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櫥柜,具體是指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
背景技術:
櫥柜(a cupboard ),又稱“家庭廚房家具”、“櫥兵”等;是家庭廚房內(nèi)集燒、洗、儲物、吸油煙等綜合功于一身的家庭民用設施;她最早是由日本可麗娜櫥柜株式會社一一井上勝興,提出的概念:是現(xiàn)代整體廚房中各種廚房用具與廚房家電的物理載體和廚房設計思想的藝術載體,所以她是現(xiàn)代整體廚房的主體。在某種意義上我們甚至可以把整體廚房的設計等同于整體櫥柜的的設計。櫥柜由吊柜、地柜、臺面和各類功能五金配件組成。整體廚柜起源于歐美,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經(jīng)由香港傳入我國廣東、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并逐步向大陸其他省市滲透發(fā)展,到九十年代末,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人民群眾經(jīng)濟收入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改變,國外廚衛(wèi)文化的傳播影響,現(xiàn)代家庭廚柜這一新生事物迅速在大陸各地蓬勃發(fā)展,并形成了龐大的產(chǎn)業(yè)市場,成為我國的朝陽行業(yè),在中國,最早引入并生產(chǎn)整體櫥柜的為深圳市得寶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的旗下的德寶西克曼品牌(成立于1993年)及廣東歐派家居的歐派品牌(成立于1994年)。整體廚房是將廚房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根據(jù)廚房操作特點,以櫥柜為載體,將家具、電器、煙機、灶臺炊具、燃器具、水盆等合理安置,兼具烹飪、洗滌、料理、貯藏和垃圾收集等功能的有機整體。有機地將廚房內(nèi)的能源、上下設施合理結合,既完成烹調工作,對人體無害,又能同時具備美化環(huán)境裝飾功能。整體櫥柜是脫離開房子來講的,它根據(jù)人體工程學人們烹飪的習慣與程序,將一系列功能組合起來,使洗、切、燒、存儲的功能都能在一系列整體樹柜系統(tǒng)中完成,基本達到科學化、整體化的程度。櫥柜系統(tǒng)包括地柜、吊柜、臺面及洗滌槽、五金配件在內(nèi)的可放置鍋、碗、瓢、盆等坎具的廚房家具。目前的櫥柜,在使用時存在一定的問題:目前市場上較為常用的砧板尺寸都比較小,切菜過程中切好的菜會散落在櫥柜的臺面上,即不便于收拾,也占用了大量的空間面積。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解決目前在廚房中切菜散落的問題,達到方便使用的目的。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xiàn):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包括櫥柜本體,櫥柜本體的頂部設置有臺面,在臺面的邊緣部設置有向下延伸的擋板,在所述臺面下方安裝有兩個相互平行的滑軌,在擋板上設置有與滑軌連通的通孔,在所述滑軌內(nèi)安裝有滑桿,擋板外側的滑桿末端通過拉桿連接,滑桿與拉桿構成可抽拉的框架,還包括與所述框架相配合的掛筐。本實用新型的櫥柜本體可以是整體式櫥柜,也可以是分體式櫥柜,整體式櫥柜的臺面為內(nèi)部儲存空間的頂部,分體式櫥柜的臺面與儲存空間之間有一定的間隔,采用在臺面下方安裝兩個滑軌,滑軌相互平行,在滑軌內(nèi)安裝放置有滑桿,滑桿能夠沿滑軌自由滑動但不能脫離滑軌,即在滑軌的尾部安裝有限位結構,用于限制滑桿的滑動距離,兩個滑桿的末端通過拉桿相連,拉桿與滑軌分別位于擋板的兩側,兩個滑桿和拉桿、以及通孔之間的擋板形成矩形的框架,該框架可以隨滑桿的移動而改變位置,當不需要使用時,將框架往臺面推動即可,當需要使用框架時將其往外抽拉,將掛筐放置在框架上即可,可以將切好的菜全部裝入掛筐,避免切好的菜散落,方便實用。所述掛筐包括整體呈長方體且上部開口的掛筐本體,在所述掛筐本體與臺面靠近的側邊上安裝有掛鉤,在其余三個側邊上設置有限位導條。具體地講,掛筐包括掛筐本體,掛筐本體整體上呈長方體,其上部開口,作為菜品的進出口,在掛筐與臺面接觸的側面上設置有掛鉤,該掛鉤的高度略小于臺面頂部到滑桿頂部的距離,在掛筐本體其余三個側邊上設置有限位導條,如此,掛筐的重力大部分作用于掛鉤,而滑桿、拉桿構成的框架主要起限定掛筐位置的作用,將限位導條限制在固定的區(qū)域內(nèi),避免掛筐落下,為了便于掛筐的取放,可以使得掛筐的尺寸略小于框架的尺寸,使其存在一定的間隙,便于操作使用。所述掛鉤通過轉軸與掛筐本體連接,位于掛鉤正下方的掛筐本體向內(nèi)凹陷形成與掛鉤相匹配的臺階結構。進一步講,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采用轉軸將掛鉤安裝在掛筐本體上的結構方式,可以使得掛筐的體積減小,在不適用的時候,掛鉤繞轉軸旋轉后收起,作為與掛鉤相適應結構,可以在掛筐本體上設置一個臺階狀結構,使得其與掛鉤的結構相適應。在所述拉桿和/或限位導條上設置有提耳。進一步講,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可以在拉桿或限位導條上設置提耳,起到便于抽拉框架的作用,或者是便于取放掛筐的作用。