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涼篷架、涼篷及涼篷架的頂篷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涼篷架、涼篷及涼篷架的頂篷架。涼篷架包括至少四立柱;每相鄰兩根立柱間都樞設有第一折疊架;每一立柱都連接有頂支架,頂支架包括第一桿、第二桿和撐桿。至少四立柱分為至少兩根第一立柱和至少兩根第二立柱;連接第一立柱的第二桿另一端都樞接在第一頂座,連接第一立柱的第二桿非端部處都樞接有第一支桿,該些第一支桿末端都樞接在第一底座;連接第二立柱的第二桿另一端都樞接在第二頂座,連接第二立柱的第二桿非端部處都樞接有第二支桿,該第二支桿末端都樞接在第二底座;第一頂座、第一底座、第二頂座和第二底座間樞接有第二折疊架。它具有如下優(yōu)點:成雙頂結構,能一體展開或收折,大大加強抗風能力,減少整個涼篷的包裝尺寸。
【專利說明】一種涼篷架、涼篷及涼篷架的頂篷架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涼篷架、涼篷及涼篷架的頂篷架。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有的涼篷架,請查閱圖1,包括至少四立柱10’,每一立柱10’頂端都固設有固座11’,每一立柱10’上都滑接有滑座12’ ;每相鄰兩根立柱10’的固座11’和滑座12’間都樞設有第一折疊架20’ ;該每一立柱10’都連接有頂支架30’,頂支架30’包括第一桿31’、第二桿32’和撐桿33’,第一桿31’ 一端和第二桿32’ 一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第一桿31’另一端樞接固座11’,撐桿33’兩端分別樞接滑座12’和第一桿31’非端部;該些第二桿32’的另一端都樞接在一頂座40’。該涼篷架只具有單頂點,因此存在有如下不足:1、內部空間較小;2、涼篷的包裝長度往往受到第一桿、第二桿的收折長度的限制,包裝尺寸較大;3、涼篷架強度及穩(wěn)定性有進一步加強的可能。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涼篷架、涼篷及涼篷架的頂篷架,其克服了【背景技術】中的涼篷架所存在的不足。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之一是:
[0005]涼篷架,包括至少四立柱(10),每一立柱(10)頂端都固設有固座(11),每一立柱
(10)上都滑接有滑座(12);每相鄰兩根立柱(10)的固座(11)和滑座(12)間都樞設有第一折疊架(20);該每一立柱(10)都連接有頂支架(30),頂支架(30)包括第一桿(31)、第二桿(32)和撐桿(33),第一桿(31) —端和第二桿(32) —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第一桿(31)另一端樞接固座(11),撐桿(33)兩端分別樞接滑座(12)和第一桿(31)非端部;該至少四立柱(10)分為至少兩根第一立柱和至少兩根第二立柱;連接第一立柱(10)的第二桿(32)另一端都樞接在第一頂座(41),連接第一立柱(10)的第二桿(32)非端部處都樞接有第一支桿(42),該些第一支桿(42)末端都樞接在第一底座(43);連接第二立柱(10)的第二桿(32)另一端都樞接在第二頂座(44),連接第二立柱(10)的第二桿(32)非端部處都樞接有第二支桿(45),該第二支桿(45)末端都樞接在第二底座(46);該第一頂座(41)、第一底座(43)、第二頂座(44)和第二底座(46)間樞接有第二折疊架。
[0006]一實施例之中:該第一折疊架(20)包括串式樞接的至少兩組剪刀狀的第一連桿組(21),該第二折疊架包括一組剪刀狀的第二連桿組(47),該滑座(12)和立柱(10)間設有能鎖接定位及能松釋鎖接的鎖接裝置。
[0007]一實施例之中:該第一折疊架(20)包括串式樞接的至少兩組剪刀狀的第一連桿組(21),該第二折疊架包括串式樞接的至少兩組剪刀狀的第二連桿組(47),該滑座(12)和立柱(10)間設有能鎖接定位及能松釋鎖接的鎖接裝置。
[0008]一實施例之中:該立柱(10)個數(shù)為偶數(shù)根,且第一立柱個數(shù)和第二立柱個數(shù)相等,該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軸向對稱布置。
[0009]一實施例之中:還包括第一加強架(50),第一加強架包括第一加強桿(51)、第二加強桿(52)和第一傳動桿(53);該第一折疊架(20)的至少兩組第一連桿組(21)串式樞接且具有至少一上樞接位和至少一下樞接位;該第一加強桿(51) —端和第二加強桿(52)一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第一加強桿(51)另一端樞接在第一頂座(41),第二加強桿
(52)另一端樞接在一上樞接位,該第一傳動桿(53)兩端分別樞接第一底座(43)和第一加強桿(51)非端部。
