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窗臺壓頂施工設備,具體的說,涉及了一種窗臺壓頂模具。
背景技術:
窗戶是人員活動較多部位,窗臺壓頂位于窗戶底部,用于減少或者避免砌體墻體因應力集中或不均勻沉降會引起窗下墻體裂縫。同時窗臺壓頂還可以保護其周圍的砌體不受碰撞、松動、破損,以及雨水引起的滲漏等問題。然后在施工中傳統(tǒng)木質模具性能單一,固定結構不合理,導致夾具破損老化情況嚴重,施工速度慢,施工質量差。如何保證窗臺壓頂的快速高效施工,是人們亟待解決的問題。
為了解決以上存在的問題,人們一直在尋求一種理想的技術解決方案。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從而提供一種設計科學、實用性強、結構合理、操作簡單、施工效果好的窗臺壓頂模具。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窗臺壓頂模具,它包括一對相向設置的邊框和多根直角定位桿,其中一個所述邊框的外側對應所述直角定位桿分別設置有固定座,多根所述直角定位桿的一側分別鉸接在所述固定座上,另一個所述邊框的外側對應所述直角定位桿分別設置有定位座,所述直角定位桿的另一側設置有外螺紋,所述直角定位桿的另一側穿設于所述定位座內,所述直角定位桿的外端部擰設有調節(jié)螺母。
基于上述,所述邊框由前底板和后底板構成,所述前底板的底部設置有滑道,所述后底板滑設在所述滑道內。
基于上述,所述前底板上設置有定位孔,所述后底板設置有多個定位彈珠,每個所述定位彈珠上分別設置有長度標記,使用時,其中一個所述定位彈珠卡設于所述定位孔內。
基于上述,所述邊框上橫向設置有高度刻度線。
基于上述,所述定位座對應所述直角定位桿分別開設有U形卡槽。
本實用新型相對現(xiàn)有技術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具體的說,本實用新型包括一對邊框和多根直角定位桿,利用所述直角定位桿將一對所述邊框固定在砌墻上,根據需要進行寬度的調節(jié);進一步說所述邊框由前底板和后底板構成,可根據需要進行窗臺壓頂長度的調節(jié),操作簡單、使用方便且適用性強;進一步說設置長度標記和高度刻度線,便于施工人員控制窗臺壓頂的尺寸;其具有設計科學、實用性強、結構合理、操作簡單、施工效果好的優(yōu)點。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所述邊框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所述直角定位桿和所述固定座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 邊框;2. 固定座;3. 定位座;4. 直角定位桿;5.調節(jié)螺母; 11. 前底板;12. 后底板;13. 滑道;14. 定位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如圖1、圖2和圖3所示,一種窗臺壓頂模具,它包括一對相向設置的邊框1和兩根直角定位桿4,一對所述邊框1構成模具的主體,根據需要固定在砌墻上,然后向所述邊框1灌注水泥,以此形成窗臺壓頂。
為了便于邊框的固定,其中一個所述邊框1的外側對應兩根所述直角定位桿4分別設置有固定座2,兩根所述直角定位桿4的一側分別鉸接在所述固定座2上,另一個所述邊框1的外側對應所述直角定位桿4設置有定位座3,所述直角定位桿4的另一側設置有外螺紋,所述直角定位桿4的另一側穿設與所述定位座3內,所述直角定位桿4的外端部擰設有調節(jié)螺母5。采用上述結構完成一對所述邊框1的定位和固定,根據需要分別將一對所述邊框1放置在砌墻上,然后擰動所述調節(jié)螺母5使得一對所述邊框1靠近且固定在砌墻上,以此形成整個窗臺壓頂模具。需要說明的是在其它實施例中所述直角定位桿的個數可根據需要進行選擇,以滿足固定為準,設置所述直角定位桿的同時配套相應的固定座、定位座和調節(jié)螺母。
本實施例中為了增加模具的適用性,所述邊框1由前底板11和后底板12構成,所述前底板11的底部設置有滑道13,所述后底板12滑設在所述滑道13內。采用上述結構使得所述邊框1為可伸縮的結構,根據施工需求進行長度的調整,以此滿足各類窗臺壓頂的施工需求。
為了便于施工人員設置窗臺壓頂的長度,所述前底板11上設置有定位孔14,所述后底板12設置有多個定位彈珠,每個所述定位彈珠上分別設置有長度標記,便于施工人員和監(jiān)測人員及時了解窗臺壓頂的長度;使用時,其中一個所述定位彈珠卡設于所述定位孔14內,根據需要抽拉所述后底板12,并在合適位置進行固定,此時所述定位彈珠與所述定位孔14固定。
為了便于施工人員設置窗臺壓頂的高度,所述邊框1上橫向設置有高度刻度線,根據需要選擇需要的刻度,并進行標記便于后續(xù)施工人員及時了解窗臺壓頂的施工情況。
為了方便所述直角定位桿的固定,所述定位座3對應所述直角定位桿4分別開設有U形卡槽,以此使得所述直角定位桿4卡設于所述定位座3,保證使用時一對所述邊框1的牢固固定。
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依然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修改或者對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