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的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I本實用新型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采用在臺面下方安裝兩個滑軌,滑軌相互平行,在滑軌內(nèi)安裝放置有滑桿,滑桿能夠沿滑軌自由滑動但不能脫離滑軌,即在滑軌的尾部安裝有限位結構,用于限制滑桿的滑動距離,兩個滑桿的末端通過拉桿相連,拉桿與滑軌分別位于擋板的兩側,兩個滑桿和拉桿、以及通孔之間的擋板形成矩形的框架,該框架可以隨滑桿的移動而改變位置,當不需要使用時,將框架往臺面推動即可,當需要使用框架時將其往外抽拉,將掛筐放置在框架上即可,可以將切好的菜全部裝入掛筐,避免切好的菜散落,方便實用;2本實用新型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掛筐的重力大部分作用于掛鉤,而滑桿、拉桿構成的框架主要起限定掛筐位置的作用,將限位導條限制在固定的區(qū)域內(nèi),避免掛筐落下,為了便于掛筐的取放,可以使得掛筐的尺寸略小于框架的尺寸,使其存在一定的間隙,便于操作使用;3本實用新型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采用轉軸將掛鉤安裝在掛筐本體上的結構方式,可以使得掛筐的體積減小,在不適用的時候,掛鉤繞轉軸旋轉后收起,作為與掛鉤相適應結構,可以在掛筐本體上設置一個臺階狀結構,使得其與掛鉤的結構相適應。
圖1為本實用新型櫥柜整體結構示意圖;[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掛筐結構示意圖。附圖中標記及相應的零部件名稱:1-櫥柜本體,2-臺面,3-擋板,4-滑軌,5-滑桿,6_拉桿,7_掛筐本體,8_掛鉤,9-限位導條,10-提耳。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不限于此。
實施例如圖1至2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包括櫥柜本體1,櫥柜本體I可以是整體式櫥柜,也可以是分體式櫥柜,整體式櫥柜的臺面2為內(nèi)部儲存空間的頂部,分體式櫥柜的臺面2與儲存空間之間有一定的間隔,在臺面2下方安裝兩個滑軌4,滑軌4相互平行,在滑軌4內(nèi)安裝有滑桿5,滑桿5能夠沿滑軌4自由滑動但不能脫離滑軌4,在臺面2邊緣的擋板3上設置有通孔,滑桿5可以從該通孔穿出,兩個滑桿5的末端通過拉桿6相連,拉桿6與滑軌4分別位于擋板3的兩側,兩個滑桿5和拉桿6、以及通孔之間的擋板3形成矩形的框架,該框架可以隨滑桿5的移動而改變位置,在拉桿6上設置有提耳10,該框架用于安放掛筐;掛筐包括掛筐本體7,掛筐本體7整體上呈長方體,其上部開口,作為菜品的進出口,在掛筐與臺面2接觸的側面上通過轉軸連接有掛鉤8,該掛鉤8的高度略小于臺面2頂部到滑桿5頂部的距離,掛鉤8下方的掛筐本體7側壁向內(nèi)凹陷形成臺階狀結構與掛鉤相適應;在掛筐本體7其余三個側邊上設置有限位導條9,在掛筐本體7兩側的限位導條9上設置有提耳。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對本實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上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1.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包括櫥柜本體(1),櫥柜本體(I)的頂部設置有臺面(2),在臺面(2)的邊緣部設置有向下延伸的擋板(3),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臺面(2)下方安裝有兩個相互平行的滑軌(4),在擋板(3)上設置有與滑軌(4)連通的通孔,在所述滑軌內(nèi)安裝有滑桿(5),擋板(3)外側的滑桿(5)末端通過拉桿(6)連接,滑桿(5)與拉桿(6)構成可抽拉的框架,還包括與所述框架相配合的掛筐。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掛筐包括整體呈長方體且上部開口的掛筐本體(7 ),在所述掛筐本體(7 )與臺面(2 )靠近的側邊上安裝有掛鉤(8),在其余三個側邊上設置有限位導條(9 )。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掛鉤(8)通過轉軸與掛筐本體(7 )連接,位于掛鉤(8 )正下方的掛筐本體(7 )向內(nèi)凹陷形成與掛鉤(8 )相匹配的臺階結構。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拉桿(6)和/或限位導條(9)上設置有提耳(1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布了一種櫥柜的改進結構,包括櫥柜本體,櫥柜本體的頂部設置有臺面,在臺面的邊緣部設置有向下延伸的擋板,在所述臺面下方安裝有兩個相互平行的滑軌,在擋板上設置有與滑軌連通的通孔,在所述滑軌內(nèi)安裝有滑桿,擋板外側的滑桿末端通過拉桿連接,滑桿與拉桿構成可抽拉的框架,還包括與所述框架相配合的掛筐。本實用新型當不需要使用時,將框架往臺面推動即可,當需要使用框架時將其往外抽拉,將掛筐放置在框架上即可,可以將切好的菜全部裝入掛筐,避免切好的菜散落,方便實用,滑桿、拉桿構成的框架主要起限定掛筐位置的作用,將限位導條限制在固定的區(qū)域內(nèi),避免掛筐落下。
文檔編號A47B77/10GK202999974SQ20132002558
公開日2013年6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月18日
發(fā)明者李爭 申請人:李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