[0010]—實施例之中:該第二頂座(44)、第二底座(46)及面向該第一加強支架(50)連接的第一折疊架(20)的另一第一折疊架(20)的一上樞接位間也樞接有一第一加強架
(50)。
[0011]一實施例之中:還包括第二加強架(60),第二加強架包括第三加強桿(61)、第四加強桿¢2)和第二傳動桿¢3);該第一折疊架(20)的至少兩組第一連桿組(21)串式樞接且具有至少一第一上樞接位和至少一第一下樞接位;該第二折疊架的至少兩組第二連桿組(47)串式樞接且具有至少一第二上樞接位和至少一第二下樞接位;該第三加強桿(61)一端和第四加強桿¢2) —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第三加強桿¢1)另一端樞接在第二上樞接位,第四加強桿¢2)另一端樞接在一第一上樞接位,該第二傳動桿¢3)兩端分別樞接第二下樞接位和第三加強桿出1)非端部。
[0012]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之二是:
[0013]一種包括上述涼篷架的涼篷,還包括篷布,篷布連接第二折疊架及頂支架(30)之上。
[001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之三是:
[0015]涼篷架的頂篷架,包括至少四頂支架,頂支架包括第一桿、第二桿和撐桿,第一桿一端和第二桿一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撐桿一端樞接第一桿非端部;該至少四頂支架(30)分為至少兩根第一頂支架和至少兩根第二頂支架;第一頂支架(30)的第二桿(32)另一端都樞接在第一頂座(41),第一頂支架(30)的第二桿(32)非端部處都樞接有第一支桿(42),該些第一支桿(42)末端都樞接在第一底座(43);第二頂支架的第二桿(32)另一端都樞接在第二頂座(44),第二頂支架的第二桿(32)非端部處都樞接有第二支桿(45),該第二支桿(45)末端都樞接在第二底座(46);該第一頂座(41)、第一底座(43)、第二頂座(44)和第二底座(46)間樞接有第二折疊架。
[0016]本技術方案與【背景技術】相比,它具有如下優(yōu)點:
[0017]具有兩個頂座、兩個底座及第二折疊架,成雙頂結構,連接篷布后外觀結構成“ 一 ”字頂結構,內部空間大,且能產(chǎn)生如下技術效果:a、通過第二折疊架、第一支桿、第二支桿、頂支架、第一折疊架等配合使整個涼篷架能一體展開或收折,收展方便快速,整個涼篷架形成整體,大大加強了抗風能力;b、使用該雙頂結構可以大大減少了第一桿、第二桿長度,減少頂支架收折長度,減少整個涼篷的包裝尺寸。
[0018]還包括第一加強架或第二加強架,增加側邊框架的抗風性,增加整個框架強度,能一體收展。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20]圖1繪示了【背景技術】的涼篷架的立體示意圖。
[0021]圖2繪示了實施例一的涼篷架的立體示意圖,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22]圖3繪示了實施例一的涼篷架的立體示意圖,其處于半收折狀態(tài)。
[0023]圖4繪示了實施例一的涼篷架的立體示意圖,其處于收折狀態(tài)。
[0024]圖5繪示了實施例一的涼篷架的俯視示意圖,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25]圖6繪示了實施例一的涼篷架的主視示意圖,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26]圖7繪示了實施例一的涼篷架的左視示意圖,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27]圖8繪示了實施例二的涼篷架的立體示意圖,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28]圖9繪示了實施例二的涼篷架的立體示意圖,其處于半收折狀態(tài)。
[0029]圖10繪示了實施例三的涼篷架的立體示意圖,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30]圖11繪示了圖10的A處放大示意圖。
[0031]圖12繪示了實施例三的涼篷架的俯視示意圖,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32]圖繪示了實施例三的涼篷架的主視示意圖,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33]圖14繪示了實施例三的涼篷架的左視示意圖,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34]圖15繪示了實施例四的涼篷架的立體示意圖,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35]圖16繪示了圖15的B處放大示意圖。
