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攀掛式鞋架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鞋架,尤其是一種攀掛式鞋架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的鞋架在空間狹小的環(huán)境不易擺放(例如大學宿舍),放在陽臺會受到風吹雨打,而本技術可以充分利用學生床鋪的支撐桿,在同一桿的四面上置放多雙鞋子,且沒有對床鋪有安全隱患,對比現有的市面上的鞋架,本技術更加便攜,最大化利用可用廢余空間。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現有技術難以滿足人們的生產生活需要,為了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可以節(jié)省空間且安全使用的攀掛式鞋架裝置。
[0004]為實現該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攀掛式鞋架裝置,包括支撐桿、設置有磁石的扣體、主體軸、踏板和橡膠墊;所述設置有磁石的扣體卡設在主體軸上,且所述的踏板與主體軸連接;所述主體軸底端與支撐桿之間設置有橡膠墊。
[0005]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所述踏板上設置有突出桿。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橡膠墊為波浪紋路橡膠墊。
[000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該攀掛式鞋架裝置,腳扣與鞋架相結合,把鞋架通過鉸接的方式吸附在支撐桿上從而有效地利用平時無法利用到的空間;使用本鞋架,可以在各類豎直或傾斜幅度不大的桿子上放置鞋子(例如寢室上床的梯子后方),且不會有安全隱患整體結構簡單,設計新穎,實用性強,易于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0010]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橡膠墊結構示意圖;
[0011]其中:支撐桿I ;設置有磁石的扣體2 ;主體軸3 ;踏板4 ;橡膠墊5 ;突出桿41。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3]請參閱說明書附圖1?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攀掛式鞋架裝置,包括支撐桿1、設置有磁石的扣體2、主體軸3、踏板4和橡膠墊5 ;所述設置有磁石的扣體2卡設在主體軸3上,且所述的踏板4與主體軸3連接;所述主體軸3底端與支撐桿I之間設置有橡膠墊5ο
[0014]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所述踏板4上設置有突出桿41。
[0015]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橡膠墊5為波浪紋路橡膠墊。
[0016]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首先將設置有磁石的扣體2卡設在支撐桿I上,與踏板4連接的主體軸3插入在設置有磁石的扣體2上,鞋子本身的重力以及設置有磁石的扣體2與支撐桿I形成杠桿作用,以及設置在主體軸3與支撐桿I之間的波浪紋路橡膠墊5摩擦作用,可以實現鞋子在踏板上穩(wěn)定的安置。
[0017]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然而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它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8]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攀掛式鞋架裝置,包括支撐桿(I)、設置有磁石的扣體(2)、主體軸(3)、踏板(4)和橡膠墊(5);其特征在于:所述設置有磁石的扣體(2)卡設在主體軸(3)上,且所述的踏板(4)與主體軸(3)連接;所述主體軸(3)底端與支撐桿(I)之間設置有橡膠墊(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攀掛式鞋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4)上設置有突出桿(4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攀掛式鞋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膠墊(5)為波浪紋路結構橡膠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攀掛式鞋架裝置,包括支撐桿、設置有磁石的扣體、主體軸、踏板和橡膠墊;所述設置有磁石的扣體卡設在主體軸上,且所述的踏板與主體軸連接;所述主體軸底端與支撐桿之間設置有橡膠墊;本實用新型的攀掛式鞋架裝置,充分利用床體空間,不僅可以達到節(jié)省空間的作用,且穩(wěn)定安全性較強。
【IPC分類】A47G25-00
【公開號】CN204561725
【申請?zhí)枴緾N201520176703
【發(fā)明人】何坤輿
【申請人】何坤輿
【公開日】2015年8月19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