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面部按摩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多功能洗臉美容儀。
背景技術:
市面上現(xiàn)有的多功能洗臉美容儀主要是通過連續(xù)納米噴霧毛刷洗臉后,按摩人體面部,達到按摩面部及清潔面部,以及最后通過微電波在面部形成微電流,實現(xiàn)美容目的,納米噴霧主要是通過一個高速震動的霧化片(一般每秒能達到11萬次以上的震動),將液體霧化成很細微的納米級顆粒并噴射出來。常用于景觀造像及美容化妝產品中。
現(xiàn)有的洗臉美容儀清洗不夠干凈,且容易對皮膚造成傷害,洗臉效果有限。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多功能洗臉美容儀。
為實現(xiàn)該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方案是:一種多功能洗臉美容儀,包括手柄主體、配件頭、底座,
所述手柄主體包括有殼體、電極片、震動電機、水箱、電池、充電觸點、線路板,所述殼體為弧形柄狀結構,所述殼體的頂部設置有帶孔的電極片,所述電極片下面設置有納米霧化片,所述殼體頂部內側設置有震動電機,所述殼體內還設置有一個用于儲水的水箱,所述殼體外側設置有控制按鈕和功能指示燈,所述殼體中部內側還設置電池,所述電池與充電觸點電連接,所述震動電機、電池控制按鈕和功能指示燈分別電連接至線路板;
所述底座包括有基座、固定槽、充電輸出電極和充電口,所述基座上設置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槽的形狀與殼體底部相匹配,所述充電輸出電極與充電觸點相對應;
所述配件頭活動卡扣連接在殼體頂部。
作為優(yōu)選,所述殼體底部外側還設置有充電指示燈。
作為優(yōu)選,所述電極片由兩片半環(huán)形結構組成。
作為優(yōu)選,所述配件頭為洗臉刷頭結構,所述配件頭包括有刷頭、刷毛、噴出孔,所述刷頭頂部設置有刷毛,所述刷頭中心設置有噴出孔。
作為優(yōu)選,所述配件頭為震動按摩頭結構,所述配件頭包括有按摩頭、按摩泡,所述按摩頭頂部設置有復數(shù)個上粗下細的圓錐結構或者圓臺狀結構或半球狀結構的按摩泡。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利用納米噴霧配合洗臉刷頭,不僅能有效的清除面部表面死皮、角質、污漬,更能配合振動按摩的方式對面部進行深層清潔;震動頭的按摩泡高頻震動,與人的面部皮膚相接觸,達到摩擦面部皮膚去除面部皺紋的目的;本裝置操作便捷、體積小巧,有方便攜帶的特點,采用電極充電,充電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手柄主體和底座爆炸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按摩頭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具體實施例為一種多功能洗臉美容儀,包括手柄主體1、配件頭2、底座3,
所述手柄主體1包括有殼體11、電極片12、震動電機13、水箱14、電池15、充電觸點16、線路板17,所述殼體11為弧形柄狀結構,所述殼體11的頂部設置有帶孔的電極片12,所述電極片12下面設置有納米霧化片4,所述殼體11頂部內側設置有震動電機13,所述殼體11內還設置有一個用于儲水的水箱14,所述殼體11外側設置有控制按鈕5和功能指示燈6,所述殼體11中部內側還設置電池15,所述電池15與充電觸點16電連接,所述震動電機13、電池15、控制按鈕5和功能指示燈6分別電連接至線路板17;
所述底座3包括有基座31、固定槽32、充電輸出電極33和充電口34,所述基座3上設置有固定槽32,所述固定槽32的形狀與殼體11底部相匹配,所述充電輸出電極33與充電觸點16相對應;所述配件頭2活動卡扣連接在殼體11頂部,所述電極片12由兩片半環(huán)形結構組成。采用微電流脈沖調制技術,對人體皮膚、經絡、穴位實施作用以達到緊膚、去皺、美容的目的。
為了指示充電狀態(tài),所述殼體11底部外側還設置有充電指示燈7。電量不足、正在充電和充電完成充電指示燈都會發(fā)出不同指示。
如圖3所示,有以下兩種優(yōu)選配件頭可選:
實施例一,所述配件頭2為洗臉刷頭結構,所述配件頭2包括有刷頭21、刷毛22、噴出孔23,所述刷頭21頂部設置有刷毛22,所述刷頭21中心設置有噴出孔23。刷毛為超細尼龍纖維,噴出孔采用納米霧化噴出孔,清潔力強,同時不對面部造成傷害;
實施例二,所述配件頭2為震動按摩頭結構,所述配件頭2包括有按摩頭24、按摩泡25,所述按摩頭2頂部設置有復數(shù)個上粗下細的圓錐結構或者圓臺狀結構或半球狀結構的按摩泡25。按摩頭優(yōu)選硅膠材質,振動按摩頭與人的面部接觸的面上均勻發(fā)布有數(shù)個按摩泡,能均勻按摩人的面部。
利用納米噴霧配合洗臉刷頭,不僅能有效的清除面部表面死皮、角質、污漬,更能配合振動按摩的方式對面部進行深層清潔;震動頭的按摩泡高頻震動,與人的面部皮膚相接觸,達到摩擦面部皮膚去除面部皺紋的目的;本裝置操作便捷、體積小巧,有方便攜帶的特點,采用電極充電,充電方便。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是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