[0036]圖17繪示了圖15的C處放大示意圖。
[0037]圖18繪示了實施例四的涼篷架的俯視示意圖,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38]圖19繪示了實施例四的涼篷架的主視示意圖,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39]圖20繪示了實施例四的涼篷架的左視示意圖,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40]圖21繪示了實施例五的涼篷架的立體示意圖,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
[0041]圖22繪示了實施例五的涼篷架的俯視示意圖,處于展開狀態(tài)。
【具體實施方式】
[0042]實施例一
[0043]涼篷架,請查閱圖2至圖7,包括至少四立柱10,每一立柱10頂端都固設有固座11,每一立柱10上都滑接有滑座12 ;該滑座12和立柱10間設有能鎖接定位及能松釋鎖接的鎖接裝置,松釋鎖接裝置,則能相對立柱10上下調節(jié)滑座12,鎖接裝置鎖接后,滑座和立柱相對固定。本實施例之中,該立柱10根數(shù)最好為偶數(shù)根,例如四根、六根、八根等,本實施例一是以四根為例進行說明。
[0044]該至少四根立柱10能自中心向外擴展且相遠離以展開,能自四周向中心靠攏且相接近以收折,展開時該些立柱環(huán)形間隔布置,可以是四邊形、六邊形、八邊形等環(huán)形結構,環(huán)形間隔的每相鄰兩根立柱10的固座11和滑座12間都樞設有第一折疊架20。該第一折疊架20包括串式樞接的至少兩組剪刀狀的第一連桿組21。該剪刀狀的第一連桿組21包括兩連桿,兩連桿中心樞接在一起以形成剪刀狀結構;該串式樞接是指該至少兩第一連桿組21串排,且每相鄰的兩第一連桿組21中:一第一連桿組21的上端和另一第一連桿組21的上端轉動連接在一起,一第一連桿組21的下端和另一第一連桿組21的下端轉動連接在一起,通過該連接使滑座相對立柱滑動時該些第一連桿組能一體收折或展開,該第一折疊架具有四個外端,該四個外端分別樞接在相鄰兩根立柱10的固座11和滑座12。本實施例之中,該每相鄰兩立柱的第一折疊架所包括的第一連桿組的組數(shù)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俯視圖可以是正方形,可以是長方形。
[0045]該每一立柱10都連接有頂支架30,頂支架30包括第一桿31、第二桿32和撐桿33,第一桿31 —端和第二桿32 —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第一桿31另一端樞接固座11,撐桿33兩端分別樞接滑座12和第一桿31非端部。該非端部是指不位于端部處,根據(jù)需要,可以是中部或者長度1/4-3/4之間的任何位置,下述的非端部如本解釋。第一桿31一端和第二桿32 —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根據(jù)需要,可以是直接樞接,也可以通過樞接座連接在一起,該樞接座包括開口朝向的U形座34,第一桿31 —端和第二桿32 —端位于U形座34內且分別通過樞軸樞接在U形座34。
[0046]該至少四立柱10分為至少兩根第一立柱和至少兩根第二立柱,該些第一立柱位于一側,該些第二立柱位于另一側,且該些第一立柱和該些第二立柱軸線對稱設置;本實施例之中,第一立柱兩根,第二立柱兩根,四根立柱展開時分別位于矩形四角位置。
[0047]連接第一立柱的第二桿32另一端都樞接在第一頂座41,連接第一立柱10的第二桿32非端部處都樞接有第一支桿42。該些第一支桿42末端都樞接在第一底座43 ;連接第二立柱10的第二桿32另一端都樞接在第二頂座44,連接第二立柱10的第二桿32非端部處都樞接有第二支桿45。該第二支桿45末端都樞接在第二底座46 ;該第一頂座41、第一底座43、第二頂座44和第二底座46間樞接有第二折疊架,該第二折疊架包括一組剪刀狀的第二連桿組47。
[0048]一種涼篷架的涼篷,還包括篷布,篷布連接第二折疊架及頂支架之上。
[0049]涼篷架的頂篷架,包括上述的頂支架、第一頂座41、第一底座43、第二頂座44、第二底座46和第二折疊架。
[0050]實施例二
[0051]它與實施例一不同之處在于:請查閱圖8和圖9,該第二折疊架包括串式樞接的至少兩組剪刀狀的第二連桿組47。該串式樞接如上解釋,本實施例二中,第二連桿47組數(shù)為兩組。
[0052]實施例三
[0053]它與實施例二不同之處在于:請查閱圖10至圖14,還包括第一加強架50,第一加強架50包括第一加強桿51、第二加強桿52和第一傳動桿53。
