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建筑排水結構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用于ETFE氣枕的排水結構。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體育館、展覽館、機場航站樓、候車大廳等大型的公共建筑,為了能夠達到很好的采光要求,其建筑的穹頂部分通常采用ETFE氣枕結構。ETFE氣枕結構穹頂除了需要實現(xiàn)對造型的美學要求以外,更重要的是實現(xiàn)ETFE氣枕的各項功能需求,其中排水是各項功能需求種最主要的一部分。在ETFE氣枕結構穹頂?shù)闹黧w結構基礎上,如何設計出適于實現(xiàn)排水功能的用于ETFE氣枕的排水結構,是目前ETFE氣枕結構穹頂?shù)囊粋€設計難點。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排水性能好的用于ETFE氣枕的排水結構。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ETFE氣枕的排水結構,包括主體鋼結構箱梁以及設置在所述主體鋼結構箱梁上的排水槽,所述排水槽包括U型底槽,所述U型底槽的兩側板頂部分別連接有左側托板和右側托板,其中所述左側托板包括左側底板以及沿所述左側底板的左端向上彎折的左托板折邊,所述右側托板包括右側底板以及沿所述右側底板的兩端分別向上彎折的右托板折邊。所述排水槽通過支撐連接件與所述主體鋼結構箱梁相連,所述支撐連接件包括設置在所述主體鋼結構箱梁上的二次連接板以及設置所述二次連接板上的連接筋板,所述連接筋板與所述排水槽相連。
進一步地,所述左側托板與所述U型底槽之間設有左托板加強筋。
進一步地,所述U型底槽的兩側板外側分別設有側板加強筋,所述側板加強筋與所述連接筋板相連。
具體地,所述U型底槽、所述左側托板以及所述右側托板均采用Q235鋼板。
本發(fā)明用于ETFE氣枕的排水結構,在U型底槽的兩側板的頂部分別設置左側托板和右側托板,構成左側托板的底板左端設置向上彎折的左托板折邊,構成右側托板的底板兩端分別設置向上彎折的右托板折邊,左側托板和右側托板的設置能夠起到承載ETFE膜結構的作用,同時便于固定雨水蓋板和排水溝。本發(fā)明用于ETFE氣枕的排水結構,結構簡單,排水性能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用于ETFE氣枕的排水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用于ETFE氣枕的排水結構的左側托板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用于ETFE氣枕的排水結構的右側托板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做詳細說明。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用于ETFE氣枕的排水結構,包括主體鋼結構箱梁1以及設置在所述主體鋼結構箱梁上的排水槽,所述排水槽包括U型底槽2,所述U型底槽2的兩側板頂部分別連接有左側托板3和右側托板4。
所述排水槽通過支撐連接件與所述主體鋼結構箱梁1相連,所述支撐連接件包括設置在所述主體鋼結構箱梁1上的二次連接板5以及設置所述二次連接板5上的連接筋板6,所述連接筋板6與所述排水槽相連。所述左側托板3與所述U型底槽2之間設有左托板加強筋7。所述U型底槽2的兩側板 外側分別設有側板加強筋8,所述側板加強筋8與所述連接筋板6相連。
如圖2-3所示,所述左側托板包括左側底板301以及沿所述左側底板301的左端向上彎折的左托板折邊302,所述右側托板包括右側底板401以及沿所述右側底板401的兩端分別向上彎折的右托板折邊402。
所述U型底槽2、所述左側托板3以及所述右側托板4均采用Q235鋼板制成。
以上對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nèi)容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發(fā)明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發(fā)明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