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滑地板磚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房屋內地面鋪設的地板磚,具體涉及一種防滑地板磚。
【背景技術】
[0002]地板磚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應用越來越廣泛,各式各樣的地板磚被廣泛用于建筑行業(yè)、家具行業(yè)和市政建設。目前,室內地面鋪設地板磚,表面光滑,雖便于清掃,且十分美觀,但不放防滑,常使人因滑而跌倒,特別是老人和小孩容易滑倒,造成傷亡事故。
【發(fā)明內容】
[0003]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容易滑倒的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既美觀又防滑,同時又具有引流效果的防滑地板磚。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防滑地板磚,上表面設有3-6個橫向U型溝槽以及與橫向U型溝槽相同數(shù)量的縱向U型溝槽,橫向U型溝槽與縱向U型溝槽之間隔成相同大小的方形板塊,所述板塊上設有4-6個相互平行的呈凸起狀的防滑紋,相鄰板塊的防滑紋相互垂直分布;所述溝槽的槽寬為3-5mm,槽深為2mm,所述防滑紋的凸起高度為l_2mm。
[0005]優(yōu)選的,所述板塊的長和寬為20_40mm。
[0006]優(yōu)選的,所述相鄰防滑紋間隔為5-10mm。
[0007]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本發(fā)明將傳統(tǒng)的在一個平面的地板磚的上表面設成橫向U型溝槽以及與橫向U型溝槽相同數(shù)量的縱向U型溝槽,將地板磚隔成相同大小的方形板塊,因為地板磚是以相互緊靠的方式安裝,在地板磚之間形成一道道的U型溝槽,這樣有水撒到地板磚上或者有地板上有污泥后,水或污泥會沿著溝槽向外流出,這樣就避免了水或污泥在地板磚表面的聚集,便于清洗,同時減少地板磚的表面張力;另外板塊上設有4-6個相互平行的呈凸起狀的防滑紋,相鄰板塊的防滑紋相互垂直分布相鄰板塊的上方設有交替分布的若干凸起的橫向防滑紋和縱向防滑紋,這樣人腳踩在上面,會同時接觸與兩個板件,這樣在橫縱兩個方向,都起到了防滑的作用;采用上述結構的防滑地板磚,既美觀又防滑,避免滑倒造成的事故,具有良好的防滑、引流作用。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發(fā)明防滑地板磚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溝槽;2:防滑紋。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對進一步詳細的敘述。
[0010]結合附圖1所不,一種防滑地板磚,上表面設有3-6個橫向U型溝槽I以及與橫向U型溝槽相同數(shù)量的縱向U型溝槽1,橫向U型溝槽I與縱向U型溝槽I之間隔成相同大小的方形板塊,所述板塊上設有4-6個相互平行的呈凸起狀的防滑紋2,相鄰板塊的防滑紋2相互垂直分布;所述溝槽I的槽寬為3-5mm,槽深為2mm,所述防滑紋2的凸起高度為l_2mm ;所述板塊的長和寬為20-40mm ;所述相鄰防滑紋2間隔為5_10mm。
[0011]結合圖1所示,一種防滑地板磚,本實施例優(yōu)先選擇在上表面設有3個橫向U型溝槽I及與其垂直的3個縱向U型溝槽1,溝槽I的槽寬為4_,槽深為2mm ;橫向U型溝槽I與縱向U型溝槽I之間隔成相同大小的長寬均為20的方形板塊,在板塊上設有4個相互平行的、間隔為5mm的呈凸起狀的防滑紋2,相鄰板塊上的防滑紋2相互垂直。采用該種類型的防滑地板磚,具有良好的防滑、引流作用。
[0012]以上【具體實施方式】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凡是采用等同替換或等效變換的方式所獲得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防滑地板磚,其特征在于:上表面設有3-6個橫向U型溝槽(I)以及與橫向U型溝槽相同數(shù)量的縱向U型溝槽(1),橫向U型溝槽(I)與縱向U型溝槽(I)之間隔成相同大小的方形板塊,所述板塊上設有4-6個相互平行的呈凸起狀的防滑紋(2),相鄰板塊的防滑紋(2)相互垂直分布;所述溝槽(I)的槽寬為3-5mm,槽深為2mm,所述防滑紋(2)的凸起高度為l_2mm。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滑地板磚,其特征在于:所述板塊的長和寬為20-40mm。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滑地板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相鄰防滑紋(2)間隔為5-10mmo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防滑地板磚,上表面設有3-6個橫向U型溝槽以及與橫向U型溝槽相同數(shù)量的縱向U型溝槽,橫向U型溝槽與縱向U型溝槽之間隔成相同大小的方形板塊,所述板塊上設有4-6個相互平行的呈凸起狀的防滑紋,相鄰板塊的防滑紋相互垂直分布;所述溝槽的槽寬為3-5mm,槽深為2mm,所述防滑紋的凸起高度為1-2mm。本發(fā)明采用上述結構的防滑地板磚,既美觀又防滑,避免滑倒造成的事故,具有良好的防滑、引流作用。
【IPC分類】E04F15/02
【公開號】CN105525733
【申請?zhí)枴緾N201410516506
【發(fā)明人】劉悅, 李文嘯, 郝明
【申請人】劉悅
【公開日】2016年4月27日
【申請日】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