[0054]該第一折疊架20的至少兩組第一連桿組21串式樞接且具有至少一上樞接位和至少一下樞接位,上樞接位是指相鄰兩第一連桿組的連桿上端樞接在一起;下樞接位是指相鄰兩第一連桿組的連桿下端樞接在一起。該第一加強桿51 —端和第二加強桿52 —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第一加強桿51另一端樞接在第一頂座41,第二加強桿52另一端樞接在一上樞接位,該第一傳動桿53兩端分別樞接第一底座43和第一加強桿51非端部。該第二頂座44、第二底座46及面向該第一加強支架50連接的第一折疊架20的另一第一折疊架20的一上樞接位間也樞接有一第一加強架50。
[0055]本實施例中,連接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的第一折疊架20包括五組第一連桿組21,該五組第一連桿組21具有四個上樞接位及四個下樞接位。對應該第一立柱的第二加強桿52另一端樞接在一連接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的第一折疊架之沿第一立柱至第二立柱布置的第三個上樞接位;對應該第二立柱的第二加強桿52另一端樞接在另一連接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的第一折疊架之沿第二立柱至第一立柱布置的第三個上樞接位,該兩第一加強架50平行布置。
[0056]一優(yōu)選方案中,該上樞接位:兩相鄰的兩第一連桿組中,一第一連桿組的連桿的上端設貫穿孔,另一第一連桿組的連桿的上端也設貫穿孔,另設L形座54和樞軸55,該L形座包括第一板和固接第一板一側的第二板,該第一板也設貫穿孔,該第一連桿組的連桿、第二連桿組的連桿、L形座的第一板并排靠接使得三個貫穿孔對齊,該樞軸樞接穿過三個貫穿孔并將它們連接在一起,該第二加強桿的另一端樞接在該L形座的第二板。當然了沒有連接第二加強桿的上樞接位可直接采用樞軸樞接。
[0057]實施例四
[0058]它與實施例二不同之處在于:請查閱圖15至圖20,還包括第二加強架60,第二加強架60包括第三加強桿61、第四加強桿62和第二傳動桿63。
[0059]該第一折疊架20的至少兩組第一連桿組21串式樞接且具有至少一第一上樞接位和至少一第一下樞接位;該第二折疊架的至少兩組第二連桿組47串式樞接且具有至少一第二上樞接位和至少一第二下樞接位。
[0060]該第三加強桿61 —端和第四加強桿62 —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第三加強桿61另一端和第二傳動桿63 —端分別樞接在對應的一第二上樞接位和一第二下樞接位,第四加強桿62另一端樞接在一第一上樞接位,該第二傳動桿63另一端樞接在第三加強桿61非端部。
[0061]本實施例之中,該第二折疊架包括兩組第一連桿組,該第二折疊架具有一第二上樞接位和一第二下樞接位;連接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的第一折疊架20包括四組第一連桿組21,該四組第一連桿組21具有三個上樞接位及三個下樞接位。
[0062]本實施例之中,第二加強架60個數(shù)為兩個,兩個第二加強架60的第四加強桿62
另一端分別樞接在兩個連接在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的第一折疊架之位于中側的一第一上樞接位,兩個第二加強架60軸向對稱設置。
[0063]所述第一上樞接位、第二上樞接位、第二下樞接位可設置L形座64,L形座64的結構如實施例三的L形座。
[0064]實施例五
[0065]它與實施例一不同之處在于:請查閱圖21和圖22,本實施例之中,該立柱10根數(shù)為六根,三根第一立柱和三根第二立柱,它們布置成六邊形結構。
[0066]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而已,故不能依此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即依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及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變化與修飾,皆應仍屬本實用新型涵蓋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涼篷架,包括至少四立柱(10),每一立柱(10)頂端都固設有固座(11),每一立柱(10)上都滑接有滑座(12);每相鄰兩根立柱(10)的固座(11)和滑座(12)間都樞設有第一折疊架(20);該每一立柱(10)都連接有頂支架(30),頂支架(30)包括第一桿(31)、第二桿(32)和撐桿(33),第一桿(31) —端和第二桿(32) —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第一桿(31)另一端樞接固座(11),撐桿(33)兩端分別樞接滑座(12)和第一桿(31)非端部;其特征在于:該至少四立柱(10)分為至少兩根第一立柱和至少兩根第二立柱;連接第一立柱(10)的第二桿(32)另一端都樞接在第一頂座(41),連接第一立柱(10)的第二桿(32)非端部處都樞接有第一支桿(42),該些第一支桿(42)末端都樞接在第一底座(43);連接第二立柱(10)的第二桿(32)另一端都樞接在第二頂座(44),連接第二立柱(10)的第二桿(32)非端部處都樞接有第二支桿(45),該第二支桿(45)末端都樞接在第二底座(46);該第一頂座(41)、第一底座(43)、第二頂座(44)和第二底座(46)間樞接有第二折疊架。