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消防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帶保護裝置的消防栓。
背景技術:
旋轉消火栓是栓體可相對于與進水管路連接的底座水平360º;旋轉的室內消火栓。它具有栓體與底座相對旋轉的特點,因而可以在超薄箱體內安裝,使得箱體減薄成為可能。當消火栓不使用時,可將栓體出水口旋轉至與墻體平行狀態(tài),即可關閉箱門;在使用時,將栓體出水口旋出與墻體垂直,即可接駁水帶,便于操作。
傳統(tǒng)的消防栓直接安裝在地面上,無任何防護設備,在夜晚或霧天等光線不良情況下易被忽視,遭受損壞,降低消防栓的安全性能和壽命,增加公共開支負擔,為此我們提出一種帶保護裝置的消防栓來解決以上存在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保護裝置的消防栓,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無任何防護設備,在夜晚或霧天等光線不良情況下易被忽視,遭受損壞,降低消防栓的安全性能和壽命,增加公共開支負擔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帶保護裝置的消防栓,包括防霧閃光燈、流量檢測裝置、逆變器和消防栓主體,所述消防栓主體的頂部安裝有太陽能光伏電池板,防霧閃光燈安裝在太陽能光伏電池板的頂部,消防栓主體的前表面太陽能光伏電池板的下方位置處安裝有放水閥門,且消防栓主體的兩側安裝有出水管,流量檢測裝置嵌入安裝在出水管的內部,出水管的外側安裝有出水旋蓋,消防栓主體的外層安裝有防護殼,防護殼的中間位置安裝有拆卸栓,消防栓主體的底部安裝有底座,逆變器安裝在底座的內部,且逆變器的右側安裝有石墨烯蓄電池,防霧閃光燈、太陽能光伏電池板、流量檢測裝置和逆變器均與石墨烯蓄電池電性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消防栓主體的前表面安裝有流量壓力雙表。
優(yōu)選的,所述流量壓力雙表與石墨烯蓄電池電性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太陽能光伏電池板為半圓弧型結構。
優(yōu)選的,所述消防栓主體的底部右側安裝有入水管。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科學合理,操作簡單方便,本實用新型采用太陽能供電,無需外接電力,方便戶外使用,外部設置有可拆卸的防護殼,在危機情況下,可以有效防止消防栓主體遭受損壞,防霧閃光燈持續(xù)閃爍提醒路人和車輛,有效減少消防栓碰撞情況的發(fā)生,提高消防栓的實用性能和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防護殼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防霧閃光燈;2-太陽能光伏電池板;3-流量檢測裝置;4-拆卸栓;5-防護殼;6-入水管;7-底座;8-石墨烯蓄電池;9-逆變器;10-消防栓主體;11-放水閥門;12-出水旋蓋;13-出水管、14-流量壓力雙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帶保護裝置的消防栓,包括防霧閃光燈1、流量檢測裝置3、逆變器9和消防栓主體10,消防栓主體10的頂部安裝有太陽能光伏電池板2,防霧閃光燈1安裝在太陽能光伏電池板2的頂部,消防栓主體10的前表面太陽能光伏電池板2的下方位置處安裝有放水閥門11,且消防栓主體10的兩側安裝有出水管13,流量檢測裝置3嵌入安裝在出水管13的內部,出水管13的外側安裝有出水旋蓋12,消防栓主體10的外層安裝有防護殼5,防護殼5的中間位置安裝有拆卸栓4,消防栓主體10的底部安裝有底座7,逆變器9安裝在底座7的內部,且逆變器9的右側安裝有石墨烯蓄電池8,防霧閃光燈1、太陽能光伏電池板2、流量檢測裝置3和逆變器9均與石墨烯蓄電池8電性連接,消防栓主體10的前表面安裝有流量壓力雙表14,流量壓力雙表14與石墨烯蓄電池8電性連接,太陽能光伏電池板2為半圓弧型結構,消防栓主體10的底部右側安裝有入水管6。
具體使用方式:該帶保護裝置的消防栓按正常程序安裝好過后,工作人員將防護殼5通過拆卸栓4固定于消防栓主體10的外層,太陽能光伏電池板2吸附太陽能并轉化為電能儲存至石墨烯蓄電池8的內部,日常情況下,防霧閃光燈1持續(xù)閃爍,能夠在夜晚、霧天等光線不良情況下有效提醒車主注意避開,提高消防栓主體10的安全性,流量檢測裝置3自動檢測水流量大小,將防護殼5拆卸下可以由流量壓力雙表14上看到水流量和水壓值,水流由入水管6進入,由出水管13噴出。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