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四連桿鉸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四連桿鉸鏈,包括依次鉸接的上基座、第一連接件、下基座和第二連接件,在第一極限位置,上基座與下基座平行,在第二極限位置,上基座與下基座之間形成的夾角為130度。本實用新型能夠?qū)崿F(xiàn)使采用該四連桿鉸鏈的相鄰的門在距離非常小的情況下開啟時不產(chǎn)生干涉這一技術效果。
【專利說明】一種四連桿鉸鏈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四連桿鉸鏈。
【背景技術】
[0002]在現(xiàn)有的鉸鏈技術中,例如用在門上的合頁式鉸鏈,當門與框架通過鉸鏈固定以后,門與框架形成一個樞轉(zhuǎn)結構,兩者之間只有樞轉(zhuǎn)運動。此現(xiàn)有技術中的鉸鏈安裝以后,一個門與隔壁另外一個門之間必須存在一定間隙,才能保證門能完全打開。如果沒有一定縫隙,門在打開的時候會與隔壁門發(fā)生行程干涉,對打開角度及安裝維修造成影響。
[0003]在現(xiàn)有的計算機服務器中,如刀片式服務器或機柜式服務器,由于服務器的機柜排列非常密集,非常容易導致在開門時受相鄰的門的影響,從而影響服務器的放入和取出。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4]針對相關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qū)崿F(xiàn)使相鄰的門在距離非常近的情況下的開啟不產(chǎn)生干涉的鉸鏈。
[0005]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四連桿鉸鏈,包括依次鉸接的上基座、第一連接件、下基座和第二連接件,并且,在第一極限位置,上基座與下基座平行,在第二極限位置,上基座與下基座之間形成的夾角為130度。
[0006]優(yōu)選地,上基座包括自其兩側(cè)垂直延伸的第一對凸緣,下基座包括自其兩側(cè)垂直延伸的第二對凸緣,第一連接件、第二連接件各自通過第一對凸緣、第二對凸緣與上基座、下基座鉸接。
[0007]優(yōu)選地,第一連接件與第二連接件為連接面板。
[0008]優(yōu)選地,第一連接件與第二連接件為連接桿。
[0009]優(yōu)選地,上基座包括第一凸起,下基座包括第二凸起,第一連接件、第二連接件各自通過第一凸起、第二凸起與上基座、下基座鉸接。
[0010]優(yōu)選地,第一連接件與第二連接件為整體件。
[0011]優(yōu)選地,第一連接件與第二連接件分別為一對連接桿。
[0012]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技術效果在于:
[0013](I)在本實用新型的四連桿鉸鏈中,當其處于第一極限位置時,上基座與下基座保持平行,從而滿足門關閉時所需的狀態(tài);該四連桿在處于第二極限位置時,上基座與下基座之間形成130度的夾角,從而滿足門打開時所需的大角度狀態(tài),例如,便于對處于機柜中的刀片式服務器的取出和放入。
[0014](2)另外,在本實用新型的四連桿鉸鏈中,當該四連桿機構由第一極限位置向第二極限位置轉(zhuǎn)換時,上基座與下基座之間會產(chǎn)生水平的相對運動,從而有利避免了間距非常小的相鄰的門在開啟時對彼此產(chǎn)生干涉,進而實現(xiàn)相鄰的門的小間隙甚至無間隙布置。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0015]圖1是示出本實用新型四連桿鉸鏈的一個實施例的立體圖;
[0016]圖2是示出本實用新型四連桿鉸鏈的一個實施例處于第一極限位置和第二極限位置的側(cè)視圖;
[0017]圖3是示出本實用新型四連桿鉸鏈的另一個實施例的立體圖;
[0018]圖4是示出本實用新型四連桿鉸鏈的另一個實施例處于第一極限位置和第二極限位置的側(cè)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在本新型中,凡是提到兩基座之間的夾角或兩基座平行,均指兩基座的安裝面之間的夾角或安裝面之間平行。安裝面定義為基座上直接與活動端(如,門)或固定端(如,門框)連接的面,如圖1中上基座10的與面A相對的面和下基座20的與面B相對的面。
[0020]現(xiàn)參照圖1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四連桿鉸鏈,其包括上基座10、下基座20、第一連接件30以及第二連接件40。上基座10用于與活動端(如,門)連接,下基座用于與固定端(如,門框)連接。上基座10包括自其兩側(cè)垂直延伸的第一對凸緣12,下基座20包括自其兩側(cè)垂直延伸的第二對凸緣22。第一對凸緣12與第二對凸緣22上各自設置有兩組成對出現(xiàn)的孔。第一連接件30通過軸銷分別與第一對凸緣12、第二對凸緣22鉸接,從而分別與上基座10、下基座20鉸接。第二連接件40通過軸銷分別與第一對凸緣12、第二對凸緣22鉸接,從而分別與上基座10、下基座20鉸接。如圖所示,上基座10與下基座20上分別設置有用于與門和門框安裝的孔。還可在上基座10、下基座20、第一連接件30以及第二連接件40上設置其它孔或槽等結構,以增加結構強度或減小重量。如圖所示,第一連接件30與第二連接件40示出為在側(cè)面呈弧形,可選地,也可將該側(cè)面設計成其它形狀,如呈直線。如圖所示,在該實施例中,第一連接件30及第二連接件40示出為第一連接面板30和第二連接面板30。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其它實施例,可選地,第一連接件30與第二連接件40可以是連接桿。在該實施例中,凸緣處的孔的位置、同一基座上的孔之間的相對距離以及連接面板的長度要基于對該鉸鏈的四連桿機構的設計而確定。