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涼篷架,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折疊架(20)包括串式樞接的至少兩組剪刀狀的第一連桿組(21),該第二折疊架包括一組剪刀狀的第二連桿組(47),該滑座(12)和立柱(10)間設有能鎖接定位及能松釋鎖接的鎖接裝置。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涼篷架,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折疊架(20)包括串式樞接的至少兩組剪刀狀的第一連桿組(21),該第二折疊架包括串式樞接的至少兩組剪刀狀的第二連桿組(47),該滑座(12)和立柱(10)間設有能鎖接定位及能松釋鎖接的鎖接裝置。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涼篷架,其特征在于:該立柱(10)個數(shù)為偶數(shù)根,且第一立柱個數(shù)和第二立柱個數(shù)相等,該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軸向對稱布置。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涼篷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加強架(50),第一加強架包括第一加強桿(51)、第二加強桿(52)和第一傳動桿(53);該第一折疊架(20)的至少兩組第一連桿組(21)串式樞接且具有至少一上樞接位和至少一下樞接位;該第一加強桿(51) —端和第二加強桿(52) —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第一加強桿(51)另一端樞接在第一頂座(41),第二加強桿(52)另一端樞接在一上樞接位,該第一傳動桿(53)兩端分別樞接第一底座(43)和第一加強桿(51)非端部。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涼篷架,其特征在于:該第二頂座(44)、第二底座(46)及面向該第一加強支架(50)連接的第一折疊架(20)的另一第一折疊架(20)的一上樞接位間也樞接有一第一加強架(50)。
7.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涼篷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加強架(60),第二加強架包括第三加強桿(61)、第四加強桿¢2)和第二傳動桿¢3);該第一折疊架(20)的至少兩組第一連桿組(21)串式樞接且具有至少一第一上樞接位和至少一第一下樞接位;該第二折疊架的至少兩組第二連桿組(47)串式樞接且具有至少一第二上樞接位和至少一第二下樞接位;該第三加強桿¢1) 一端和第四加強桿¢2) —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第三加強桿¢1)另一端樞接在第二上樞接位,第四加強桿¢2)另一端樞接在一第一上樞接位,該第二傳動桿¢3)兩端分別樞接第二下樞接位和第三加強桿¢1)非端部。
8.一種包括權利要求1或2或3的涼篷架的涼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篷布,篷布連接第二折疊架及頂支架(30)之上。
9.一種涼篷架的頂篷架,包括至少四頂支架,頂支架包括第一桿、第二桿和撐桿,第一桿一端和第二桿一端能相對轉動地連接在一起,撐桿一端樞接第一桿非端部;其特征在于:該至少四頂支架(30)分為至少兩根第一頂支架和至少兩根第二頂支架;第一頂支架(30)的第二桿(32)另一端都樞接在第一頂座(41),第一頂支架(30)的第二桿(32)非端部處都樞接有第一支桿(42),該些第一支桿(42)末端都樞接在第一底座(43);第二頂支架的第二桿(32)另一端都樞接在第二頂座(44),第二頂支架的第二桿(32)非端部處都樞接有第二支桿(45),該第二支桿(45)末端都樞接在第二底座(46);該第一頂座(41)、第一底座(43)、第二頂座(44)和第二底座(46)間樞接有第二折疊架。
【文檔編號】E04H15/50GK204001969SQ201420299671
【公開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6月6日
【發(fā)明者】黃長久 申請人:鷺譜達(廈門)戶外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