置安裝示意圖。圖中1.排水裝置;2.屋面;3.排水口 ;4.排水管;5.出水孔;6.虹吸管;7.浮球閥機構。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的構思是從源頭就雨水截留,暫時將雨水蓄存于屋面之上延緩屋面雨水出流時間,降低屋面雨水排出的峰值流量,使屋面和其他下墊面的雨水錯峰排放,削減雨水徑流洪峰流量,從而增強城市管網的雨洪調蓄能力。下面結合附圖對本方法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I所示,本方法發(fā)明是,排水裝置I安裝在屋面2上,提高排水裝置I的排水口 3高度,使排水口 3高于屋面5 10cm,同時在排水管4的管壁上、與屋面2高度相等或略低的位置開設有能適量排水能力的出水孔5。由于排水裝置I的排水口 3高于屋面2,屋面2的排泄水位加高,當暴雨來襲時,屋面可以儲蓄一定量的水,所以本發(fā)明能延緩屋面雨水出流時間,削減城市地面雨水洪峰流量,減小城市內澇的危害。又由于排水管4上的管壁開設有出水孔5,在小雨、中雨的情況下或暴雨之后,排水裝置I仍保留適當的排水能力,能排盡屋面2上的積水。排水口 3高于屋面2的高度根據各地區(qū)頻繁出現(xiàn)的暴雨量以及《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的屋面荷載要求來確定,將此高度選定在5 IOcm范圍較合適。由于出水孔5排水能力較小,在暴雨之后,為了加快排除屋面2的積水,在排水裝置I的排水管4上部安裝虹吸管6,虹吸管6的流入口面對屋面2,虹吸管6的流出口伸入排水管4內。由于下雨的狀況不同,對排水裝置I上出水孔5的要求也不同。通常情況下,要求出水孔5具有完全的排水能力,但在暴雨時,則需要出水孔5減弱排水能力,甚至關閉出水孔5,以實現(xiàn)雨水截留。所以本發(fā)明可使用這種方法用浮球閥機構7控制出水孔5的開閉,出水孔5為常開狀態(tài),在屋面積水達到設定高度時,由浮球閥機構7關閉出水孔5。實施例重慶市某綠色建筑示范小區(qū)總用地3ha,其中建筑用地0. 63ha,占21% ;公共綠化用地0. 81ha,占27% ;景觀水體水景面積為0. 33ha,占11% ;道路用地0. 27ha,占9% ;硬質路面0. 96ha,占32%。小區(qū)住宅建筑包括高層、多層建筑,建筑屋面利用率100%。I、傳統(tǒng)的屋面排水方法所確定的小區(qū)雨水設計流量Q 雨水設計流量公式應按下式計算,即
Q= mQF
其中平均徑流系數,按表I中下墊面種類加權平均計算,q取重慶市暴雨強度,
權利要求
1.一種減小城市內澇的屋面排水方法,排水裝置安裝在屋面上,其特征是提高排水裝置的排水口高度,使排水口高于屋面5 10cm,同時在排水裝置的排水管管壁上、與屋面高度相等或略低的位置開設有適量排水能力的出水孔。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屋面排水方法,其特征是在排水裝置的排水管上部安裝虹吸管,虹吸管的流入口面對屋面,虹吸管的流出口伸入排水管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屋面排水方法,其特征是用浮球閥機構控制出水孔的開閉,出水孔為常開狀態(tài),在屋面積水達到設定高度時,由浮球閥機構關閉出水孔。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建筑屋面排水方法。該方法是將排水裝置安裝在屋面上,提高排水裝置的排水口高度,使排水口高于屋面5~10cm,同時在排水裝置的排水管管壁上、與屋面高度相等或略低的位置開設具有適量排水能力的出水孔。本發(fā)明具有如下的優(yōu)點能延緩屋面雨水出流時間,削減城市地面雨水洪峰流量,減小暴雨產生的城市內澇損害。
文檔編號E04D13/08GK102733555SQ20121024985
公開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7月19日
發(fā)明者吳正松, 吳鴻, 康威, 張甘林, 張賽, 柴宏祥, 王偉杰, 譚松明, 陳煒 申請人:深圳市越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重慶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