[0021]參照圖2,當四連桿鉸鏈機構處于第一極限位置I時,上基座10的安裝面與下基座20的安裝面平行。上基座10可沿圖中的順時針方向繞下基座旋20轉(zhuǎn)至第二極限位置
2。在第二極限位置2,上基座的安裝面與下基座的安裝面之間形成的夾角為130度。當該四連桿鉸鏈機構由第一極限位置I向第二極限位置2轉(zhuǎn)換時,上基座10相對下基座20有沿水平方向向左的運動,這一運動有效避免了間距較近的相鄰的門在打開時產(chǎn)生的干涉,從而實現(xiàn)相鄰的門的小間隙甚至無間隙布置。
[0022]參照圖3,上基座110包括第一凸起112,下基座120包括第二凸起122,第一連接件130、第二連接件140各自通過第一凸起112、第二凸起122與上基座110、下基座120鉸接。第一凸起112與第二凸起122上設置有成對出現(xiàn)的鉸接處。第一連接件130在鉸接處分別與第一凸起112、第二凸起122鉸接,從而分別與上基座110、下基座120鉸接。第二連接件140在鉸接處分別與第一凸起112、第二凸起122鉸接,從而分別與上基座110、下基座120鉸接。雖然在該實施例中,鉸接處直接設置在凸起上,然而,可以想到,可在上基座110與下基座120上設置成對出現(xiàn)的通孔,通孔中插入軸銷,使第一連接件130和第二連接件140通過軸銷與上基座110和下基座120鉸接。如圖所示,在該實施例中,第一連接件130及第二連接件140示出為第一對連接桿和第二對連接桿,然而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其它實施例,可選地,第一連接件130與第二連接件140可以是一個整體成形的連接面板。如圖所示,上基座110與下基座120上分別設置有用于與門和門框安裝的孔。在該實施例中,鉸接處的位置、同一基座上的通孔之間的相對距離以及連接桿的長度要基于對該鉸鏈的四連桿機構的設計而確定。
[0023]參照圖4,當四連桿鉸鏈機構處于第一極限位置I時,上基座110與下基座120的安裝面平行。上基座110可自第一極限位置I沿圖中的逆時針方向繞下基座120旋轉(zhuǎn)至第二極限位置2。在第二極限位置2,上基座110與下基座120的安裝面之間形成的夾角為130度。當該四連桿鉸鏈機構由第一極限位置I向第二極限位置2轉(zhuǎn)換時,上基座110相對下基座120有沿水平方向向右的運動,這一運動有效避免了間距較近的相鄰的門在打開時產(chǎn)生的干涉,從而實現(xiàn)相鄰的門的小間隙甚至無間隙布置。
[0024]盡管以上,將鉸鏈用在門上作為示例進行了描述,但是該鉸鏈可用在其它結構上,如窗、家具、柜子等。而且本實用新型不局限于此。
[0025]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四連桿鉸鏈,包括依次鉸接的上基座、第一連接件、下基座和第二連接件,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極限位置,所述上基座與所述下基座平行,在第二極限位置,所述上基座與所述下基座之間形成的夾角為130度。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基座包括自其兩側(cè)垂直延伸的第一對凸緣,所述下基座包括自其兩側(cè)垂直延伸的第二對凸緣,所述第一連接件、所述第二連接件各自通過所述第一對凸緣、所述第二對凸緣與所述上基座、所述下基座鉸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與所述第二連接件為連接面板。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與所述第二連接件為連接桿。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基座包括第一凸起,所述下基座包括第二凸起,所述第一連接件、所述第二連接件各自通過所述第一凸起、所述第二凸起與所述上基座、所述下基座鉸接。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與所述第二連接件為整體件。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與所述第二連接件分別為一對連接桿。
【文檔編號】E05D5/02GK203412429SQ201320433659
【公開日】2014年1月29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7月19日
【發(fā)明者】李春樂, 邵宗有, 沈衛(wèi)東, 李可, 李寶雨 申請人:曙光信息產(chǎn)業(yè)(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